天原发微-宋-鲍云龙

天原發微

經名:天原發微。宋鮑雲龍撰。十八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清部。參校版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天原發微卷之一

魯齊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極元名仲漠

太極者,無聲無臭之中有箇至極之理。是為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在天地,則天地中有太極,如戶有樞,如衣有紐,挈其綱也。在萬物,則萬物中有太極,如木有根,如榦有柢,立其本也。謂之無邪,沖漠無朕之中,萬象森然已具。謂之有邪,當初元無一物而不可究詁。其為理也,至高而不遺於卑,至妙而不離於繳,至精而不雜於氣,至神而不滯於物。天地閒未生者生,未發者發,無不生死於其問也。如北辰居所,而經星七政,晝夜環繞,其所以動者,一係於此,而所以然者,則未嘗動也。
《易大傳》曰:易有太極。
朱子答蔡西山曰:所以闔闢往來而無窮者,以其有是理爾。有是理,則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兩生四,四生八。至於八,則三變相因而三才可見。聖人因之,畫為八卦,以形變《易》之妙,而定吉凶。此後方可以書言,此易字不可以書言也。易,變易也。陰陽交錯,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此夫子所謂無體之《易》、,言變易無體,而有至極之理。兼指一動一靜,已發未發而言。太極者,性情之妙,乃一動一靜,已發未發之理。太極中全是一箇善,若三百八十四爻,有善有惡,皆是陰陽變化已後方有。《通書》曰:誠,無為太極也,幾善惡陰陽也。德曰仁義禮智信,五行也,皆就圖上說。朱漢上謂:《易》有太極、太虛也。陰陽者,太虛聚而有氣。柔剛者,氣聚而有體。仁義生於太虛,見於氣體,而動於知覺也。分而二,則為陰陽。分而五,則為五行。分而萬事萬物,皆同此一原,則謂之性。南軒謂:太極者,萬理總會之名,所以形性之妙。若只曰性,不曰太極。只去未發上認,不見功用。曰太極,則性之妙見。自棄賦觀之,謂之命。自通天地人觀之,謂之理。萬物各具一理,是物物一太極也。萬理同出一原,是萬物統體一太極也。愚曰:極無不在。民極則有總會之義,北極則有樞紐之義,皇極則有標準之義。謂之太極,則是源頭。只有此理,立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先,而行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內。無總會之形,而實為萬物之總會。無樞紐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樞紐。無標準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標準。
周子曰:無極而太極。
愚按:程子謂此#1句即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之理。蔡節齊謂:此所以發明《易》有太極之語,是其無極之真實,有得於夫子《易》之一言。或以為妄加者謬,今舉朱子六條以釋此一句。其主太極而言者有三:一曰象數未形而理已具;二曰未有天地,畢竟是有此理;三曰無極者,只是說當初元無一物,只有此理,便會動靜生陰陽。主陰陽言者亦有三..一曰從陰陽處看,太極便在陰陽裹,今人說陰腸上,別有一箇無形無影底是太極,非也;二曰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其中各有一箇太極;三曰非有以離乎陰陽,即陰陽而指其本體,不雜陰陽而為言爾。主太極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先,陰陽未生也。生陰陽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內,陰陽既生也。謂陰陽之外,別有太極。常為其主者,固陷乎列子不生不化之謬。獨執太極,在陰陽之中之說者,又昧乎大本所在。或曰:陽前是陰,陽前又是陽。以陰陽未生而言,則可疑也。若截自一陽初動處前,謂之陰陽未生,亦可也。然陰陽雖未生,而生陰陽之理,則已具在人心,為未發之中,總名曰:太極。
朱子曰:太極所以指天地萬物之根,無極所以著無聲無臭之妙。以其無器與形,而天地萬物之理,無不在是,故曰無極。而太極以其具天地萬物之理,而無器與形,故曰太極本無極。以其在無物之前,而未嘗不立於有物之後。以為在陰陽之外,而未嘗不行於陰陽之中。以為通貫全體,無乎不在,則又無聲臭影響之可言。其高極乎無極,太極之妙,而實不離乎日用之問。又曰:上天之載,是就有中說無。無極而太極,是就無中說有。無極所以狀,夫無聲無臭之妙。太極是名此理之極致。
自無極太極推而下之,則萬一各正,小大有定,一物各具一太極。自太極本無極,推而上之,則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物統體一太極。雖二氣五行,生人生物,紛糾錯揉,萬變不齊。而太極行乎其中,自有條理,自有問架,不是嚨恫都無一物。所以外邊纔感,中問便應,眼前觸著撞著,都是這道理。大小大快活#2。愚聞之師曰:周子無極而太極一句是順說,太極本無極一句是倒說。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猶周子所謂無極而太極也。若移《詩》之二句,倒言之曰:無聲無臭,上天之載。亦何不可?所謂無極而太極也,非是以無極加於太極之上也。象山不肯拈太極本無極一句,只攻上句,徒肆強?辨。某若得見象山,敢問晚學未通,請公將太極來看一看。象山鈴太怒曰:太極是無形之物,是大地所根本之理,如何將來看?我無可將,爾無可看,即是無極也。然則周子無極而太極,太極本無極,真千古擷撲不破之議論也。
又曰:自太極以至萬物化生,只是一箇圈子。
周子於第二圈中,分出一圈在上,以見太極渾淪極至之理而無形爾。只這圈子,自有天地,便只是這箇物事,在這裹流轉,賦在萬物一物之中,天理完具,不相假借,不相陵奪。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乎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妙合而凝也。故曰:人人有太極,物物有太極,皆自然而然。第人物本同,氣稟有異爾。朱子解、剝圖體示人,以一身所自來,惟人也。以下示人,以人道所由立,使知人所以為人,聖所以為聖,君子小人所以各有氣稟而不同爾。或曰:太極圖,前一段如棋盤,後一段如人下棋。愚謂:上一圈是天地之性,下一圈分陰分陽,便有箇氣質之性在裹。
邵子曰:道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天地萬物自然之理而為言。愚謂:道即太極,無二理也。或謂道別是一箇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為二矣。太極豈出於道之外哉?以其通行而言,則曰道。以其極至而言,則曰極。太極是渾淪底道,是極中分派條理。隨分派條理去,皆是道。如穿牛鼻絡馬首,皆隨他通處,極與道豈有二理耶。
又曰:心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人得是理,以為一身之主而言。愚謂:心者虛靈之物,即性之邪郭也。極者至善之理,即性之形體也。心統乎理,即渾然太極出。應萬事,則一物各具一極矣。故游氏曰:寂然無思,萬善未發,是無極也。此心昭然,靈源不昧,是太極也。若於寂然之中,有一念之動,則是動靜為陰陽也。
朱子曰:伏羲作《易》,自一畫以下。文王演《易》,自乾元以下。未嘗言太極,而孔子言之。孔子贊《易》,自太極以下,未嘗言無極,而周子言之。伏羲、文王就陰陽以下說,孔子又#3就陰陽以上發出太極來。
蔡季通云: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天先生羲文矣,後不生孔子,不得三千年。後#4不生周程,亦不得。愚按:有羲文之《易》,無夫子太極之說,則人不知《易》之本。知本矣,無周子無極之說,則人不知太極之本。《易》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本本原原之妙既明,則千萬世人心,皆知有所歸宿之地。朱子嘗曰:周子說無極,而太極最好。又舉程子論橫渠清虛一大之說,使人句別處走,其意深矣。愚嘗參之先儒,質之師友,而得其說。曰:《易》有太極一句,羲文而後,非孔子無人道得出。孔子而後千五百年,無人識得破。至康節始識其為作《易》根本,至濂溪始以無極而發明其旨。聖賢以道相傳,漸說到親切處爾。千古已往,萬古未來。終《易》此一句不得,其於太極上加易有二字,便見太極之有根源,不比異端之入於虛無也。此易字最為微密,乃是陰陽變化妙處,所謂無體之《易》是也。在兩儀萬化之先,而具兩儀萬化之體。此時雖不明為陰陽,而鈴指太極之出於此者。欲明其無,非虛無而有至實之理在其中。故曰易,曰有,曰太極,字字有歸。夫子恐人不曉此理,而的言之也。若把《易》作一部書看,即便差了。周子恐人不曉太極之理,故曰無極而太極。只將無極二字,解《易》之一字,而太極之本意始明。朱子又恐人將無極而太極一句分言之,故曰一物各具一太極。

知此,則知二氣五行,千變萬化而為《易》。而一物之中各具一天然完渾之太極而不可易也。此理充塞宇宙,在在皆是,人自不曉爾。生生之謂《易》,便是《易》有太極之易,下面便生出兩儀、四象、八卦來。不獨一部《易》中,只說此#5簡道理在陰陽,在男女,在人心,在庶類,莫不各各以此推出,皆是此理而不可易。此《易》所以生陰陽,離陰陽而言。《易》固不可拘於陰陽以為《易》,尤不可其以陰陽變易而言《易》者,陰陽非易,陰陽變易,而無體者《易》也。吾故曰:《易》有太極,《易》無體也。無思無為,《易》之本也。設位成列,易立易行,《易》之用也。在人曰《易》,在人曰性,莫匪一太極也。夫子之《易》,而曰有周子之《易》,而曰無與。邵子晝前之旨,是或一道也。後世惑於列《易》太始太素之說,遂失易之一.字。而以有物混成,為太極之單傳者,其說與聖人之言,相去不遠矣。

天原發微卷之一竟

#1『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2『大快活』,《四庫全書》本作『各快活』。

#3『又』,原作『文』,據《四庫全書》本改。

#4『後』,原作『便』,據《四庫全書》本改。

#5『此』,當作『比』。

天原發微卷之二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動靜

此章言太極,動靜而陰陽分。太極無象,陰陽有氣,動靜氣也,理乘氣而行也。奇耦變化,牝牡相御。得其陽氣者,乾道成男;得其陰氣者,坤道成女。氣聚成形,形交氣感,陰陽綜錯,所以為《易》。天地問,只有箇動靜循環不已,此外更無餘事。或問:陽動為用,陰靜為體。今周子說太極,動而生陽,卻自動處說起,則用在體先。且道未動以前是如何?愚日:未動以前則是理,所謂無極而太極是也。理不當對動靜言,未動則是靜,未靜則是動,未動則又是靜。然則,理無對,理不可以動靜言,理則因動靜而見也。若夫邵子謂:用起天地先。朱子謂:太極之用所以行。皆指用處說爾。益謂動而生陽,以上更不容說者,其意深矣。

周子曰:太極動而生陽。動極復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朱子釋此章,極為精妙。曰: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流行也。所以一陰一陽之謂道。誠者,聖人之本,物之終始,而命之道也。其動也,誠之通也。繼之者,善萬物之所以資始也。其靜也,誠之復也。成之者性,萬物各正性命也。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命之所以流行而不已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分之所以,一定而不移也。益太極者,本然之妙。動靜者,所乘之機。太極形而上之,道也。陰陽形而下之,器也。愚謂:太極理也,動靜氣也,所乘之機,是動靜乘載。此理在氣上,不覺動了又靜,靜了又動。故曰:太極猶人,動靜猶馬。馬以載人,人以乘馬。馬一出一入,人亦與之出入。所以太極乘此氣之動靜而生陰陽也。動時便是陽之太極,靜時便是陰之太極。從陰陽處看,陰陽只在太極裹。謂之太極在陰陽裹,亦得物則滯於已定之形。或流於動而無靜,或淪於靜而無動,物則不通也。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所謂神妙萬物也。由五行二氣而上,則根於太極之一。動而靜,陽而陰,是萬為一性之原也。由二氣五行而下,則散為庶物之萬。靜而動,陰而陽,一實萬分,命之行也。靜則太極混合而歸于一,動則太極開闢而散於萬。或曰:如此則太極亦有分裂乎?曰:本一太極爾。萬物各有稟受,又自各全一箇太極,如月在天,一而已。及其散在江湖,影隨處而見渠,可謂月分乎一本萬殊,萬殊一本,無問然也。
程子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
動而生陽,其初本是靜。靜之上,又須動。動前又有靜,推而上之,其始無端,此天道也。始於陰,成於陽,本於靜,流於動,人道也。然陽復本於靜,靜復根於動,其動靜亦無端。又曰:動靜互為其根,根字最宜玩味。益有已定之動靜,有可見之動靜,而未定不可見者,動靜之根也。此一根字難說。謂動根於靜,靜根於動,亦只說得箇互換往來,無問客主爾。意味未永,不若朱子說得圓活。其曰:元亨,誠之通動也。利貞,誠之復靜也。元者,動之貞,本乎靜。貞者,靜之質,著乎動,是貞也者。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故人不能不動而立乎人。極者,鈴主乎靜,則著乎動者,自無不中節而不失本然之靜矣。靜者,性之所以立。動者,命之所以行。其實一動一靜,皆命之行。而行乎動靜者,乃性之貞也。故曰:無極之貞。包動靜而言未發之中止,以靜言此,似指箇貞字,為動靜之根也。愚謂:動而生陽,非自動也。根於太極而動,出而賦予萬物也。靜而生陰,亦非自靜也。根於太極而靜,入而各正性命也。是則太極者,天地之根,所以御陰陽動靜之氣,以行能生成萬物也。其為根也,豈易言哉。

又曰: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分。動靜為兩段事,漸安排引入來。太極如一木生上,分為枝榦,又分而生花生葉,生生不窮。到得成果子箇裹,又自有生,生不窮之理。生將出去,又是無限箇太極。更無停息,只是到成果時,自合少止。《易》曰:終始萬物,莫盛乎艮。艮止是生息之意。造物自然如此,豈待人安排哉。皆本末一貫之理。
朱子曰:動靜亦有兩儀。一是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對待底。
動靜生陰陽,繼善成性,是流行底。分陰分陽,兩儀立焉,是對待底。太極之動,是流行也。動而靜,則為陰陽之對待。對待,則復動而為流行。如寒暑往來,一箇橫一箇直是也。,流行復靜,而為對待。如天地四方,束陽西陰,南陽北陰是也。對待是體,流行是用。體靜而用動,此動靜兩端,所以變化不窮。其日變易者,如陽變陰,陰變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屈伸往來之類是也。其日交易者,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卦圖上天地定位之類是也。
又曰:思軻以後,無人識性。始自濂溪說動靜陰陽五行之變不齊,二程因此推出氣質之性來。
人未生時,只有此理,受得這理而生,方吹作性。天地之性,純乎此理而無雜,纔到陰陽五行處,便是氣質。以理與氣雜言之,於是有昏明厚薄之殊。故曰:五性感動而善惡分。性是形而上者,全是天理。氣是形而下者,便是查滓。至於形,又是查滓至濁者也。
又曰:眾人具動靜之理,而常失之於動。聖人全動靜之德,而常本之於靜。

動靜二字,相為對待,乃天理之自然。若不與動對,則不名為靜。不與靜對,則不名為動。但眾人之動,流於動而無靜。眾人之靜,淪於靜而無動。所以欲動情勝,利害相攻,從懷如流,其違禽獸不遠矣。惟聖人則不然。其動也,靜之理未嘗亡;其靜也,動之理未嘗息;是以其行之也中,處之也正,發之也仁,裁之也義。一動一靜,莫不有以全。夫太極之道,而無所虧焉。則向之所謂,欲動情勝,利害相攻者,於此乎定矣。未至此而修之#1。戒饉恐懼而靜者,常為主,君子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放辟邪侈而無不為,小人所以凶也。
邵子曰:天生于動,地生于靜。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陰陽之中,又有陰陽,故有太陰太陽少陰少陽。剛柔之中,又有剛柔,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愚按:邵子所說,由太極而動靜,則一生二。由動靜而分陰陽剛柔,而二生四。又從而分太少,則四生八卦。自此畫數,自此推舉,天地萬物,不能逃矣。於渾然太極之中,井.然有條如此。先儒謂康節,自陰陽相接處,看得分曉,信哉斯言。

靜動

此章言動根於靜也。天地四時,流行不息。然常著箇靜做本。若無.夜,則做得晝不分曉。若無冬,則做得春夏秋不能生長成實。如人終日應接,須少休息,便精神較健。如四時無冬,只管一向生去,元氣也有竭時。《易》曰:闔戶之謂坤,先於闢戶之謂乾,是由靜而動也。坤自夏至,以一陰右行,萬物從以入,故曰闔。乾自冬至,以一陽左行,萬物從以出,故曰闢。坤闔則陽變而陰,乾闢則陰變而陽,故一闔一闢謂之變。闔往闢來,萬變不息,在一歲為寒暑,在一日為晝夜,在一身為出入生死。無靜則無動,人乃世之以首坤歟#2.陰雖夏至方生,不到那亥上六陰獨處#3則未可言靜極則動。
《易?繫》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程子曰:中者,言寂然不動。和者,言感而遂通。其寂然者,無時而不感。其感通者,無時而不寂。是乃天命之全體,人心之至正。其未發也,見其感通之體。其已發也,見其寂然之用。人心天理一也。
邵子曰..一動一靜之問,天地人之至妙至妙者歟!.
陽闢而動,陰闔而靜,一動一靜也。不役乎動,不滯乎靜,非動非靜,而主乎動靜者,一動一靜之問也。或曰:《太玄》謂陽氣潛乎黃鍾之官#4o信無不在其中。信者,誠而已矣。周子《通書》曰: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一通一復之間,有箇真實之理在。其殆元亨利貞之貞是也。後乎貞為利,前乎貞為元。由利而貞,則天地人之妙,歸藏于此。由貞而元,則天地人之妙,發越於此。正而固誠實而不妄,所謂萬變不息,而貞實者在此。無極而太極之妙,所以貫通天人之際。聖人用之,主靜以立人,極者正在乎此。謂之至妙至妙者,益極言其莫可得而形容也。這箇妙處,大開造化。動極復靜便是死,靜極復動便是生,陽極生陰便是化,陰極生陽便是變。人能識一動一靜之問者,便能知變化死生也。
又曰: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朱子曰:自娠至坤,自陰含陽。自復至乾,是陽分陰。復垢之間為無極,自坤反娠,是無極之前。
朱子曰:此只就圖上說循環之意,坤陰收斂已盡,復陽包含未露,乃是本然之靜。不與動對,而為動靜之根本。先儒謂不與動對之靜,即無極而太極也。至靜之時,但有能知能覺者,而無所知所覺之事。此於《易》為純坤,無陽之象,而有貞至。不可磨之,理在其閒。若論復卦,則須以有所知覺,不得合為一說矣。邵子有言..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恐是此意。若以人心觀之,此是欲動未動之問。如休惕惻隱於赤子入井之初,此時此意,須虛心靜慮方見得。今以圖之,左右推之。圖右屬陰,陰主闔。陰中有陽,言自巽消以至坤翕,靜之妙也,是無極之前陰含陽也。圖左屬陽,陽主闢。陽去分陰,言自震長而至乾分,#5是有象之後,陽分陰也。乾生一陰,故曰父生長女而為娠。坤生一陽,故曰母孕長男而為復。此合乾陽坤陰,舉一圖而通論也。若單論無極,只在復娠中問,卻不可指有象之後,泛言之也。故曰:自坤反詬,是無極之前。又曰:復娠之問,為無極其問。謂何無動靜而包動靜,無陰陽而含陰陽,有是理而不見其進。無聲無臭,至微至妙,周子謂無極而太極是也,不可以形容盡矣。忽然半夜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箇中元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朱子其得之矣。
又曰: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極也。有生萬物之始者,生之本也。
先天反本,復靜曰坤。在一日,則亥時。在一年,則十月。在一元,則太極。未動之際有一未形。後天陽動於中為復。在一日,則子中。在一年,則冬至。在一元,則太極之始。以卦氣論復,又為先天,欲觀萬古一元是也。冬至者,天之元一之一。春分者,物之元二之一。一者,元之體。二者,元之用。先閉後開者,春也。純開者夏,先開後閉者秋也。冬則閉而無聲,冬雖收藏之終,實是施生之始。元而亨利,收藏於貞。閉固得密,則春陽發舒,鈴正一年,造化實基於此。故冬暖無霜雪,則來歲五穀不登,正以陽氣發泄之故也。
朱子曰:靜中有動,見天地心。正如大黑暗中有一點明。
三陽盛,萬物蕃。此時只見物之盛,不見其心,惟是萬物未生,玲玲靜靜。一.陽生物之心,動於積陰之下,自藏掩不得此。天地之心,所以於此可見。一邵子謂:天心無改移。正是年年歲歲,月月日日,皆如此無差武。愚嘗曰:復之一陽動於坤下,善端初發,見天地心。大壯四陽,震在乾上,發於顏色,見天地情。坤之六陰,一主乎靜,寂然不動,見天地性。

又曰:靜可救得動,此以靜為主也。靜在這裹,虛明洞徹,便從這裹應去,自然透徹。心若有私,便都差了。
其心湛然,純一只在這裹,無一毫私意。雜之則物來能名#6,動靜#7便一齊當理。嘗聞延平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人於靜中體認。大本未發時,氣象分靜動。處事應物,自然中節。此龜山門下,相傳指訣也。人之一心,當如明鎰止水,不當如槁木死灰。鏡明水止,其體雖靜,可以鑑物。是靜中函動,體中藏用,人心之妙如此。若槁木不可生,死灰不可然,是乃無甩之物。心者,具眾理而應萬事。委之,無用可乎。
又曰.二靜也不是閉門獨坐,塊然自守。事物都不應如艮其止。止是靜;所以止之。便是動,此又靜中涵動,不流於一偏之說。

老氏之學,則於靜中有動。蘇張之學,流於動而無靜。是故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又牽動他寂然不動底。又有一般人,專要就事上理會,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裹一貫,如居仁便能由義,由義便能居仁,直內便能方外,方外便能直內始得。

又曰:敬貫動靜,則求放操存皆在裹,非塊然默守之謂靜也。

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不可分為二。若只說涵養於未發,而已發之失乃不能制。是有得於靜,而無得於動。只知制其已發,而未發時不得涵養,則是有得於動,而無得於靜。存養是靜時工夫,靜時是中,無所偏倚。省察是動時工夫,動時是和,無所乖戾。靜時知覺不昧,復之見天地心,靜中之動也。動時發皆中節,止於其則乃艮之,不獲其身,不見其人,動中之靜也。前章以動靜名者,以見太極動而生陽,是用起天地先也。此章以靜動名者,以見靜翕動闢,體先天而用後天也。故曰:龍蛇不墊,則無以奮天;擭不屈,則無以伸;是亦天理之鈴然者。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益亦審諸。
辨方
北方壬癸亥子,皆水王之地,其卦為坎。一陽陷二陰中,為險為勞為隱伏。其方曰幽都,又曰朔方。朔之為言,蘇也。萬物至此,死而復蘇,猶月之晦而有朔。日行至是,則淪於地中,萬象幽暗。《先天圖》乾南坤北,乾來交坤成坎,坤去交乾成離。陽生子中,陰生午中。坎離交媾,子與午對。陽為主,而陰為臣。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辰極居北,眾星環共而數四方者,皆以北為尊,南為對,而後次束次西,宜太玄以罔冥為北。康節以太極居坤復之間也。
程叔子曰:朔初也,謂陽初始生之方也。如彼北方,終其陰而始其陽。
邵子曰: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堯典》三方皆言束西南,獨北方言朔。《易》三方皆言平秩,獨北方言平在。《月令》曰:散將幾終,歲且更始。伊川又曰:既成今歲之終,又慮來歲之始。曰終,曰始,曰今歲,曰來歲,皆成兩儀。又坤變坎,一卦變成兩卦。去歲陽氣至此而終,今歲陽氣又自此生起。
朱子曰:天地問有箇局定底,如四方是也。有箇推行底,如四時是也。屬北方便有二義,如冬至,前四十五曰屬今年,後四十五曰屬明年。子時前四刻屬今日,後四刻屬明日。艮終始萬物,青龍白虎朱雀皆一物,惟龜蛇二物。
天有春夏秋冬,氣候不齊。地有束西南北,一定不易。故為西北之地,既有朔方,又有北方。天之束南有君火有相火。日月者,陰陽之真精,是生水火。故七曜有日復有火,有月復有水。人之五臟,心有包絡,腎有命門。水火各有二,君火真精實相通。真火有氣無形,所謂心奇而腎耦。朱烏一,而龜蛇二。夫心奇一而腎耦二。乾坤之畫,象之北方有龜有蛇。砍之《易》離,有龜象,又有甲胃。龜有甲也,損益頤皆言龜,互體有離也。息氣於內,如陽伏地中之象。背上中心有五條文。出外又成八卦,外面又成二十四氣。取象於此固切,但不知其何屬於十二辰,為已不當位北。砍之《記》與《書?傳》,俱不之及何也?意者,玄字,曲逵而走,有蛇之狀。化則龍也。震為龍伏坤下,為復義或近,是當別砍。或曰:玄陽屬蛇,武陰屬龜。王氏云:腎有兩,龜蛇亦兩,所以朔易屬貞,貞有兩義,正而固也。智字亦有兩義,智前一半方收藏屬陰,後一半復開發屬陽。《周禮》:龜蛇四遊,以象營室。龜有甲,能捍禦,故曰武。水色黑,故曰玄。魏氏曰: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蚪相扶。牝雞自卯,其雛不全。觀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符節,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8其軀,本胞胎受氣之初而然,死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皆造化自然之妙。

西山蔡氏曰:一奇一耦,對待者陰?陽之體。陽三陰一,一饒一乏者,陰陽之用。故四時春夏秋生物,而冬不生物。天地東西南可見,而北不可見。人之瞻視,亦前與左右可見,而背不可見。皆造化自然之妙。楊子雲以北方為玄,而統三方。有罔有冥,意正在此。
今以《太玄》砍之,其文曰:罔直蒙酋冥。罔,北方也萬物藏黃泉中無可名。故萬物罔乎北,直乎束,蒙乎南,首乎北?。罔者,有之舍有生於無。冥者,明之藏明以幽自藏。罔舍其氣陽氣含內,冥反其奧物在黃泉。出冥入冥,新故更代新故相代出入冥昧中。將來者進,功成者退,罔之時玄矣哉有形入無形,無形出有形,故玄。罔之時可制也,八十一家,由罔者也無形時可制。又曰:天以不見為玄,地以不形為玄,人以心腹為玄,天奧西北鬱化精也。十月純坤用事,陽氣積地下。地奧黃泉憶魄榮也,人奧思慮含至精也。詳味此章,則北方罔冥之義,斷可識矣。蓋萬物入乎北,則有化於無,故謂之冥。萬物出乎北,無化于有,故謂之罔。張氏謂:冥當不用之一,三者之所息,藏乎密也。愚謂:此是冬至前一半,屬今年事也。又曰:罔當無體之一,四者之所生,出乎虛也。此又是冬至後一半,屬明年事也。先、入乎冥,後出乎罔。冥當為北,罔當為中。故天之中在北,是為辰極。冥罔始息而後生,有本者如是。故曰:天有四時冬不用,地有四方北不用,人有四體背不用。一正不動,三用無窮。天地之玄奧於北,其深矣哉。或曰:冥是玄德,居中不動。而罔直蒙酋,即乾之元亨利貞#9也。此說甚當。
朱漢上曰:坎本坤體,位居北方,主天地鬼神之事也。
北方入冥,天形也。坎為鬼神之府,斗為天廟危,又主廟堂祭祀之事。此一說也。況先天位坤於北,以對乾於南,是兼天上地下之事。文王又易之以坎者,無他,以乾中一陽來交坤體,是名為坎。以坎對離,為水火既濟,推以濟生民之曰用也。中藏互體為艮,西北陰美,既於此而止。盡束南陽和,又有伏震。自此發生,坤有伏坎。坤上六文言曰:天玄而地黃。天玄,即指坎中一陽之色。地黃,即其外之四陰也。是以冬至曰月五星,皆起牽牛之一度。牽牛,星紀也,水位也,坎卦也。故卦氣起於中孚,《太玄》始於中首者,亦以此也。

天原發微卷之二竟

#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夫知此而修之』。

#2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此歸藏所以首坤歟』。

#3『獨處』,《四庫全書》本作『極處』。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陽氣港萌于黃鐘之宮』。
#5《四庫全書》本在此句之后,尚有『動之妙也』四字。
#6『名』,《四庫全書》本作『應』。
#7『動靜』,《四庫全書》本無『靜』字。

#8-偃』,《四庫全書》本作『仰』。

#9『貞』,原作『正』,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玄渾

朱子《本義》曰:陽之氣健,其成形之大者為天。坤之性順,其成形莫廣於地。感興詩,又曰:仰觀玄渾周,一息萬里奔。俯察方儀靜,頹然千古存。其健順可知矣。益宇宙中問,萬物皆有衰息。惟天運動,曰過一度,未嘗休息。天非若地之有形也,地之上無非天。喊得一尺地,便有一尺天,人自不見爾。輕清上浮者天。天圓而動,包著箇地,在天之中。地方而靜,所以重濁下沉者,皆天氣之查滓凝聚於下者也。原其初,則一氣而巳。一分為二,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是以乾天之一包坤地之二而為三。地在天中,地之氣皆天之氣也。張子曰:虛者天地之祖,天地從虛中來。其道以至虛為實,金鐵可腐,山嶽可摧。凡有形之物皆易壞,惟太虛無動搖,故為至實。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又曰:空虛無物,萬物由之以出。
邵子曰:天向一中分造化。
天本是一,有地便分為二。陽本是一畫,有箇陰,便分出二畫來。所以事事物物,皆急地。有消便有息,有面便有背,皆自然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所謂先天一事無者,更不待安排而後然。又曰:若論先天一畫也,無纔有一便有二,有四有八有三百八十四,雖自此去然,豈待安排也。堯夫問程子曰:子知雷起乎?伊川曰:頤知之。堯夫不知也。既知之,何用數推?問曰:子以為起於何處?頤曰:起於起處。堯夫變然稱善。愚謂:雷起於天根之一,便是一中分造化也。
又曰:天依形,地附氣。
或問堯夫曰:天何依?曰:天以氣而依乎地。地何附?曰:地以形而附乎天。天地自相依附。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天惟不息,故閣得地在中問,使天有一之或息,則地須陷下,人叉跌死矣。程伯子曰:天氣降而至於地,地中生物者,皆天之氣也。程叔子曰:凡有氣莫非天,有形莫非地。張子曰:虛空即氣,喊得一天地,便有一尺氣。朱子曰:天之形圓如彈丸,朝夕運轉。其南北兩端,後高前下,乃其樞軸不動之處。其運轉者,亦無形質,但如勁風之旋升降不息,是為天體而實非有體也。地則氣之查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束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而不墜耳。黃帝問岐伯曰:地有憑乎?岐伯曰:大氣舉之,亦謂此也。嘗細推之,乾本一畫,其體質皆實如一箇物事。從裹面實出來遍滿天。所覆內天之氣,皆貫乎地之中。坤卻分為二畫,其體量便虛,便有開合。地形如肺,質雖實,而中則虛。乾氣上來時,坤便開從兩邊去,容得那天之氣迸上來。雖金石,也透過去。天形如鼓貓,外面是皮殼子,中間包得許多氣。《月令?孟春》:天氣下降,地氣上騰。自子月積至四月成乾。乾氣在坤下,蒸上來便如飯之蒸飯。然五月一陰生,至七月三陰在下成坤,三陽在上成乾。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也。天地初問,只是陰陽二氣。磨來磨去,急'抄許多查滓,在裹面無出處。那水之滓腳,便結成地,在中央不動。今登高望群山如波浪,然似潮水湧起沙相似。火之氣極熱,便成風霆雷電日星之屬。天數九重,漸漸上去,氣愈高愈清。氣之清剛者為天,不剛則不能包涵覆燾。天只是箇旋風,就外面旋來旋去,旋出查滓,在中問成地。故邵子曰: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
又曰:道為天地之本,天地為萬物之本。以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萬物。以道觀天地,則天地亦為萬物。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形而上者也,陰陽形而下者也。天地陰陽之大者,散為萬物,則稟天地陰陽之氣以生也。囿於形器者,皆謂之物。物物各具一太極,則謂之道。故以形觀天地萬物,則天地為大,萬物為小。以道觀之,則天地亦太極中之一物耳。束廣微曰:仰遊雲以觀月,月常動而雲不移。乘船以涉水,水去而船不徙。斯言有味。
周子曰:觀天地生物氣象。
天地之生物,一箇物裹有一箇天地之心,自然無所不到。此便是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人能於善端發處,以身反觀之,便自見得。動物有血氣,故能知。植物雖不可知,然一般生意亦可見。若戕賊之,便枯悴不悅悍,亦似有知者。草與魚,人所共見,惟明道與濂溪見一同。草茂庭砌,則曰:欲常見造物生意。盆池畜魚,則曰:欲觀萬物自得意,皆有道者氣象也。故曰:萬物靜觀皆自得。

程子曰:天地以萬物為心。朱子曰:天地別無勾當,只是以生物為心。

十月純坤之下,一陽復生。天地之心,幾於息滅,至此乃可復見。伊川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曰:動不是天地之心,只是見天地之心。復卦若從先天看,則下一畫,陽自剝上九變至坤上六,其三十分已積於十月。如子在母中,天地生物之心未露。若從後天處看,則坤下一畫,忽變成震,元是一箇艮卦。翻轉來艮,陰止靜之中,便有復陽流動之機。如子在母外,此天地生物之心,便自了然可見。一元之氣,略無停問,只是生出許多萬物。天地只是包得許多氣在裹無出處。裒一番,便生一番物。造化之運,如磨其生物,似磨中撒出來,有精有粗,只是不齊。

朱子曰:四時行,百物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只是說得他無心處。若果無心,則須牛生出馬,桃樹發李,他心自有定。程子曰:以主宰謂之帝,心便是他主宰處。

詩書中几有主宰意思者,皆言帝。有包含遍覆底意思者,皆言天。南軒有言:不可以蒼蒼者,便為天。當求諸視聽言動之間,一念纔是,便是上帝。鑒觀上帝臨女,簡在帝心。一念纔不是,便是震怒。朱子謂:須要知他無心,又要識得他有心。天包著地,天所作為,只是知生物而已。此是箇無心之心。若福善禍淫,便似有人在裹主宰。相似又如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開花結,非有神而何耶。
又曰: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凡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裹徹上徹下,都是一箇氣。皆透過去,雖至微至隱,纖毫之物,無有無乾坤之象者。
天下之萬聲,出於一闔一闢;天下之萬理,出於一動一靜;天下之萬數,出於一奇一耦;天下之萬象,出於一方一圓;盡起於乾坤二畫。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1,以妙用謂之神。天地是乾坤皮殼,乾坤是天地性情。只是一氣要生便生,非至健不能。本乎天者親上,几動物首皆同上,人類是也。本乎地者親下,几植物首皆向下,草木是也。禽獸首多橫,所以無智。天道便是上面,腦子下面便生許多物事。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氣相近,如知寒煖,識飢飽,好生惡死,趁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理不同,如螻蟻君臣,則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父子,則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此天地所以為皮殼,萬物都包罩在此。乾坤是其性情,隨所賦而各有不同也。《西銘》言:乾稱父,坤稱母,人在其中,子道也。故乾陽坤陰,天地之氣塞乎兩間,而人物資以為體。乾健坤順,天地之志,為氣之帥,而人物得以為性。此人所以得性命之正,而為萬物之靈,物得其偏,正.於物而已。
張子日: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朱子日:本是一箇太虛,漸細分得密爾。太虛是總體,#3不離四者而言氣化,是那陰陽造化,寒暑、晝夜、雨露、霜雪、山川、草木、金水、火土皆是。雖雜氣化而言,實不離乎太虛。太虛是太極上面底圓圈裹陰靜陽動者。有這氣,道理便在這裹。無此氣,則道理無安頓處。如水中月,有此水方映那天上月。氣有形而太虛無逵。以有形之象,具無逵之理,故日性心之知覺。又是那氣之虛靈底聰明。視聽作為運用,皆是有這知覺,方運用得這道理。
邵子曰:有陰陽,然後可‘以生天;有剛柔,然後可以生地。
《禮運》云:禮叉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太極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此四句者,同論天地之前及天地之始。此言理氣形質之由,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生於動者也。太極動而生陽,陽即輕清而上浮天也。又日:陰陽生天者,陽根於陰也。故在天為陰陽,則有日月星辰。地生於靜者也。太極靜而生陰,陰即重濁而下沉地也。而日剛柔生地者,陰根於陽也。故在地為剛柔,則有水火土石。然則自其本言之,則太極動而生陰陽,即生天地也。分而言之,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一陰一陽交,而天之用盡,故日陰陽可以生天。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一剛一柔交,而地之用盡,故日剛柔可以生地。以天地一氣言之,陽自下而上升。升,生也。生陽以消陰。陰又自上而下降。降,消也。生陰以消陽。以二氣分言之,自下而升者,為陽生於地中。自子至巳而成乾,生天也。至午極而天方中,又生陰以基陽。基成則陽復行,為天道左旋。自上而降,為陰生天中。自午至亥,而坤純生地也。至子極而地方中,故生陽以基陰。基成則陰復行,為地道右轉。生天則萬物生,生地則萬物成。乾坤止用六爻,六乃居中。進六退六,在進為終,在退為始。晝終則夜始,夜終則晝始。通乎晝夜,而知是《易》之數能窮天地之終始,以明消息盈虛之理也。
又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有四象,地有四象。天有八象,地有八象。天地相銜,陰陽相交。

天主用四時行,地主體百物生。先天以乾坤坎離,當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兼天上地下而言。所以天地闔闢,曰月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此四象者。在天為陰陽老少,兼曰月星辰則為八。在地為剛柔老少,兼水火土石亦為八。相街者,《先天圖》左有一百一十二陽八十陰,上亦然;右有一百一十二陰八十陽,下亦然。相交者,如男女、夫婦、牝牡、雌雄,乾去交坤成復,坤來交乾成詬之類。乾坤,陰陽中分而立天地之體。坎離,陰陽中交而致天地之用。陰陽本以坎離造化天地,天地復以坎離生萬物。後天文王八卦,方位不同,以坎離震兌居四正矣。而以餘四卦居四維,何也?辰極居北而少西,天神所宅,故曰西北為乾。崑崙居西而少南,地示所舍,故曰西南為坤。搖蕩萬物莫如風,一氣自東而南,故束南為巽,五嶽莫尊於束嶽。地形自北而束,故束北為艮。
又曰: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至皿然。
唐一行有言:益天如繪象,止得其半。渾天如望象,能得其全。舜之璣璿,渾天法也。蔡邕《天文志》曰:天體有三家。一曰周髀。其云天如覆盆,以斗極為中,中高四邊下,曰月旁行繞之。曰近見之為晝,曰遠不見為夜。衍數具在,多有違失,故史官不用。又云:天圓如張益,地方如棋局,天旁行如推磨而左旋,曰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曰月實東而牽之以西沒,曰出高則見,曰沒故不見。曰朝出陽中,曰暮入陰中,陰氣黑,故不見。二曰宣夜。虞喜曰:宣,明也。夜,幽也。其衛兼幽明之數。郵萌記曰:曰月星辰,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又曰: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此兼取蓋天之說也。李淳風益天說曰:天地中高四潰,曰月相隱蔽,以為晝夜繞。北極常見曰上規,南極常隱曰中規,赤道橫絡曰下規。三曰渾天。葛洪曰:天形如雞子,地如其黃。地居天內,天大地小。天表裹有水,天地各乘氣而浮,載水而行。以周天之度,而中分之半覆地,上半繞地下。宋何承天云:天形正圓,水居其半。東曰所出曰暘谷,西曰所入曰成池。莊子有北淇、南淇之辯。是四方皆水證也。故曰四海。几五行水生於金,百川發源皆自山出,而下注於海。曰為陽精,夜入水則焦竭,百川歸注,足以相補。故旱不為喊,浸不為溢。王蕃亦曰:曰月初登天後入地。曰晝在地上,夜在地下。今史多用侯臺,即其法也。楊子雲曰:落下閡經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後漢蔡邕、張衡、鄭玄皆以渾天為長。愚謂:此外又有軒天昕天之說,皆不足擅。吳姚信謂:人如靈蟲,形最象天。頤前臨胸,頂不覆背。故天體南低,入地北偏高,此亦知人之所以為貴也。歐陽子謂:古人步圭景,意以節宣和氣輔相,物宜不在於辰次之。周徑渾益之是非,君子當缺而不議也。以為益天耶?則南方之度漸狹。以為渾天耶?則北方之極復高。徒區區於異同之辨,何益人倫之化哉!然格物,君子則推以窮理致知為先#4。
又曰:西北之高,戴乎天頂。
張氏曰:虞喜有言,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數語皆的有意義。惜不究其始終爾。益《洛書》之數,戴九履一。一起于下,是為坎水,天象之始也。九窮于上,是為乾金,天象之成也。故坎水柔,動而乾金堅凝,動脈滋生而腦精安靜,此即北極為天之頂。凝然不動,有常安之形也,此亦益天之象。

又曰: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天陽在南,故曰處之。地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束南。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天南高北下,陽在南,陰在北。故先天圓圖,乾位南,坤位北。地北高南下,陽在北,陰在南。故先天方圖,位乾於西北,位坤於束南。日在南則中,在北則潛。天之南,陽在上,故極南大暑。見于地者,融于水。地雖有陰,不能伏陽。天之北,陰在上,故極北大寒。見于地者,結為山。地雖有陽,為陰所伏。陽性熙極則融,陰性凝極則結。地之南宜寒而下者氣熱,北宜熱而高者氣寒,從天也。水柔也,屬陰。以陰不勝陽,故為陽用。山剛也,屬陽。以陽不勝陰,故為陰用。是以形則從乎地之柔剛,氣則從乎天之寒暑。極陽極陰,氣非中和。萬物不生,故為死地。惟天地交寒暑,和則萬物生也。
朱子曰:安定胡氏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樞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樞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問,天行八十餘里。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六百餘息。故天行九十餘萬里。
愚按:《丹書》言:人之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息。一千一百二十五息乃應一時,如此則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文定舉成數言。鄭注《考靈曜》云:太虛本無形體,指諸星運轉以為天體爾。但諸星之轉,從束而西,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即以一日之行為一度,計二十八宿。一周天几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天之一周之數。天如彈九,圓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萬一千里者,是天圓圍之里數也。以圍三狸一言之,則直徑三十五萬七千里,此為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二十八宿之外,上下束西各有萬五千里,是為四游之極,謂之四表。四表之內,并星宿內,總有三十八萬七千里。天之中央上下正平之處,則一十九萬三千五百里。地在其中,是地去天之數也。又云:地益厚三萬里。《尚書》王蕃疏曰:天居地上,見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辰,斜而回轉。此其大率也。叉古有其法,遭秦而滅。張氏曰:渾天之體,雖繞於地,地則中央正平,天則南高下。周天之度,南北各分其半。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又曰:周天之度,環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環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雖陰中自分陰陽,要之常隱常見者為靜數。坤之策,應之百四十有四。其束西循環為用者,二百一十六度。雖陽中自分陰陽,要之循環迭用者為動數#5。故乾之策應之。卦,地也。爻,天也。應乾之策,#6二百六十也。

張子曰:地有升降,日有脩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
《考靈曜》云:地益厚三萬里。春分之時,地正當天之中,自此地漸漸而下。至夏至之時,地下游萬五千里。地之上畔與天中平。夏至之後,地漸漸向上。至秋分,正當天之中央,自此漸漸而上。至冬至時,上游萬五千里。地之下畔與天中平。自冬至後,漸漸向下,此是地之升降於三萬里之中。天旁行四表之中,冬南夏北春西秋束,皆薄四表而止。地亦升降於天之中。冬至而下,夏至而上,二至上下,益極地厚也。又《考靈曜》云:正月假上八萬里,假下一十萬四千里,所以有假上假下也。鄭注云:天去地十九萬三千五百里。正月雨水時,日在上,假於天八萬里,下至地一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夏至時,日上極與天表平,後日漸向下。冬至時,日下至於地八萬里,上至於天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委曲俱#7《考靈曜》注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計一年三百六十五周天四分度之一。日月五星則右行。日一日一度,月一日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此相通之數也。
朱子曰:天地四游,升降不過三萬里。《周禮》土圭之景,一寸折一.千里。尺有五寸,折一萬五千里。以其在地之中,故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非謂天地中間止此數也。春遊過東三萬里,夏遊過南三萬里,秋西冬北亦然。
譬如大盤盛水,以虛器浮其中,四邊定四方。若器浮過東三寸,以一寸折萬里,則去西三寸。亦如地之深於水,上蹉過東方三萬里,則遠去西方三萬里矣。南北亦然。然則冬夏一晝夜之長短,非日晷出沒之所為,乃一地之遊轉四方而然爾。問曰:無此一理。雖不可知,然曆家推筭其數皆合。恐有此理。益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後東遊,秋分東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後南遊,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至冬季復正。此是地及星辰四遊之義也。星辰亦隨地升降,不過三萬里之中。是以半之,三萬里而萬五千里,與土圭尺有五寸等。一尺差萬里,五寸五千里。一分百里,景長景短,皆差一寸。故畿方千里,取象於日。一寸為正,日圓望之,廣尺以應千里。或問:四遊之說,搆虛不經。故《爾雅》似非鄭注。愚曰:眾言混淆,折諸聖經賢傳足矣。今張子、朱子皆以為然,則未可疑。

或問:朱子曰:《周禮》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或問:鄭注曰:景夕者,謂日映景乃中。立表太東,近日也。景朝者,謂日未中而景中。立表太西,遠日也。朱子答曰:景夕多風,景朝多陰。此二句,鄭注不可非,但說倒了。看來景夕者,景晚也。日未中,景已中。立表近南,則取日近。午前景短,午後景長也。景朝日已過午,景猶未中。立表太北,則取日遠。午前景長,午後景短也。問:多風多陰。曰:日近東自是多風,如海邊諸郡,風極多。每如期而至,春必東風,夏必南風。曠土無山可限#8。故風各以其方至。風從陽氣盛衰,早陽升風生午盛,午後風微,至晚風止。如西北多陰,非特山高障蔽,自是陽氣到彼衰謝。日到彼方午,則彼已甚晚,不久則落,故西#9邊不甚見日。古謂:蜀日越雪。又曰:漏天。言見日少也。以此觀天地,亦不甚闊。以日月、寒暑、風陰,驗之可見。唐賈公彥曰:周公營洛,求地中置五表,穎川陽城置中表。度景處古跡猶存。中表南千里置一表,中表北千里置一表,中表東一西各千里置一表,此正日景採裝也一中也。又按:朱子言:令人都不哉一土圭。康成亦誤圭尺是量表計氣。一尺長一尺五寸,以玉為之。覓至土一表,表景長短,以玉圭量。表景合一一尺五寸,此便是地之中。晷長刊友一影短,晷短則表影長。冬至復,表彰長一丈三尺餘。今地中與古已不同。漢陽城是地之中,宋朝岳臺是地之中,今在浚儀舊開封縣。唐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景南距林邑,北距橫野,中得浚儀之岳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國,定都於汴,樹圭置箭測岳臺。晷刻居中,晷正則日至,氣應得之矣。陸象山云:孔壺為漏,浮箭為刻。日有十二辰八干#10四維,歲十二月二十四氣。以土圭測日景,以磁石辨方位,而二十四位於是乎正。日行有南北,晝夜有長短,而二十有一箭於是乎立。岳以南三徙之,而箭不用者六。岳以北三徙之,而箭亦六干#11維之。間或前或後,或兩屬磁鹹所指,或以為干#12或以為午之三分丙之七分,或以為丙午之間,要叉有一定之說。相其陰陽,自周公以來則然矣。學者所當砍。
又曰:天包乎地,天之地又行乎地之中。
橫渠云:地對天,不過地,特天中之一物爾。所以言一而大謂之天,二而小謂之地。又曰:天體北高而南下,地體平著乎其中。邵子曰:天覆地,地載天。天上有地,地上有天。人居地上不覺耳。又曰:天圓如氣毬,地斜隔其中。又曰:天之外無窮,而其中空處有限。如空中一毬,自內觀之,坐向石動,天左旋。而星共極#13,則又一面。四游以薄四表而止。以《先天圖》觀臨師以上,各十六卦為天之天,地之天之,元會運世之數而在天。同人遁以下,各十六卦為天之地,地之地之,年月日辰之數而在地。
又曰:在地之位,一定不易。而在天之象,運轉不停。惟天之鶉火,加于地之午位,乃與地合,而得天運之正爾。
朱子曰:在天之位,一十二會,所會為辰。十一月,辰在星紀。十二月,辰在玄桿。正月,辰在課訾。二月,辰在降婁之類是也。若以地言之,則南面而立,前後左右,亦有四方十二辰之位,相為對待而不可易也。益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周布二十八宿以著天體,而定四方之位。以天繞地,則一晝一夜,適周一匝,而又超一度。日月五星,亦隨天而繞地。而惟日之行,一日一周,無餘無欠,其餘則有遲速之差。然其懸也,固非綴屬而居,亦非推挽而行。但其氣之盛處,精神自然發越,而自各有次第耳。
又曰:天不足西北,地不滿東南。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
《素問》注云:中原地形,西北高,東南下。《河圖》括地象云: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天門無上,地戶無下。天從上臨下入萬里。又曰: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以地中求之,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
先儒言:中原山水,皆源西北。故敘山水者,皆自西北而東南。地有山水,猶人有血豚。有近不相連,遠而相屬者。故曰:江海何嘗斷地脈。
蔡氏曰:大河北境諸山,根本脊脈皆自代北寰。武嵐憲諸山,乘高而來。其脊以西之水,則西流以入龍門西河之上流。其脊以東之水,則東流為桑乾幽冀,以入于海。其西一支為空#14口大岳。次以一支包汾晉之陽。又次一支為太行。又次一支為怛山。此北條也。其南條者,江漢南境之山川也。岷山之脈,其北一支為衡山,而盡於洞庭之西。其南一支,度桂嶺,北經袁筠之地,至德安,曰:敷淺原。或曰:今江州廬阜。二支之問,湘水間斷。衡山在湘水東南,敷淺原在湘水東北。其山川源流可砍也。鄭氏以妍岐為正陰,列河濟所經。西傾為北陰,列伊洛淮渭所經。墦冢為次陽,列漢水所經。岷水為正陽,列江水所經。《西域傳》云: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15二水合,東注蒲昌海。一名鹽澤,去玉門陽關三百餘里。其水停居、冬夏不增滅,潛行地中,南出積石。程氏曰:九河未淪沒為海時,從今海岸東北,更五百里平地。河播為九,入海處有碣石,在西北岸。今兗冀之地,既無此石,而平州正南,有山名碼石者,南在海中,去岸五百餘里,此正古河沒海之處。漢王橫言:昔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故九河碣石,包淪於海。後世儒者,知求九河於平地,而不知求碣石有無以為證。故前後異說,竟無歸宿云。

唐法象志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北戒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至穢貊朝鮮,謂之北紀;天所以限戎狄。南戒自岷山蟠冢,負地絡之陽,至東甌閩中,謂之南紀;天所以限蠻夷。《河源》曰:北河由北紀首達華陰,與地絡會。又分而東流與涇渭濟漬相表裹。《江源》曰:南河自南紀首達華陽,與地絡會。至荊山,又分而東流,與漢水淮漬相表裹。觀兩河之象,與雲漢之終始,而分野可知矣。
南北兩戒者,天所以限中華之地也。南北兩河者,所以與兩戒之山相為經緯也。其中用文用武,貨殖所阜之國,皆所以育人民,成造化,開中國君臣父子仁義禮樂之區也。宇內至大莫如天,至厚莫如地,至多莫如水。水精上浮為雲漢,下流為江河,月影山河之象,水涵星斗之文,無非一氣之造也。認山河脈絡於兩戒,識斗羅升沈於四維。下參以古漢郡國,區域分野,如指諸掌,此山河之大勢然也。以象求之,北戒則析木之所值,南戒則星紀之所臨。至若鶉首為秦隴之區,則兩戒山河之首實在焉。人君翕受中州清淑之氣,握五帝天綱地紀之符,鈴統常經而後可。#16
雲漢自坤抵艮為地紀,北斗自乾攜巽為天綱。其分野,與五帝區相值。

坤,地也,雲漢地之氣。乾,天也,北斗天之極#17。五帝者,少昊氏金德,顓頊氏水德,伏羲大#18昊氏木德,神農列山氏火德,軒轅黃帝有熊氏土德。五帝各居五方,其說日究咸池。政在乾,維內者,降婁也。為少昊#19;墟吁北官。政在乾,維外者,陬訾也。為顓帝,墟成攝提。政在巽,維內者,壽星也。為太昊,墟布太微。政在巽,維外者,鶉尾也。為列山氏,墟得四海。中承大階政者,軒轅也,為有能氏墟斗杓治外。鶉尾也,為南方負海之國。斗魁治內。陬訾也,為中州四戰之國。其餘列宿,在雲漢陰者八,為負海之國;在雲漢陽者四,為四戰之國。
天下山分四條,上應二十八宿。
日:妍岐、荊山、壺口、雷首,太岳底柱,東方宿也。其次日:降婁、玄桿,以負東海。神主岱山,日歲星。日:析城、王屋、太行、怛山、碼石、西傾朱圄,北方宿也。其次日:大梁、析木,以負北海。神主怛山,日辰星。
日:烏鼠、太華、熊耳、外方、桐柏、墦冢、陪尾,西方宿也。其次曰:鶉首、實沈,以負西海。神主華山,日太白。
日:荊山、內方、大別、岷山、衡山、九江、敷淺原,南方宿也。其次日:星紀、鶉尾,以負南海。神主衡山,日熒感。

中州居天下中。其次日:鶉火、大火、壽星、豕韋。神主嵩山,日鎮星。
負險用武之國。
於天象則弘農,分陝為兩河之會。自陝而西為秦涼。北紀山河之曲為晉代,南紀山河之曲為巴蜀。
四戰用文之國。
陝東三川,中岳為成周。西距外方大任,北濟南淮,東達距野,為宋鄭陳蔡。河內及濟水之陽,為郁衛滇。
東濱淮陰,為申隨。
負海貨殖所阜之國。
北紀東至北河,北為邢趙。南紀東至南河,南為荊楚。自北河下流,南距岱山為三齊,夾右碼石為北燕。自南河下流,北距岱山為鄒魯,南涉江淮為吳越,此負海之國也。其他如九隘之險,九河之曲,養水三危,汶江九折,皆上為列宿。《河洛》篇日:天極中星,崑崙之墟。天門明堂,太山之精。張平子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皆可指而言也。若極而論之,則八極之維,徑二億二萬二千三百里。南北短喊千里,東西則廣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通而度之,其數用重鈞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以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不可究詁。愚嘗上下區域,砍諸往牒,姑就三皇五帝所臨之地言之,則大章豎亥所步。孔子稱其地日:北至幽陵,南至交趾,西蹈流沙,東極蟠木。天地翕合,而秀氣鍾榮。河效靈,而《圖》、《書》出。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周孔出而為中國衣冠禮樂之主,以承羲皇群聖之托。鄒魯多儒雅,燕趙多豪傑,山之東西多將相,皆所以相與經緯乎中國也。禹承堯舜之盛,平治九州,玉帛萬國定。可墾之地,九百一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貨殖所貿,男耕女織。不奪其時,以供財用。儉有餘,而奢不足。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至成周盛時,民口二千二百七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20時十六萬一千人。自後歷秦漢隋唐,盈虛豐耗不常。以至于今,天下一統,超鴻濛而混希夷,際天極地,莫不尊親,可以追蹤三五。
朱子曰:《河圖》言崑崙者,地之中。地下有八柱,互相牽制。名山大川,孔穴相通。
司馬相如傳注:崑崙山去中國五萬里,廣裹萬里,高八萬仞。層城九重,面有九井。以玉為欄,旁有五門。天帝之下都也。《水經》云:崑崙去中國五萬里,其山一萬一千里。胡用之問:天竺去處,土地多生異人。朱子答日:中國去于闐二萬里,于闐去崑崙無綠更有三萬里。《文昌雜錄》記于闐使來貢獻,自言其國之西千三百餘里,即崑崙山。今中國在崑崙束南,天竺諸國在其正南,黃河在崑崙束南,流入中國。如此則崑崙在西南上竺。《乾書》說:阿褥山即崑崙也。山頂有阿褥大池,其水分流四面。去入中國者,為黃河,入束海。其三面各入南西北海,如弱水、黑水之類。大抵地之形如饅頭,其撚尖則崑崙也。中國地形正圓,所生人物亦獨圓正象。其地形,益得天地中氣。其他世界,形皆偏側尖缺,而環處其外,不得天地之正,所生人物亦多不正。此便是益天之說。橫渠亦主此說云。古誌有曰:西北多山,崑崙為祖根本,脊脈跨越寰宇,五岳三塗,綿亙錯峙。又曰:河出崑崙,地最高。仰北方沙地,無險可障。潰次束西,易成漂蕩。禹疏九河,殺其駭浪。
又曰:嵩山不是天之中,乃是地之中。黃道赤道,皆嵩山之北。南極北極,天之樞要。只有此處不動如磨臍然。此是天之中處。

按:邵子曰: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天之中何在?曰:在辰極。地之中何在?曰:在嵩山。惟天以辰極為中,故可以起曆數而推節侯。惟地以嵩山為中,故可以定方隅而均道里。子午其天地之中乎?冬至陽生子夜,半時加子,所以乾始於坎而終於離,此南極北極,獨為天之樞而不動也。夏至陰生午,天中日正午,所以坤始於離而終於坎,此黃道赤道,亦在嵩山之北而不爽也。惟天地之中處一定不易,是以聖人者出。處璣璿以觀大運,植會要以察方來,皆自此而推之也。或謂愚曰:子之玄渾章,可以盡天地之制乎?曰:非也。言天文則有司天史,言地理則有指掌圖,言雲漢分野則有唐一行,言水經曲折則有酈道元。然皆按陳進而言,未底其極也。《太玄》曰:馴乎玄渾,行無窮正象天,其妙有不可得而言矣。

天原發微卷之三竟

#1『神』疑衍。

#2『正』,《四庫全書》本作『止』。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太虛是四者之總體』。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雖然格物,君子末嘗不以窮理致知為先也』。

#5『數』,原作『能』,據《四庫全書》本改。
#6『應乾之策』,《四庫全書》本作『應乾坤之策』。
#7『委曲俱』三字,疑有脫。
#8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曠土無高山之限一。
#9『西』,原作『四』,據《四庫全書》本改。

#10#11#12『干』,原均作『千』,據《四庫全書》本改。
#13『而星共極』,《四庫全書》本作『自外而觀』。
#14『空』,《四庫全書》本作『壺』。
#15『蔥嶺』,原作『慈嶺』,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必一統常經而后可』。
#17『極』,《四庫全書》本作『樞』。
#18『大』,《四庫全書》本作『太』。
#19『昊』,原作『是』,據《四庫全書》本改。
#20『禹』,原作『萬』,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四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分二

唐孔氏曰:陰,蔭也,陰氣在內奧蔭。陽,揚也,陽氣在外發揚。陽奇為氣,氣混沌為一。又為日,體常明,無虧盈之殊。陰偶為形,形分彼此。又為月,有晦朔之別。伏羲見陰陽之數,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陽一而施,陰兩而承,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二者一而已。陽來則生,陽去則死,萬物生死主乎陽,則歸之于一也。蓋天地是劈初陰陽之氣結成,立其大者,以為之主,便是箇胚樸子。然後為父為母,生人生物,千變萬化,千條萬緒,皆不出此。所以充塞宇宙,何莫非陰陽之氣,都走那兩箇物事不得。造化之初,以氣造形,故陰陽生天地。以形寓氣,故天地轉陰陽。漢董仲舒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儒者不可不知陰陽也。

周子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陰。故張子曰:陰陽之精,互藏其宅。朱子曰:周子之書,不出陰陽二端。始是生生之理,終是已定之理。始有處說生,已定處說死。太極未判前,則陰含陽。太極已判後,則陽分陰。陽陷於陰為水,陰陷於陽為火。

張子曰:氣怏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精,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結為風雨,為霜雪。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朱子曰:遊氣橫看,陰陽直看。陰陽如扇,游氣如扇出風。陰陽如磨,游氣如磨出鈣。陰陽如木根,游氣如開花結子。非陰陽外,別有游氣。虛空即氣,能升降,飛揚以生萬物,但人不見爾。如望氣龍成五色之類,氣撒出來,其中有精有贏,故人物有偏有正。

感遇聚結,以上說二氣,以下說游氣。始之一字,只是說箇生物底母子。精底都是從贏底上面發出。贏底事上無非天之道理,所以為至教。二氣在天地間,只管運轉,不知不覺生出許多物。各得一箇性命,各有一箇形質,皆此氣合而成之。雖是如此,而所謂陰陽兩端,成片裒裒將出來者,固自若也。
又曰:造物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如萬物雖多,其實無一物無陰陽者#1。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看他日月男女牝牡處,若#2見得無一物無陰陽。雖至微之物,有箇背面,若說行處是一氣#3。故朱子曰:獨陽不生,獨陰不成。造化周流,須是並用。如束西南北並立,以位相對。只是一般動對靜,屈對伸,一對二,道對器。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中有外,無一物無對者。形則有影,聲則有響。

蔡氏淵曰:生物之時,陰靜陽動。靜者常偏居,動者常去來。來者,息也。息者為陽,去者消也。陽消則陰。消息之間,隨其陰陽多少,而為變化,此流行之陰陽也。物形之後,有天地、日月、男女、雌雄之類,此類待之陰陽也。流行之陰陽,惟陽為用。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雖日用均,其所謂陰,非流行之陰矣。故几動植之微而能生息者,雖陰亦待陽而得也。惟槁木死灰,乃為陰爾。

又曰: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又曰:一故神,兩故化。兩者,陰陽消長進退。朱子曰:橫渠此語極精。非一則陰陽消長,無自而見。非陰陽消長,則一亦不可得而見。蓋陽不獨立,鈴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鈴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偶,一動一靜,一往一來,一寒一暑,皆陰陽之所為。而非有為之者也,亦無兩立之理。非陰勝陽,則陽勝陰。無物不然,無時不然。陰陽只是一箇消息,進便喚做陽,退便喚作陰。陽之退,便為陰之生。不是陽退了,又別有箇陰生。陰陽做一箇看,亦得做兩箇看,亦得大抵發生,都是一箇陽。陽長一分,下面陰生一分。不是討箇陰來陽消處,便是陰。故陽來為復,是本來物事。陰生為垢,娠是偶然相遇。陰陽是陽中之陰陽。陰陽以氣言,剛柔是陰中之陰陽。剛柔以質言,是有箇物了見得,是剛底柔底。程子曰: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然其升降生殺之大分,不可無也。又曰:陰陽之運,升降盈縮,未嘗少息。陽常盈,陰常虧。一參差不齊,而萬變生焉。譬如磨既行,齒都不齊。既不齊,便生出萬變。

朱子曰: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人所不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於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以天地自然之氣言之,則不可相無。以君子小人之象言之,則未嘗不欲天下之盡為君子而無一小人也。有以善惡言者,如履霜堅冰至,則一陰之生,便如一賊。陽善陰惡,君子小人,天理人慾,互相勝負。又曰:陰何比小人,平看之卻好,以類言之,亦只是皮不好,骨子卻好。伊川云:十月謂之陽月,疑其無陽,陰亦然。聖人不言爾。蔡季通以為不然。曰:陰不可以抗陽,猶地不足以配天。朱子謂其所以不言者,這便是一箇參贊裁成之道。蓋抑陰進陽,長善消惡,用君子退小人,這便可見。
陽化為陰,只您地消縮去無痕邇,故謂之化陰變為陽。其勢浸長,便較有頭面,故謂之變陰少於陽。氣理數皆如此,用全用半,所以不同。
邵子曰: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

張氏曰:陽動陰靜,陽貴陰賤,陰終不可與陽並言。及至隨時變易,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迭相為用。

陽盡陰純坤為主,陰盡陽純乾為主。愚曰:子月之巳月尊陽,午月之亥月尊陰。以分而言,乾尊坤卑,不可並也。以家言之,父母固是尊,然母終不可並乎父,尊無二上也。蔡氏謂:陽非陰不成,陰非陽不生,陰陽又相須為用。然在氣則陽為用,故陽動陰靜。在形則陰為用,故陰疾陽舒。
朱子曰:太極分開,只是兩箇陰陽,都括盡天下事物。《易》不離陰陽,千變萬化,只是他兩箇,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流行則為陰。只這一氣消長進退,做出古今天地問無限事來。如晝夜寒暑,一箇橫,一箇直。橫看是一般道理,直看是一般道理,橫堅皆可見。橫看則左陽右陰,前陽後陰,背陽面陰,進陽退陰,動陽靜陰,束南為陽,西北為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都是一般。堅看則上陽下陰,仰陽覆陰,升陽降陰,清陽濁陰,以至大陽小陰,高陽卑陰,妍陽醜陰。以類推之,靡物不然,無時不然。愈析愈微,愈窮愈遠。陰陽之精,互藏其營。陰陽之氣,循環迭至。陰陽之質,從橫曲直,莫或使之,莫或禦之。在天則陰陽成象,在地則剛柔成質,在人則仁義成德,莫匪陰陽也。
邵子日#4:陰以陽為體,陽以陰為體。
陽得陰而凝,虛賴實以立。陰待陽而發,實從虛而出。陰至坤而成體,乾之十二陽託焉。故陽以陰為體。復自坤出三十一變而央,為春為夏,則陰以陽為用。陽至乾而成體,坤之十二陰託焉。故陰以陽為體。娠自乾出三十一變而剝,為秋為冬,則陽以陰為用。在天則陽動而消陰,在地則陰動而消陽。
極陰之際,坤餘十二陽,其終成乾而得三十六陽.o極陽之際,乾餘十二陰,其終成坤而得三十六陰。以坤之陽而生震坎艮二十陽,以乾之十二陰而生巽離兌二十陰。散一為三,生之始也。并為三十二,陰陽各得八位之半。以巽離兌之二十八陽而生乾之三十六陽,以震坎艮之二十八陰而生坤三十六陰。會三歸一,生之極也。并而為六十四,陰陽各得八位之全。所以立春至立秋,陽數并之皆六十四,陰數皆三十二。立秋至立春,陰數并之皆六十四,陽數皆三十二。四八三十二者,四卦之全。八八六十四卦,八卦之全也。圖左三十二陽,右三十二陰,分天地之體,并之皆六十四卦者。陽極無陰,陰極無陽也。
邵子曰:離束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又曰:陽侵陰,陰侵陽,故坎離當半也。
先天六十四卦氣,皆中起以八卦配十二辰。子午卯酉為四中。乾當午,坤當子,離當卯,坎當酉。故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得其正矣。四維之卦,則兌辰巳震,丑寅巽未,申艮戌亥也。而邵子又曰:坎離陰陽之限。離當寅,坎當申,數常臉之者,陰陽之溢也。蓋謂用數不過乎中,以寅申巳亥居四孟之首。乾當巳而生於巳,坤當亥而生於亥,離當寅而限於三陽之半,坎當申而限於三陰之半,中則瑜其限而溢矣。況氣盈朔虛,其餘各六。《易》曰:日中則反,月盈則蝕。亦邵子怕處其盛之意,而退一位以居之,則卯辰兌也,子丑震也,午未巽也,酉戌艮也。皆處數之不及,而不瑜乎中也。是故以坎離之半,而當陰陽之半也。若以坤為子半,推之則卯酉中矣。故卯為日門而居左,太陽所生。酉為月門而居右,太陰所生。為春秋晝夜之門者,春分陽中,秋分陰中。故曰:日中宵中,晝夜均也。非若夏至則晝數多,冬至則夜數多也。非但日月之出入於此,而萬物亦出生入死於其中也。翁氏曰:天地雖始於寅,而開物至卯,而門彌辟。雖始於戌,而閉物至酉,而門已閉。一歲而春夏秋冬,一月而弦望晦朔,一日而旦晝暮夜。雖皆坎離,日月之功,而莫不由乎門之左右矣。張氏曰:離當卯而終申,晝之分也。坎當酉而終寅,夜之分也。又曰:離當寅未卯而已明,坎當申巳酉而未昏。天克地以為餘分,晝常多夜五刻者,離陽侵坎陰,晝陽侵夜陰也。愚以大數言之,開物於鸞墊後,閉物於立冬前,陰陽互相侵也。故乾全用,坤全不用,坎離用半也。坎離二卦,是乾坤中爻之交。先天位坎離,以卯酉而為日月。後天位坎離,以子午而為水火。只此四#5位極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是皆羲文之微意。其他卦不偏則雜矣。
朱子曰:五行相為陰陽,又各自為陰陽。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
此以流行於四時而言也。自一歲言,六箇月陽,六箇月陰。一日亦然,晝陽夜陰,午前陽,午後陰。一月言,望前陽,望後陰。六甲言,甲子陽,乙丑陰。分言之,則甲陽子陰。從古至今,只怠裒去,屈伸往來,循環不已。孰使然哉?天地是一箇大陰陽,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自其中流出。又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是一氣之變為之也。陽生自下而上,則進而生物。陰生自上而下,則退而成物。陽居束南,主春夏以生。陰居西北,主秋冬以殺。此其大略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其變則為暑寒晝夜、雨風露雷。
或問:雷霆風雨,雪霜雲露。張子對曰:陰氣凝聚,陽在內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風雷有大小暴。緩和而散為雪霜雨露,不和而散為戾氣陰霾。陰常散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又曰: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又有問雨風雲雷於邵子者。答曰:陽得陰為雨,陰得陽為風。剛得柔為雲,柔得剛為雷。無陰不能為雨,無陽不能為雷。雨柔屬陰,待陽而後興。雷剛屬陽#6,待陰#7而後發。張氏釋之曰:陽倡陰從流為雨,陰格陽薄散為風。剛倡柔從蒸成雲,柔蓄剛動激成雷。客主後先,陰陽逆順,不同也。風雨自天降,故言陰陽。雲雷自地升,故言柔剛。天陽無陰,不能為雨。地陰無陽,不能成雷。雨陰形柔,本乎天氣之陽。雷陽聲剛,出乎地體之陰。陰陽互相用也。又有以八卦爻象問於蔡節齋者。答曰:坎陰為陽所得,則升為雲,陽淺則為霧。坎陽為陰所累,則條為雨,陰淺則為露。陰在外,陽不得出則為雷。陰固則為地動,震也。陰在內,陽不得入則為風。陰固則為大風,巽也。陽包陰則離為霰,陽和陰則為雪,離交坎也。陰包陽則坎為雷,陰入陽則為霜,坎交離也。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離為日,坎為月。陰陽相戛則為電,陰陽失位則為霓。

又曰:氣自子至午為升,自午至子為降。子至寅地中升于地上,卯至巳地中升于天中。午至申天中降于地上,酉至亥地上降于地中。

愚按:子午各六,有地以限之。陽生於子至寅,則十一月至正月,陽氣升于地上。少陽數七,陰中陽也。卯至巳,二月至四月,地中升于天中。老陽數九,陽中陽也。'又自一陰生午以至于申,五月至七月,陰氣自天中降于地上。少陰八,陽中陰也。酉至亥,八月至十月,地上降于地中。老陰數六,陰中陰也。一日一月亦然。大抵寅申巳亥當乾坤泰否之交,三陽三陰,皆為天之用。震為少,至乾則老。巽為少,至坤則老。坎離又以四陰四陽,生物于中。三陰三陽,泰與否對。六陰六陽,乾與坤對。如水數六,雪片也。六不是人做將出來,物物造化皆是如此。可以見陰陽之妙處。

又曰: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其化則為走飛草木色聲氣味。
陽生動物,陰生植物。朱子曰:本是一理,而消息盈虛,便生陰陽。雖至微至細,草木烏獸皆然。如鯉魚上有三十六鱗,陰數。龍背上有八十一鱗,陽數。龜背中問五段,五行也。兩邊各四段,八卦也。周圍二十四段,二十四氣也。至於草木、雌雄、銀杏、桐楮、牝牡、麻竹皆然。張子曰: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愚嘗以《皇極經世書》推之,謂有飛飛之物,飛木、飛草、飛走之物,又有走飛、走木、走草、走走之物,又有木飛、木走、木草、木木之物,又以。草飛、草走、草木、草草之物。又有陰陽推之,飛陽走陰,動陽植陰,馬陽牛陰,角陽尾陰,皆不逃乎陰陽之數。大抵色聲氣味,目耳鼻口,物各有之。但或偏而不全,全而不能,如人之靈耳。

程子曰:近取諸身,百理皆具屈伸之氣,只鼻息問見之。

鼻?竅為天門,氣由以出入也。朱子曰:以氣言之,呼為陽便是發達底,吸為陰便是收斂底。如鼻息,無時不吸,無時不噓。噓盡生吸,吸盡生噓。胡文定公曰: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橫渠張氏曰: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按為春,萬物錯揉。對秋而言,天地之晝夜也。朱子謂:太極是性,動靜陰陽是心。金木水火土,是仁義禮智信。軀體血肉,便是五行。所以開眼不是陰,便是陽,不是仁便是義。進便是陽,退便是陰。處己一爻是陰#9,應事接物是陽。爻#10又曰:事之未定者屬陽,已定者屬陰。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11。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于掌矣。釋者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可兼陽也。掌後高前下,束南多水,西北多山。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至經,股胯各三節,應十二次。四肢應天#12四時,應地四方。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并手足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于十六一,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于大物之問也。人之四肢各一脈,應四時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言十二節氣,皆通天氣。十二節氣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三陰三陽三候,謂沈浮中陰陽,有太過不及也。
又曰:天地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故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又各分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為智。兼三材而兩之也。

陰陽作一氣看,亦得作二氣看,亦得隨時分出看,亦得大處有大闔闢大消息,小處有小闔闢小消息。大而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小而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然。於其中雖有萬變不同,而其理則一定不易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也。學得其究心焉。

天原發微卷之四竟

#1此句原作『其實一物無陰陽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2『若』,《四庫全書》本作『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若說流行處,卻只是一氣』。

#4『邵子日』,原作〔又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四』,原作『匹』,據《四庫全書》本改。
#6一陽』,原作『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待陰』,原作『用陽』,據《四庫全書》本改。
#8『以』,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處已是陰』。
#10『爻』,疑衍。
#11『肢』,原作『支』,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天』,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衍五

鄭氏引《白虎通》云:行者為天行氣。水訓準,水在黃泉,養物平均有準。火,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金,禁也。秋時萬物,陰氣禁止。木,觸也。陽氣動躍,觸地而出。土,吐也。土居中央,總吐萬物。生物者,木火七八之數。成物者,金水九六之數。《易》精氣為物。注云七八。游魂為變。注云九六。朱子曰:太極列五者於陰陽之下。五常是理,陰陽是氣。有理無氣,則理無所立,故五行次陰陽。又曰:義智屬陰,仁禮屬陽。陰陽是氣,五行是質。有這質,又有五行之氣,所以做得物事出來。愚曰:五行後天也。若問先天一事,無一者,太極也。自一分二,則有陰陽。陰陽者,五行之氣。五行者,陰陽之體質。一三五七九,為天之五行。二四六八十,為地之五行。二五一十,陰陽合而為一,則能生成萬物。故上.日一,五行而已。一中有二。甲陽乙陰為木,丙陽丁陰為火,戊陽己陰為土,庚陽辛陰為金,壬陽癸陰為水,天也。亥陰子陽,北寅陽卯陰,束巳陽午陰,南申陽酉陰,西辰戌陽丑未陰。位中央,地也。木神主仁,金神主義,火神主禮,水神主智,土神主信,人也。貫三才而一之,氣行理亦行。

周子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朱子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木火土金水。而木火陽也,金水陰也。蓋其變,至於不可窮,無適而非陰陽之道。又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錯綜而生。到運行處,便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循環旺相。又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都是這箇物事。黃勉齋曰:《圖說》云:水陰盛,火陽盛,乃行之序,非生之序。如作建子時看,則水木是陽,火金是陰,此生之序。又曰:《太極圖》有一處可疑。圖以水陰盛居右,火陽盛居左。金陰稈,故次水。木陽稈,故次火。此是說生之序。下文卻說,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卻以水為陽火為陰。論來物之初生,自是幼嫩,如陽始生為水尚柔弱,到生木已強盛。陰始生為火尚微,到生金已成質。如此則水為陽稈,木為陽盛,火為陰稈,而金為陰盛也。
又曰:五行之生,各一其性。
就氣質言之,水性玲,火性熱,木性溫,金性凍,土性中和。人之生也,亦各隨其氣質所稟,有智愚強弱之不同。然自本求之,則各一其性。所謂渾然太極之.全,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此人也,所以獨得五行之秀,而其心為最靈。

程子曰: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

天一生水,故水居五行之先。物之初生,其形皆水。水者,萬物之一源,皆根於天一之造化也。如金石之產,其初亦乳。一陽之氣,一日之時,一年十一月,冬至皆肇於子。子者,水位也。夫水生於陽,而成於陰。氣始動而陽生,氣聚而靜則成水觀,呵氣可見。蓋生水之初屬一,故微至。成水時,則六矣。或問曰:天一生水,亦有物可證乎?曰:人之一身可證矣。食心動則津生,哀心動則淚生,愧心動則汗生,欲心動則精生,方人心寂然不動之時,則太極也。此心之動,則太極動而生陽也。所以心一動而水生,即可以為天一生水之證。神為氣主,神動則氣隨。氣為水母,氣聚則水生。
朱子曰: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圖》、《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土五,皆陽之生數而不可易。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五行:春始於束方之木,冬終於北方之水,中主於中央之土,是始中終三者,行之序也。而其生之序,則皆始於天。水能利澤萬物,天一打初便生水。水有貞靜之性,剛而有力,包藏於冬。木能溫燠萬物,天三便生木。木有發生之性,充吧莫禦,條達於春。土能持載萬物,至天五生土。土為包育之母,直方以大居中,而旺四方。三者既生,生生不已,各居其方,而不可易。於以見上天好生之心,源頭既正,骨子又好,皆是天生。火之與金,乃是五行中相資以變化,不可一日無者,卻是地生。火生於地二,其性炎上,或自有而無,或自無而有,位可以居南,亦可以居西。金生於地四,其性從革,或方可為圓,圓可為方,位可以居西,亦可以居南。故《圖》與《書》有更置之說,不似水木土,皆天所生而有定序。然而,於定'序之中,五行生生,相為融貫,則序雖定而氣未嘗不相通也。故朱子曰: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又曰:木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
饒雙峰曰:氣運於天,以生為主。故朱子以春為四時之首,而貫乎夏秋冬。其在人,則惻隱為四端之首,而貫乎羞惡辭遜是非。以春能生萬物,而惻隱能兼眾善故也。安氏曰:一在木下為本,是歸根復命而合於五也。一在本上為末,是分枝布葉而散於萬也。以一知萬。天一生水而為木,共此一爾。

又曰: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歸根反命而藏於此也。
木無水則枯,火無水則燥,金無水則宿。以水包之,則流通四時,活動萬物。功成則退藏二陰之中,伏於黃泉之底,所以能歸根復命於此。及其出也,則又元而亨,雷域中雨天下也。其在人,則腎精所藏,百體皆潤。

又曰: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應四方,一體而載萬類也。

雙峰饒氏曰:質具於地,以養為主。故土居五行之中,而統乎水火木金。其在人,則脾居五臟之中,而統乎心肝肺腎。以土能養萬物,脾能養眾形。夏季未月,土為最王,故能生秋金。又寄王四季,每季皆十八日,共計七十二日。其他四行分四時,亦各得七十二日,共成三百六十日。翁氏謂:五行離土,則不能各成一器。一得五,便成水。二得五,便成火。三得五,便成木。四得五,便成金。五得五,便成土。五者,土居中央。一二三四五,纔得五,便成水火木金土,謂之六七八九十也。
又曰:天地者,陰陽對待之定體。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對待非流行,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於天地中以為用。
變化者,一變六,化而成水。二變七,化而成火。三變八,化而成木。四變九,化而成金。五變十,化而成.土。天地其對待之大者。其次五行,亦各自為對。是為交易之《易》,火與水對,金與木對。對待則二,是有定體。行者,流通,流通則一。是為變易之《易》也。五行相生,為水木火土金,金復生水。對峙者,各半體。流通者,皆全體。對待流行,各有次序。以一氣言,則息極而消,消極而息。以二氣言,則陽極生陰,陰極生陽。以四時言,則所克者為夫婦,所生者為母子。夫取妻,而夫之血氣日以耗,故夏化為秋。母生子,而子之血氣日以充,故冬變為春。以五行,戊己問乎十干,辰戌丑未問乎十二支,中央間乎四方,坤問乎離兌。火生土,土生金也。(程氏)
朱子曰:陽變陰合,初生水火。水火,氣也。流動閃爍,其體尚虛。其成形,猶未定。次生金木,則確然有定形矣。天地生物,先輕清,以及重濁。水火二物,在五行最輕清,金木次之,土最重濁。

張子曰: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之為物,水清則生火,然而不離也。朱子曰:《正蒙》只說金與木之體質屬土,水與火卻不屬土。問火附水而生,莫亦屬土否#2?曰:火是箇虛空中物。問:只溫與熱.之氣,便是火否?曰:然。如火中虛暗,離中之陰也。水中虛明,坎中之陽也。火中有黑,陽中陰水。外黑內明者,陰中之陽。故水謂之陽,火謂之陰亦得。張子又曰:陽陷於陰為水,附於陰為火。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益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得火之精於土之燥,得水之精於水之濡。故水火相持而不害,爍之反流而不耗,益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勉齋黃氏曰:以人物之初生驗之,天一生水,水便有形。人生精血,奏合成體,亦若造化之有水也。地二生火,火便有氣。人有此體,便能為聲。聲者,氣之所為,亦若造化之有火也。水陰而火陽,貌亦屬陰,而言亦屬陽也。水火雖有形質,然乃造化之初。故水但能潤火,但能炎其形質,終是輕清。至若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則形質已全具矣。亦如人身耳目既具,則人之形成矣。木陽金陰,亦猶視陽而聽陰也。造化之初,天一生水,而三生木,地二生火,而四生金。天得一奇而生水,一之極為三,故三生木。地得二偶而生火,二之極為四,故四生金。六之成水猶坎,以一陽居中,天一生水也。地六包於外,陽少陰多,而水始盛成。七之成火猶離,以一陰居中,地二生火也。天七包於外,陰少陽多而火始盛成。豈曰:一生水而未成水,二生火而未成火,叉待五行俱足,方待六與七而成水火,如此則全不成造化矣。益水火之氣,一濕一燥。水濕極而生木,火燥極而生金。人物始生,亦精與氣聚而為之耳。精濕而氣燥,精沉而氣浮,故精為貌而氣為言。精之盛者,濕之極,故為目、為肝、為視。氣之盛者,燥之極,故為金、為肺、為聽。大抵貌與視屬精,故精衰而目暗。言與聽屬氣,故氣塞而耳聾。此曉然易見也。醫家以耳屬腎,以肺屬金。與此比配,各有不同。雲莊劉氏曰:陰陽互為其根。水居子位,極陰之方,而陽已生於子。火居午位,極陽之方,而陰已生於午。若木生於天三專屬陽,故其行於春亦屬陽。金生於地四專屬陰,故其行於秋亦屬陰。不可以陰陽互言,蓋水火未離乎氣。陰陽交合之初,其氣自有互根之妙。木則陽之發達,金則陰之收斂,而有定質矣。此所以與水火不同也。
朱子曰:《樂》聲是土金木水火,《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樂》辨五聲,十九八七六。《範》分四方,一二三四五。又曰:《範》言一二三四五,而不及六七八九十。《月令》言八七五九六,而不及一二三四十。《太玄》言三八四九二七一六五五,而不言十。《範》以水火木金土為序,禹以水火金木土為序,劉向、班固以木火土金水為序,範曄以木金火土水為序。

又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者也。
蔡九峰曰:在天而流布四時日五行,在地為人所取用日五村。唐孔氏曰:五行以微著為次。水最微為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實大為五。今以《洪範》推之。蔡氏曰:潤炎曲直,從革以性言,稼穡以德言。水潤而又下,火炎而又上,木曲而又直,金從而又革,土兼四方而具生之德。故言其所重在稼穡,而民以食為天也。馮氏曰:種曰稼苗也,穫日穡穗也。蔡傳言稼而又穡者,言其生生不已也。又曰:鹹苦酸辛甘者,五行之味也。五行有聲色氣味,而獨言味者,以其切於民用也。五味以五穀為主。以《月令》推之,可見五殼之配五行者,麥為木,黍為火,稷為土麻為金,菽為水。以五畜言,鵝為木,羊為火,牛為土,犬為金,豕為水。以五果言,則栗水、李木、杏火、桃金、棗土。是數者皆質具於地而切於民之生養,不可一日無也。其運此氣而在天則為五行,其凝此質而在地則為五材。天有日,故地有火。天有月,故地有水。天有雨暘寒燠風,故地有水火木金土。天而地,地而天,充塞宇宙,何莫非五行者。況人稟五行之秀氣以生,孰不資五行以為用。
邵子曰:火生於無,水生於有。火內暗而外明,故離陽在外。火之用,用外也。水外暗而內明,故坎陽在內。水之用,用內也。
火用外,目象水;用內,耳象火。內.為體,外為用。水外為體,內為用。陽者,用也。朱子曰:陰以陽為質,陽以陰為質。水內明而外暗,火內暗而外明。陰陽之精,互藏其宅也。西山真氏曰:日火外景,金水內景,本淮南子。益清明者,內景金水也。濁明者,外景日火也。或曰:日火揚光於外,故日有蝕,火有滅。金水潛光於內,故無窮。以此收視反聽,潛神不耀。此理故妙,可以養生。又於治道不相關,孰若吾儒,當明則為離晉,當晦則為明夷。又曰:火、日外光,能直而施,所應無窮。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隨才各得神與形。天與地之道歟?張氏曰:火託木而木生水,神乘氣而生精。先天以神生精,一生二。後天以精集神,二生一。愚嘗推其說曰:水陰根陽,故為少陽,春至夏而老。火陽根陰,故為少陰,秋至冬而老。乾坤具坎離之體,乾以九二交坤成坎。坎中一陽生子,是為真水,乃陰中之真陽也。坤以六二交乾成離。離中一陰生午,是為真火,乃陽中之真陰也。二多一少,坎一離二。少者為主,則多者為用。少為主,故坎為冬。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子至巳,六辰皆陽。多者為用,故離為夏。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午至亥,六辰皆陰。天地之問,無往而非水火之用。所以乾坤付正性於坎離,坎離為乾坤之用也。

又曰:雲有水火土石之異,地類亦然。

張氏曰:水火土石地之體也,几物皆具地之體。先生曰: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水雷玄,火雷願,土雷連,石雷霹;故一物鈴通四象。天有日月星辰,地有水火土石。首有目耳口鼻,身有骨肉血髓。髓為火,血為水,肉為土,骨為石,是為動物四象。液為水,華為火,枝為土,根為石,是為植物四象。几人之吹噴吁呵呼,應天之風雨雲霧雷。

《易》有陽貞陰貞。朱漢上曰:乾貞於十一月子,左行,陽時六。陰貞六月未,右行,陰時六。
陽貞取陽卦,乾生三男,震坎艮也。陰貞取陰卦,坤生三女,巽離兌也。乾一陽生於子,始於坎,至離而乾終。坤一陰生於午,陰不敢當午位,故退一辰而貞於未,至坎而坤終。陽自左行,問時以治六辰。陰自右行,亦間時以治六辰。順成其歲功,陰陽二貞既定,然後可以推四時之節氣。愚考之孔疏,數之所起,起於陰陽。陰陽往來於日道。冬至日南極,陽來而陰往。冬,水位也。一陽生為水,數一。故乾貞於十一月,子而左行。夏至日北極,陰進而陽退。夏,火位也。當以一陰為火數,但陰不名奇數,叉以偶。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二故坤貞於未而右行。冬至以及於夏至,當為陽來。故正月建寅。三陽生為木,數三。夏至以及於冬至,當為陰進。故八月建酉。四陰生為金,數四。三月建辰,居四季之首,為土位。五陽生為土,數五也。水在北,從盛陰之氣,故潤下者從陰也。火在南,從盛陽之氣,故炎上者從陽也。木束金西,陰陽相半,柔可曲直,剛可從革,土含養萬物,以為五行之主。
朱子曰:京房因卜筮推出許多道理。

其說謂:大.衍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焉。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共五十。其一不用,今只取生氣一句為說。

一者為天之生氣。愚曰:天之數不用五,一由五出故。大衍之數不用一者,一乃天之神也。一入于北,則變坤成坎而生水,其數一。一入于南,則變乾為離而生火,其數二。一入于束,則天始交地而生木成震,其數三。一入于西,則陰說於陽而生金成兌,其數四。其終也,一復歸藏於五,而為萬化本。存一不用者,是為生氣。太初氣之始,是也。五十五,數存五以為五行之本。大衍五十,又存一以為太極之本。太極而五行,以一分五,以五分十。其四十九者,又五行之細數。五十者,五其十。十者,兩其五。兩者,一也。一者,水也。五行之始,生氣之出也。十者,土也。五行之終,生氣之入也。是故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散在天。三百六十是為度數,散在地。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是萬物之盈數。其一不用者,退歲於密。故木旺#3則水退#4火王則木退,土王則火退,金王。則土退,水王則金退。此五十五退五不用者,所以去衍之盈數。五十又退一不用者,所以虛衍之本數。故曰:抑其盈虛,其一萬本於五,五本於一,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天以一變四,四有體,一無體也。此一在人為心,在德為仁,在《易》為乾,在時為春,無往而不為天之生氣,豈特四十九著,賴此以為神哉。天地萬物,皆倚此以為立命之地。故曰:不用之一,群用之所攸宗。
朱子曰: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乾金,《易》卦金也。
兌金,五行金也。巽木是卦中取象,震木是束方屬木。以土寄王四季,故止言四時。唐孔氏謂:五行去土,亦日四象,謂金木水火。土?震木離火兌金坎水,各主一時。又巽同震木,乾同兌金,加以坤土,又日七八九六之謂。在一一物為木火金水,在人為仁義禮智,在方為束西南北,在《易》為元亨利貞,在象為龍虎鶉龜,在月為弦望晦朔,在日為日一晝暮夜,在首為目耳鼻口,在身為骨肉血髓。理也有此四段,氣也有此四段。事事物物,都相離不得。春子丑寅為少陽,夏卯辰巳為太陽,秋午未申為少陰,冬酉戌亥為太陰。邵伯溫曰:水火土石,本體也,五行在其中矣。金木水火土,致用也,五材出焉。金出於石,木生於土。有石後有金,有土後有木。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

又曰:天下道理,只是一箇生兩箇。《易》說到八數住,《洪範》說到十數住。卦八而數十,八是陰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陰一陽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是五,而有十者,一箇包兩箇。木包甲乙,火包丙丁,土包戊己,金包庚辛,水包壬癸。又曰:甲乙是兩箇木,丙丁是兩箇火,戊己是兩箇土,金水亦然。兼三才而兩之,是陰陽五行之相克也,所以相成,而五常之德亦然。

莫大於仁,木德也。仁或失於弱,故以義斷之。義,金德也。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禮,火德也。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智,水德也。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五常之德,乃五行相克之理。老蘇之說為然。金克木,剛勝柔也。水克火,柔勝剛也。
又曰:有互相發者。
王氏曰:水言潤則火燥,土#5得木敷金斂可知。火言炎則水洌土,蒸木溫金清可知。水言下火言上,則木左金右土中央可知。木言曲直,則土園金方火銳水平可知。金言從革,則木變土化水因火革可知。土言稼穡,則井洫火爨木與金器械可知。所謂木變者何?炳為火,斕為土。土化者何?能燥能潤,能敷能斂。水因者何?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蒼而蒼,因白而白。火革者何?革生為熟,革柔為剛,革剛為柔。金亦能化,可園可平,可銳可曲直。然非火革,則不能自化,故命之日從革。

又曰: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只言五行,不言陰陽。做這人,須是五行方做得成。五行一陰陽也,舍五行別無討陰陽處。如甲木陽乙木陰之類。
朱子曰:數只是算氣之節候,大率只是一箇陰陽。播而為五行,五行各有陰陽。甲乙木,丙丁火,春木夏火,年月日時,無非五行之氣。甲乙丙丁,又屬陰屬陽,只是二五之氣。人生適逢其氣,參差不齊,貴賤壽夭皆然。聖賢在上,則其氣中和。不然,則氣偏。五行有得其氣清者,聰明而無福祿;有得其氣濁者,有福祿而無智慧;皆其氣數使然。堯舜禹湯文武周召得其正,孔孟齊魯得其偏。五代極亂,卻生許多聖賢,如祖宗時。如大睡一覺,醒時卻有精神。五行有理有氣有數,其行於十干十二支之中。可得而數,天一與地六合,生成水居北。子數一,亥數六,壬為陽水一,癸為陰水六也。地二與天七合,生成火而居南。巳數二#6,午數七,丙為陽.火,七丁為陰火,二也。天三地八生成木而居束。寅數三,卯數八,甲為陽木,三乙為陰木,八也。至於土位乎中央,則五與十合而生成土。戊與辰戌麗於十而屬陽,巳與丑未亦麗於十而屬陰也。西方虎位成金,庚干申支數既為九而屬陽,辛干酉支數又為四而屬陰矣。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數不行,數非道不立。列於十干者,如此布於十二支,亦如此。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奇中有偶,偶中有奇;上入蒼天,下入黃泉;大含元氣,細入無倫;皆莫能逃此數矣。六經言五行者,《月令》四時所紀,相生之數爾,《虞書》六府所救相克之數爾。至於天地生成之數,惟《易》與《洪範》言之。箕疇孔繫,皆有得於河洛之傳矣。

天原發微卷之五竟

#1『上』,《四庫全書》本作『止』。

#2原脫『屬土否』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旺』,《四庫全書》本作『王』。

#4『王』,《四庫全書》本作『旺」。

#5『土』,疑衍。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水言潤,火言燥』。
#6『二』,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六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觀象

《易》曰:兩儀生四象。又曰:四象所以示也。王輔嗣以下,伊川以上,所說多有不同。獨邵子傳先天之學,一見而次,可以破千載之惑矣。朱子《啟`蒙》一書,示人至矣。或者未徹。愚曰:君若看得其中八字,則此一卷書,皆荃蹄爾。奚用多言,識者題之。《易》言:天數五,地數五。存一以為本,用四以為變。用之於著,則日七八九六。用之於地,則日水火土石。用之以觀天象,則日日月星辰。其在卦,則分為八焉。特所指地頭不同爾。
邵子曰: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之大,陰陽盡之;地之大,剛柔盡之。陰陽盡而四時成,剛柔盡而四維成。
乾陽物,坤陰物。天地亦物之大者爾。天不過一陰一陽之消長,一寒一暑而四時成,天下道也。地不過一剛一柔之交錯,一夷一險而四維成。地之理也,著於天為四象,列於歲為四時,形於地為四體,布於方為四維,皆乾陽坤陰二物為之。
程子曰:四象謂陰陽剛柔。陰陽生天,剛柔生地。
朱子曰:邵子說數,也從一陰一陽起頭。他做陰陽太少,乾"之四象;剛柔太少,地之四象;陰交陽,陽交陰,生天之四象。所謂四象者,天有陰陽,又就其中分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天之四象,日月星辰是也。地有剛柔,又就其中分為太剛太柔少剛少柔。地之四象,水火土石是也。其實元初只有一箇太極。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又分為八。天得一箇四,地得一箇四。各有一箇太極行乎其中,便是兩其五行而已。
日月為《易》。
易之一字,上面從日為陽,下面從月為陰。故莊子曰:《易》以道陰陽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體盡。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體盡。

邵伯溫曰:《皇極經世》舍金木水火土,用水火土石,何也?曰:日月星辰,天之四象。水火土石,地之四體。金木水火土,謂之五行。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先天者,後天所自出。水火土石者,五行所自出。金出於石,木生於土,五行行乎天地之問,水火土石在其中矣。《經世》用水火土石,本體也。《洪範》用水火木金土,致用也。日為陽精,《先天圖》以乾為日,乾之位在正南。月為陰精,《先天圖》以兌以月,兌之位在東南。少陽為星屬離,位在正東。少陰為辰屬震,位在東北。太柔為水月象,《先天圖》坤為水位,在正北。太剛為火日象,《先天圖》艮為火位,在西北。少柔為土辰象,《先天圖》坎為土位,在正西。少剛為石星象,《先天圖》巽為石位,在西南。日陽月陰,星剛辰柔,天有地也。水陰火陽,土柔石剛,地有天也。在天成象為日,在地成形為火。火與日,本一體,故陽燧取於日而得火。在天成象為月,在地成形為水。水與月本一體,故方諸取於月而得水。在天成象為星,在地成形為石。石與星本一體,故傳言星隕為石。在天成象為辰,在地成形為土。辰與土本一體,故自日月星辰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也。自水火土石之外,廣而茫茫者皆土也。蓋日月星辰,猶人之有耳目口鼻。水火土石,猶人之有血氣骨肉。故謂之天地之體。陰陽剛柔,則猶人之精神,而所以生耳目口鼻血氣骨肉者也。
又曰: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暑寒晝夜交,而天之變盡。水為雨,火為風,土為露,石為雷。雨風露雷交,而地之化盡。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性情形體交,而動植之感盡。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走飛草木交,而動植之應盡。

日月星辰,變乎暑寒晝夜。水火土石,化乎雨風露雷。暑寒晝夜,天之變而唱乎地。雨風露雷,地之化而和乎天。一唱一和而後物生。暑寒晝夜,變乎性情形體。雨風露雷,化乎走飛草木。性情形體本乎天,而感乎地。走飛草木本乎地,而應乎天。一感一應,而後物成。一唱一和,一感一應,天地之道,萬物之情也。天類屬陽,地類屬陰。陽為動,陰為植。陽之陽為飛親上,陰之陽為走親下。天有至粹,地有至精。人為明哲,飛為鸞鳳,走為麒麟,介為龜龍,草為芝蘭,木為松相,石為金玉。天有至戾,地有至幽。人為妖孽,飛為梟鴆,走為虎狼,介為虺場,草毒木青石彊礫。有數則有物,數盡則物窮。有物則有數,物窮則數盡。天地生物,萬殊不同,所以感應交錯而變化出焉。邵子曰:日起於一,月起於二,年起於三,辰起於四。一者一元也,二者十二會也,三者三百六十日也,四者四千三百二十時也。舉一歲言之。

又曰: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暗,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日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一陰一陽之謂道。天法道,故半明半晦。日法天,故半盈半縮。月法日,故半盈半虧。星法月,故半動半靜。有一又有二,獨陰獨陽,不能自立。半盈半縮者,在陽度則盈,在陰度則縮。半動半靜者,在緯星則動,在經星則靜也。蔡氏曰:日者正纏度,月者定晦朔,星者經星、緯星也。辰者,日月所會十二次○
又曰: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天雖半晦半明,而晝夜常見。日當晝時鈴在天上,月當夜時有在地下。.故半不見星,又不及乎月,貴賤之分。上得兼下,大能包小。星半見者,五緯二十八宿,皆迭見故也。

又曰: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先天以日月星辰,配乾兌離震。日為陽中陽,月為陽中陰,星為陰中陽,辰為陰中陰。月,晝可見,故為陽中陰。星,夜可見,故為陰中陽。星亦隨月,故為錯綜而互用。辰,不可見,故為陰中陰。辰,天也,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可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
朱子曰:兩儀始為一晝,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晝,以分太少。
兩儀者,一畫陰,一畫陽。於畫上各加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是謂四象,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以《河圖》言之,則六者一而得於五,七者二而得於五,八者三而得於五,九者四而得於五。以《洛書》言之,則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周子所謂:水火木金。邵子所謂:二分為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於是三才略其而有八卦之名,其位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或疑《易》有四象。唐孔氏以為金木水火,莊氏以為實象、義象、用象。謂之七八九六者,又不指為陰陽老少。張子云:龍虎鶉龜,乾四德四時。朱子發云:四方四維,諸儒皆不以為天之四象。而子爻以是為言,似與朱子畫卦次序不同。愚曰:朱子之言,即本之邵子先天之學也,第先儒未之及爾。先天無所不包,以四象無往不在也。在《易》為七八九六,在天為日月星辰。老陰變為少陽,老陽變為少陰。少陰少陽則不變,待老陰老陽而變。推是以古,則可知吉凶、悔吝、進退、存亡之兆。日為太陽,則有寒暑晝夜之變。而少陽為星,則分日之光而無變象。月為太陰,則有晦朔弦望之變。而少陰為辰,則為天之體,而無變形。天象在天,顯然之爻象也。卦爻在《易》,隱然之天象也。伏羲仰觀天象,以畫八卦。夫子仰觀天文,而知幽明,一以貫之可也。孰謂占《易》者,不可以占天。#1

太陽
說卦曰:離為日為火。唐孔氏曰:日取南方而行。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火無形,麗物而有形。生於地,二王於南方。其神在天為日,在地為火。胡氏曰:日離體陰用陽。離陰故行舒,用陽故昱乎晝。《堯典》曰:日中日永,宵中日短。舉四仲之日言之。《月令》:其日甲乙,其日丙丁,其日戊己,其日庚辛,其日壬癸。舉四季之日言之。愚曰:日在于子,夜半方升。升則向生,海宇俱清。日在于午,午後為降。降則向死,萬物皆鬼。鬼神之機,升降而已。《元命包》云:日形圓,望之廣天,以應千里。故王畿象之。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也。月受日光,日不為虧。然月之光,乃日之光也。

邵子曰:陽抱陰為(日日陽中)陽。朱子曰:乾乾不息者,體日月寒暑往來者。用有體則有用,不可分先後說。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月在天中,則受日光而圓。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光損。朱漢上曰:天地以坎離相濟。以日言,日降則月升;以月言,日交則月合;以歲言,寒來則暑往;皆既濟也。坎上離下,水火之極。則反其初,故既濟之極,未濟藏焉。漢張衡曰:日陽精之宗,積而成烏。有三趾,陽數奇也。蓋雞屬酉,陽中之陰,離中虛火氣宿焉。又曰:月陰精之中,積而成兔。陰偶數,屬卯。蓋陰中之陽,坎中滿也,天一之水氣宿焉。晉杜預曰:日之質赤,月之質白。《元命包》曰:日之為言實也。大明盛實。日,人君之象,行有道之國則光明。日有五色,其政泰平。

邵子曰: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

夏至熱極,日自此隨斗而北。冬至寒極,日自此隨斗而南。
愚嘗砍邵子之言,其有合於《太玄》之說乎。請條之。其曰:日一南而萬物死,日一壯而萬物生。蓋夏至日在井,日窮南陸,群陰漸長,故萬物向死。冬至後,日在牽牛,一返北道,群陽漸長,故萬物向生。《玄》又曰:斗一北而萬物虛,斗一南而萬物盈。蓋立冬後,斗杓建亥,陰氣藏物,故日虛。立夏建巳,陽氣發物,故日盈。又曰:日之南也,左行而右旋。斗之南也,右行而左旋。蓋日迎天右行,春始行,自西方歷七星而南,故云右行。秋行回,自東方歷七星而北,故云左旋。斗隨天左行,春指東歷三辰而南,始指東方,故云:左行。秋指西歷二辰而北,還從西方,故云右旋。又曰:冬至及夜半以後者,近玄之象。蓋冬至斗建子,夜半時加子,謂#2其進而未極,往而未至,虛而未滿。時則天道左行,斗柄隨天左指。日雖違天右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相應。玄卦自中至應四十一首,以奇為主。一百八十二日半,日行其中,是陽行陽中。行陽度,則盈至巳成乾而生物也。夏至及日中以後者,遠玄之象。蓋夏至斗建午,日中時加午,謂其進極而退,往極而還,已滿而損。時則天道右轉,斗柄亦隨天右指日。雖違天左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右指相應。玄卦自迎至養四十首,陰偶用事,一百八十二日,是陰行陰中。日行陰度,則縮至亥成坤收藏萬物。南北者,陰陽之定位,故日為經。東西者,陰陽之通氣,故日為緯。日在天,一日則分晝夜,一歲則分南北,於萬物則分生死。故曰:陽來則生,陽去則死。注云:上文共三百六十四日半,益以崎疏二贊得一日,通三百六十五日令二十#3分。其二十分在一日,即得三時,成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漢上曰:劉昭云:日行北陸謂冬,西陸謂春,南陸謂夏,東陸謂秋。

世言南北陸是矣。至言東西陸,不誤則疑。《 隋志》 言東陸日春,西陸曰秋。又當別考,不可混而言之也。蓋南北為經,子午相對。冬至一陽生子,神靈合論天地,以并一年造化。日月星斗,皆自此始。故曰:行北。陸日冬,行南陸日夏。方與時,皆不可易。由是天自北而東,左旋以生物。日則自北而西,右轉以為之緯。孟春,日在營室,北宿也。是為正月建寅,會于課訾之亥。仲春,日在奎,西宿也。二月建卯,會于降婁之戌。季春,日在胃。三月建辰,會于大梁之酉。以西緯東,故曰:日行西陸謂之春。以至四月,巳與申合,會于實沈。日行南陸,一陰生午,造化收功摯斂萬物。於是天道自南而北,從西右旋以成物。日則自南而東,左行以為之緯。孟秋日在翼,申合巳,日鶉尾。仲秋,日在角,酉合辰,日壽星。季秋,日在房,戌合卯,日大火。以東緯西,故曰:日行東陸謂之秋。所以東不言春而言秋,西不言秋而言春,以見南北之經不可變,東西之緯互相備也。日為陽,陽用事,故自東至夜半而發南。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進故為溫為暑。陰用事,故自夏至日中而發北。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寒為涼。二至之中,道齊景至,春秋分焉。日則有中道,月則有九行。朔會陸行鄰於所交,虧奪生焉,日為寒為溫。冬至日南極晷長,南不極則溫為害。夏至日北極晷短,北不極則寒為害。
邵子曰: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左旋右行,天日之交。
天一日一周。日行一度,為天之所轉,日隨之。夏出寅入戌,冬出辰入申,春秋出卯入酉。出為晝,入為夜,雖係乎日之出入,其行也則係乎天。日在地下則寒,姐在天上則暑。冬行北陸為寒,日行地下深。夏行南陸為暑,日行地下淺。春行西陸,秋行東陸,為寒暑之中。日行所以為寒暑,天道向南則自深之淺,向北則自淺之深,天地之交也。或謂:夏則南極仰,冬則南極俯。引人首為喻,為夏淺冬深之說,此不知日有黃道也。夏至日在午而正于午,冬至日在子而正于子,隨天運而然。故以淺深,為天地之交。冬至日起,星紀右行,而日移一度。天左旋一周而過十度,日巡六甲與斗相逢,此天日之交也。冬至之夜如夏至之日,夏至之夜如冬至之日。冬之夜僅如春秋之晝者,晝侵夜五刻也。日出本有常時,所以然者,未出二刻半而明也,入二刻半而後昏矣。

又曰:朝東夕西,隨天之行。夏北冬南,隨天之交。天一周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冬至夜半子,日起星紀。日右行一度,天亦左移一度,故夜半日常在。所以朝叉出東,夕叉入西。天之行,而非日之行也。夏則日行隨一在北,冬則日行在南。日最北,去極最近,故影短而日長。日最南,去極最遠,故影長而日短。此隨天之交也。日日行一度,天日一周,而過一度。一度者,星之一度也,故為應日之行也。冬至日在子,夏至日在午,春分日在酉,秋分日在卯,天之移也。冬至子日正在子,夏至午日正在午,春秋二分日,或正于酉,或正于卯。東西迭緯,所以為春夏陰陽之交,此應日之交也。愚稽之古志矣。冬至日在牽牛初度,春分日在婁四度,夏至日在東井二十一度,春分日在角十度。《隋志》曰:日去極近,則景短而日長。言其時為夏至。日行內道去極近,則晝極長。八尺之表,尺有五寸之景。若春分在婁,秋分在角,晝夜等。故立八尺之表,七尺五寸之景。《隋志》又曰:日去極遠,則景長而日短。言其時為冬至。日行外道,去極遠則晝極短。八尺之表,一丈三尺之景。就中去一尺五寸,則餘一丈一尺五寸之景,是冬夏往來之景也。故曰:日有中道。北至牽牛,去極近,為夏至。南至牽牛,去極遠為冬至。東角西婁,去極中。故南至角,東至婁,為春秋分。鄭曰:春分日在婁,月上弦#5於東井,圓於角,下弦於牽牛。秋分日在角,上弦於牽牛,圓於婁,下弦於東井。亦以其景知氣至否#6。春秋冬夏氣皆至,則四時序正。冬夏致日者,日實也。故於長短極時,政之極則氣至。冬無愆陽,夏無伏陰。致日之時,日中視其景如度者,歲美人和。不如度者,歲惡人偽。若人君政教得,則四時景依度。
晷進則水者,謂晷長於度。日之行黃道外,則晷長。晷長者,為陰勝,故水。晷退則旱者,謂晷短於度。日之行入進黃道內,故晷短。食者,為陽勝,故旱。進尺二寸’晷短則月,月以十二為數也。退尺二寸則日食,日數備于十也。晷進為盈,晷退為縮,亦以其景知氣至與不而得之也。

又曰:聖人仰觀日月之運,配以坎離,而八卦之義著矣。

《繫辭》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朱子曰:如納甲法。坎納戊,離納己。乾之一爻屬戊,坤之一爻屬己。留戊就己,方成坎離。蓋乾坤是大父母,坎離是小父母也。漢上曰:虞日日月縣天成八卦象,晦夕朔旦則坎象,水流戊,日中則離象。火就己成戊,己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催而明生。乾坤二五交則生坎離,而日月出焉。三日震象,月出庚。八#7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8六日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月滅乙。合而論之,則坎離為日月,生明於震,生魄於巽,上弦於兌,下弦於艮,盈於乾而滅於坤。甲至癸十日,具於八卦中也。《記》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

《詩》曰:東方之日,東方之月。

月之始則生於西,其盛則生於東。日之所出,乃在東方。未旦則己行於地中,特未出地之上耳。古者訓日字,實也。月字,缺也。日常實是如此。天行有差,日月星辰又遲,趕他不及。惟日之行,鐵定是如此,故日實也。
又曰: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存乎合心
午則日隨天在南,子則日隨天在北,一日之寤寐也。夏則日正在午,冬則日正在子,一年之寤寐也。故夏日昊天,而離為萬物相見之卦。日者,天之神也。人之神,晝在心,夏也;夜在腎,冬也。晝相應夜,藏密也。《玄》曰:藏心于淵,神不外也。謂棲心氣腑所以存神也。天地之交十之三。夏至之晝,日在天上七分,冬至之夜,在地下亦七分。自天言之,在地上者十之七,在地下者十之三。故陽數盈于七也。日與天不同者,日行有南北道故也。

又曰:日入地中,構精之象。

一日之夜,猶一歲之冬。天神地靈,陽魂陰魄。冬至子半夜至子半,相與會合於黃泉之官。所以胎育元造,萌芽萬物也。故曰:男女會精氣而後生人。日以場精交地氣而後生物。知此則知性命之學。又曰:日者,天之陽魂。陽抱陰為日,以魂制魄。陰抱陽為月,以魄拘魂也。
朱子曰:日月出水乃升于天。其西下,又入于水。
或有問渾天於朱夫子者,曰:天外是水,所以浮天而載地。答曰:天外無水,地下是水載。孟子曰:水由地中行。蘇子曰:地中無往而非水。知此,則知地下有水,天外是氣明矣。陽金為水母,水為萬物母,天只是一箇純剛清明之氣。地平著。乎其中。天之日每夜周地下一匝,而過一度。天一之氣既生水,以為萬物利。日為陽精,又能涸地下之水,而不為萬物害。水豈沃焦尾閒之所能洩哉。蓋天一之神,是為氣母。出雲多水滔天雲蒸霧淪日夜流轉則水珠流出。使水盛而無日以涸之山奮’則時雨以降天地。陰陽二氣自然有許多氣也。有許則浩浩下民昏墊。史載堯時十日出,雖不足信。然天之哀念下民有是理,日為火而常明日以為之進退也,《易》曰:明入地中轉也。天在水中為需也。日為陽而水為陰而陰氣無不散。水氣無不消。出則為晝宇宙之間,天實有之行爾。是亦造化扶陽之意。然則天體正圓絡天腹如內郭月為水而有盈虧,隨言天一生水故日一升天日一從地下轉,而容並驗之潮汐可見。,明夷日從地下,入則為夜。其可一日無陽明之象哉。隋《天文志》說:日涸水極好。

又曰:天有黃赤二道。沈存中云:特曆家說#10色,以記日月之爾。

天體正圓,如兩蓋之相合。赤道橫如兩蓋之交處。赤道之北,如上覆蓋。赤道之南,如外郭,如下仰蓋。皆以圖心為極。赤道而北為北極,自赤道而南為南極。朱子云:黃道是那匣子相合縫處,在天之中。又云: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縫模樣。黃道是橫過在那赤道之問。又曰:赤道一半在黃道內,一半在黃道外。東西兩處與黃道相交度,卻是將天橫分為許多度數。會時是那黃道赤道十字路頭#11相交處廝撞著#12 望,時在#13月與日正相向,如一箇在子,一箇在午,皆同一度。如月在畢十一度,日亦同在此度,卻南北相向。日所以食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會,日被月在下面遮了。故曰:食望時月食,故陰敢與陽為敵也。
日有中道,一日黃道。
或曰:中央戊己土,應之星辰,四時有四游。春西秋東夏北冬南,與日春東秋西夏南冬北行道不同。及四季辰戌丑未之月,皆屬土,是為黃道之正。其時星辰亦屬黃道。還復正位,日常依行黃道中。鄭注《洪範》 云:四時之問,合於黃道問者何?愚謂:冬春'之問,春夏之問,秋冬之問,即四季屬土之月。每季寄王十八日,通計七十二日,而末居火金之問,其位在坤,以時言也。黃道居中,亦日中道。青赤白黑四分為八,并為九月,佐日以生成萬物也。故《天文志》 曰:日之所由,謂之黃道。月#14 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15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16道二出,黃道東。并.黃道而九,立春、春分,月#18 東從青道;立秋、秋分,月西從白道;立冬、冬至#19月北從黑道;立夏、夏至,月南從赤道。黃正色。又曰: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月失節而行,出陽道則旱風,出陰道則雨水,在黃道為正。故《星備》 云:明王在上,則日月五星皆乘黃道。月之行,雖有白黑赤青,道不同,然不過在黃道之東西南北耳。日行黃道之中,又其內為北,自奎至較,亥至巳也。外為南,自角亢至室壁,辰至戌也。東方角其間,天門又房為天街,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邵子曰: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水火之相剋。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月相對日望,相會日晦。日食朔,是月近日,無光,為晦。故小人狎比之時,多能危君。月食望,是月敵日而尤盛。如小人在外,雖盛鈴自危。如水剋水,掩而克之,小人用力也。火克水,叉隔物焉,君子用智也。日月一年十二會。十二望交則食,不交則不食。故日行黃道,月行九道,亦有交而不食者。其合朔時,日月同在一度。其望日,則日月極遠而相對。其上下弦,則日月近一而遠三。如日在午,月或在卯酉之類。合朔時,日月東西,雖同在一度,而月道南北,或差遠於日,則不食。或南北,雖日相近,而日在內,月在外,則不食。
朱子曰:日月之食,皆非其常也,而以月食為常。日食為不臧者,以陰勝陽而掩之,不可古rr 也。故春秋日食必書,而月食無紀焉,亦以此爾。

日月一歲十二會,方會月光都盡而為晦。已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月光正滿而為望,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日亢月而月為之食。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掩日,而日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用賢去邪。陽盛而陰不能侵,則月常避日。雖參差不齊,亦當食而不食也。不然,德政不修,臣子背君父,小人侵君子,夷狄亂中國。陰盛陽微,當食叉食,實為非常之變。穀梁子書日食有四種:日有食晦日者,隱三年是也。有食既朔者,次日也,相十七年是也。日有食之既者,相三年也。他如夜食者,則莊十八年也。一日一夜為一日,日不食而夜食,則日在地下,人不見其形。至朔日,日始出,如見其有虧傷之處,日光未復,故知其夜食也。夜食亦屬前月之晦。夜食,星無光也。

《詩》:十月之交。朱子取孔註說得甚詳,今攘其說于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古#20曆及《周脾》皆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皆右行於天。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是日遲月速,二十九日有餘。而月行一周,追及於日而與之會,是之謂交。每月交會,而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裹,故不食其食,要於交會。又月與日同道乃食,周十月夏八月也。日月交會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以日食者,月食之也。何休曰:不言月食之者,其形不可得而睹。故疑言日有食之,從甲至癸為日。甲剛乙柔,其中有五剛五柔,十日皆為幹,故日為君。子至亥為臣。子陽丑陰,其中有六陽六陰以對,十日皆為支,故辰為臣。卯比#21臣,辛比君,金應勝木。今臣反侵君,是五行相逆。以辛王在秋,臣以休廢之,時侵當王之幼君也。
古今天度一也。日月之食,本無常時。曆家為日月交會之衍,大率以百七十三日有奇為限。日月行天,各自有道。雖至朔相逢,而道有表裹。若月先在裹,依限而食者多。若月先在表,雖依限而食者少。杜預見其參差乃云:日月動物雖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縮。故雖有交會而不食者,唯正陽之日,君子忌之。是日月食無常時,非分至之月,叉相食也。正以二分晝夜等,有類同道,二至長短極似。若相過因名示義,非實然也。其實日食皆為異矣。若人君改過修善,雖正陽之月,禍亦可消。若長惡遂非,雖分至之月,亦將有咎。安得二至二分,獨為不災。
夫以昭昭大明,臨照下土。忽爾纖亡,俾晝作夜,其為怪異,莫斯之甚。故有伐鼓用幣,貶勝去樂之典,皆所以重天變警人君也。而天道深遠,有時而驗。或亦人之禍釁,偶與相逢。故聖人因其變,常假靈神,以為勸戒。使智達之士,識先聖之深情;中下之士,信妖祥以自懼。但神可以助教,不可以為教。神之則惑眾,去之則害宜。故其言若有若無,其事若信若不信,期於大通而已。杜預曰:日光以望時奪月光,故月食。日月相會,月掩日,故日食。蘇氏曰:仲尼修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星之變鈴書,而月食不紀。解之者云:月,諸侯道也,夷狄象也。彼有虧王者,中國之政勝。故不為災。
左氏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晉杜氏曰: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為卿,雞嗚為士,夜半為阜,人定為輿,黃昏為隸,日入為僚,哺時為僕,日映為臺。隅中日出,闕不在弟,尊王公也。禺中巳也,日出卯也,皆闕。亦如一月五卦,初侯二大夫三卿四公五辟之類。愚曰:《易》崇陽抑陰之書也。日為君象,故尊之崇之。上經三十卦而終於離。離在天為日,則蒼生無不仰照。下經三十四卦而終於既未濟,離皆在其中。民無此則不生活,所以濟生民之日用也。乾,君象也,坤來交乾成離。臣事君以忠之義,是故以離升天上,則日大有,而柔得尊位。反是,則下之為同人。離出地上,則日晉,而晝日三接。反是,則入地中,為明夷,皆所以崇陽抑陰,而惟恐陽明一息之不升于天也。其餘散入諸卦,各盡其用。或為烹飪之鼎,或為人文之貴,或為日中之豐,或為治歷明時之革。若夫睽噬旅家人#22,則離之反矣。名其象曰:太陽者,所以為群物之宗。月星且分其光而麗天,況萬物乎。文王入美里而為明夷,文王之不幸也。又能演《易》以啟夫子十翼之傳。然則,仲尼之日與文王相繼而代明,晝夜有經,其又天下後世之大幸歟。

天原發微卷之六竟

#1『天』,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2『謂』,原作『請』,據《四庫全書》本改。

#3『二十』,原作『一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4『北』,原作『及』,據《四庫全書》本改。

#5『月上弦』,原作『月在弦』,據《四庫全書》本改。

#6『否』,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7『八』,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8『十』,原作『丁』,據《四庫全書》本改。
#9『著』,原作『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10『說』《四庫全書》本作『設』。
#11『頭』,原作『願』,據《四庫全書》本改。
#12『著』,原作『看』,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在』,《四庫全書》本作〔是』。
#14『月』,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15『道』,原作『失』,據《四庫全書》本改。
#16『青』,原作『在』,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并』,原作『井』,據《四庫全書》本改。
#18『月』,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19『冬至』,原作『不至』,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古』,原作『右』,據《四庫全書》本改。
#21『比』,原作『此』,據《四庫全書》本改。
#22原脫『人』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七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陰

《說卦》曰:坎為水為月,月水之精也。《河圖?帝覽》云:金之精,坎一陽居內。內明外暗,在天為月,在地為水。胡氏曰:月體坎,陽用陰,陽故行速,陰故昱乎夜。《曆本議》曰:日朝見日納,夕見日跳。《五行傳》云: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跳。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亦名跳納。跳則侯王其舒,側匿則侯王其速。《太玄》注云:跳,側變之貌。跳,見也。朔月見東方曰側,晦見西方日跳。日雄月雌,經於天而無已也。《司天考》云:月離跳脯,隨曆校定。日纏跳納,臨用加喊。又曰:日纏月離,跳納定數,跳喊納加。《周脾》云:月生於日所照,魄生於日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京房云: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日照處明,不照處則閤。月,闕也,滿則闕也。先天乾一兌二,月自兌起者,月行不及日之數也。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先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後朔。

張子曰: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月所位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之為蝕,精之不可以二也。又曰:日月之精,互藏其宅。

朱漢上曰:泰,言天地交而萬物通。否,則不交不通。泰當坎九五,水氣上行。坎坤體,坎中之乾,二五也。乾陽流於坤陰,故月以速為退。月體不明,待日而明。明者,乾也。乾言日月合明者,坎離互用也。豫言日月不過者,坎為月伏離為日,日月會于北方也。怛言日月得天者,乾九四之五,變離坎也。小畜上九,中孚六四,歸妹六五。月幾望者,小畜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望也。孚訟坎變震,月在東,亦望也。歸妹六五,月在東,日在西,亦望也。小畜中孚,坎在四。歸妹六五,爻在五。坎在四五則中矣。是故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坎離交勝也。或曰:坎水離火,火麗乎水,何也?曰:離非水則明,無自而託。坎非離則明,無自而生。水聚則精聚,精聚則神生。焚薪為炭,枯拚成灰。朽木夜明,濕盡光暗。血為走燐,見於暮夜陰雨之時。故曰:離者,麗也。坎水盡,則離亦無所麗矣。橫渠言: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月陰精反乎陽,故其右行則速。日質本陰,月質本陽,故於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虧盈法。月於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於外。人視其終,初如鈞之曲,及其中天,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各得所安。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

或問程子曰:月有定魄,而日遠於月。月受日光,以人所見為有虧盈否?曰:日月一也#1豈有日高於月之理。

月若無虧盈,何以成歲。蓋月一分光,則是魄虧一分也。

月不受日光,故食。不受日光者,月正相當陰亢陽也。鼓者所以助陽,然則日月之青,皆可鼓也。月不下日,與日正相對,故食日。月薄食而旋復者,不能奪其常也。日之與月,有陰陽尊卑之辨。近君則威損,遠君則勢盛。故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明缺。未望則出西,既望則出東。揚雄甲:月未望載魄于西,月既望終魄于東。言月方生,則以日之光,加被于魄之西而滿其東,以至望而後圓。既望則以日之光,終守其魄之東,而漸虧其西,以至於晦而後盡。月邈日以為明,未望則日在其右,既望則日在其左,故各以其所在受光。朱子日子雲兩句,亦錯說了。
《書》曰:一月壬辰旁死魄。又曰:厥四月哉生明。《禮》曰: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蔡九峰曰:一月建寅,正月也。不日正,而日一者,以商建丑故。此云一月,當是一月。二日死魄,朔也。旁死魄,二日也。始生明月三日也。《曆志》曰:几月朔而未見,日死魄。夕而成光,則謂之絀。陳氏曰:或以生明為月三日。唐孔氏以為生明死魄,俱在月初,如何日朔日?月以生明,但明處極微昧明生,則魄死矣。故為始死魄,魄死明生矣哉。生明月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則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後一日,則月生魄。魄生則明死矣。至晦日,則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月終謂之晦,以其魄全晦。月始謂之朔,以其明初見。以晦朔觀之,當以穎達為正。諸儒以哉生魄為十六日。夫望後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與十六日,與十四日,不可指定。十六日為生魄也。考亭夫子曰:月小大,只是以每月二十九日半九百四十分日之二十九計之,觀其合朔為如何?明之徑時,大盡則初三,小盡則初二。生明上弦至十五日,望其光,滿生魄。下弦又至十五日,晦其光,缺日為魂。月為魄,魄是黯處,魄死則明生。或言:載營魄。載如車之載人,魂加於魄,魄載魂也。月受日之光常全,人在下望之,故見其虧盈不同。西山真氏曰:和而后月生者,陰陽和合。而月始生明#2月本無光,以受日光之多少而為虧盈。朔則日月合。三日明生。八日上弦,其光半。望日十五,其光滿。三五而盈也。既望漸虧,二十二日下弦,其虧半。三十日而晦,其光盡。此三五而闕也。方晦為純陰,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復生。
邵子曰:月體本黑,受日之光而白。月者日之影也。又曰:陽中之陰,月也。以陽之類,故能見于晝。
月體黑者,陰也。受日光而白者,得陽之氣也。朱子言: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在地下,則月在天中。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地礙日之光。月中之影,即山河地影也。王普曰:日月在天,如兩鏡相照。地居其中,四旁皆空水。故月中微黑處,乃鏡中大地之影,非真有桂樹蟾兔之說。斯言有理,足以破千古之惑。月中黑精,只在地形一塊實物隔住,故微有礙。西山真氏曰:月如圓毬,只有一面受光。望日日在酉,月在卯。正相對,受光為盛。天積氣上面勁,只中問空為日月往來地。有時月在天中央,日在地中央,則光從四旁上受光於日。其中暗處,便是地之影。望以後,日與月行,便差背向一半,相去漸漸遠,其受光面不正,至朔又相遇,日與月正緊相合,日便食無光。月或從上過,或從下過,非#3不受光,受日光但小耳。
朱子曰:月無盈闕,人看得有盈闕。晦日則月與日相疊了,至初三方漸漸離開去。人在下面側看見,則其光闕。日行遲月行速,一夜一夜漸向東,便可見月退處。
日月相會時,日在月上,光都載在上面一邊,故地上無光。到得日月漸漸相遠時,月光漸漸見於下。望時月光渾在下面一邊,望後又漸漸光向上去。又曰:下弦至晦,則月與日相杳。月在日後,光盡體伏。魄加日之上,則日食。在日之後,則無食。晦朔則日月相並也。《楚詞》云:夜光何德?死則又育。厥利維何,而顧菟在腹。此問月有何德,乃能死而復生。月何利而顧望之,菟常居其腹乎?答曰:曆家舊說,月朔則去日漸遠,故魄死明生。既望則去日漸近,故魄生明死。至晦而朔,則又遠日而明復生。所謂死而復有#4也。此說誤矣。若果如此,則未望之前,西近東遠,而始生之明,當在月東。既望之後,東近西遠,而未死之明,卻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載魄于西,既望終魄于東,而邈日以為明乎?故為沈括之說,乃為得之。其曰:月本無光,猶一銀丸,日耀之乃光。爾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鈞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大抵如一彈九,而粉塗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鈞,對視之則正圓也。近世王普又申其說,曰:月生明之夕,但見一鈞。至日月相望,人處其中,方得見其全。不知弦晦之時,亦與望夕無二。人自不見爾。以此見月光常滿,其有盈有虧者,由人所立所見之有偏正,非死而復生也。月陰精形圓而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不照則魄爾。至日月相望,人居其間,則盡睹其明而其形圓。上下弦則日照其側,人觀其旁,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裹,故不見也。
又曰:月至明,中有暗虛,其暗至微。望時月與日正對,無分毫差。月為暗虛所射,故蝕。雖是陰勝陽,畢竟不好。若陰有退避之意則不至,相對而蝕之矣。
漢張衡曰:火外光水含景,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遇則食日之舊地。其明曰:由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絲明視閤,閤還有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愚曰:暗虛之說本此。所謂暗虛者,陰抱陽為月。坎為月,坎中一畫陽,本是離中一畫陰。乾入坤中為月,坤入乾中為日。望時日月相對,貞#5精相會,故離日以乾體,欲吸取月中一畫之陽,故月為之食。其所謂暗虛者,即離中一畫之#6。也。此是眼前事,只是古中無人曾說來。
又曰:月去日近,則光露一眉。漸遠,則光漸大。如日在午,月在酉,則是近一遠三為弦。至望,則日在西,月在東,人在下望之,見其光之全。
《渾儀略說》曰:月行速而日行舒,當以二十九日強而相及。故一歲周而十有二會。會而為晦,晦而復蘇,明於是乎生焉。是之謂朔月之行速,漸遠於日。以周天言之,其近日九十一度有奇。其遠於日也,三百七十四度有奇。是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之上弦也。其行甚遠,而與日對去,日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有奇,是謂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而為望,日與月相望故也。其行過中,遠於日也,二百七十四度有奇。其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下弦也。上弦在於八日,下弦在於二十二日,望在於十五日,此其常也。上弦或退則是七日,進則九日。下弦或退則是二十一日,進則二十三日。望日或退則在於十四,進則日之十六。此其變也。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
又曰:《先天圖》有一月之象,自復而震。初三日,月生明。至兌,初八日,月上弦。十五,至乾,月之望也。至巽,則月之始虧,十八日也。至艮,則月之下弦,二十三日也。至坤,則月之晦而三十日。
一息之問,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氣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氣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氣之盈日況于下,而月圓于上也。晦朔之問者,日月之合乎上。所謂舉水以滅火,金來歸性初之類是也。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日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
又曰:明魄弦望晦朔,皆以向背於日而得名。
生明至上弦,皆由日入於酉,而月隨以生。魄中生魂,俯以接日,明自下生。以至於平分,安得不為弦上,而在望前。自望後以至下弦,皆由日出於卯而月隨以死。魂中生魄,仰以邈日。望前之光,悉變為魄。明自下退而死,及其又弦而金水。平分如前,安得不為弦下,而在望之後。
又曰:震一、兌一不乾三、巽四、艮五、坤六,每五日為一節。朔旦始用事,為日月陰陽交感之初。二十六日已後,至初二為坤。日行至震,則月生光一分。至兌,月生光二分。至乾,月全體皆光。十六已後至巽,月光漸虧。至晦朔之間,日月相杳全無光。

日與月會而分晦朔。月掩於見其背,故陰體全見而為晦。象坤,其時月在乙方,而日在乙,以其合也,故坤合乙。月至于晦,則自東而北,乃與日會。東,乙也;北,癸也;消乙入癸,會于乾壬。壬癸,北方氣之所歸。十有二會,萬物畢昌,而月復見于震兌矣。天地交而後有震。震者,天地之始交而萬物興。夫坤終乙癸,則乾始震庚。望晦朔,終始相續而不已也哉。明第一節,初三日純陰。中一陽初交,始生一線之明,則月作震象。其時月昏見於西方庚地,日方入於地面,故震納庚。六日後第二節日二陽生明,半於魄,為上弦。畫.巡.莖翌.立上返鱷坐巡麵逢二又作兌象,昏見于南方辛地。又六日,第三節之中,十五日盛滿為純陽,則月又作乾象。昏見東方甲地,受光日與地面平。望後十六日四節之始,乾體始受下一陰為巽而生魄。月作巽象,以平日一而沒於西方辛地。又六日,下弦第五節之中,二十二一復生。中一陰為艮,月作艮象,以平旦而沒於南方丙地。三十日第六節終,全變三陽而光盡體伏於西北。一月六節,六節既盡,禪於後月,復生震卦云。《參同契》十四章曰: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以此。納甲者,乾父納甲子、壬午。震,長子繼父體,納庚子、庚午。子午同乾也。坤母納乙未、癸丑。巽,長女繼母體,納辛丑、辛未。丑未同坤也。坎中男,戊寅、戊申。艮,少男,丙戌、丙辰。離,中女,己卯、己酉。兌,少女,丁巳、丁亥。壬癸庚辛戊己丙丁甲乙,從下生上。乾坤各用二,包六子于中,所以能生化也。戊己中央土,坎陽納戊,離陰納己,陰陽各得其類居中。壬為陽精,甲為陽首,癸為陰血,乙為陰始。二老包藏,坎離居中用事,天地之造化神矣。三百八十四爻為一周天之數。一爻直一日四卦,二十四爻以候二十四氣。一月便是弦望晦朔,一日便是子午卯酉。以一日言之,則一月一歲皆在其中。子至巳生明,上弦至望在其中。午至亥生魄,下弦歸晦在其中。十二時應十二辟卦,七十二爻應七十二候。以一月言之,上下兩弦應陰陽二八,三百六十時應三百六十爻,蓋又應三百六十日。以一歲言之,納甲六爻分十二辟卦,而兩之。歲功一成,一歲之功,縮於一月之內。以日觀月,以月觀年,日中用時,時中用刻。一刻工夫,自有一年之氣侯。造化之可細推者,又如此。

邵子曰:陰抱陽為月。月者,陰中陽也。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出。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月遠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月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諸家曆說:月一日至四日最疾,日夜行一十四度餘。自二十四日至於晦又最疾,行度亦然。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行十三度餘。自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又小疾,行度亦然。自九日至十九日行遲,日行十二度餘。以一月均之,則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也。遠日則明生而行遲,近日則魄生而行疾,有君臣之義焉。月本無光,借日以為光。及其盛也,遂與陽為敵,為人君者可不慎哉。天左旋,日右行。日東出,月西生。父子夫婦,陰陽之義也。月望亦東出者,敵陽也,非常道也。愚為之說,曰:天為大,日次之,月又次之。所以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一尊一卑,各有分劑,天之所以教也。文王演《易》於坎,言習於象,言月一陽居中,二陰環之。一年十二會,月皆後於日而不敢先陽者,其意深矣。陰佐陽以成歲功,固不可無月以為之助。陰亢陽以侵君子,尤不可無以為之防。是以乾?言日月,而叉日合明。稼言日月,而鈴日不過。怛言日月,而叉日得天。又以日月並言,而終不以月先日,皆所以寓崇陽抑陰之意。至於獨取月以為戒者,其意為尤切。小畜月幾望而征凶者,以其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小畜以一陰亢上九之.陽而凶也。歸妹六五,亦月幾望而吉者,以坎月在東,離日在西。陰陽居中,雖日月相望,幾於盈而不相亢。所以吉也。是故月可當夜,不可當晝,天道然也,而況人乎。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陰不可以.1几陽,臣不可以亢君,婦不可以亢夫,小人不.可以亢君子。程子曰:臣居尊位,莽、卓是也,猶可言。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
《漢志》言:月從右轉,與《先天圖》八卦合。
《律曆志》:日有晦朔,月有弦望,日陽月陰,陰氣常為,陽為氣消爍。朔後月從右行,漸離日而明生。初七八問為上弦,半明十五日,月去日最遠。全明月半後,漸近左畔,明復漸消。二十二三間,月又半明,是謂下弦。三十日,日月相合,月為日消盡,謂晦。諸說不同,獨此可信。愚以卦及十二辰參之,晦日卦在坤,日月會于子,月光消盡。晦朔之問,又從坤右轉,其卦為艮?陽生明於外。辰在戌亥閒,又轉正西坎卦?,一陽居中,遠日半天,是謂上弦。夜半在酉,日升于東,照半規之酉,故曰:其中有雞。酉與卯相對也。又進而巽卦?,二陽外明,魄僅內存。以夜半臨未申之問,在弦望中問。?日照漸正,月轉乾當午,日正在坤子上下,相對正照,所以全明。故謂之望月。又離午左轉辰巳之問,昔對戌亥而生明者,今生魄矣。以日照偏一陰外生,故作兌?象。兌轉而離,月在正東,距日半天,魄歸於中,是為下弦。夜半在卯,月生於西,照半規之卯,故曰:其中有兔。至震?,則又與巽對。巽則一陰漸消而月圓,震則二陰漸壯而月晦。日漸逼近,明僅內存,以夜半臨丑寅之問,在弦晦中,至坤則月盡矣。夫取卦自北而西者,以月行退度而右轉也。取爻自外而內者,以月受日光,自外而內。此說頗與《漢志》及先天卦合。或曰:測日以午,測月以子,測星宿以昏旦。彼作《參同契》者,不悟月行退度與受光自外之法,故摭坎離居中,以震為生明,兌為上弦左矣。一切反先儒之說,自以為發老月千古之一快,愚謂此亦得《易》中之一義爾。然朱子於《參同契考》驗精矣。況魏伯陽所傳,自漢至今千有餘歲,前賢未有非之者,渠#7容輕議。

天原發微卷之七竟

#1『也』,原作『月』,據《四庫全書》本改。

#2『明』,原作『絀』,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非」,原作『亦』,據《四庫全書》本改。
#4『有』,《四庫全書》本作『育』。

#5『貞一』《四庫全書》本作『真』。

#6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7『渠』,《四庫全書》本作『詛』。

天原發微卷之八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陽

星象繁難,不勝其說。星者,元氣之英也。邵子曰:少陽為星。張靈憲曰:中外之官常明者百二十有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者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羅君常與予言,星家愛哩人,使人不知頭緒。欲識萬象之森,羅不出五行之指訣。自太極判而為陰陽,陰陽播而為五行。五星者,五行之精也。日月五星,是為七政。散在四方,方有七宿。合中央之北斗言之,則有五七三十五名,皆不離乎五行也。故班固曰: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人。皇位三德五事於中,分為三才,孰有外於五行者。歐陽子曰:堯命羲和考中星,以正四時,為道猶簡。降及後世,其法漸密,鈴積眾人之智,然後能極其精微。三代中問,遺文曠發,六經無所迷,天人之事難言矣。今所存者,惟以五行為主,非敢以星翁曆史為比也。
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也。
五星之說,古未有聞。《虞書》但曰:撫于五辰而已。至甘石則盡露矣。石申,魏人。著《星經》。甘德亦同時。星有三色,所以別三家之異。出於石者赤,出於甘者黑,出於巫咸者黃。紫官中外諸星,亦出三家,總數三百八十三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其施於渾家者,惟天極、北斗二十八舍,為占候之要。其餘載者,所以備上象之全體而已。
張子曰:五緯,五星之精也。
班曰:五星東行天西轉。常星為經,五星為緯。交相經緯,以成天文也。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在人則木之神日仁屬貌,火之神日禮屬視,金之神日義腐言,水之神日智屬聽#1,土之神日信屬乎思與心。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之月,各十八日,合之為三百六十。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其為分野各有歸,更旺相休廢。其色不同,王則光芒相則內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色。白園者,喪。赤園者,兵。青園者,夏水。黑園者,疾多死。黃圓者,吉。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寧,五谷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叉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歲星
木性柔直。史氏謂其主司天下人君之過。主歲五穀,分四七宿,為十二次。一歲行一次,太歲在子午卯酉。四仲則歲行三宿,太歲在寅申巳亥。四孟及辰戌丑未,四季則歲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歲星十二歲一周天為一紀。太歲為陰,左行在寅。歲星為陽,右轉在丑。太歲在卯,則歲星居子。在辰,則歲星居亥之類。又為太歲在寅,則歲星正月最出東方。在卯,則二月晨出東方。以此而推,餘皆可見。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失次則所衝之地有禍。過次者殃大,過舍者殃小,不過則無咎。張曰:木乃一歲盛衰。辰者一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熒惑
火性激烈,使主執法。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張曰:火者,陰質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故其遲倍日。蓋火星自有入無,自無入有,受天地變化之氣為之。
鎮星

土性重厚,戊巳居季夏。四時之中,如人有心,四肢百骸無不統。故四星皆失,鎮星為動。一曰:主女象。又曰:天子之星。天子失信,鎮星大動。常以甲辰元斗之歲,鎮行一宿,二十八歲一周天。所居之次殊久,其國德厚。張曰:鎮星其行最緩,亦不純係乎地。

太白
金性堅剛,主司兵,陰星也。出東當伏東,出西當伏西。班曰: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四十日。又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大率一歲一周天,僅與日月同。

辰星
水性平淡,主形法之得失,是正四時。常以春分見奎婁,夏至見東井,秋分見角亢J冬至見牽牛。出辰戌,入丑未。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夭下大飢。亦一歲一周天。或曰:水星為辰星,時有十一.一辰,月有十二會。散在天地閒,無往而不為。潤澤出非其時,寒暑失節,故為太一之象。蓋水火二星相須,火或有或無,水或盈或涸,皆得天地變化之氣。

張子曰: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星經》曰:太白辰?星附日而行,速則先日,遲則後日。速而先日,昏見西方。遲而後日,晨見東方。《詩》疏云:日未出前,能開導日之明,故謂明星為啟明。日既入後有明,言能長續日之明,故謂明星為長庚。《韓詩外傳》又曰:太白晨見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長庚。意者,金水平分二星,亦可互言。孫炎曰:明星,太白也。晨出東方,高三舍,今日明星。昏出西方,高三舍,今日太白。然則啟明是太白矣。長庚不知何星?或一星出東西,有異名。或二者別星,未能審也。朱子斷之曰:長庚,水星。啟明,金星。金在日西,日將出則東見.。水在日東,日將沒則西見。斯言盡矣。張平子曰:攝提熒惑見晨附于日,太白辰星見昏附于月。當別考。

程子曰:天地真元之氣,奏合在曆數中,則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所以生聖人也。
曆推上古渾元之初,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甲子朔旦,夜半冬至,日月五星皆合在子,故有合璧連珠之瑞,以應顓帝建曆之元也。又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為高帝受命之符。又宋乾德五年三月,五星如連珠,分在降婁,為天下文明之象。程子所謂:天地真元之氣,非游氣所能雜,故能奏合以生聖人。又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亦是如此。今姑舉三者,以驗造化之符耳,他不暇悉也。予嘗砍之武帝改元,而曰太初者,慕顓帝。改元以合其瑞耳,非武帝時實有其象也。東坡蘇氏曰:金水常附日不遠十月,日在箕尾,此所以疑其妄。以余砍之、秦以十月為正。十月乃今之八月,而得七月節,則日猶在較翼問。金水聚於井,亦不甚遠。坡說亦本於漢注耳。五星聚奎,又在魯分,自是天下始太平,見竇儀言。

朱子曰:緯星陰中之陽,經星陽中之陰。五星皆地上木水火土金之氣,上結而成,卻受日光。
經星是陽氣之餘凝結者,閃爍開合,其光不定。緯星有芒角,其本體之光,亦自不動,皆受日之光也。朱子曰:經星晝夜左旋一周而有餘。天有十二次,今織女星在漢旁,終日七襄者,自卯至酉,當更七次。《爾雅》注曰:五星皆右行於天二十八宿,則著天體不動,故為經星。五星為緯,若識之經緯。然五緯惟辰星難見,而血之流行於肌肉#2之問者,至幽也。辰星屬坎,為水善隱伏。沅濟沱潛之水,潛行千餘里而後見。營室天子宮,皆中官經星。緯星動為陽,而太白辰星為陰。經星不動為陰,而析木鶉首為陽。

邵子曰:陰中之陽星也,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為堆阜。又曰:星隕地為石。

星陽之餘,五星為人五臟,諸星如人四肢百骸。精血神守,精存則麗其職而宣其明。神歇精數,則如人之有死。是以星隕則石。朱漢上曰:精數氣歇,坎極離見,乃有隕星。其光燭地離也。隕為石為堆阜塵沙者,艮也。光耀既散,氣凝為石,亦猶人之體魄降于地也。
日月五星,俱起牽牛之初。
即漢太初曆十一月朔旦冬至也。漢劉氏曰: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牽牛初,日月起其中,几十二次。且至其初為節,至其中斗建下,為十二辰。視其建而知其次。漢宋衷曰:冬至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位。杜預曰:十二次從星紀起而右旋。《爾雅》曰:星紀起牛,斗牽牛也。郭注曰:牽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也。傳不曰冬至,日日南至,蓋謂日自鶉尾而來,至牽牛也,日中景最長,以此知其南至斗綱之端,連貫營室,識女之紀。《逸周書》曰:維十有一月既南至昏易,畢日踐長,微星動于黃泉。是月也,斗建子始昏指北,日月俱起,牽牛右迴而行,月周天起一次而與日會。日行月一次而周天,曆會于十有二辰,終則有始,是謂日月權輿。愚謂造化淵微,非合數說,不足以明之。
《星經》難曰:視蓋僚與車輻近,杠轂則密,益遠益疏。今北極為天扛轂,二十八宿為天撩輻。今疏密不同,何也。
撩輻者,取《周禮》轎人,蓋弓二十八以象星,輪輻以象日月。日與月會,一月一周天。又行一辰,遂及日而合宿。天圓如兩蓋相合,南北極猶兩蓋扛轂,二十八宿猶蓋之弓撩。赤道橫絡,天腹如兩蓋相交處。赤道北為內郭如上覆蓋,赤道南為外郭如下仰蓋。赤道正在天中如合縫處。黃道橫過,是在那赤道之間。故列弓撩之數,近兩轂則狹,漸遠漸闊,亦猶列舍之度。近兩極則狹,漸遠漸闊,至赤道則極闊也。圓圖近南,星度當漸,狹則反闊。橫圖去兩極皆闊,失天形矣。今砍天形為覆仰兩圓圖,以圖心為極。赤道以北,為北極內官星圖。赤道以南,為南極外官星圖。兩圖相合,全體渾象,則得星度闊狹之勢,占候不失。北極日上規,南極日下規,赤道橫絡者日中規。中規闊,上下兩極處極狹也。歐子曰:蓋天則南度漸狹,渾天則北極復高。二說當闕疑可也。
《周禮》星土辨九州,封域皆有分星。
分星《禮》經所載,不可磨也。其說有三:伶周鳩曰:歲星所在,則我之分野。古堪與書亡後,郡國所入,非古歲星。或北或西,與古受封所在不伺一也。唐虞及夏,萬國殷周,千七百七十三國,並依附十二邦,以係十二次之星。法先王命親之意,以主祀為重。如封闆伯商丘,主辰為商星,商人是因。封實沈大夏,主參為夏星,唐人是因。唐後為晉,參為晉星二也。今以分野次舍玫之,青州#3在東,玄桿在北,雍在西,鶉首在南。以至揚東南星紀北,冀東北大梁西,徐東降婁,西豫與三河居中,大火在正東。此纏次之最差者三也。三說不同,識者當自擇之。

傳曰:五緯興周。
《國語》曰:武王伐商,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辰在斗初,星在天電。愚嘗砍之,周之興也,鶉火直軒轅之虛,稷星係焉。房與歲星相經緯,以屬威靈仰之神,后稷感以生焉。鶉首又當山河之右,太王以興而后稷封焉。及周師之出也,日在箕十度,則析木之津。月在房四度,則升陽之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會南斗一度,則辰在斗柄也。是時,火星與周師俱進,而水星伏于天電,所以告顓帝而終水行之運。自天電及析木歲星及鶉火,又退行而旅於鶉首,而後進及鳥帑。所以反復其道,以經綸周室者,豈人力哉。宜其卜世三十,歷年八百,為古今有道之長也。星象昭昭,詛不信乎。後世欲以人力勝之,烏乎可。

《春秋》傳曰: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蟲獸在地,有象在天。東蒼龍,西白虎,皆南首北尾。南朱雀,北玄武,皆西首東尾。從角起而左旋。
《爾雅》壽星角亢。郭注:數起於角,列宿之長,故曰壽星。方有七宿者,第斗至璧,是謂星武。第奎至參,是謂星虎。第井至秒,是謂星烏。第角至箕,是謂星龍。環列四方,隨天西轉。方有定星,星無定居,故隱見各有其時。林氏曰:鳥火虛勗,皆分至之昏。見於南方,正午位之中星。仲春之月,七宿各居其方位。故星火在東,烏在南,勗在西,虛在北。日在勗,入於酉地則初昏時,鶉火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夜各五十刻,是為春分之氣。至仲夏之月,則烏轉而西,火轉而南,虛轉而東,易轉而北。日在星,入於辛地初昏之時,大火房心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長夜短。晝六十刻,夜四十刻,是為夏至之氣。至仲秋之月,則火轉而西,虛轉而南,昂轉而東,烏轉而北。日在心,入於酉地初昏之時,虛見於午。當是時,晝夜分亦各五十刻,是為秋分之氣。至仲冬之月,則虛轉而西,勗轉而南,烏轉而東,火轉而北。日在虛,入於申地初昏之時,昂見於午。當是時,晝短夜長。晝四十刻,夜六十刻,是為冬至之氣。分至之氣既定,則十二月之氣無不定矣。星烏以象言,星火以次言,虛易以宿言,互相備也。愚謂:天地四時之氣,皆不外於中。子午者,二至之中,亦天地之中。卯酉者,二分之中,亦陰陽之中也。以二十八宿之中星,至於中而止。聖人出,而致中和以位天地者,亦日執中而已。
七宿之星數。
星龍之星三十二,星武之星三十五,星虎之星五十一,星雀之星六十四。合之而一,百八十二星。
七宿之度數。
星龍之度七十五,星武之度九十八四分度之一,星虎之度八十,星雀之度百二十,合之而為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三里,分為十二次。

七宿之分野。

自斗十一度至婆女七,一名須女,日星紀之次。辰在丑,謂之赤奮,若律中黃鍾。斗建子,今吳越分。自婆女八度至危十六,次玄桿,一名天電。辰在子,日困敦,律大呂。斗建丑,今齊分。自危十七度至奎四,次豕韋,一名陬訾。辰在亥,日大淵獻,律太簇。斗建寅,今衛分。奎五至胃六,次降婁。辰在戌,日闊茂,律夾鍾。斗卯,今魯分。胃七至畢十一,次大梁。辰酉日作噩,律姑洗。斗辰,趙分#4。畢十二至東井度十五#5,次實沈。辰申日活灘,律中呂。斗巳,晉魏分#6。井十六至柳八,次鶉首。辰未日轟洽,律褻賓。斗午,秦分#7。柳九至張十七,次鶉火。辰午曰敦胖,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鍾。斗未,周分#8,張十八至較十一,次鶉尾。辰巳日大荒落,律夷則。斗申,楚分#9。較十二至氏四,次壽星。辰在辰,日執徐,律南呂。斗酉,韓分#10。氏五至尾九,次大火。辰卯日單闆,律無射。斗戌,宋分#11。尾十至斗十,百三十五分而終析木。辰寅日攝提格,律應鍾。斗亥,今燕分。愚按:司農鄭氏曰: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纏。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是以二十八宿分配十二辰,與七政互行。一左一右,相為經緯。所以兩其五行,以成天地四時之造化。
東宮蒼龍角為五帝坐庭。一几為宗廟,氏為天根,房為天府,心為明堂,尾為人子,箕為敖客。《靈憲》曰:蒼龍連蜷於左。
左為青龍,屬木居東。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角木為蛟,斗几金為龍,氏土為貉,房日為兔,心月為狐,尾火為虎,箕水為豹,日月居中。五星緯外,析木會寅,大火會卯,壽星會辰。


二星,為天關。其問天門,其內天庭,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龍左角為天田為理,主刑。右角為將,主兵。星明大,王道泰,賢在朝。熒惑犯天田旱。《郊祀志》:漢祖建靈星祠。

四星,天子之內朝也。為疏廟,主疾疫,總攝天下奏事,聽訟理獄錄功。

氏四星,王者之宿官,后妃之府。前二星適,後二星妾。單子曰:天根見而水涸。《爾雅》曰:氏,天根也。角亢下係於民,若木之有根。宋分。


房四星,為明堂,天子布政之官。中問為天衢,七曜由其中,則天子和平。亦為天駟天馬,主車駕。《國語》曰:農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廟,土乃豚發。《隋志》曰:五緯入房,啟姬王肇進。


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為明堂,天子為大辰,主天子賞罰。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大火為大辰,大中寒暑乃退。《律書》云:心言萬物,始有華心。《唐志》曰:《易》雷承乾日大壯,房以象焉。心為乾精,而房升陽之駟也。房,日月之所在。鈞命次曰:歲星守心年穀豐。《洪範》曰:重華者,謂歲星在心。歲星一名攝提,一名重華。《左傳》:心為火,五月火始昏見#12《詩》:三星在天。


尾,九星上第一星,后次三星夫人,次星若后嬪妾第二。傍一星名日神官。蒼龍之尾為九子,色均明。後官有叔多子孫。丙子辰,龍尾伏辰左,尾言萬物,死生如尾。


箕四星,為後官,后妃之府。亦為龍尾,為敖客,主口舌。亦日天津,主八風。几日月宿在箕東壁北方星。翼較巳上風起,又#13鶉。又曰:傅說騎箕尾比於列星。《晉志》曰:傅說一星在尾後。《詩》疏曰:箕在南而斗在北,故南箕北斗。愚嘗以卦參之龍屬東方震。震動重陰之下,龜吐氣。蛇起#14善變化者,龍也。卦直春分以後,辰為蒼龍之次。動則變,故龍以春分,升而為雷,出地奮之。豫以秋分,降入為雷澤,歸妹之象。盛夏疾雷,木拔龍起。震木位於卯也。亢曰龍,雷同類。玄之中,以次三為龍。占家以甲乙寅卯為龍。天文角為蛟,亢為龍,翌#15較為蚓。角亢,辰也。翌#16也。自春分至芒種,震治也,而辰巳為翌#17曰:氣之散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星,有一者為衡。西有勾曲九星,一曰天期,二曰天苑,三日九游。東有大星,曰狼。狼角變色,多盜賊。愚以《易》參之虎屬西方,居兌。兌金稟收歛肅殺之氣,有虎象焉。《履》言:覆虎尾者,內卦兌也。革言虎變者,外卦兌也。《頤》言:虎視眈眈者,有伏兌也。《象》言:參為白虎者,參申也。參據蒙虎之首,有斬刈殺伐之威。東有大狼,狼亦虎類也,是以為天之將星。七宿中有取武庫天倉者,亦以應揫歛之秋。

南宮朱烏,井為水事,鬼為祠事。柳為鳥,主草木。星為鴻火,主急事。張為素廚,主觴客。翼為羽翮,主遠客。翰為車,主風。《靈憲》曰:朱雀奮翼於前。

前為朱雀,屬火居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丰井木為訐,鬼金為羊,柳土為獐,星日為馬,張月為鹿,翼火為日在柳,季秋旦柳中。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鶉尾會巳,鶉火會午,鶉首會未。


八星,天之亭侯,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正義》曰:參旁之東有王井。故曰:東井龍王用法平則井星明,而端列東井,京師分。又曰:熒惑犯東井,旱。


五星,天目也,主視明察奸謀。明則五榖成。又雲:主死喪。


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知滋味。又主雷雨,朱鳥之口,故曰鳥啄。《爾雅》:味謂之柳味,即啄。亦作噣(音晝)。《左傳》:味為鴻火。《天官書》:為鳥啄,主草木。又,季夏日在柳,季秋旦柳中。


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七星為頸。


六星,為溸音素,鳥受食處,主珍寶宗廟所用。天廚飲食,賞責之事,明則王道昌。《漢志》:主觴客。《晉志》:朱張為烏星,故為訂蟲。

二十二星,天之樂府徘優,主夷狄遠客負海之賓。明則大禮樂興,動則四夷使來,離徙天子舉兵。翼為羽麗主遠。

四星,為車,主車騎,亦主載任。有軍出入,皆占於較。又主冢宰輔臣,亦日鳥帑鳥尾。又主風,與巽同位。又軼為首-。愚陝《易》參之,離南方為飛烏象,朱雀也。史言:流火為烏。又為日中之烏。午為鶉火之次,未為鶉首,巳為鶉尾。其味在柳,其翼在翼。柳,午也,離也。翼,巳也,巽也。卜楚丘論《明夷》之《謙》曰:當烏即朱鳥也。《歸藏》初巽曰:有烏將來,而垂其翼。翼為鶉尾,故稱飛烏。鶉雉之屬,飛鈴附草,嶺南孔雀之類也。七星為馬,於辰為午,故馬為火。畜午為火,蠶為馬首,龍星之精。故馬蠶同氣,蟹鼇龜卯皆有黃,離也。七宿中有鬼輿。天目七星,主文繡,皆以應於南方離明之象。
北宮玄武,南斗為廟,牽牛為犧牲,委女為天孫。女虛為哭泣之事,危為蓋屋,營室為清廟,東壁為文章。《靈憲》曰:靈龜圈首於後,後為玄武,屬水居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名斗木為蟋,牛金為牛,女土為蝠,虛日為鼠,危月為燕,室火為猜壁水褕。日月居中,五星緯外,玄楞會子,星紀會丑,陬訾會亥。


南斗六星,天廟,亦為壽之期。又丞相太宰位,主褒賞,進賢稟授爵祿。又主兵。南二星天梁,中二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斗星盛明,王道和平。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


六星,天之關梁,主犧牲事。《後志》云:七曜之起,始於牽牛。此三星河鼓,河鼓亦名牽牛。《律書》牽牛,言:陽氣行,萬物出也。《博物志》:張騫乘搓窮河源。嚴君平占客星犯牛斗。又云:太白犯牽牛,將軍凶。

婺女四星,又日須女,主布帛裁製嫁娶。須,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其北織女,天女孫也。


主北方邑,居廟堂祭祀祝禱事。又一主哭泣之事。又冢宰之官。《書》:一宵中星虛。

三星主天府天市,架屋危為玄桿,耗,神也;虛亦耗神。

營室二星,天子之官。又有軍糧之府及土功事,星明國昌。一日玄官,二日清廟。室二星謂之定。定,正也,主土功事。《詩》云:定之方中。

二星,主文章,天下圖書之祕府也。《詩》疏云:壁者,室之外院。箕在南,則壁在室東,故稱東壁。星明王一者昌,道衛明,國多君子。歲星守之,五穀以水傷。《月令》:仲冬昏東壁中。以《易》參之,斗本北方為坎,北官龜形,乃其本象。又分為龜蛇兩物于寶,以坎為狐。虞翻以艮為狐,《天文》以心為狐,互發也。運斗樞日玉衡,散而為鼠。玉衡斗星,亦坎也。牽牛在丑,北星河鼓,亦名牽牛。言陽氣行而萬物出也。女須四星賤,識女三星貴,妾與天女異分也。天牢六星在斗魁下,貴人之牢也。貫索九星在招搖前,庶人之牢也。北七宿中,多言宗廟禱祠者,以北方幽陰,鬼神之窟宅也。言官室女工以應冬候,陰極陽生,是以列宿皆起於牽牛之初。
中宮天極五星,勾陳六星,皆在紫宮中,最尊者也。《靈憲》曰:黃神軒轅於中。
天五居十干中為戊己,屬土應天極五星。地六居十二支中為辰戌丑未,屬土應勾陳六星。在天為辰,在地為土,故張氏以黃神目之。其日五官,五七三十五。名者以北斗七星為帝車,以斡旋造化也。

天極五星
星家言四帝,俠黃帝中坐者,東帝威靈仰,南帝赤嫖怒,西帝自招矩#18,北帝吁光紀。即《月令》木火金水,并中央土為五是也。或謂:天一而帝五,何也?曰:此不過借主宰之名,以言五行之氣,各有攸統爾。

鉤陳六星
六星土象,坤數六也。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主御韋靈。抱極樞四星,日四輔。《隋志》曰:在紫微官中。班固曰:周以勾陳之位,蓋土居五行中,而四時之氣無不備。勾陳居龍虎鶉龜中,而四方毛羽甲鱗之虫無不統。所以為中官之衛歟。《靈憲》曰:在朝象官,在人象事。

三台星
六星兩兩而起,一日天柱。三公之位,在人日三公,在天日三台。文昌二星日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日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日下台,為司祿主兵。又日三台為天階,太乙鑷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下星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庶人。又曰:上台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三能台色參君臣和,不齊為乖戾。三階平陰陽和風雨,時社稷神衹咸獲宜,天下太平。六符者,六星之符驗也。
文昌星
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符,主集計天道。《史六星,一上將命司中司祿天官》曰:斗魁戴魁二次將,三貴相。司與三么中同。

尚書五星
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賦一政四海,共治天下。

少微星
四星,在太微士大夫之位。一日處士,或曰博士。官南第一星,處士第二星,議士第三星,大夫明大而黃,賢才舉。
郎官十五星
在帝座東北,一日依烏郎府。周官元士,漢光祿中散諫議郎,是其職也。
傳說一星。

在箕尾後,主章祝,巫官也。#19愚謂一星應在朝,一官前星為太章。祝,巫官也。子三台為三公,文昌六星為尚書,六部北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王喉舌。天有傳說星,人有傳說相,天有王良策馬,人有王良善馭。如此之類,難以遍舉。
文星

東壁
二星主天下文章圖書之府。星明王道行,國多君子。

五星聚奎
見前五星連珠注。

柱下史。

極東一星主記過,左有史之象

六甲
六星在華蓋旁,政教。

華蓋
分陰陽,配節侯,布《晉志》:上九星華蓋,下九星扛蓋之柄,所以覆帝座。《詩》:為章于天。

織女
三星,天孫也,主果蕨絲帛珍寶嫁娶。《詩》:終日七襄。天孫為織雲錦裳。

武星

天將軍
十二星,在婁北,主武。中央大星,天之大將也。外小星,吏士也。大將軍搖,兵起大將出。小星,不具兵發。
郎官
一星,在郎位,北為武備。

騎官
二十七星,在氏。南為天子,虎貴主宿衛。

虎賁
一星,在太微北,詫頭之騎士也。

羽林星
四十五星,在營室南,一曰天軍。

壘壁星
十二星,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壁也○三軍位為營室。

參旗
九星,在參西。一日天旗,弓。主司弩弓之張,候變。

九斿#21
西南九星,天子旗也。

左旗右旗
九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一日三武大將軍,居左右二將之中也。旗九星在鼓旁,相為旌表。又河鼓星亦名牽牛。非也。《隋志》曰:河鼓三星。唐《天文志》曰:河鼓,將軍象也。

天槍
三星,在北斗杓東,一曰天鉞天之武備。

弧#22
九星,在狼東南,天弓也。主備盜賊。

天棓
五星,天子先驅也。忿爭禦難,皆所以備非常。一星不具,國兵起。

招搖
一星,與斗相應,胡來受命中國。明而不正,則胡不受命。

天厩
東壁十星,日天底。主馬之官,主驛亭,主刻漏,與晷刻並馳。

王梁
天駟一星,日王梁,榮馬車騎滿野。《晉志》曰:王良亦日天馬,亦梁為天橋。故或占車騎,或津梁道。愚曰:文武並用,長久之道。然在朝為郎官,其星十五,野為郎將,星止於一,天之示人至矣。

民星

房星為農祥。
在東七星中,立春日晨星中於午,為農祥。占日百穀熟○
農文人

在南斗西南,老農主穡也。
天雞
主候時以催耕。

牽牛
張騫乘搓事,見河東牛郎耕,河西織女織。雖未鈴,然於世教有補,況七曜起於牽牛。道陽氣以出乎《爾雅》,河鼓牽牛一星,李巡孫炎二之#23。李日二十八宿名,孫日河鼓在牽牛北。

犁曲九星
六星大而明,餘三星小而暗,耕時柄向上。

天田#24

九星,在牛星南。又曰:蒼龍左角為天田。

水府#25
在東井西南,主水官。

羅堰#26
九星在牽牛東,壅水潦為灌溉之蕖。

四瀆#27
江河濟之星

斗#28
五星,在官#29南,主平量,仰則天下牛斛不平,覆則歲禳。

內杵臼
七星主給軍食。客星入,兵起東府。南三星曰內杵,四星曰內臼。

天江
在尾北。四星不具動搖,大水出。

天船
九星,一日舟車日積水,以濟不通。中一星曰積水,候水災,亦主水旱。均明則天下安。

天錢
十星,如貫錢之狀,在北,落門西北。

天籥
在斗杓西,主關閉。

天市垣
《隋志》:垣有二十二星,在房星東北,主權衡,主聚眾市中。星眾潤則歲實,稀則歲虛。熒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孛守之,為徙市易郡。帝座一星在市中,天庭也。光而潤,天子吉#30威令行。候一星在帝座東北,主伺陰陽宦者。四星在西南,不欲大明,則輔臣強。《易》曰: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天下之民,從之神農,取諸噬嗑以此。

人星
南五星日人星,主靜,眾庶柔遠近。一曰外星,主防淫佚。老人星。

老人星
一日南極,常以秋分之日見于丙,春分之日沒于丁。見則治平昌。不見,則兵起。

天乳
亢北一星日天乳,主甘露。

格滓#31

炎火之狀,黃白起地,下大上銳。其見也,不耕而穫,不有土功,叉有大咎。

景星
德星也。又日天哩。常出有道之國,生於晦朔,助月為明。哩明也,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青方中有一黃星,三方星合為景星。
天社

輿鬼之南六星日天社,其位坤,其氣未,其神共工氏之子。勾龍平水土,故杞以配其精為星。
天稷星

五星,在七星南。稷,農正也。取乎五穀之長,以為號。
天廟

張南十五星,日天廟,天子之祖廟也。虛危為宗廟子之氣。愚謂:生民之功,起於后稷。力農以配天,則景星見而甘露降。天象昭昭,豈不信乎。

邵子曰:星為晝。《要義》曰:日夜分,謂晝夜刻漏。
馬氏曰:晝五十刻,夜五十刻。據日出日入為限。蔡邕云:星見為夜。日入後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屬晝。晝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鄭云:日中星以為日,見之漏五十三刻,不見之漏四十五刻,與蔡校一刻。愚按:邵子以離為星,星為晝,辰為夜。日出則星沒,日沒則星出,皆人所共睹。故今以此定晝夜也。

星變。
五緯行度,與七政互相表裹。分布四方,用告禍福。故曰:彝倫失序,則星辰亂行。歲星一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歲而周天。熒惑日行三十三分度之一,三十三歲而周天。鎮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歲而周天。太白日行八分度之一,八歲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歲而周天。是五緯所行之度數,與二十八宿共為天體。一有差舛,則在.天為水旱,在人為殃咎,在國為興亡。人能修德以禳之,則庶乎獲免。不然,積毫芒而成尋丈,可不畏哉。今略具星變于后云。
彗星之變。
《公羊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者,彗也。何休曰:邪亂之氣,掃故置新之象。緯書曰:其形長丈,彗有五色。色蒼,侯王破;赤,強國恣;白,兵大作。愚嘗詳砍其變矣。魯文公時,彗在北斗,後楚以夷狄深入諸夏。春秋齊侯禳彗。晏子曰:不可。是天教民,民將流亡。始皇十五年間,彗四見,長或竟天,遂兼六國,攘四夷,死人如麻。漢元光五年七月,彗東入太微,至幸臣五十餘日,致中常侍趙忠姦亂之應。漢哀建平二年三月,彗出牽牛七十餘日,卒貽王莽篡國之禍。宋景定甲子,彗出柳宿,律中葵賓為鶉火之次,妖燄貫于半天七十餘日。惟祕書郎又疏曰:彗犯柳宿,著見尤異,政塗宥府,此端門次輔之星。今以孔光崔烈而變為彗,甘泉法從此,文昌華蓋之星。今以元積貢禹而變為彗,給舍臺諫司過之星。今以嗚鳳化寒蟬,仗馬餵莓豆而變為彗,又有大彗者在焉。為商君相業而尚功利,為介甫擅權而謂天變不足畏。切中時病矣。惜#32言未及行,不及十稔,國隨以滅。悲夫。

蚩尤為旗之變。
類彗後曲象旗,黃上白下,熒惑之精。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天狗墮地之變。
狀如大流星,有聲如雷,望如火光,炎炎中天。墜地類狗。其下圓,如數頃田處。上銳,千里破軍殺將。孟曰:亦太白之精。
太白經天數,有盈縮之變。
盈縮者,日方南,太白居南;日方北,太白居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北;日方北,太白居南。為縮,侯主有憂,用兵退吉進凶。又,太白在南,歲星在北,名日牝牡,年穀大熟。當出不出,當入不入,不破國鈴亡國。經天者,日陽也。日出則星亡,晝見午上為經天。與日爭明,是為亂紀。天下革,民更主,人民流亡。強者弱,小者強。女主昌莽地皇,時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微,天子庭也。是年大兵入天子庭。至漸臺,斬莽首。愚曰:是二星者,不鈴遠引。庚午秋,天狗星墮。未幾,大將砠。己丑夏,太白經天。明年白波浪起,并前甲子彗三大異星。予年七十,皆目所親睹,故特書之。

太白主兵,熒惑主內亂。月主刑,其變有三。三者失度,有亂臣賊子,伏尸流血之兵。

枉矢星之變。
物莫直於矢直,而枉操矢者,邪人也。昔項羽救鉅鹿,枉矢西流,遂阬秦#33屠咸陽,以亂伐亂。
星聚為祟之變。

水木火三合東井。占曰:外有兵與喪,五#34星入輿鬼。木火金合,虛如連珠,皆為死喪。三星在斗,戮將死相。火金水三星合秒,金水合於東井,皆為白衣之會。漢文帝時,天子四衣白衣,臨邸第者,此也。唐天寶中,五星聚箕尾。占曰:有德慶,無德殃。至德中,木火金水聚鶉首,從歲星也。木火陽主中邦,金水陰主外邦,陰與陽合,中外相連以兵。以此見五星之聚,有吉有兇,不可拘#35一。
流星之變。
漢元延中日哺時,有流星頭大如缶,長十餘丈,赤白從日下東南去。或大如盂,或如雞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其占為天子失勢,後王莽篡國。建武中,小流星百枚以上,或西南東北四面行。其占為小民流徙,後應征公孫迷民流。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後光烈皇后崩。流星出文昌,將相色白光燭地,長可四丈,搖如龍蛇形。已而,王商自殺。

《晉志》曰:天#36使也,星大者使大,.小者使小。自上而下日流,自下而升日飛。大日奔,亦流也。聲隆隆者,怒之象。小星流者,庶.民之象。大如月者,人主之象。天星盡搖,民勞之象?。
附耳星之變。
西畢大星旁小星,附耳摻動,有讒亂在側。
天讒星之變。
又曰:卷舌六星在北,主口舌以知佞讒。卷舌上一星,日天讒。
攙槍桔彗之變。
四星狀異,殃一破國危君。餘殃為旱凶饑暴疾。
熒惑之精為變。
隋大業末,熒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光,芒震耀長七八尺。後楊玄感反,天下大亂。唐長壽中,熒惑犯。五諸侯渾儀尚獻甫奏,臣命在金,五諸侯太史位,火克金,臣將死矣。武后曰:為禳之。遷水衡都尉,水生金,又去太史位,卿無憂矣。是秋,獻甫卒。

太白之精為變。

六賊星,太白之精也。出正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形如彗,芒九角。天狗亦太白也,主兵。
赦星.o
星長三丈餘,出北斗魁南,抵軒轅而滅。占日有赦。填星之精為變。咸漢星填之,精也。出正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中青,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從橫,又名五殘。星出正東,狀類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黃。
狼角之變。
九游星東有大星日狼,變色則多盜賊。

貫索。
賤人之牢也。又日連索。連營天牢,主禁強暴。九星皆明,獄煩。七星明,大赦。動斧鑽#37用。

歸邪之變。
如星非星,如雲非雲。歸蛇出,爻有歸國者。其占亦有吉凶。已上並《天文志》所載。

星變關時否泰。

星一也,其形其色,其常其變,其時其分,各有取舍。其占不同,惟嚴子陵足以當客星之占,陳仲弓足以應德星之聚。宿騎箕尾而傅說生,星隕中營而葛亮死,吉人君子未嘗不與天象相關也。客星又有變者,形大如瓜,色有青白者,不為大水,則為大饑。氣白起天苑西南者,則牛馬死傷,又何其不祥也。春秋時,彗三見。夜常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殺君三十六,亡國二十五,諸侯奔走,不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傳》曰:夜有星無雲而天雨者,謂之天泣。其故何也?蓋不忍君子小人之倒植,而痛蒼生之罹其禍也。天象豈虛應哉!.是以古之隱德之士,所以夜觀天象,晝察人事,而為之隱憂也。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歐陽子曰:此聖人極論天人之際也。《春秋》雖書日食星變,孔子未嘗道其所以然。曰:天地鬼神不可知,為其可知者人而已。日中鈴反,盛衰叉復。天,吾不知;吾見其虧盈於物者矣。草木之成者,變而衰落之;物之下者,進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見其變流於物者矣。人之責滿者多禍,其守約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見人之禍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則因其著於物以測之。故據其進之可見者以為言,日虧盈,日變流,日禍福。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日好惡。其知與不知,異辭也。參而會之,與人無以異也。以其不可知,故當尊而遠之。以其與人無以異,則修吾人事而已。未有人心說而天意怒,未有人理逆而天道順者。嗚呼,聖人沒,異端起。秦漢以來,學者惑於災異久矣。天文五行之說,不勝其几也。予之所迷,不得不異乎《春秋》也。歐公以人之可知者一,對天地鬼神之不可知者三。一者盡,則三者在。其中君子何如哉?修身俟命而已。

天原發微卷之八竟

#1『聽』,原作『德』,據《四庫全書》本改。

#2『肉』,原作『閃』,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青州』,原作『州青』,據《四庫全書》本改。

#4『趙分』,《四庫全書》本作『今趙分』。

#5『度十五』,原作『二十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6『晉魏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晉魏分』。
#7『秦分』,《四庫全書》本作『今秦分』。
#8『周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周分』。
#9『楚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楚分』。
#10『韓分』,《四庫全書》本作『今韓分』。
#11『宋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宋分』。
#12『見』,原作『死』,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又』,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14『起』,《四庫全書》本作『啟』。
#15#16#17『翌』,《四庫全書》本均作『翼』。
#18『矩』,《四庫全書》本作『拒』。
#19原脫『章祝,巫官也』五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0原脫『東』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1『許』,《四庫全書》本作『游』。
#22『弧』,《四庫全書》本作『孤星』。
#23『之』,原作『七』,據《四庫全書》本改。

#24『天田』,《四庫全書》本作『天田星』。

#25『水府』,《四庫全書》本作『水府星』。

#26『羅堰』,《四庫全書》本作『羅堰星』。

#27『四瀆』,《四庫全書》本作『四瀆星』。

#28『斗』,《四庫全書》本作『斗星』。

#29『官』,《四庫全書》本作『宮』。

#30『吉』,原作『古』,據《四庫全書》本改。
#31『格滓』,《四庫全書》本作『格澤』;『咎』,原作『客』,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惜』,原作『借h據《四庫全書》本改。
#33『秦』,原作『奉』,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五』,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5『拘』,原作『枸』,據《四庫全書》本改。
#36『天』,原作『尺』,據《四庫全書》本改。
#37『鑽』,《四庫全書》本作『鍍』。

天原發微卷之九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陰

《春秋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辰,時也。愚謂:自十一月至十月,子至亥也。言日月聚會有時,故以辰言之。在天為二十八宿,舉目可見,故以星言之。但其流行於四時八節,有氣無形。散布於太空,似有形而無可執著者,皆辰為之也。
邵子曰:辰是那天上星,分為十二段底即十二辰,天壤也。

日月星辰#1自是四件,此說辰者,謂一辰各有幾度。謂如日月宿於角幾度月即所宿處是辰。故曰:日月所會謂之辰。為相氏曰:若指星體而言,謂之星。日月會於其星,則名宿名辰名次名房名合。若不據會宿,則指星體而言星也。《尚書精義》曰:天極謂之北辰,五緯有辰星,又有十二次,日辰。

又曰: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無物之氣也。

張氏曰:辰,十二從地數也。無物之氣不可見,因日月之會而見。以不可見故為陰,天之陰者,天之體。天之所以立也,從地數者天之地也。
又曰: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
辰者無物之氣,天之體。故日天壤,辰之於天是也。辰者,天之體。土者,地之體。辰者,無物之氣不可見。以星觀焉,知其廓然太虛能容物也。土者,有形之物可見。以山觀焉,益知其能負物也。土為大物,辰為太虛,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常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也。
又曰: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
辰至日者,言天左行為順,布氣生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為逆,變氣用時。故時可逆推,物又順成。子雲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言天日之相應也。

又曰: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日為陽精,天之靈魂。月為陰精,天之氣魄。星為陽之餘精,辰為陰之餘氣。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體。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門,陰陽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臟,諸星如人支骸精血。辰之於天,則人之體魄是也。
又曰:天有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地為五。辰陽中陰不可變,故一日十二辰,不可見也。
辰者,天之體。辰之於天,猶土之於地。天主用,有神焉?辰不可以盡天,非若土即可以盡地。辰之外別名天,土即所以為地也。漢上曰:月生於日之所照,眾星被耀,因水轉光。三辰同形,陰陽相配,其體則辰也。
又曰:天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而一者無體。

張氏曰:日月星辰,以成天體。四成則太極之體,退藏於四者之問而不可見。所以日月星辰與天而五,除日月星辰則無天。四者有體,所以成形。一者無體,退藏於密。言五者,必歸之天。言十者,必歸之地。五當無極,十當為有之#2極。亦曰:除#3一而無四也。天之體數四,不用者一。天辰不見者,辰為天體,而不可見也。其色蒼蒼,其形渾渾,四者之中,惟日月星柴然可見。是知五者存一以為體,故用四。四又存一以為體,故用三。如此,則五為無體之一,以況自然。辰為不用之一,以況道。《太玄》以一元統三方,曰天地人。亦此意也。一時止三月,一月止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一時本四月也,止用三。一月本四十日也,止用三十。皆去其辰之一,三用一不用。天有三辰,天三地四,天兼地之餘,地有四行。分而用七。所以天辰不見,地水#4常潛。

朱子曰:空無星處謂之辰。

愚按:《易》係言天數五,邵子言天象者四。四自何來,本於一陰一陽而已。一陽分為二,則有太陽少陽之象,是為日星。一陰分為二,則有太陰少陰之象,是為月辰。日月星辰,所以為天之四象,缺一不可。今邵子既謂辰為天體,朱子又謂辰是無星處而不動。如此,則一辰而分兩用。既為少陰,又為天體。可乎?曰:非也。天數本有五,一為無極,四?為四象。四象之中,又體一而用三。少陰反為體,而日月星所由麗也。其曰:辰空無星者,辰本渾淪無逵不可窺度,是為體之極。聖人因其日月所會之處,而以辰名之爾。故無體之中,無象不包。其不動,而在北為極星之樞者,則曰北辰。然則少陰為辰,固為天體。而北辰居天體之中,又為十有二辰之主也。故以辰辨方,曰十二次。以辰兼星土,曰十二野。以辰兼十二子十二歲,十有二月係焉,皆辰也。舉宇宙之閒,洪纖高下,莫不各囿於其中矣。詳見下篇。

天樞

維北有辰,為紐#5為樞。居中不動,旋斗杓於外,以建四時,齊七政也。《西志》曰:中官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愚謂:一者氣數之始,物無然。既常居者,居中不動之義也。《束志》曰:北辰星合#6元垂曜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愚謂:曰合,曰垂,曰建,曰運,曰授,曰張,曰屬,曰布與應九字爾,最宜玩味。蓋言辰極無不包括天地星辰之象於其中,故曰備矣。舍為元氣,散為星曜,張為百精,建為斗衡,班固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亦曰天樞焉。二十八宿,即布列於十二辰者。十二辰,即統於北辰者。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爾雅疏》謂:斗杓所建,以正四時,故謂之辰。北辰,即總十二辰在其中。斗杓,即指十二辰者。傳記多言北斗,不言北辰者,以辰居中無為,藏諸用也,故無迸可指。可指而言者,斗杓所建而已。其言北斗,則北辰可知。

程子曰:北辰自是不動,便為氣之主,為星之最尊也。故眾星四面環繞而歸向之。
愚嘗參酌先師之論,而得其說曰:北辰不動,為天之樞。朱子曰:綠人取此為極,不可無箇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問:極星動不動?曰:也動,只是他近那辰處,雖動不覺。今以管窺極星,見其動去,只在管裹面,不動出去。向來人說北極不動。至宋時,人方推得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舊說皆以絲星即天極,在正北為天心不動。今驗天極,亦晝夜運轉。其不移處,乃在天極星內一度有半。故渾象扛轂正中,置之不動,以象天心也。愚按: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北頭一星,在天心。四方去各九十一度。九十一度天者,四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方輻奏將來,辰星居中,即北頭一星之內,無星處是也。眾星咸共者,北辰在天為天之心,猶心在人為身之主。手足耳目,血詠膚體,無一不關也。世無非人也,而人君南面以為之主。天體無非辰也,北辰居中,以為之主。以至周天之度,萬有之夥,莫不脈絡於是。是則不動之辰,以為韋動之本。故曰:無形者,有形之統。不用之一,即無極之極,降而在我者也。嗚呼!精矣。
朱子曰:北極為天之樞,以其居中,故曰北極。南極在地下中處,南北相對,天雖轉,地卻在中不動。天形如鸚子旋轉,極如一物橫亙其中,兩頭抨定。一頭在北上,是為北極。一頭在南上,是為南極。太一如帝座在紫微者,故有北辰之號。是中問無星處些子不動,綠人要取此為極。如輪之轂,如磴之臍,天圓繞地,左旋不息。惟此其樞軸不動之處,則在南北之兩端焉。
南極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之中,常隱不見。《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亦在七十二度之內。北極高出地上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不動,其旁則經星隨天左旋。日月為緯,右轉更迭,隱見若環繞而歸向之。唐一行謂:大約南北相去八萬餘里。南林邑國,北極高十七度。安南都護府,北極高二十一度。其餘州不同。大#7史南說…等至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燦然,皆古所未名。或問:南極見,老人壽。星則是南極也。解見朱子答曰:南極不見,是南邊自有一箇老人星。南極高時,解浮得起來。
太一是帝座#8,如人主之居北極。如帝都在紫微者,在七十二度,常見不隱之中。故有北辰之號。
《前志》言:天極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太一天皇,大帝北辰,以起節度,亦為紫微官。天帝居中,紫之言,此中之言官。此官之中,天神圖法,陰陽開闔,皆在其中。朱子曰:此辰常居其所,天形運轉,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轂磴臍,雖欲動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朱漢上曰:辰為天樞,而不動之處猶在。極星之下,聖人言居其所日北辰。而占天者,鈴日極星之下者,詳略異也。
或問:北辰之為天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而靜,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旋不息。惟此為不動,而謂之樞焉。其他諸星,則與二十八宿,同一運行。
朱子答曰:若太微之在翼,天市之在尾,攝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甚近,其北距天極也甚遠。則固不容於不動,不免與經星同其運行。故其或束或西,或隱或見,各有度數。仰而觀之,蓋無頃刻之或停也。今曰:與其在紫微者,皆居所而為不動者。四則是一天而四樞,一輪而四轂,一磴而四臍。分寸一#10移,則其為輻裂而瓦碎也,無日矣。若之何,而運動之無窮哉。胡五峰說:有三箇極星不動,殊不可曉。若以天運,譬如極盤,則極星只是中問蒂子,所以不動。若是三箇不動,則不可轉矣。
西山蔡氏問曰:極星只在天中,束西南北皆取正於極。而極星皆在其上,何也?朱子無以答。後思之曰:只是背坐極星。極星便是北而南,則無定位。
《公羊傳》曰:北辰日大辰,常居其所。迷惑不知束西者。視此,永嘉鄭氏曰:北極居天之中,而常在人#11北,以天形北傾也。或曰:斗杓可指束西,而辰則無為日觀。其所指,則知辰之所在。《書傳》曰:日月天之使也,星辰天之期也。一左一右,更有經緯。蓋自斗杓之所如#12言之,則謂之建。自日月之所會言之,則謂之辰。斗柄左移,日月右徙,故辰與建常相合焉。月行及日,會而為辰。辰本無體,兼星而見,故天正之吉。辰在星紀,自北而西,則地正之於天,玄桿以#13正之於豕韋。而西陸之降婁大梁實沈,南陸之鶉首鶉火鶉尾,束陸之壽星大火析木,其朔月可知也。《春秋外傳》所謂:日月底于天廟者,言建寅之月。辰在課訾,建亥之月。辰在天漢,日月會于龍朧。蓋因朔月之所在以知辰,因辰之所合以知斗之建焉。愚按:斗杓與北辰相脈絡,北辰為十二辰之統,斗杓則指十二辰者也。又《公羊傳》謂:大火為大辰,此則夾鍾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帝之明堂,亦日天官。非北辰之大辰比也。如正月建寅,辰在束北。日月卻會西北之亥,氣便相應者,以寅與亥合也。日月都是如此#14。斗每月所指辰日建斗。第一星為魁,四為衡,七為杓。用昏建者,杓屬陰,夜半建日衡,居平三建者,魁屬陽。歷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几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每交一月,節鈴疊兩值日。如正月寅日,值建二卯三辰之類,與斗杓所指相應。

《易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者太極也。(漢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15四氣。北辰居中不動。)
或難之曰:如此則太極有此北辰之可指。周子無極而大極,恐無此。愚應之曰:太極無聲無臭,是至微之中而有至顯之理。北辰至中至極,是有象之中而寓至微之理。體用一原,顯微無間。故北辰居中不動,而能生兩儀,日月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也。太極靜極而動,而能生兩儀四象八卦,一物各具一太極也。天之北辰微有象,象夫子之太極。夫子之太極,故#16無象而象。天之北辰,北辰為氣之宗,而理行其中。太極為理之宗,而氣行其中。是或一道也。
邵子曰: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夜不過七分。

張氏曰:星以寅為晝者中。星以寅為旦,戌為昏。日以卯酉為中,則十二分而用七。星以寅戌為限,則十、分而用七矣。愚演之曰:天道左旋,以辰為體。無物之氣,不可見已。渾渾之中,惟星可指。日月五星,從地右行。斗杓所建,四時以平。大衍五十,一為太#17極。四十有九,是為七七分而用之,各有所入。一為天體,一為七政,一居中央,是為北斗。四列四方,是為七宿。蓋天地四方,以斗為樞。天運四時,自斗而指。斗正則時正,時正則斗正。故歷有差法,斗無差度,善治歷者,質諸斗而已矣。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魁四星為縱璣,杓三星為玉衡。斗人君之象,號令之主也。輔星輔于開陽,佐斗成功,丞相象也。

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一日天樞,二日縱,三日璣,四日權,五日玉衡,六日開陽,七日搖光。樞為天,天子象,陽德也。城為地,女主象,陰刑也。璣為人,日令星,主火。權為時,日伐星,主水。玉衡為音,日殺星,主土。開陽為律,日危星,主木,主天倉五穀。搖光為星,亦日應星,主金。輔一星,輔于開陽,所以佐斗成功,主危正矯不平。或問曰:斗有七星,并輔星為八。星家又謂斗有九星,主九州,何耶?或又謂:《天官書》言孟課攝提。攝提者,星名。隨斗杓所指,以建十二月。以此星而足為九,可乎?日此無明證,不可從也。張平子妙於知天,言北斗與四官星,共為五七,則七星為斗,確乎不可增也。瞽史之學《易》,流於誕。五。儒寧缺疑可也。歐陽子曰:天人之際,遠矣。使一藝之士,布算積分,舍經從史,以求合焉,不亦艱哉。
《天官書》曰:所謂漩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擔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前志》曰: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衛,衡殷中州河濟之問。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地#18也。擔,連也。龍角,天田也。東七宿共為龍形。殷,中也。玉衡居中,南北之斗相殷也。杓斗之尾星第七也,尾為陰,昏陰位,故主西南。衡星居中,昏杓建於寅。夜半.衡,亦建於寅也。魁斗之首星屬陽,故主束北,所以斗杓連束方龍角之星。
《要義》曰:斗所建,地上辰。辰所會,天上次。斗與辰合。
按:斗柄所建十二辰,而左旋日體十二月,與月合宿而右轉。但斗之所建,建在地上十二辰,故言子丑之等。辰者,日月之會,會在天上十二次,故言課訾降婁之等。以十二律,是候氣之管。聲之陰陽各有合,如黃鍾十一月建子,合大呂十二月建丑之類。是斗與辰合宿,而成日月之會。

斗星亦隨天運轉。

孔氏曰:斗星一日一夜,亦隨天轉過一周,而行天一度。聖王觀斗所建,命其四時,以分十二月之會。

《詩》曰:維北有斗,西柄之揭。朱子曰:北斗,常見不隱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則亦秋時也。
董氏曰:斗四星,其方為斗,三星為柄,垂而下揭。斗隨天旋轉,四時各有吵界。故《春秋傳》曰:斗有環域是也。李子堅曰:北斗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太玄》亦曰:陰質北斗,夜則測陰。言陰夜質,正於北斗,以歷日月,定時成歲也。又北極與南極相對,是為樞星。南隱北見,人多舉其見者言之,以其居天之中故也。北斗之星七,其數奇。對南斗、之星六,其數偶。是天亦如此巧也。
《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是也。其星亦分南北。南二星日大梁,中二星日天相,北二星日天府庭也。斗星盛明,王#19道和平。劉向曰:北斗貴星,君象也。

天原發微卷之九竟

#1『辰』,原作『馮』,據《四庫全書》本改。

#2原脫『之』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原脫『除』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水』,《四庫全書》本作『火』。

#5『紐』,原作『紹』,據《四庫全書》本改。
#6『合』,《四庫全書》本作『含』。
#7『大』,《四庫全書》本作『太』'。
#8『座』,《四庫全書》本作『坐』。
#9『上』,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10『一』,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11『人』,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如』,《四庫全書》本作『加』。
#13『楞以』,《四庫全書》本作『龜人』。
#14『此』,原作『北』,據《四庫全書》本改。
#15『十』,原作『古』,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故』,《四庫全書》本作『本』。
#17『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18『地』,《四庫全書》本作『北』。
#19『王』,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目錄

卷一

太極

卷二

動靜 靜動 辨方

卷三

玄渾

卷四

分二

卷五

衍五

卷六

觀象

卷七

太陰

卷八
少陽

卷九
少陰 天樞
卷十
歲會 司氣

卷十一
卦氣 玄旨
卷十二
盈縮
卷十三
象數
卷十四
先後 左右

卷十五

二中 陽復

卷十六

數原
卷十七
鬼神
卷十八
變化

天原發微卷之十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歲會

月以十二起者,六與六相偶而為十二。以康節數推之,日歲運元皆用十二,故一日十二時,一歲十二月,一運十二世,一元十二會。包括往古來今,無不在是。即一時可以推一日,即一日可以推一月,即一月可以推一年,即一年可以推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推而上之,豈特一歲十二月之用而已哉。十二辟卦舉其凡,《皇極》一書究其極。《皇極經世》是推步之書,以十二辟管十二會,棚定時節,就中推吉凶消長,只是加一倍推去。京房卦氣,用六日七分,康節亦用六日七分。康節、京房《易》,自是一書,與《易》不相干。鄭氏曰:日月之行,一歲十二會,聖王因其會而分之。以為大數,觀其所會,命其四時。卦氣提其綱,《太玄》研其細,《經世》衍其妙。而後天地日月,星辰元會,運世皇帝,王伯#1之蘊,皆可得而推矣。在年則以消長,在月則以跳脯,在日則以晝夜而分。太史公日:大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年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

邵子曰:一元統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猶一歲統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

日為元,元始也,其數一。一歲一周,月為會,會交也。數十二歲十二周,星為運。運者,時之行也,隨天左轉,歲三百六十周。辰為世,世者變之終也。一日十二辰,積一歲四千三百二十辰也。一世三十年,則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一元之數。一元在大化中,猶一年也。自元之元至辰之元,自元之辰至辰之辰,而數窮,窮則變。《經世》但著一元之數,窮天地之數可知矣。一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一會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月,一運有十二萬九千六百日,一世有十二萬九千六百辰,皆自然之數,又非有所牽合也。

又曰:前六會為息,後六會為消。即一歲之自子至巳為息,自午至亥為消。開物於星之七十五,猶歲之驚墊也。閉物於星之三百一十五,猶歲之立冬也。或日:氣盈於三百六十六,朔虛於三百五十四。今《經世》之數槃以三百六十為率,何也?曰:所以藏諸用也。
自子至巳作息,陽進陰退。至巳月之終,當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陽極,陰陽之餘空各六。自午至亥作消,陰進陽退。至亥月之終,當辰之四千三百二十為陰極,陰陽之餘空各六。几二十有四,當《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數。除四正卦,几卦六。四六二十四三百八十四#2去其二十四,則所有者三百六十。乾坤坎離為四正卦,居四方之位,反覆不變。《經世》一元之運數,舉成數焉。消息盈虛之法在其問,所以藏諸用也。唐堯始於星之癸一、百八十,辰之申二千一百五十七,何也?曰:以今日天地之運,日月五行之行,推而上之,因以得之也。

又曰:分而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進退三百六十日。
此當元經會之數。十二月即十二會,三百六十日即三百六十運。以元之元之數為一分,每會得一萬八百元分,每運得三百六十元分。總一元之分數,得十二萬九千六百元之元#3。陽三百六十為進,陰三百六十為退。合三百六十,乃成七百二十。
又曰:分而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
此當以會經運之數,一月三十日,即一會三十運。自月言之,跳納分用,一進一退,消長各數,則成六十運。戶日言之,晝夜又分用。一進一退,跳納各數,則一月之數成百二十日,一會之數成百二十運。
又曰: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

此當以運經世之數,以元經會則年卦月卦,會經運則氣卦侯卦,運經世則日卦時卦之數。一日十二時,即一運十二世。一為一秒,十二秒為一分,三十分為一時,總一日得四千三百二十秒。十二萬九千六百,則三十日之秒也。積一運之年,几得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則泰之數也。日進退六日者,舉一變之數也。以日當年,則六日為六年,進之而六十年,在小運則為十變,在大運則為一變。蓋天道以六而變,必有餘分。小則六日者,歷六辰也。甲子甲午,各一世也。是故大運六十年一變者,五運之數也。天始於甲,臨於子。地始於己,臨於卯。甲己之問,中見土運。土金水木火,以次相傳。天終於癸亥,地終於戊寅。別而言之,各有六十。合而言之,共為六十。如是而大變一周天矣。小運六年而一變者,六氣之數也。六氣者,天始於子而終於巳。地應之,則始於卯而終於申。天始於午而終於亥。地應之,則始於酉而終於寅。司天司地,通為六氣,別之則十二,而二十四合之,則十二而六。如是六十變,亦一周天矣。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六也。
又曰: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
一時即一世。自時言,三百六十為秒數。自世言,三百六十為月數。三百六十月,即一世之年矣。當晝夜之時,則一時成一時。一時得百八十秒,積一日實二千一百六十秒,於一日四千三百二十分,用其半也。隨大小運之消長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隨小運之進退者,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大運有消長,無進退。小運有進退,無消長。消長者,進退之積也。子至巳為長,午至亥為消。此盡舉一元之數,包退數閏數在其間。若日月,則消長之中,各有進退。一年止有七百三十晝夜。《太玄》以一晝一夜為一日,通奇贊為三百六十五日。《經世》以晝夜各為一日,并陽盈陰縮,共餘十二日,成一百二十日。以一百二十合七百二十,則八百四十日。即一年三百六十日,一分為兩,兼晝與夜。及閏數而計之也。餘分六日,散于六甲,得六十甲子。閨數六日,合之而百二十,為人物之用也。六數之中,日分乎晝夜,數分乎跳肋,各成十二。一以為二,各兼消長。二以為四,可知一限。進六十日,退六十日。六限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退六日,共七分消長,所以用十四會,成七百二十日,皆用半數。或曰:進十二日,為百有二十。退十二日,亦為百有二十。并陽盈之餘,分六交數之朔,虛六亦得,二百五十二亦通。

又曰:大小運數之立。
體數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數止于三百六十一年,正數得三百六十。以《經世》推之,以十二會用九,則用二百七十日。今以一元三百六十運中止用二百四十運,加閏數不過二百五十二者,用閒物八會也。蓋寅開戌閉,戌亦不用也。天有生物之時,地有生物之數。主天而言,一年用三百六十。主地而言,自草木萌動,至地始凍,止用二百五十二也。故卦氣圖在日,數則三百八十四日;在時,數則二百五十六日。止有三千七十二時,此大小運之所以分也。盡取十二限數,進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進六日,而退亦若是,陰陽賡續,分治一元。別而言之,各有三百六十陰。分乎陽,析乎半數。若合而言之,陽進陰退,共成三百六十者,陽包乎陰,總全數也。故此大運法,別退數閨法而言,以明天地陰陽之數,正閏相生,分半而通用,同本而異名也。
又曰:立小運法,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數,取其七者用數。用法三而成于六,加餘分,故有七。

大運法專明體,則小運之體可知。小運法專明用,則大運之用可知。互#4見也。在體,為體之用數,三百六十也。在用,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交數則不用之數也。用數顯陽也,交數幽陰也。天統乎體,地分乎用。自一元之數而言,用數七交數三,陽勝乎陰者。天在地上者七,交而在地下者三,主坎離卯酉而言晝夜之分也。陽侵陰,晝侵夜,三天兩地之理也。以一日言,自寅至戌。以十二會言,開物至閉物,於十二萬九千六百中取九萬七百二十數為用。以日數言,於三百六十日中十取其七,得二百五十二為用。以一歲言,冬三分不用。以一日言,夜三分不用。
二至二分,三百六十中分之,則一百八十。中,相去之數也。
朱子曰:自冬至至春分,是進到一半,所以謂之分。自春分至夏至,是進到極處,故謂之至。進之過則退至,秋分是退一半。至冬至也,是退到極處。

百六陽九之運。

几水旱之歲,歷運有常。按《律歷志》云:十九歲為一章。四章一部,二十部一統。三統為一元,有四千五百六十歲。初入元一百六歲,有陽九,謂旱九年。次三百七十四歲,陰九,謂水九年。以一百六歲,并三百七十四歲,為四百八十歲。注云:六乘八之數。此魏鶴山要義之云。愚按:史謂漢家有陽九之厄。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隊此推之可見矣。蓋堯舜以德彌變,水旱出於天數,故不能為害。若漢家之厄,則出於人為,不可一諉諸天也。故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這。此之謂也。
中數日歲,朔數曰年。
大史掌正歲年以序事。中數謂十二月,中氣總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謂之歲。朔數者十二月之朔,一周謂三百五十四日,謂之年。此是歲年相對,故有朔與中之別。若散而言之,則一也。《爾雅?釋天》云:唐虞日載,夏日歲,商日祀,周日年是也。

朱子曰:康節十二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以小推大,箇箇一般,謂歲月日時皆合。第一會一萬八百年,天始開。第二會一萬八百年,地始凝。第三會人物始生,謂之開物。此時屬寅,到戌時閉物,為人物消盡之時,大半是半明半晦,如晝夜相似。到得一元盡時,天地又是一番開闢。
以天地一氣推之,一晝一夜,便自可見。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是氣之一周。把來拆做兩截,前面底是陽,後面底是陰。又拆做四截,便是四時。春夏是噓,秋冬是吸,只是一箇氣。陽氣既升之後,相將欲絕,便有陰生。陰氣將盡,便有陽生。其己用之氣便散,所謂消長是也。天運一月,日自轉一匝#5。又有那大轉底時候,不可拘一。愚按:乾坤《易》之門,復詬二卦,為門之關鍵而啟閉焉。自子陽生,乾之門便開。其動又曰:天開於子〝寅。故斗杓建此,也闢,其名日震,萬物出焉。乾以分之也,故至巳而止。自午一陰生,坤之門便閉。其靜也翕。巽#6陰消陽,萬物入焉。坤以藏之,至亥而止。一闢一翕,如兩扇門。相似一扇開,便一扇閉。陽來則開,陽去則閉也。以此觀之,則先儒所謂充拓得去,則天地變化草木蕃。充拓不去,則天地閉賢人隱。亦在乎人而已。堯舜禹湯文武在上,則為唐虞商周世道陽明。否則,正士囚奴,毒痛四海,焚書坑儒,天下解散,石動朱溫,穢濁人倫,翻覆天地。此時不待,日月無光,宇宙黑暗,而人物自不容於不消盡也。嗚呼!亦難言哉。

又曰:天開於子,地闢於丑,人生於三辰之月,皆可以為歲首,而三代迭用之。夏以寅為人正,商以丑為地正,周以子為天正。然時以作事,則歲月自當以人為紀。故孔子嘗曰:吾得夏時。而說者以為謂夏小正之屬,蓋取其時之正與其令之善也。

或問曰:商周之改正朔,何以不如夏時之得其正也。曰:陽氣雖始於黃鍾,而其月為建子。然猶港於地中,而未有以見其生物之功也。歷丑轉寅,三陽始備。於是協風乃至,盛德在木,春氣應焉。古之聖人,以是為生物之始。改歲之端,蓋以人之所共見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於商周,始以征伐而有天下。於是更其正朔,定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統之說。然以言乎天,則生物之功未著。以言乎地,則改歲之義不明。而几四時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論三王之制,而鈴行夏之時也。愚砍諸傳記,三代雖正朔不同,然皆以建寅起數。蓋朝覲同會,班曆授時,則以正朔行事。至於紀月之數,則皆以寅為首。伊訓稱十有二月。乙丑者,商以建丑為正,故以十二月為正。乙丑,日也。不以係朔者,非朔日也。至於改正朔,而不改月數者,於經史猶有可砍。周建子矣,而《詩》言四月,維夏六月。祖暑則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建亥矣,而《史記》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日嘉平。夫臘叉建丑月也。秦以亥正,則臘為三月。云十一月者,則寅月起朔,秦未嘗改也。至三十七年,書十月癸丑,始皇出遊。十一月,行至雲夢。繼書七月丙寅,始皇崩。九月,葬驪山。先書十月十一月,而繼#7書七月九月者,知其以十月為正朔,而寅月起數,未嘗改也。秦史制書謂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夫秦繼周也,若改月數,則周之十月為建酉月矣。安在其為建亥乎。漢仍秦正,史亦書曰:元年冬十月,則正朔改,而月數不改亦已明矣。又按:漢孔氏以春為建子之月,蓋謂三代改正朔,叉改月數,叉以其正為四時之首。《泰#8誓》言一月戊午,一乃三字之誤。爾既以一月為建子之月,而經又係之以春,故遂以建子之月為春。不知其實正月孟春也。如是則四時改易,尤為無義#9。冬不可以為春,寒不可以為暖,不待辨而明矣。或曰:鄭氏箋《詩》,維莫之春,亦言周之季春,於夏為孟春。曰:此漢儒承襲之誤耳。臣工詩,蓋言莫春,當治其新會矣。今如何哉!然牟麥將熟,可以受上帝之明賜。夫來牟將熟,則建辰之月,夏正季春審矣。鄭氏於《詩》,亦不得其義,而砍之不審矣。不然,則商以季冬為春,周以仲冬為春,四時反逆,皆不得其正。豈三代聖人,奉天之政乎。
又曰:周人以子為正,雖得天統,而孔子之論,為邦乃以夏時為正。蓋取諸陰陽始終之著明也。
陽始於子而終巳,陰始於午而終亥。論四時之氣,則陽始寅而終未,陰始申而終丑。此二說雖若小差,所爭不過二位。蓋子位一陽雖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則三陽之生方出地上,而溫厚之氣,從此始焉。巳位乾卦,六陽雖極,而溫厚之氣未終。故午一陰雖生,而未害於陽。必至未位遁卦,而後溫厚之氣始盡也。其午位陰已生,而嚴凝之氣及申#10方始。亥位六陰雖極,而嚴凝之氣至丑方盡。義亦倣此。康節十二會言到子方有天未有地在,到丑方有地未有人在,到寅方有人,皆天地人之始於此。故三代即其始處,建以為正。故曰:子丑寅之建正,皆是三陽之月。若秦以亥為正,直是無謂。
又曰:《先天圖》中,亦函十二辟卦。左邊自子至巳,陽卦三十二。從震起,復分十六卦。二陽升於兌,宮為臨,由臨以上八卦,入乾宮升。三陽為泰,四陽壯,五陽夫,六陽乾,四月終焉。右邊自午至亥,陰卦三十二。巽宮生於娠,分十六卦。二陰降於艮,宮為遁,由遁以下八卦,入坤宮降。三陰而為否,四陰觀五剝,六陰坤,十月終焉。
陽卦震官取一,乾官取四。陰卦巽官取一,坤官取四。以見陰陽二氣,其始也微而緩,其終盛也。疾而速,微而緩,所以根柢萬物而養其源。疾而速,所以生殺萬物,而成其功。獨坎離二官不取者,以見水火二氣,流行於天地問。其不用者,乃無往而不用也。辟卦平鋪,四時對待,故二十四氣七十二候,分列其中而不紊。先天八官,對待各有定序。十二辟卦,乾坤獨握其八焉。所以父母萬物,生長收藏,莫不由此。
邵子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堯,革於三王,極于五伯,絕於秦。萬物治亂之邇,無以逃此矣。始伏羲,開物於寅也。成乎堯,陽純乎巳也。革於三王,陰生于午也。極于五伯,陽道已窮。絕于秦,則限隔矣。邵子所謂羲黃堯舜湯武威文皇帝王伯,父子君臣,四者之道理,限于秦是也。言限截于秦,而不得行也。又曰:《易》始于三皇,《書》始于二帝,《詩》始於三王,《春秋》始于五霸#11。
其說謂二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三王之世如秋,五伯之世如冬。又曰:七國冬之餘烈也。漢王而不足,晉伯而有餘。三國伯之雄,十六國伯之叢也。南五代伯之借乘也,五朝伯之傳舍也o.隋晉之于唐,漢之弟也。隋季諸郡之伯也,江漢之餘波也。唐季諸鎮之伯也,日月之餘光也。後五代之伯也,日出之星也。愚按:堯之前,亦有如五伯者。大數之中,自有小數,以細別之也。特世運無傳,惟近者可見爾。邵子謂:皇帝王伯之中,各有皇帝王伯者是也。姑以漢一代言之,亦有皇帝王伯之髡鬍者焉。無為者,皇如漢高惠是也;恩信者,帝如孝文是也;智力者,伯如孝武是也。孝宣伯之王,孝武王之伯。譬之四時,春秋冬夏。伯而夷狄#12,又出其下矣。嗚呼!何幸而得遇三皇之時哉。
又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復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又曰:陰事太半,陽一而陰二也。治世少而亂世多,君子少而小人多之數也。

愚按:元會運世之數,一運當三百六十年,可以推歷代之治亂。子至卯,陰中陽,將治也。卯至午,陽中陽,極治也。午至酉,陽中陰,將亂也。酉至子,陰中陰,極亂也。《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蓋泰與否相對,蠱與隨相對。故日自泰至否,其問有蠱。蠱之者誰,陰方用事,陽艮以止。陰邪巽入,否斯至矣。自否至泰,其問有隨。隨之者誰,陽震順動,兌陰隨之。民說無疆,泰無不宜。此否泰蠱隨,殆亦天門地戶,人路鬼方,出入之交歟。數往者順,自子而午,震離兌乾,治之象。知來者逆,自午至子,巽坎艮坤,亂之象。當背北面南觀之,即知逆。唐至五代,包六甲子,半治半亂。宋#13乾德至今,又六甲子。中經南人用事,南禽隨氣,過北而亂。康節蓋以數推之,六甲子者,三百六十年也,即一日十二時之數。自堯甲辰起運,月巳辰未星癸。迄今月仍在午,辰方過酉。為年者三千六百六十,為時者僅一百二十二。何速哉?古今在天地問,猶日一暮爾。聖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能以一時觀萬時,一世觀萬世。愚錄世運於十二會,運之終,其有感也夫。
司氣
地上之數起於二。二而六之為十二月,二而四之為二十四氣,二而三之為七十二候。此十二辟中,所以藏了七十二候。四正卦中,所以藏了二十四氣。六十卦中,所以藏了三百六十日。漢始以驚墊為正月中氣,雨水為二月節。至前漢末始改。故《律曆志》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墊節春分中。言墊蟲,正月始驚,二月大驚。故移居後云。《三統曆》:穀雨三月節清明中。按通卦驗及今曆,以清明為三月節穀雨中,餘並與《律歷志》同。《月令》紀十二月時侯,體例不一。氣候在前先言之,在後後言之。其二至二分之月,皆再紀時候者,以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此節之大者,聖王所加謹。

《易》曰:坎,正北方之卦也。又曰:兌,正秋也。又曰:先王以至日閉關。

後世氣候節序,《易》已備之矣。坎既言正北方卦,則震束兌‘西離南,不言可見。兌正秋者,秋分也。則震春分,離夏至,坎冬至,不言可見。復大象言,至日閉關,冬至也。則娠為夏至,不言可見。人能明《易》,則陰陽消長之氣,可觸類而知矣。
鶴山魏氏曰:秋為陰中,春為陽中。
陰氣始五月終十月,故七月八月為陰中。陰中雖兼有陽,陰為主。陽氣始十一月,終四月,正月二月為陽中。陽中雖兼有陰,陽為主。
朱子曰: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只是一氣周匝。把來折做兩截,則春夏為陽,秋冬為陰。分做四截,便是四時。又分做二十四氣七十二候,皆自此始。
二十四氣者,孔云: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驚墊節春分中,三穀雨節清明中,四立夏節小滿中,五芒種節夏至中,六小暑節大暑中,七立秋節處暑中,八白露節秋分中,九寒露節霜降中,十立冬節小雪中,十一大雪.節冬至中,十二小寒節大寒中。雨水者,雪散而為雨水。自上而下日雨,北風凍之而為雪,束風解之而為水。驚墊者,墊蟲驚而走出。穀雨者,雨以生百穀。清明,物生清淨明潔。小滿,物長於此,小得盈滿。芒種,有芒之穀可稼種。小暑大暑,就極熱之中,分為大小。月初為小,半為大。處暑,暑將退伏潛處。白露,陰氣漸重,露凝色白。寒露,露氣寒將欲凝結。小雪大雪,十月初小,十一月轉大。小寒大寒,十二月初寒為小,月半寒為大。二十四氣,有十五日有餘。每氣中,半分之為四十八氣,氣有七日半有餘。《周禮》有日十八箭,是一氣易一箭也。几二十四氣,三分之氣問五日有餘,故年有七十二候也。
歐子曰:七十二候,各置中節。節初,候也。以候策累加之卦。置中氣,即次卦也。五行用事而命之,即公卦也。以策累加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14之初也。置四季之節之,即土用事也。

十二辟卦之爻,應七十二侯中節。前為初候,朔氣前三日也。後為次朔氣後三日也。候以分內外故六十卦應三百六十日,一年十二月有十二中氣,即次候六十四置四立之。節冬以維策。加則置十二公卦以主之。如十一月坎初六孚是中氣。辟復候屯,三日也。小寒坎九二候屯外大夫謙卿睽,是次卦也氣後三日也。四立者木,立夏火,季之月正冬至公中內為朔氣,前,十二月節。立冬水,立秋金。皆四孟之節五行用事之初也。艮巽。四維之位,分六氣,四季者,為辰戌丑未。土用事之時也。坎離震兌也。每卦兩爻統五卦成一月用事為朔立春居乾坤四正卦,一爻,統兩卦半。六爻統十五卦成三.月為一時。統而論之,四時四六二十四也。分而言之,有節有氣有候,各有條而不亂。姑以意釋之,未審得歐公之意否?或曰:甲巳一月六變,十二月則七十二變。謂之候亦通。
司天考曰:七十二者,五行化成之數。是為經法。陽之策,三十六而.兩之。陰之策,二十四而三之。陰陽之數,無往不合。七十一一候,亦自此推。
七十二候,王司監用之於歷,極其精妙。愚嘗求其說而不得。終夜以思,久而方悟。曰:此即乾坤二卦之策。乾一爻三十六,.兩爻七十二,六爻二百一十六。坤一爻二十四,三爻七十二,六爻一百四十四。用之一年,則三百六十日之數盡矣。又以五行之熙分之。水木火金分王四季,共得四七二百八十八日。又欠七十二日,以足一周之數。於是以土四季當之,每季十八日,為辰戌丑未之月。又每月六日屬土,應一月辟卦六爻,以見五行,離土不得。一年四季,一月六日,皆有土以寄王其中。所以天地問,萬民萬物萬事萬化並資之,以為生長收藏之地,故日侯焉。讀者當諒其苦思不止,甲巳之變而已也。

觀物張氏曰:四時八節,各以三變,以十為一日旬。三旬而一月,九旬而一時,三十六旬而四時畢。以五為一日候。三候而一氣,九候而一節,七十二候而八節周。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一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體數雖四,而一者常不用。用數有三有九。故三旬為一月,三月九十日為一時。五日一侯者,一月六候,五六三十日也。三候一氣者,十五日也。九侯一節者,八九之侯而氣節周也。愚嘗恨今之司曆者,徒登其候之名,而未又研其義。請逐一條之,免墮於與百姓日用而不知之域。
七十二候名義。
以十一月中蚯蚓結起候者,用冬至.甲子上元曆一始也。以束風解凍起候者,本人正為重用五代馬重續#16新曆,正月雨水為氣首也。

正月

束風解凍者,春風發散寒凍之氣也。墊蟲始振者,初始振動而未出。至二月乃大驚而出。魚上冰者,當盛寒時。伏冰#17下,逐其溫暖。至正月陽氣上,始遊水上而近於冰。獺祭魚者,此時魚肥美,先祭而後食也。鴻馬來者,大鴻小厲,自外來於中國,將北反其居。通卦驗云:立春雉雊雞乳,雨水降條風至。條風,束風也。猛風,風之甚也。動搖草木有聲,故曰草木萌動。是為可耕之候。
二月
桃始華,應驚墊侯。又五日,而倉庚嗚驪黃。又曰:黃栗留。又曰:騖黃。商庚楚雀,齊人謂搏黍。今日布谷,與搏黍聲相近。鴻鳩鴣鴻,皆其號也。鷹化為鳩,至秋時則鳩化鷹。玄,鳥燕也。又曰:乙鳥以施生時來,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所以商簡狄吞而生契。陽在陰內不得出,奮擊之而雷發。其陽聲電者,陽之光。陽在外,陰有所麗,故閃爍而為電。又曰:電是陽光,陽微則光不見。皆陽氣漸盛以擊於陰,其光乃見。故云始電。
三月
桐始華,田鼠化為駕9駕,鷓也。一云:牟無#18鼠,陰類,陽#19氣盛,故化為駕。陰氣盛,則駕復化為鼠。虹,婦練也。雄虹#20謂明盛者,雌虹#21謂閤微者。虹是陰陽交會之氣。純陰勝陽,則虹不見。若雲薄漏日,日照雨滴,則虹生。萍,浮萍也。又日蘋日藻,水草也。嗚鳩拂其羽,蠶將生之。候飛且翼相擊,趁農急也。鴻鳩,又日鵲鴿,似山鵲而小。青黑色,尾短,多聲,故曰嗚鳩。戴勝降于桑者,織維之烏,一名鴉#22鳩。降桑以示,婦當務本也。內宰云:仲春率命婦躬桑浴種蠶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
四月

螻蟈,嗚蛙也。《周禮》蟈氏注云:蝦蟆當夏氣之盛而嗚聲怒。蚯蚓陰物,感正陽之氣而出。王瓜生色赤,感火之氣而生。苦菜秀,感火之氣而苦味成。靡草,草靂之屬,以其枝葉細,故云靡草。六陽之月至陰之草,不勝陽而死。
五月
螳娘生。又日鐺蠔,一名不蠅。其子名嫖峭,燕趙日食麗,齊杞束日馬穀鷓。始嗚七月,將寒之侯也。豳地晚寒,五月則嗚。反舌,百舌也,今日蝦蟆。其舌本著口側,末向內靡。信云曾取屠視之,其舌反向後。鄭不然之,乃知反舌春始嗚,至五月稍止。其聲數轉,故名反舌。或蝦蟆舌性自然,不鈴以為反舌也。鹿陰類,感陰氣而角解,今醫家用鹿茸補陰是也。蟬亦陰類,感而嗚。半夏生,藥名也。陰極陽生。
六月
溫風始至,溫厚之氣至季夏而極也。蟋蟀,參也,亦名促識。生土中,季夏羽翼稍成,未能遠飛,故居壁。七月則遠飛在野。鷹感二陰之氣,乃有殺心,學習擊搏之事。焦問云:仲秋鳩化為鷹,仲春鷹化為鳩。此六月何有鷹學習乎?張逸答日:鷹雖為鳩,自有真鷹可習。腐草得暑濕之氣,故為螢。不言化者,螢不復為腐草矣。土潤得暑,大雨時行。
七月
涼風至,寒候也。白露降,金色也。寒蟬嗚,得陰氣之正。寒蜩,又日寒蟹,似蟬而小。青赤鷹殺烏,不敢先嘗,示民報本也。又示:不有武功,天地始肅,禾乃登。
八月
鴻媽來。孟春言自外來於內,此又言自北而來南。玄烏歸,為仲秋之侯。春至秋歸,歸墊藏本處,群烏養羞。羞食之,美養之,以備冬藏。墊蟲啟戶於雷發聲之時,故述戶於雷收聲之時。述戶者,戶允也。增益允四畔,使通明處稍小,以時尚溫猶須出,十月寒甚方閉之。雷二月陽中發聲,八月陰中收聲。陰縮,故水始涸也。《國語》日: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雨畢而陰道,水涸而成梁。八月宿,直昂畢主雨。天根氏房之問,辰角見。九月本,天根見。九月末,本末相去,二#23十一日餘。
九月
鴻鳩來賓,云仲秋來者為主,季秋來者為賓。又云:仲秋來則過去,季秋來則客止。未去爵,入大水,化為蛤,飛化為潛也。菊有黃華,獨記其色,以其華應陰之盛。愚謂:五陰不能剝一陽,故吐其美為華。豺祭于天,然後戮禽而食。孟秋,鷹祭烏,飛者形小,其成為速。季秋,豺祭獸,戮獸走者形大,其成為遲。草木黃落,反本也。墊蟲咸俯,皆垂頭向下,以隨陽氣之在內也。
十月
水始冰。季秋,霜降至此始冰,履霜堅冰至也。地始#24凍,水冰#25則地凍。可知雉入大水為蜃,大蛤日蜃,飛化為潛也。虹藏不見。季春,陽勝陰,故虹始見。孟冬,陰勝陽,故虹藏不見。天氣上騰,五月一陰生。天氣上騰,至十月六陰俱升,六陽已謝。天體在上,陽歸虛無。故云:上騰地氣,六陰在下用事。故云:下降也。閉塞而成冬者,陽氣下藏地中,陰氣閉固而成冬也。
十一月
鵲鵲#26不嗚者,益烏之夜嗚求旦,乃陰類而求陽。故感一陽而不嗚。虎始交者,亦陰類感一陽#27而交也。荔挺出荔,香草感陽而香。馬爺也。蚯蚓結者,蚯蚓出允,屈首下向。陽氣氣動,欲宛而上首,故其結而屈。麋角解者,鹿陽獸,夏至得一陰而解角。麋陰獸,冬至得一陽而解角。水泉動者坎,天一之陽所生也。
十二月
碼北鄉者,自南而趁北。早者則此月北鄉,晚者二月乃北鄉。鵲始巢者,鵲知歲所在,以來歲之氣兆,故巢也。.早者十一月。《詩》緯云:復之日,鵲始巢,是也。雉雊者,火畜也。感陽有聲,故雊。雞乳者,雞木畜也。麗於陽而有形,故乳在立春節,以立春在此月也。征烏厲疾者,時殺氣盛極,故鷹集之厲,取烏疾捷。嚴,猛#28也。水澤腹堅者,冰堅達內,謂腹厚實。在玄桿女虛危之次。出土牛者,出作也。月建丑為土,能克水作土牛,以送寒氣,使陰氣不為來歲之害也。此七十二候,各有其義。觸景興思,可以寓感時動物之歎,故特書之。
《春秋傳》曰: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
分謂春分秋分,至謂夏至冬至,啟謂立春立夏,閉謂立秋立冬。唐孔氏曰:二至是陰陽之始終,二分是陰陽之交會,是節之大者。故古人以二至二分而觀雲物#29。物即色也。保章氏曰:以五雲物之色,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視象,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皆視日旁雲氣之色,以驗視象,以知十二物之分野。所降下之國,有豐荒也。

保章氏曰:以十二物,以察天地之和。

風即氣也。古者皆吹十二律,以候十二辰之風氣,能別祆祥。今無吹律之法,故其道亡。《春秋傳》:楚師伐鄭,師曠曰:五驟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不競多死聲,楚叉無功。愚按:師曠吹律,以觀楚強弱。北風者,無射,夾鍾以北。南風者,姑洗。以前南風弱,則知楚無功。王氏昭禹曰:十二風生於十二辰之位,天地六氣,合以生風。震為明庶風,離為景風,兌為閻闔風,坎為廣莫風,此四正卦之風也。艮為條風,立春亦日條風。巽為清明風,立夏亦日清明風。坤為凍風,立秋亦日涼風。乾為不周風,立冬亦日不周風。此四維卦之風。又兼四立而言八卦,并四立為十二風也。八風主乎八卦。傳曰:舞以行八風。又曰:十二風應十二律。出師之日,吹律合聲,望敵知吉凶,聞聲效勝負。餘見後吹律說。

朱子曰:天地只是一氣,發生之初為春氣。長得過,便為夏。收斂便為秋,消縮便為冬。明年,又復從春起。

仁義便如陰陽,四端便如四時。分四時四端,便如八節。只一氣而有消長爾。一分二,二分四,三其四為十二,兩其十二二十四,三其二十四七十二。散為十百千萬,不過天三地兩而已。
律呂聲音附。
朱子曰:天氣都從地中透上來,此氣升降,當分為六。自冬至下面第一層生起,至四月六陽足便消,下面陰氣便生,以律呂合氣候之可見。
太師掌六律六同。六律合陽聲,六同合陰聲。言聲之陰陽,各有合也。黃鍾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呂丑之氣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桿。太簇寅之氣也,正月建焉,而辰在課訾。應鍾亥之氣也,十月建焉,而辰在#30析木。如太簇為乾官,陽聲第二,以乾九二來合。坤官應鍾六三,此陽律陰呂,皆以陽為主,陰來合之。巳後皆然。以至建卯為夾鍾,建戌為無射,建辰建酉為姑洗,南呂而降婁、大火、壽星、大梁之次,又互纏焉。建巳者,中呂也。建申者,夷則也。建午建未者,菠賓林鍾也。是為四五六七月之管,而其辰為實沈。鶉首尾火之星,又互相配合,以通其氣。星纏十二次,律應十二月,用以和同天人。先布其氣于四時之中,助聖王位天地,以建中和之極也。
又曰:三統者,建寅為人統,建丑為地統,建子為天統。
天統黃鍾律,長九寸,乾數。地統林鍾律,長六寸,坤數。人統太簇律,長八寸,八卦之數。三律皆無餘分。林鍾未位,黃鍾氣盡。於林鍾天地之文,至巳而著,至束南之未而成章,無餘分矣。律以陰陽九六為法,至九九八十一,為一元之統而章成。又積十有九年,七閏而章大成,俱無餘分矣。宜三代聖王,建此三律為歲首,以順天施地化人事之紀。而鈴以行夏之時為主者,益人和則天地之和應。

三宮者,園鍾天宮,函鍾地宮,黃鍾人宮。

園鍾,夾鍾也。生於房心之氣,是為大辰,天帝之明堂,故日天官。本陰聲從陽律,祭天用四聲,無黃簇姑也。函鍾,林鍾也。生於未之氣,位在坤,天社地神在。在束井輿鬼之外,故日地官。祭地用四聲,林簇大呂姑也。黃鍾生於子。子上有虛危之氣,主宗廟,故日人官。祭宗廟用四聲,黃簇應鍾大呂也。三者為官,天地人祭.祀之用,各於本官上相生為角徵羽,以聲類求之也。
又曰:律呂候氣不差。
律又日鍾者。鍾,中也,應也。應謂吹灰。几律空(音孔),圍九分,內徑三分。黃鍾管埋子位,上距地九寸,頭向南。從其方位以推,諸律可悉知。以河內葭孚為灰。宜陽金門山竹作管。埋十二律於密室,四時位上,內子至巳,午至亥,大陰陽也。六陰問六陽,小陰陽也。京房十二律。五律得位,各生五子,黃太#32姑林南。以陽居陽陰居陰為得位,五五二十五,并五几三十。失位生三子,亦五律,大夾中夷無。以陽居陰陰居陽為失位,三五十五,并五几二十。以二就三,成五十位。有不失不得者,生四子。奠應處陰陽交際之問,二四為八,并本二為十。十就五十,合為六十。又黃鍾太簇等七律,各統一日自為官。其餘五十三律,隨所生日。六七等為其日之官,則周一驀之日數。
十二律生十二調。
京房律法,一律五聲,十二律六十聲,六十律又生出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又以十二律,一律為七音。音為一調,几為八十四調。調者,所以調其聲也。《淮南子》云:三百六十律,各因月律為母,以一中氣為子。隨所建日辰為分數,以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五聲七音於斯和。備於其中,又有正聲子聲之別。一律生五音。如黃鍾屬子,子有五焉。甲子徵,丙子羽,戊子官,庚子角,壬子商,此黃鍾五聲也。大呂亦有五焉。乙丑丁丑己丑辛丑癸丑五音,亦如之。餘律自卯月至亥月皆然。
朱子又曰:律凡十二,各以本律為宮,而生四律。如黃鍾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徵,南呂為羽,是黃鍾一均之聲也。若林鍾為宮,則南呂為商,應鍾為角,大簇為徵,姑洗為羽,是林鍾一宮之聲也。
十二官各就其官,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備。非以黃鍾定為官,太簇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鍾定為徵,南呂定為羽。但黃太#35大夾姑中蘿林夷南無應,為十二律短長之次。黃鍾一均,上生下生長短皆順,故各得用其全律之正聲。其餘六十律,則五聲各終一日,以次運行。當日者,各自為官,即旋相為官,迭為官商角徵羽也。朱子又論旋官所生之法,如大呂為官,則大呂用黃鍾八十一之數,而三分損一,下生夷則。夷則又用林鍾五十四之數,而益一上生夾鍾。其餘皆然。
律呂管數,子午巳束屬陽為上生,主息,故三分益一。子午巳西屬陰為下生,主滅,故三分去一。

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損其一分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益其一分則為長。如黃鍾九寸,三分其九,合成六寸,便為下生。林鍾,六月之管,又三分林管之寸,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餘律亦然。又以官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官音也。三分去了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徵音。又添一箇十八,於五十四上則得七十二,為商音。就其中,又去了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又添一分十六,於其上即得六十四,為角音。此五音三分損益之數,皆出於自然而然。

律左呂右,其行不同,如筮法然。

黃鍾至中呂,皆下生。子至.巳,陽升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菠賓至應鍾皆上生。午至亥,陰升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至午而變,故義賓重上生。京、馬、鄭皆然。班固蘿以次下生。夾鍾長三寸七分有奇,律促不應孟仲。春長養之氣,鄭以陽生為升。降陽將何寄?不若以筮法論。乾甲壬左行,坤乙癸右行。六陰六陽從行者,真性蘿賓第七官。上生大呂為徵,下生夷則為商。上生夾鍾為羽,下生無射為角。用六十律六十卦,自黃鍾左行至制時為上生,自林鍾右行至遲時為下生。夫六十卦,乾貞於子而左行,坤貞於未而右行,屯貞於丑問時而左行,蒙貞於寅問時而右行,泰貞於寅而左行,否貞於申而右行,小過貞於未而右行。七卦錯行,律實效之。若論捷法,不出乾坤,六陽六陰也。子寅辰午申戌,黃太姑莫夷無,一如乾之左旋,是之謂律而下生。未巳卯丑亥酉,林中夾大應南,又如坤之右轉,是之謂呂而上生。此鄭玄筮法之言,得之《太玄》也。京氏以一律含五聲之變,而成六十卦,其實起於中孚。七日而後,復應冬至之律,黃鍾也。其實生於執始,乃在冬至之前,此律歷之元也。子雲與房實知之。北辰不動,紐為天樞。而不動之處,其實在紐星之末一度。餘非善觀天者,不足與知此。
宮數終始。
黃鍾一,林鍾二,太簇三,南呂四,姑洗五,應鍾六,義賓七,大呂八,夷則九,夾鍾十,無射十一,中呂為第十二官。故日陽下生陰,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十二律畢中呂。上生黃鍾為徵,下生林鍾為商。上生太簇為羽,下生南呂為角。是十二官,各有五聲,凡六十聲。南呂最處於末,故云:終於南呂。又云:中呂上生執始,執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南事即南呂也。故曰:終於南事,而六十律畢矣。

三才七始。

三才者,天始黃鍾,地始林鍾,人始太簇。七始者,姑洗春始,葵賓夏始,南呂秋始,應鍾冬始。謂之四始,并三為七。若以二變為調曲,則冬夏聲闕,四時不備。所以每官五調,加變官變徵#36二調為七。《月令》止載五音,不言官徵之變。

乾六爻,生六陽律。
乾初九黃鍾為復,九二大呂為臨,九三太簇為泰,九四夾鍾為壯,九五姑洗為央,上九中呂為乾。自黃鍾一陽生於十一月,而下陽生陰為下生。

坤六爻,生六陰律。
坤初六葵賓為娠,六二林鍾為遁,六三夷則為否,六四南呂為觀,六五無射為剝,上六應鍾為坤。自奠賓一陰生於五月,而下陰生陽,亦為下生,謂之上生亦可。
八八以象八風,同位象夫妻,異位象母子。故曰:律取妻而母生子。
十二管相生,皆八八也。上下相生,陌盡於中呂。陰陽相生,自黃鍾始而左旋。如黃鍾生林鍾,是歷八辰。此以下皆然,皆參天兩地之法。三三而九,二三而六。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也。黃鍾初九,與林鍾初六,俱居初之第一象。夫婦一體同位,聯居林鍾,上生太簇。九二,二於第一,為母子相生而異位。故日律所生者,為夫婦而同位。呂所生者,為母子而異位云。
吹律知吉凶之事。
太師執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凶。武王出兵之書,言王者行師出軍之日,士卒振旅,將張兮#37大呼,大師吹律合音。商則戰勝,軍士強西方。金主剛斷,故強。角則軍擾多變失士心。木主曲直,故擾。官則軍和士卒同心。土主生長,能載。徵則將急數怒,火主嫖怒,故急。羽則兵弱,少威明。水主柔弱,故幽閤。師曠曰:吾歌北風,又歌南風。南風#38不競多死聲,楚又無功。北風者,夾鍾無射以北。南風者,姑洗南呂以南。南律氣不至,故死聲多,皆吹律歌風以知之也。出聲日歌。

邵子曰:元酒淡無味,大音聲正稀。

冬至一陽,萌于黃官,如醞釀元酒。味藏於無味,此無聲之樂也。周子曰:樂聲淡而不淫。淡則慾心平,和則躁心釋。此黃鍾中聲為律之本,所以不官商而自吁也。吾嘗愛萬寶常,與人方食,以著擊雜缶而自成音律。品節高下,惜時無知音者爾。蘇子曰:世無南郭子泰,耳未嘗聞地籟,況得聞天籟乎?歐子曰:器有弊,而聲不可以言傳。於乎聲,豈真無傳哉。宇宙問,何往而非音律。常與日月寒暑晦明風雨,並行于天地之間。自古至今,自旦至暮,喙喙爭嗚,竅竅相應,皆吾高山流水,黃桿土鼓也。豈必待金石絲竹之奏,而後聲為有傳哉。

又曰:律感呂而聲生。

聲為律,律為陽。律有闢翕,一闢一翕,而萬聲生。十聲配十律,十干五為陽中,五聲即十干之合。故#39在卦為乾兌離震,在時為元會運世,在律為日月星辰之聲。以聲唱音,以律唱呂,其數則有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別。聲生於日,配甲至癸,下倡十二音於地。几一百六十聲,用一百一十二聲。
呂感律而音生。
音為呂,呂為陰。呂有倡和,一倡一和而萬音生。十二音配十二呂,十二支六為陰中六呂,即十二辰之合。故在卦為坤艮坎巽,在時為年月日辰,在呂為水火土石之音。以音和聲,以呂和律,其數則有太柔少柔太#40陰少陰之別。音生於辰,配寅至丑,上和十聲於天。几一百九十二音,用一百五十二音。
邵子律呂,抉先天不傳之祕,與《太玄》、《太初》不同。
《玄》以天三奇數為節。三三相乘為九,是為天地人之三統。同起於黃鍾之律,範之數也。邵子《經世律呂》以地四偶數為節。四四相乘為十六,起於兩儀生四象,《易》之數也。以陰陽老少,分聲音律呂。四以為體,五六為用。五為聲音,六為律呂。若體中自分體用,則聲為體,音為用。用中自分體用,則律呂為體,音聲為用。《太玄》、《太初》,專以子至巳為陽律,午至亥為陰呂。音聲合于一。邵子先天數,專以十日為陽律,十二辰陰呂。聲音配律呂,必通三三四四相乘之法,而後律呂之學可通。古今言音聲者,混為一塗。至邵子之說,始為精到。
精於鍾律者,審音聲而知治亂。
康節遊龍門山中道,憩礫林,忽枯枝墜傍#41。語富韓公曰:此木不久見伐。歸途,果彌望皆空。驗之,乃留都營造伐去,#42其言始驗。他如牡丹盛衰,鵑聲治亂#43皆同一學。今摭一二紀于后。漢蔡邕伯偕經會稽高遷亭,見其屋祿竹,東間十六可為笛。果有異聲,世號柯亭笛。此以形而知其聲也。又取客邸中燒桐為焦尾琴,此以動而知其聲也。鄰人鼓琴,見蟾蛆捕蟬。聽其聲,知其有殺聲。此以物之聲,而知人之心也。隋萬寶常妙達音律,謂隋文帝曰:鄭譯所定之樂,乃亡國音,豈陛下所宜聞。又嘗聽太常所奏,注然流涕。人問之。曰:樂淫厲而哀天下,不久相殺。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至大業末,言始驗。時有王令言外聽其子戶外彈琵琶,作番安公子曲。大驚曰:此曲興自早晚。曰:頃有之。令言流涕謂其子曰:汝慎勿從帝幸江都,帝鈴不返。此曲官聲,往而不返也,吾以是知之。卒如其言。唐李嗣真聽樂聲曰:官不召商,君臣乖也。角與徵戾,父子疑也。死聲多且哀,若國家無事,太子叉任其咎。俄而,太子廢。又自筮死日,具棺斂,如期卒。唐裴知古,神龍元年正月,享太廟樂作。謂元行沖曰:金石諧婉,將有大慶在唐室子孫乎。是月,中宗復位。人有乘馬者,曰:馬嗚哀,主叉墜死。見新昏聞珮聲,曰:終鈴離。訪之皆然。又如鄭相如告鄭虔之說,亦知榮辱成敗生死。宋少常伯竇公儼算木椅之壞,言兄弟壽祿皆不爽。竇萬深於樂律,辨得聲音,自是算得出。以是推之,預知覆射之類,秦漢以來擅之者眾,獨宋儒康節先生得其妙。謂人之性,靜也,靜極則動。此動為陽,非情也。只是初開闢時,一物見天地之心者在此。人在包胞#44時,亦為開闢,亦為初陽。墮地之際,是開物成務。到此方有情動,便可見動。植二百五十六位,只是聲上算起。康節以二百六十四字姆;總括律呂聲音之數,其內實用一百十二字括聲。又百五十二字括音,聲與音互相反切,各得一萬七千二十四聲音。聲為韻,音為姆#45。聲分平上去入,音分唇舌牙齒喉。聲別內外,八轉音辨,開發收閉。又分闢清翕濁,卻以聲卦居左,音卦居右。將一#47卦外三爻日悔,內三爻曰貞。橫看各得何卦,此二卦名#48既濟,圖卦也。看得拐一圖某卦方,以定吉凶,全憑聲音起算。聽之須審,不可毫釐差也。伊川丈人曰:一闢一翕,而平上去入備。一唱一和,而開發收閉備。平上去入備,而萬聲生。開發收閉備,而萬音生。律隨天而變,呂隨地而化。闢隨陽而出,翕隨陰而入。唱隨剛而上,和隨柔而下。然後律呂隨音聲,官徵羽角之道,各得其正矣。陽日火,陰月水。剛星金柔辰土日月星辰金木水火土正,而天地正矣。日目火色月耳水聲星鼻金氣辰土江味目耳口鼻色聲氣味正,而人道正矣。是故知律呂聲音之道,可以行天地人事也。律呂相感,而聲音生天地萬物之情,見于此而已矣。

天原發威卷之十竟

#1『伯』,《四庫全書》本作『騙』。

#2原『二十四』前衍『二』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3原衍『之元』二字,據《四庫全書》本改。
#4『互』,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5『匝』,原作『市』,據《四庫全書》本改。

#6『巽』,原作『其』,據《四庫全書》本改。

#7『繼』,原作『經』,據《四庫全書》本改。

#8『泰』,原作『秦』,據《四庫全書》本改。

#9『義』,原作『藝』,據《四庫全書》本改。

#10『申』,原作『甲』,據《四庫全書》本改。

#11『霸』,《四庫全書》本作『伯』。

#12『夷狄』,《四庫全書》本作『秦隋』。
#13『宋』,原作『朱』,據《四庫全書》本改。
#14『水』,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15『三』,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16『續』,原作『績』,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冰』,原作『水』,據《四庫全書》本改。
#18『牟無』,《四庫全書》本作『鵪母一。
#19『陽』,原作『陰』,據《四庫全書》本改。
#20#21『虹』,原均作『蜆』,據《四庫全書》本改。
#22『鴉』,《四庫全書》本作『鷗』。
#23原脫『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4原脫『始』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5『冰』,原作『水』,據《四庫全書》本改。
#26『鴉』,《四庫全書》本作『鴉』。
#27『陽』,原作『陰』,據《四庫全書》本改。
#28『猛』,原作『猶』,據《四庫全書》本改。
#29『物』,原作『色』,據《四庫全書》本改。
#30『辰在』,原作『在辰』,據《四庫全書》本改。
#31『後』,原作『厚』,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本』,《四庫全書》本作『根本』。
#33『度』,原作『加』,據《四庫全書》本改。
#34#35『太』,原均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36『變徵』,原作『歡變』,據《四庫全書》本改。
#37『將張兮』,《四庫全書》本作『將弓矢』。

#38『南風』,原作『北風』,據《四庫全書》本改。

#39『故』,原作『時』,據《四庫全書》本改。

#40『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41『傍』,《四庫全書》本作『前』。

#42原脫『之』、『乃』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3原脫『治亂』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4『胞』,《四庫全書》本作『胎』。
#45#46『姆』,《四庫全書》本均作『母』。
#47『一』,《四庫全書》本作『二』。
#48《四庫全書》本于『名』之後,多『為』一字。

天原發微卷之十一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卦氣

卦氣起於中孚。京房傳於焦贛,焦贛得之隱者。言四正卦,分主四方,為方伯監司之官。用坎離震兌者,是二至二分之日。四時專主之氣,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卦主時,其占各以其日,觀其善惡。其餘六十四卦爻,別主一日,几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為八十分。分起於夜半,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剝卦陽氣之盡,在九月末,十月當純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盡,則復卦陽來,是從剝盡至陽氣來復。隔坤一卦,六日七分,舉成數言,故日七日也。愚謂以月卦言剝至復。隔坤一卦,以侯卦言,每月各有五卦。已上見《易緯圖》#1。京傳以消息卦為君。息卦日太陰,消卦日太陽,其餘卦日少陰少陽。

西山蔡氏曰:康節亦用六日七分,揚子雲放之以作《太玄》。
《太玄》去坎兌離震,《經世》去乾坤坎離。皆去四正卦,用六十卦六日七分之說。子夏曰:極六位而反於坤之復,其數七。七爻在初,故稱七日。胡安定曰:几歷六爻,一爻為一日,六十卦爻當三百六十日。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且卦有以爻為歲者,有以爻為月者,有以爻為日者。復言七日,明卦氣也。以消息言,立冬十月節,至大雪十一月節。坤至復卦,几歷七日。諸儒說皆源於子夏。兩漢諸儒,傳經皆用六日七分之說。至宋,王昭素、王沬、宋咸始著論駁之。昭素曰:注疏並違夫子之義。十月純坤,猶有陽氣在內。故薺麥先生坤上六,猶有龍戰。若用六日七分為坤卦之盡,則十月節終,一陽便來據其節,去冬至尚十五日。則知七日之義,難用《易》緯之數。胡旦難之曰:西漢京房以卦氣主事皆驗,束漢郎顛六日七分之學,最為精妙。夫六日七分,卦爻實數也。歲之日,虛數也。月不盡之日,鈴加算以為閨焉。昭素未明閏數之妙,故有去冬至十五日之疑也。惜緯文喪失,京郎已亡。朱子發曰:昭素知其大綱爾,豈知四正卦主四方六十卦。主#2一期之日,節氣皆統於四正,則餘五日。四分日之一,積而成閨。每卦六日七分,氣之進退,推盪而成。如九月剝也,有艮既濟噬大過,几五卦而後成坤。十月卦也,又有未濟騫頤孚,几五卦而後成復。剝復相去三十日,復主冬至,冬至中氣起於中孚,自中孚之後七日而復。故曰:天行也。歷代先儒,惟玄得其旨。故玄一,中二,羨三,從四,更五,眸六,廓七,喊八,沉九,成中象。中孚冬至節,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律中黃鍾,夏后之十一月也,其入牛宿五度為周。周象七五一復,七日來復,是也。自揚雄、馬融、鄭玄、宋、虞、陸、范並傳此學,而昭素非之奈何。王沬既駁孔穎達釋王傳之非矣,宋咸又貶京郎關朗輩假《易》以行壬遁卜祝陰陽衍數之學,聖人之旨無有焉。何如以是卦直是月,以是爻直是日。氣何不起他卦,而獨起中孚。朱氏難之曰:穎達王傳《易》緯消息之卦,不可非也。六壬參時日,而得《易》之坎離。遁甲分九官,而得《易》之《河圖》。皆得《易》之一端,而不能盡。又謂:諸儒假壬遁言《易》,以籠天下,不知壬遁實出於《易》。而言《易》者,亦何假夫壬遁哉!.聖人推陰陽消息之理,以明得失存亡之象。咸信剛柔進退,而不信消息《易》緯之學,而謂卦氣不起於中孚,是終日數十而不知二五也。豈得為善觀書乎。元貞乙未冬至日,虛谷方先生以書抵予。曰:朱子發冬至起牛宿一度,此古法也。漢文帝三年甲子,冬至日在牛二十二度,至唐興元元年甲子,冬至日在斗九度。九百六十一年問,差十二度。今元貞元年十一月初七,冬至日在箕八度,又退十二度。冬至後五日,在斗三度。如何尚執舊說,為冬至日入牛宿為周象復乎?愚曰:稽之往古,難玖盡同。《曆》謂:堯時冬至日在虛一度,何承天卻云在女十度。宋《元嘉曆》冬至日在斗十七度,《月令要義》卻云在斗十四度。唐開元《大衍曆》冬至日在斗十度,至宋《統元曆》冬至日在斗二度。至如古曆分日起於子半,淳風卻以子初為朔,遂差二刻,當時亦伏其精。蓋陰陽二氣,參差不齊,推盪而成一歲。其盈縮進退,自是如此,不過箕斗牛女之間而已。《太玄》謂入牛宿象復者,亦本《太初》曆法。舉當時已效者言之,約其大數以為之準爾。末流雖異,其本則同,未敢輕訾也。朱子曰:善為曆者,要叉立虛寬之大數以包之,斯言是已。若夫六日七分之說,諸儒辯之詳矣,焉用贅。

革之《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朱氏子發曰:冬至日起牽牛一度,右行周十二次,盡斗二十六度,復還牽牛之一度,而曆更矣。牽牛火位,星紀水位,日月交會于此,澤中有火之象也。此上元《太初》起曆之元,在卦氣為三月。《太玄》準之,以更史氏日革。居序卦之四十九,當太衍之數節。居序卦之六十,當周天之度。六十卦三百六十爻,一爻主一日。上經乾起甲子,泰甲戌,噬甲申,至離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三甲盡。下經咸起甲午,損甲辰,震甲寅,至節癸亥而終,亦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年一周。所以京焦用以直日節,日天地節。而四時成革,亦日天地革。而四時成是,或一道節。後繼以中孚小過既未者,所以分坎離震兌四卦,應子午卯酉,為春夏秋冬。四時兩之,以為八節,是為分至啟閉。每爻直十五日,以應七十二侯。先儒言卦起中孚,非也。中孚起於甲子爾。乾十一月起甲子,陽氣至巳而終節。十月卦而得癸亥,是陰生於午,至亥而終巳,結算一年了畢。今又曰:中孚亦為十一月,卦起甲子,至未濟而終者,蓋以卦氣皆自前月中氣而起。《太玄》以中準中孚配坎之初六,為十一月。中氣一場始生,以應上元。《太初》十一月朔旦,冬至為起數之元,算曆之首也。中孚巽上兌下,小過震上艮下,併既未濟坎離之體為六子。少陽少陰,六子之氣,分布四時,以成一年之候。
邵子曰:洛下閎改《顓曆》為《太初曆》,子雲準《太初曆》作《太玄》。凡一隔五卦,氣起於中心。故首中卦參天兩地,倚數非天地正數,擬天地正數而然也。
康節曰:《太玄》其知天地之心乎?心者,坤極生乾,始於冬至之時。此律曆之元也。其鉤深致遠,與神契合有如此。故其詩曰:若無楊子天人學,安有莊生內外篇。一陽初動,萬物未生,聖人以此見天地心。卦起中孚,七日應焉。以其中虛象心也,與漢《太初曆》相應。《顓帝曆》以十月為首,《連山》經以艮為首。子雲參之八十一首,每首九贊,通七百二十九贊。贊,爻也。兩贊直一日,每贊直六時,一時得六策,一贊得三十六策,與六十卦氣之爻合。每卦六日七分,玄每首四日有半。一首四日分則有餘,兩首九日分則平。陰首以陰數為主,陽首以陽數為主。以五居二四之中,五土也。一二三四,生數居五之前,六七八九,成數居五之後。
朱子曰:《太玄》都是學焦延壽推卦氣。
焦氏諸家說不同。文王八卦,乾在西北,十二卦在束南;坤在西南,十二卦在西北;位置迥然不同。《易》卦震束兌西離南坎北為一說,十二辟卦分屬十二辰為一說。及焦延壽為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而一之。既以八卦之坎離震兌,二十四爻直日時,又以十二辟直十二月。且分為四十八卦,為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說生焉。《太玄》放之卦氣,以中孚為冬至之初,頤上九為大雪之末。《太玄》亦以中為陽氣開端,冬至初也。養有崎贏二贊,大雪末也。皆以《易》卦氣為次序,而變其名稱。卦氣以坎離震兌,主二十四氣。《玄》則自中將四而六之,以主二十四氣。其取數也,一本之《河圖》。一與六共宗,二與七共朋,三與八成友,四與九同道,五與十相守,蓋合生成之數。以睨.擬之,衣裳之示。,取諸三八;甲戟之威,取諸四九;君臣之制,取諸二七;鬼神之祀,取諸一六;酒食之養,取諸五五;其不言五者,以五五為十也。
又曰:揚雄《太玄》,全是模倣《易》。他全用三數,《易》卻用四數。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見得意思。
《太玄》準《易》者。周準復,童準蒙,增準益,交準泰,頤準養。皆就《易》卦上取名。或一首準一卦,二首三首準一卦,所以明分秒之法也。玄衝者,序卦也。玄錯者,雜卦也。玄數者,說卦也。玄文者,文言也。係辭之於攤瑩抗圖,告也。皆準《易》也。《易》以一生二,二生四,四而八之,八八六十四而止。《玄》以一生三,三生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而止。《易》有六爻,金木水火為一分,上為二。六六相乘,六十四卦而三百八十四爻生。《玄》有九贊,分金木水火之生。成為八,并土之守一為九。九九相乘,至於七百二十九贊而備。《易》與《玄》皆同一五行也。《易》以二乘四,四乘八,八乘六十四,六十四乘三百.八十四,蓋本於《河圖》之天三數而乘地四數也。故以四為地體,而天以三數用之。此伏羲所以重三爻而為六爻,以成一卦。《玄》之數,起於黃鍾之律。九寸空圍九分,三其一為三才,三其天三為九疇,三其地四為十二辟卦,三其天五為十五日之一氣,三其地六而為十有八變而成卦。黃鍾起於子,天之一。故參子之一,於丑為三。參丑之三,於寅為九。參寅之九,於卯為二十七。參卯之二十七,於辰為八十一。參辰之八十一,於巳為二百四十三。參巳之二百四十三,於午而為七百二十九。由午以及未申酉戌亥五辰,則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此乃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數,而見於束西《律曆志》之注云。《玄》三百六十五日,每一日以八十一乘之,為二萬九千五百六十五分。又益以四分日之一二十分.少,合二萬九千五百八十五分少。每贊每氣,算之皆合。故曰:下飲上飲,出入九虛。玄者,神之魁也。

又曰:子雲為人思沉,會去思索。如陰陽消長之妙,他直是去推求。張平子謂其妙極道。.數使人論難陰陽之事,漢家得天下二百歲之書,與五經相擬。
如曰:天日錯行,陰陽更迭#6死生相繆,萬物乃纏。此言明生魄死,魄死明生,死生相授,萬物纏綿而成就也。如曰:察龍虎之文,觀烏龜之理。立天經,日陰與陽。立地緯,日縱與橫。立人行,日晦與明。此言天為經,地為緯,南北為經,束西為緯。晦明賢愚之分,在其中矣。如日..一晝一夜,然後作一日。一陰一陽,然後生萬物。此言夏晝六十刻,冬夜六十刻。夜長無過冬至,晝長無過夏至。冬至之夜,不如夏至之晝,故晝數多。又如曰:生陽莫如子,生陰莫如午。西北則子美盡,束南則午美盡。此言陽起子終午,陰起午終子。西南尚有微陽,故至西北而美盡。束北尚有微陰,故至束南而美極。至於陽道常饒,陰道常乏,言陽全用,陰半用也。南北定位,東西通氣。言子午定位者,陰陽之府。束木旺#7則西金死,氣應而相通也。其論日月也,曰:日有南有北;不南不北,則無冬夏。月有往有來;不往不來,則晦朔不成。聖人察乎跳側匿之變,而律乎日月雌雄之序。蓋日南至牽牛,北至束井。南為太陽,北為太陰。陽精至太陽為夏,陰精至太陰為冬。晦而月見西日跳,朔而月見束日側匿(餘見太陽章)。其論陰陽數也,曰:子午數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故律四十二呂三十六。或還或否,几七十有八。甲己數九,乙庚八,丙辛七,丁壬六,戊癸五。聲生於日,律生於辰。聲以情質,律以和聲,聲律協而八音生。蓋以黃鍾起子,乾始初九,午為子官,故數俱九。以子丑寅卯辰巳月,對午未申酉戌亥月。分四五六七八九之數,甲與己合,隨子稱九。乙庚隨丑稱八,丙辛隨寅稱七,六五之數亦如之。陽律九,七五而倍之,故四十二。陰呂八,六四而倍之,故三十六。并之七十八。八則丑未還,得呂而不得律。五聲生於十干。甲乙角也,丙丁徵也,庚辛商也,壬癸羽也。十二律生於十二時,律所出也。八音者,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也。此聲律之源,五行之數。後世托是以談康節之數者,豈知其實出於此。

玄旨

《太玄》數始於三。太玄,即太極也。以象君位。三方,即天地人也。以象三才,日天玄地玄人玄。三方象三公,一#8方有三州凡九州象九卿。一州有三部凡七十二部象大夫。立天道日始中終,立地道日上中下,立人道日思禍福。《易》占以變,《玄》占以通。《玄》之首贊,皆本五行。自中而周,以至於養。中為一水,周為二火,瓚為三本,閑為四金,少為五土,戾又為六水(地六成水)。上又為七火,干又為八木,妳又為九金。數止於九。自羨而起,又為一水。此以後皆然。每首九贊,九贊之中,初一亦屬水,次二屬火,次三屬木,次四金,次五土,次六又屬水,次十又屬火,次八又屬木,次九又屬金。諸首中,以五為君。一首之主,亦如《易》卦,以五爻為主也。《玄》中首一陽生,對應首一陰始。八十一首,皆相對待。奇首陽,偶首陰。奇對奇,偶對偶,所主不同而相反。

《玄》序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

此《玄》起曆之大旨。《玄》有錡滿,猶斗有閏月也。八十一首自中而起,每首必指月旦日入之度,而皆以斗為主。蓋時之易正而可見者,斗曆之難明而易差者。閨氣侯與斗相迎,既無差武,則閏正而曆正矣。又曰:《太玄》晝測之日,夜測之斗。而不及於月,謂其常滿以御虛也。玄晝日及斗所指者,以其常滿常指故也。月有盈虛大小,疾遲無常,故不書也。圖中二十八宿之度,非天盤二十八宿也,乃節侯所至。每月旦日日入之度,與《月令.》日入之度,大略相似。
《玄》圖曰:自子至辰,自辰至申,自申至子,冠之以甲。而章會統元與月蝕俱沒,《玄》之道也。
鬱林吳績釋曰:太初上元正月甲子朔旦,冬至無餘分。後千五百三十九歲甲辰朔旦,冬至無餘分。又千五百三十九歲甲申朔旦,冬至無餘分。十九歲為一章,二十七章五百一十三歲。一會者,日月交會一終也。八十一章,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從子至辰,自辰至申,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元有三統,
統有三會,會有二十七章。九會二百四十三章,沒終也。置一元之數,以章會三統。几九會統數,除之終盡焉。一章閏分盡,一會月食盡,一統朔分盡,一元六甲盡,《玄》之道。《玄》起於天元,甲子朔旦。冬至始於牽牛之初,自咫(八寸)及步運行不息。周乎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三十日為月,十二月為歲。加閏以定四時,成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不周。《顓曆》四分日之三不周,《太初曆》日之半。所以不周者,陽數盈,陰數虛。故為錡贏二贊,以滿玄數,以合天度。猶歲有閏月,以合歲之日,而行律曆也。愚謂:康節《經世曆》與此雖不同,亦觸類而進,以造神妙爾。

邵子先天卦氣。
乾坤坎離,分配四時,主二十四氣。坎盡子中交離,初爻冬至,上爻驚墊。離盡卯中交乾,初爻春分,上爻芒種。乾盡午中交坎,初爻夏至,上爻白露。坎盡?酉中交坤,初爻秋分,上爻大雪。春夏秋冬,各用六十四卦氣,皆中起子午卯酉,為四中二至二分。當之寅申巳亥,為四孟四立。當之《經世曆》,以冬至為天地之元,元之元也。故去四正卦,而用三百六十。《卦氣圖》以春分為人物之元,亦元之元也。故用六十四卦,而四之為二百五十六位。《卦氣圖》以冬至子中為世之元,春分卯中為元之元,夏至午中為會之元,秋分酉中為運之元。各六十四卦,各以氣運而更迭。直事開物於寅中,而起於驚墊者,二月初氣也。閉物於戌中,而終於立春者,十月初氣也。何也?曰:寅中戌中,雖主月會而言其用,則實由乎節氣。地之生物,以氣為機。天之氣先至,而後地之物應之。氣之來,常先半月。氣以舒而常盈,月以疾而常縮。故關子明云:當期之數,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者謂之朔虛。氣朔有盈,虛之不齊。積微之久,中氣或有居於月晦者,鈴閨以置之,乃復乎初。《經世》本於先天,故中朔同起卦氣。因先天本數,取中氣以主月。元會運世皆從中起,所謂舉正於中也。《卦圖》曰:大運法當依《經世》,數起於星甲辰子。小運法當依《卦氣圖》,起於甲巳孟日。天統乎體。氣之體,生於四中。故大運甲子當冬至,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子午卯酉之四中也。氣之用行於四立,故小運甲寅當立春,而二十四氣之首,皆得寅申巳亥而王乎四孟也。
朱#10子曰:《先天圖》左方自震初為冬至,離兌中為春分,至乾之末而交夏至。右方自巽初為夏至,坎艮中為秋分,至坤之末而交冬至。
圖之逆順左右行,先儒詳矣。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已生之卦,其序自南而北。若卦氣運行,則自北而南。一場生於震始,故邵子以冬至子之半為復。十一月中也,十二月丑初小寒,其卦為坎、屯。益月半大寒,則震、噬嗑、隨#11正月寅初立春,其卦為無妄、明夷。月半雨水,則貴、既濟、家人。二月卯初驚墊,其卦為豐、離、革。月半春分,則同人、臨。三月辰初清明,其卦為損、節、孚。月半穀雨,則妹、睽、兌。立夏巳初,其卦為履、泰。月半小滿,則大畜、需、小畜。五月午初芒種,其卦為.壯、大有、央。至乾之末,交夏至焉,即午之半也。此三十二卦屬陽,以當春夏。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未生之卦也。圖自西而北,若卦氣之行,則自一陰生於巽始,故夏至午之半為始。五月中也,六月未初小暑,其?卦為大過、鼎、怛。月半大暑,則巽井蠱。七月申初立秋,其卦為升、訟。月半處暑,則困、未濟、解。八月酉初為白露,其卦為泱、坎、蒙。月半秋分,則‘師遁。九月戌初寒露,其卦為咸旅小過。月半霜降,則漸、賽、艮。十月亥初立冬,其卦為謙、天否。月半小雪,則萃、晉、豫。十一月子初大雪,其卦為觀、比、剝。至坤之末,交冬至焉,即子之半也。此三.十二卦屬陰,以當秋冬。子至巳,乾兌離震。六陽月,其節有四,冬至立春春分立夏也。午至亥,巽坎艮坤。六陰月,其節亦四,夏至立秋秋分立冬也。一年八節。二之計一十六卦,外有十六氣。三之而計,四十八卦,并之則六十四,以當一期之氣候。所以定時成歲,行鬼神成變化也。今朱子以二至二分舉其綱,愚因卦氣以推其目。

天原發微卷之十一竟

#1《四庫全書》本在此句末多『云』一字。

#2『主』,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睨』,《四庫全書》本作『議』。
#4『示』,《四庫全書》本作『榮』。
#5原脫『三百』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6〔迭』,原作『巡』,據《四庫全書》本改。
#7『旺』,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8『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9『令』,原作『合』,據《四庫全書》本改。

#10『朱』,原作『宋』,據《四庫全書》本改。

#11原脫『嗑』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盈縮

陽盈六日,又日氣盈。即餘分五日四分日之一也。陰縮六日,又曰朔虛。即朔空之六,小月也。一歲共餘十二以為閏,先天尊陽也。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旋。後天任衛也。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轉。天左旋,日月皆左旋。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數順理亦順。儒者以此說為是,從先天也。天左旋,日月皆違天右轉。日行遲,月行反速。曆家主此說,以為《易》算,從後天也。儒者有所不取,姑兩存之,以備參考。
《堯典》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書傳》日: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為一期。一期中問,鈴有三百六十六日或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天與日會於其上而成一歲,凡二十四氣,兩年相去皆然,雖遇閨月亦同。日法以?九百四十分乘。度其周天,度外餘四分日之一者,蓋以一日九百四十分。分為四箇,二百三十五分,此即一度。四分中得其一分也。朱#1子日:氣言則三百六十日,朔言則三百五十四日,舉氣盈朔虛之中數而言,故日三百六十。自餘進退,不過六分。《堯典》舉成數言,故日三百六旬有六日。胡氏伸日:歲以四時計者,各為日九十四其九十。以六氣計者,各為六十六其六十。以五行計者,各為日七十二五其七十二。皆得三百六十。乾坤二策亦然,是為天數之正。過此則盈,不及則縮。盈則陽道常饒,故日行周天之度為一歲。於三百六十日之外,而歲常餘五日強。縮則陰道常虧,故月行周天之度為一月,而常不足於三十日,此所以有小月而歲餘五日強。積而成歲,所謂十一日弱者是也。積歲之所奇,三而一五而再十九年而七,天道大備矣。日月不能無盈縮,作曆者不能無差錯,故置閨而時定歲成。《皇極經世》亦以三百六十為率。一元三百六十運,一.會三百六十世,一運三百六十年,一世三百六十月,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月三百六十辰。陽得三百六十者,六也。
橫渠張子日:日月皆是左旋。
其說日:天甚健,一日一夜,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過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彼天進一度,則日卻成退喊一度。二日天進二度,日亦退二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退之度,亦卻退盡本數,遂與天會成一年。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之天,卻退了十三度有奇。朱子日: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天為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若如此,則日日一般把甚麼做時節定限。繼來燈去,將次午時打三更矣。今取《月令》疏中兩處,說得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今若把天裹說時,只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論日月則在天裹,若是去太虛空裹觀,那天自是日日裒得不在舊時處。又曰:日月皆從角起,日則一日一周,依舊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與日會。愚按:二先生之說如此,則知天行太過,月行不及,惟日行得其正。故一年以三百六十日為率。

邵子曰:陽氣於三百六十上盈。

一歲日與天會,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為氣盈。一日氣盈十三分七釐八絲三忽。兩立春相去中間,共四千九百三十五分,合盈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以成數言,天多六日。日行不及天之數。朱子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按:孔氏疏云:天是太虛,本無形體,但指諸星運轉,以為天爾。天包地外,如卵之最黃。諸星之轉,從束而西,鈴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星即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是為天體。每宿計十三度四百二分,總四七之數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在天為度,在年為日,俱有此數。但其氣數有過與不及,所以有盈虧也。張諸前說備矣。愚謂:若使天行無過度與日一般,月行無不及之度,亦與日一般。日日都到角上,年年都有三百六十日無零數。既無寒暑不齊,又無日月大小與旱乾水溢。假使天公裝箇硬本與人,便不成造化模樣矣,豈鬼神福善禍淫之機哉。
又曰:陰氣於三百六十上縮。

一月朔虛四百四十一分。自子至丑,月共五千二百九十二分。合虛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舉成數言六日也。乃月行不及日之數。朱子曰: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九百四十分分為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釐#2一毫五忽七絲六秒#3比月行一日,不及天與日常度之餘分也。如是,則月行一日,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上。每月積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上,其不及日者,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則日所進過之度,恰周得本數。而月所不及之度,亦退盡本數。恰恰與日會而成一月,合十二箇二十九日。計全日三百四十八,十二箇四百九十九分,積五千九百八十八。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六日零三百四也。蓋陽? 全陰半,陽常盈,陰常縮,日行常過月,月行常不及日也。一歲閏以氣盈朔虛,總為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舉成數為十二日。以起閏,三歲? 一閏,積三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三十二日令六百一分,成數為三十六日也。五歲再閏,積五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成數為六十日也。大抵三十二日一閨,雖不盡同,亦不相遠。故聖人作曆,歸餘以裨月行不及日,日行不及天之數。三者參會而為一,以至二十九年氣朔分齊天時,既無毫髮之差,而人事亦應時而舉矣。或問天曆曰:月之大小,便是一本曆書,只要人推算爾。如初二生明,前月爻是大。或初三生明,前月叉是小。如玄烏二月叉來,八月又去。物亦是如此。前輩有云… 日月會於晦朔之問。初一晚最好看,起日纔西墜微茫之,月亦隨.以墜。至初二,便相隔微闊。初三,生明以後,相去漸遠。直至十五日,"月對望,則是日行速進而遠至半天。月行不及日,而退亦逮半? 天矣。自十六至月晦,日行全遠盡一天,月行全不及亦盡一天。則日進盡本數,月退盡本數,而又復相會。
邵子曰: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十九年二百二十八日。
故七閨無餘分,曆法十九年為一章。七閏得二百二十八者,閨法所起也。置閏之法,起於日月之行不齊。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為一年十二周天之數,餘七分則為閏。故閨法以七與十九相取,以十二乘七得八十四七年之月數以十二乘十九得二百二十八十九年之月數,故年中取月,日中取時。則又以八十四為七分,以二百二十八為十九分,今自一時積之一日餘七分。以一月三+日之數乘之,計二百一十分。十二月則二千五百二十分,每十九分為一時。年得一百三十二時十一日,餘十二不盡。若以十九年之數乘之,得四萬七千八百八十分。如法除析,每年得一十一日餘十二分#4。盡十九年共得二百九日餘二百二十八分,則一日十二時之分數,通為二百十日,故十九年七閏無餘分。今欲求年,年置七分,滿十九分而為閨,則知當閏之年。復以十二月數乘一年之數,年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為閏,則知置閨之月。欲求日,日置閏七分,滿十九而得閃一時,則知閏朔之日。復以十二時之數乘一日之數,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分,而得閨一時,則知合朔之時。七與十九相取者,閏法之粗。八十四與二百二十八而取者,閏法之密。閏本奇數.’積於.七滿於十九,故七與十九,自相乘除,皆得一百三十三。月與時法既衍十二以乘,當衍十二以除,故得二百二十八。其一月之分,一章之日,皆二百一十。所以《繫辭》言歸奇於初以象閏。而先天日數用一百三十三,星數用一百五也。閏本天之奇數,而以月求之。故知陽以陰為節,而陰陽相為體用也。二百二十八而十之,又偶之,則四千五百六十萬。《四分曆》一元之數也。
又曰: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加半日臧半日,是以為閏餘。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
天左旋,日月右轉其度數說見前。月一月一周天,皆為徒行。其及日者,在最後之一日半,而常在日之後。故日遲而反為進,月疾而反為退也。日月三十日一會,實二十九日半。蓋月本二十九日半,日本得三十日半,而皆以為三十日故也。故一會而日加半日,月喊半日。加半日者,日一歲本多於月六日,而又加六日。喊半日者,月一歲本虧於月六日,今又喊六日,以所加喊積之是為閏餘也。日月一大運,進退十二日。得三年一閨,五年再閏,是為閨差。八年三閨,十年四閨,十三年五閏,十六年六閏,十九年七閏。自此推之,往來不窮謂之通。子雲有言:歲寧恙而年病。歲寧者,數足年安。歲恙者,年病而閨以償之也。
朱子曰:閏以中氣為定。
中氣只在本月,若燈得中氣在月盡後,月便當置閏也。斗指所建為中氣,日月所在,斗指兩辰之間日月會處。若無中氣,則置為閏。斗柄左移,日月右轉,辰與建常相合也。
周天分界,過宮分秒。
王氏炎曰:以周天度數,分配十二官。過官各有分數。百秒為分,百分為度。歲鈴三百六十五日令三時,而交春是合周天之度。月鈴三十日令五時,而交節是合一官之度。度猶界限,天輪有分界之限。日一日止行一度,故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方能行遍天之分界。月行十二度有奇星家謂十三度舉大數。月一月一周天,行遍天之分界。一月不鈴三十日。月有小大,以五十九日分為兩月,則再周矣。大率二十九日半強一周天,五十九日強而兩周天。愚謂:古今曆家只推算得箇陰陽界限爾。所以孔子不言曆,止日行夏之時也。
又曰:天左旋之說,如以大輪在外,以小-輪載日月在內。大輪轉急,小輪轉慢。雖都是左轉,則有急有慢,便覺日月似右轉了。
天體天運,日度月度,當分四輪看#5易曉。今以大輪如天之運於外,所謂天包地外,平運而舒以見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小輪載日月於內,小輪又小於天,故內轉而縮。月行又後於日遲度四分之一而不足也。故日不及天一度,月不及日十二度有奇。外以包內,外寬內縮。其行度遲速體段,自是如此。分四以觀瞭然矣。往年,曾見友人吳九霞作為一圖,亦合此意。外一暈,紀周天之度以為天體。第二暈,以天自角起,一日一周天,而又過角一度。第三暈,日亦自角起,健次於天,一日一周無過度。依舊到角處恰好,所以不及天一度。日一日退一度,退盡本數。天一日進一度,又到本處,與天度合,是為一期。第四暈,月行遲,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半,積二十九日過半。月不及日之度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月又退盡本數,遂與日會,而成一月十二會。計月欠日度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以朔虛合氣盈,一歲共餘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以起閏。今不記其詳。或問曰:康節藏閏顯閨之說是如何?曰:其詳未易言也。姑以、目前言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而餘分六日,藏於六甲之中是六甲,兩月之中藏了一日。六六三百六十中藏了六日。顯閏者,自開物至閉物,十分用七,去交數者三。三百六十本用二百四十,得二百五十二日。以閏數十二,顯乎二百四十之外。

朱子曰:太史公曆書,是說太初顓帝《四分曆》,劉飲改為《三統曆》,一行《大衍曆》最詳備。

五代司天考亦簡嚴,是七百二十加去,皆止用二三年即差。古今曆惟康節曆用十二萬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
謹疏前代曆法于後。《四分曆》者,顓帝本連山首艮之《易》而作也;祖《河圖》數十衍為百,百分四箇二十五,以應天數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曆,建亥為正。至漢武帝改為《太初》。《太初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閡等所作也。以建寅為正,改元封七年丁丑為太初元年,而日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月名畢聚。日甲子夜半朔日一冬至者。謂武帝改元,上合顓帝甲歲起曆之元,以應合璧連珠之瑞爾。非其年,即甲寅也。《三統曆》者,劉敵改《太初曆》而作也。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是為統母。黃鍾為天統一甲子元首,林鍾為地統二甲辰元首,太簇為人統三甲中元首。元與太初同起黃鍾之律詳見前玄圖註。《太玄曆》者,漢揚雄所作也。與燕天初》、《顓曆》相應。《太初》以九九衍數,四分之《洛書》,總實之數也。顓以十十衍數,四分之《河圖》,虛中之數也。《太初》以八十一為日法者,九九也。《太玄》以七十二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為抄法者,八四也。《太玄》以三十六為抄法者,九四也。以《玄》比《初》,分於九而喊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秒。始雖異而終PlJ同詳見卦氣。《太衍曆》者,唐一行之所作也。自漢至隋,曆皆從律,一行專倚大衍,本乎卦氣。即《河圖》虛中之數,取四方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合,以象四時。取虛中五與十合以為衍母,取九六七八之老少為用。爻數通乎六十策,數行乎四百二十是大衍,為天地之樞。後之作者,不能易也。顯德《通天曆》者,五代王朴之所作也。歐公筆之於司天考,斬然自立一家。陽三十六策,陰二十四策。陰陽數合而化成,同得七十二,重之得七百二十,又重之得七十二萬,又重之得七千二百萬。而元紀生元,則歲月日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當盈縮,先後之中,而七政齊矣。愚謂:古今曆法,前莫如漢《太初》,後莫如唐《大衍》二曆。同起《河圖》,中間諸家曆法不過損益之而已。六律用《洛書》,數起奇。八卦用《河圖》,數起偶。取用雖不同,率皆後天《易》也。時則《先天圖》隱而未出。《先天曆》者,邵子《皇極經世》之所由作也。其法本於天干地支相乘,日甲月子,星甲辰子,謂之四象。大數則謂之元會運世,小數則謂之歲月日辰。日甲一統月子十二,星甲三百六十統辰子四千三百二十。凡三十六甲,均布於十二辰。每辰皆得三百六十。《先天曆》與《後天曆》不伺,除閨計之,一年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此朱子所以極稱康節之曆。愚序諸家之曆,以此終焉。程子亦曰:曆上若通理,所通為多。獨邵堯夫立差法交感之際冠絕古今。卻於日月以陽盈陰虧求之遂不差只於這裹易差了。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竟

#1『朱』,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2『釐』原作『驚』,據《四庫全書》本改。

#3『秒』,原作『抄』,據《四庫全書》本改。

#4『分』,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看』,原作『著』,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十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註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象數

河出《圖》而八卦畫,陰陽始有象。洛出《書》而九疇叔,五行始有數。象非偶不立,數非奇不行。二者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無。朱子曰:天地只是不會說倩,聖人出來說。若天地會說,想見更說得好。如《河圖》、《洛書》,便是天地畫出底《易》。伏羲仰觀俯察,見天地間無非《易》。而《河圖》之出,適契其心,故因之以畫卦。後#1世象數之學不明者,有由矣。漢上朱氏曰:商瞿學於夫子,自丁寬而下,其流為孟喜京房。至唐猶可考,一行集二家之《易》,論卦氣納甲五行之類,皆同出《周易》大傳繫辭說卦爾。後馬、鄭、苟、虞,各自名家,去象數之源猶未遠。至魏王弼與鍾會同學,盡去舊說,雜以老莊。專尚文辭,不復推原。《大傳》所自來,天人之道於是分裂。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朱子曰: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愚按:天地開闢之初,太河混淪,象數未顯。此《河圖》、《洛書》,天所以開聖人也。《語》曰:河不出《圖》。《易》曰:河洛出《圖》、《書》。《書》曰:天球《河圖》,則知《圖》、《書》乃天地自然之文,古今以為瑞物,非人力之所為也。馬、歐二公,何如更有說哉。#2又有肆為怪誕者,淮南子以為丹書綠圖、《春秋》緯以為九篇六篇。#3顧野王以《洛書》農用、敬用十八字,為神龜之負者。班固以為初一至六極六十五字,為《洛書》本文者。唐孔氏曰:天語簡要,不應叮嚀曲折如是。惟孔安國之言,極為的當#4。故朱子取之。

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朱子曰:此夫子所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其位一六下,二七上,三八左,四九右,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四象之數。二老位西北,二少位西南。其數各以類而交錯於外,且日相得有合四字,該盡《河圖》之數。愚按:天數者,五奇之積。地數者,五偶之積。一得二為偶,三得四為偶,五得六為偶,七得八為偶,九得十為偶。各以奇偶相從,兩兩相得,如兄弟者。所以循其序而不容紊也。一合六為水,二合七為火,三合八為木,四合九為金,五合十為土。各以陰陽相配,兩兩如夫婦者,所以合其情而不容問也。又如十干亦然。甲陽得乙陰為木,甲去合己又化土;丙陽得丁陰為火,丙去合辛又化水;戊陽得己陰為土,戊去合癸又化火;庚陽得辛陰為金,乙來合庚又化金;壬陽得癸陰為水,丁來合壬又化木;皆是兩其五行而合于一也。得必有合,合之中,又有相生相勝,相同相異而不齊者。此君臣、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五典,所以與五行相乘而不可離也。天地其合之大者,一三五七九合為天數,而不離乎五。二四六八十合為地數,而不離乎五。二五妙合,生人生物,聰之為五十有五。五者,中也。中則變,變則化,其道不窮。一變六化,二化七變,三而八,四而九,五而十。變則化,化則變。奇偶#5生成,屈伸往來,皆不出於《河圖》。天地五數之內,豈若後世之言鬼神言變化而流於荒誕者比哉。
朱子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洛書》以五奇數,統四#6偶數。
朱子謂:生數皆在內;生者,天地之心。成數皆在外;成者,天地之功。斯言至矣。愚按:《河圖》以生成分陰陽。一二三四五生數,屬陽居內。六七八九十成數,屬陰居外。以生統成,以內合外。中為主,而外為客。所謂體之有常,而各居其方也。《洛書》以奇偶分陰陽。一三七九居四正位二配四陽卦。二四六八十位,四隅偏配四陰卦。以奇統偶,以尊臨卑。正為君而側為臣,是謂以數之變而各居其所也。然二圖常變不可拘一,在《圖》則少陰老陽不動。而少陽居南當乾位,老陽居西當坎位,不協夫#7生卦之序。在《書》則老陽居南當乾,少陽居西當坎,反協夫生卦之序。所謂常中有變,變中有常,其妙處不可窺也。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
《唐志》曆本議曰:天數始於一,地數始於二。合二始以定剛柔。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合二中以通#8律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地有六律,所以司辰。朱子釋之詳矣,玆不再及。邵子曰:離為星,震為辰。星合日之十,日十即五也。辰為支之十二,即六也。五六息陰陽中,《經世》以此起曆。九與十相取,算法以此起間。自曆象以來則然矣。圓者,星也。《河圖》無那四角,應其形便圓。圖數未嘗不與星數合。張曰:天體數七,北斗星七。日月五星,數七二十八宿。四七共為七七,并南斗星六,通五十五數,以此知用於天地人文之問,皆有合於《河圖》之數。
又曰:方者,土也。晝州井地之法,其放於此#9乎。
朱子曰: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以晝州井地也。愚按:方者《洛書》之文。地有四方,《書》皆以陽數居四正位,方里而井之象。《書》以九為主,亦井九百畝之象。天錫九疇,禹因治水,而得此《書》。所以開之俾之,別九州任土作貢而盡力乎溝洫也。禹成九功,而為天下萬世利者,於以知九章之《書》為大。

又曰: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叔之而作《範》也。

數始於一陰一陽。陽之象圓,故《河圖》體圓而數方。陰之象方,故《洛書》體方而數圓。所謂參天兩地者也。數十而方者為《河圖》,故《大傳》有五十有五之文。數九而圓者為《洛書》,故《洪範》有天錫九疇之目。鴻荒之世,天地陰陽,須各有象,然初未嘗有數。至《河圖》,然後五十有五數。奇偶生成,柴然可睹。此其所以深發聖人之獨智也。
朱子曰:一至十為《河圖》,虛其中以為《易》。
《河圖》體圓象天,數十而方象地。陽數二十五,陰數三十,共五十有五,所以偶贏而奇之。虛其十,則《洛書》四十五。虛其五,則《大衍》五十。積五與十,則《洛書》縱橫之數。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則又皆《大衍》之數。《圖》以生數,從北東而左旋。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又生水。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北方一六水,剋南方丙丁火。西方四九金,剋東方甲乙木。而相剋者,已寓於相生之中。生生之謂《易》。虛其中,則太極生兩儀四象八卦也。故曰: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圖》中亦涵《洛書》之旨。天地問,生而不剋!則生者何以成。剋而不生,則生人之類滅矣。
此造化所以,即《圖書》而示其意。

又曰:一至九為《洛書》,實其中以為《範》。

《洛書》體方而象地,數九而圓象天。陽數二十五,陰數二十,共四十五,所以奇嬴而偶乏。虛其中,亦太極也。奇而各二十,兩儀也。一二三四含六七八九,從橫十五亦為四象。中五含五,併於四十,亦為《大衍》之數。積五與十,得十五,通為《河圖》
之數。《書》與《圖》,亦互相備。《書》以成數,從北西而右轉。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又剋火。然以對待之位言之,則東南方四九金生西北方一六水,束北方三八木生西南方二七火。其相生者,已寓於相剋之中。相剋乃所以相成,實其中者即五,《皇極》以為之本也。唐孔氏曰:《皇極》不言數者,以其該統九疇,以一統八,而位乎中天也。五行五事各五,八政八五紀五。《皇極》獨居一三,德三稽疑七庶政十福極生,是九疇子目,亦該《河圖》之數矣#10。

又曰:《圖》《書》皆以五居中。

五者參天兩地而倚數也。朱子曰:《河圖》以五生數為主#11,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生數之象。謂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一便合四。其左一點,天三之象,三便合八。其右一點,地四之象,四便合九。其中一點,天五之象,五便合十。五數居中,生數在外,成數又在生數之外。一得五而為六,二得五而為七,三得五而為八,四得五而為九。一二三四以五而生,故日生數。六七八九得五而成,故日成數。數雖相對,未嘗不相錯也。然則《河圖》之五十五數,固具於中央,五點之中矣。《洛書》以奇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奇數之象。謂其下一點,亦天一之象,一又偶二。其左一點,亦天三之象,三鈴偶四。其中一點,亦天五之象,五必偶十。其右一點,亦天七之象,七鈴偶六。其上一點,則天九之象,九必偶八。五數居中,奇數居四方之正,偶數列四隅之偏。一得五而為後右之六,二得五而為右之七,三得五而為後左之八,四得五而為前之九。一三七九得五之奇,故日奇數。二四六八為五之偶,故日偶數。數雖從橫交綜,而亦各有條理而不亂。此《洛書》之四十五數,亦各具於中央,五點之中矣。

朱子曰:陰陽老少互藏其宅。又曰:七八九六之數不同。

《河圖》以一二三四位數,合六七八九象數。則四十中五包五,則十五通五十五,互藏之說,董盤澗詳矣。一者老陽之位,六則老陰之數,而一中含九,已藏了老陽之數在裹。四者老陰之位,九則老陽之數,而四中含六,已藏了老陰之數。在裹二少亦然。使陰陽不互根而藏其宅,則造化之機息矣。又七九為陽。陽主進,由少陽七進至於八之上,則進極而為老陽,九更沒去處了。陽極生陰,故六八為陰。陰主退,由少陰八退至於七之下,則退極而為老陰,六亦無去處了。故陰極而陽又生焉。少者老,老者變,而少者又進焉,亦造化不窮之機也。然陽進則饒,故老陽饒於八,少陽饒於六,陽數常盈也。陰退則乏,故老陰乏於七,少陰乏於九,陰數常縮也。《易》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知此者,其知道乎。
又曰:《洛書》從橫十五,迭為消長。
《書》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是謂四象之陰陽。老少八卦,由是生焉。迭為消長,皆不出乎七八九六也。邵子引《易傳》曰:震以長之,乾以分之,巽以消之,坤以翕之。此言消長之大意也。益震始交陰而生陽,至乾之九而陽老。巽始消陽而生陰,至坤之六而陰老。張氏曰:七以長六至九,則分八以消九。至六則翕。又曰:陽之長也,自七歷八至九,而老陰之消也。自八歷七至六而老,此統言一氣之消長,則指震與巽為七八。若以《洛書》卦位求之,則震反為八,而巽又居九矣其迭為消長也,則一得五為六,而與南方之九迭為消長。四得五為九,而與束北之六迭為消長。六進為九,則九長而六消。九退為六,則九反消而六又長矣。三得五為八,而與西方之七迭為消長。二得五為七,而與束北之八迭為消長。七進為八,則八長而七消。八退為七,則八反消而七又長矣。大抵數進為長,退為消。長者退則又消,消者進則又長。四維四正之數,從橫以數皆為十五。虛中之五而數,則從橫皆十。以十分之,朱子曰: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七者十分三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也。參伍錯綜,無適而不遇。七八九六之合焉。

或問朱子曰:《河圖》與卦畫不相類,伏羲何以則之而畫卦。

愚按:《易大傳》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此夫子所以發明伏羲則《河圖》以畫八卦也。太極而日《易》有者,即五與十。隱于《河圖》,中官之象也。其日生兩儀者,即一三七九之為陽儀,二四六八之為陰儀也。其日生四象者,即以一二三四為生數之象,含六七八九為成數之象也。其日生八卦者,即以七六八九為乾坤離坎之卦,而居四正之位。以一二三四為艮兌震巽之卦,以補四隅之闕。伏羲所以則之者,不出一圖,而儀象卦畫備矣。一者,太極也。惟有故生,一生二,二#12生四,四生八,八而六十四。生生不窮,皆自此中生去。.愚又聞之師曰:此數語者,固作《易》之本。而其為數也,奈何?曰:不叉泛為之說,求之天地之始,則聖人作《易》之精蘊,盡在是矣。一者,陽之始,故聖人取一奇以畫乾一,日一一而一。几卦之屬乎陽者,皆乾也。如震日一二而二,坎日二一而二,艮日二二而一,皆以一為主。二者陰之始,聖人取二偶以畫坤二,日二二而二。几卦之屬乎陰者,皆坤也。如巽曰二一而一,離日一二而一,兌日一一而二,皆以二為主。八卦由是畫焉。至文王重之,又不過上下其畫而已。取乾之一以交坤,則易坤為坎而居此#13。取坤之二以交乾,則易乾為離而居南。以震居束則內一陽而外二陰,以兌居西則內二陽而外一陰。西北日乾,三陽也。西南日坤,三陰也。束北為艮,二陰一陽也。束南為巽,一陰二陽也。四正四維,皆以一與二而次第之耳。伏羲本《河圖》而畫先天之卦,文王祖伏羲而演後天之《易》。禹錫《九疇》而先於治水,地道以平。箕子陳《洪範》而先一水二火,彝倫攸叔。皆以天.一地二之數而得之也。舍《河圖》,吾將安放。

《傳》曰:《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朱子曰:五十五為體,而四十五之變可推。合而言之,《河圖》有九疇之象,《洛書》有五行之象。《河圖》是常數,《洛書》是變數。生數統成數,為常數之主。奇數統偶數,為變數之用。《河圖》以生數為主,《洛書》以奇數為主。《河圖》表可以畫卦,裹可以叔疇。《洛書》表可以叔疇,裹可以畫卦。《河圖》以生成合陰陽。合者未嘗不分,故內外之文,有主賓之辨。《洛書》以奇偶分陰陽。分者未嘗不合,故對待之中,有流行之妙。其日經緯者,非是以上下為經,左右為緯也。益經言其正,緯言其變也。其日表裹者,非是指此為裹,彼為表也。益言《圖》中有《書》,《書》中有《圖》也。《圖》、《書》互為正,變在所主何如爾。主《圖》戶而言,《圖》為正,《書》為變。主《書》而言,《書》為正,《圖》為變。表裹亦然。

朱子曰:《圖》、《書》之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

《河圖》以一六水居北,二七火居南,三八木居束,四九金居西,五十土居中央。是五者各當其方之本位。數之體也,叉有變焉。《洛書》所以通其變也,《書》土水木三位,皆同而不變者,謂天五居中央,生土是為大極。一動而出,於北則為天一生水。再出於束,則為天三生木。此陽氣也,藏息於冬,而發生於春。體不可易,長其根苗,以內之生數言也。若夫二七本南方火位,時入乎夏,則乾金生巳陽,居大夏以長育萬物,大其施生。正如王者出臨明堂,以操大政。故少陽巽坎之生於二七者,不得不避乾父之尊,以退居于西也。時入乎秋,則乾兌又復居西,巽坎又復居南。各循其體,以守其常也。大抵扶陽抑陰者,乃天地好生之本心。《圖》十為主,陽嬴而奇乏。天地相敵以為體,體立而用以行。故《書》以九為主,奇贏而偶乏,天包地以為用。所以抑陰數而退為二十,扶陽之成數於外,七九變而六八不變也。天地以此數而寓之《圖》、《書》,聖人則之,以發其繳也。先儒之論詳矣,玆不贅書。姑迷己之所見云。詳見衍五水一木三土五說。
節齋蔡氏日:《易》主象,《範》主數。《河圖》數偶;偶者,對待。故《易》本二氣。《洛書》數奇;奇者,流行。故《範》本五行。
偶者靜,靜以動為用,故《河圖》之行合皆奇。一合六,二合七,三合八,四合九,五合十。奇者動,動以靜為用,故《洛書》之位合皆偶。一合九,二合八,三合七,四合六。是故《易》之吉凶生乎動,則《河圖》者動由乎我。所以知幾而先吉,故日先天。《範》之吉凶見乎靜。靜者,鈴以動而後成。則《洛書》者動順乎天,惟能明吉凶而已,故日後天。氣有二而行有五,一三五七九者,陽之行也。故夫子總天之五,數得二十五。二四六八十,陰之行也。故總地之五,數得三十。二非五不能變化,五才'非二不能自行。言陰陽所以成變化。行鬼神者在乎五。五者,五行也。天地陰陽對待之定體,自一至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分為奇偶,則一三五七九為陽,二四六八十為陰。列為先後,則一二三四五生數為陽,六七八九十成數為陰。數行乎陰陽而形未定,象著乎陰陽而形已成。《易》有太極。具陰陽之理而未有形。象陰靜也,數陽動也。太極非靜非動而主乎靜。太極之前,象數不可分先後。及其動而生陽數為始,而象亦自此始。靜而生陰象方成,而數亦至此成。陰陽分合,動靜不同。主立而言,靜則二對待之時,動則一流行之時。主行而言,靜則一陰陽合德,動則二先陽鋒陰。愚按:此段精妙,讀者宜加思焉。
伏羲本《河圖》,以畫先天橫圖。

橫圖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順,卦序自右至左,而數之與圓圖,一逆一順不同。老陽居一分之為乾兌,少陰居二分之為離震,少陽居三分之為巽坎,老陰居四分之為艮坤,此自上而下也。又自下而上,從左而右,則艮坤生於老陰之一六,巽坎生於少陽之二七,離震生於少陰之三八,乾兌生於老陽之四九。於太陽-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乾兌。於少陰-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離震。於少陽-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巽坎。於太陰-一之上,生一奇一偶則為艮坤。此先天橫圖也。自一至八,本為生卦之次序而已。
伏羲本《河圖》,以畫為先天圓圖。
朱子日:六十四卦橫圖,震巽復詬,正在中間。卻就中間,摺轉以作圓圖。先自震復而卻行,以至於乾。乃復自巽垢而順行,以至於坤,便成圓圖。而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昏旦,皆有次第。此作圖之大旨也。又曰:橫圖皆順數,方圓一向皆逆,圓圖只一半逆。詳見左右篇。

先天八卦,合《洛書》數。

先天八卦與《洛書》合。老陽九為乾在正南,四為兌在束南。少陰三為離在正束,八為震在束北。少陽二為巽在西南,七為坎在正西。老陰一為坤在正北,六為艮在西北。圓以乾兌離震為四陽卦,居左。巽.坎艮坤為四陰卦,居右。《書》亦以乾坤坎離居四正,震兌巽艮居四隅。《圖》與《書》卦皆合。其不同者,老陽與少陽交互於西南而為變爾。
後天八卦,合《河圖》數。
後天八卦,亦與《河圖》數合。一六水坎居北,二七火離居南,三八木震三居正束,巽八居束南,四九金兌四居正西,乾九居西北。五與十者,艮五居束北,坤十居西南。貫乎中官而為土。後天之數,未嘗不與《河圖》合。或者見其二七居南日離,四九居西北日乾兌,遂謂十為《洛書》。又見其戴九於南日乾,二七居西南日巽坎,遂謂九為《河圖》。乃日文王法此,以為後天之《易》。於是二圖交雜,而劉牧之說行焉。學者當砍。

《圖》、《書》陰陽,奇偶相錯。

《圖》以一二三四,含七八九六而為十。《書》以一二三四,對七八九六而為十。十即二五也。二者之數,皆以乘五而生,得五而成也。老陽之位一而在北,一則含九.’而成數卻在西。少陰之位二而在南,二則含八,而成數卻在束。少陽之位三而在束,三則含七,而成數卻在南。老陰之位四而在西,四則含六,而成數卻在北#14。所以互為生成也。若《書》數則直相對而已。一與九對北而南也,三與七對束而西也。位之四正也,四隅又各自為對。束北角對西南角,二與八也。束南角對西北角,四與六也。亦互相經緯也。《書》與《圖》皆各各藏十于中者,亦兩其五行以相成也。董氏止以四象之位,與數言之亦善。
朱子日:《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圖》,而初無待於《書》。《範》則禹之所獨得乎《書》,而未必追攻於《圖》爾。

鄭氏日:聖人因《河圖》而畫八卦,因《洛書》而叔九疇。豈擬規而畫圓,模矩而作方之謂邪。彼有是理,此有是事。方伏羲據《圖》畫卦之時,不叉預見《洛書》,而其數遂與之合。大禹據《洛書》叔九疇之時,亦不叉追砍《河圖》之數,而求與之合。愚謂:《河圖》之位合乎先天,《洛書》之位合乎後天。位雖有先後,數雖有十與九之不同,而皆本於五行,而以五居中則一而已。
濮上陳希夷先生傳授。
希夷先生名傳,以數學授穆脩伯長。脩授李之才,之才授邵康節,遂著《皇極經世》書。伯長又以《太極圖》傳周濂溪敦頤。朱漢上日:頤授二程。是時,張載講學於二程、邵雍之間。故敦頤作《通書》,程頤作《易傳》,載造《太和》三兩篇。又以象學授神放,放授廬江許堅,此一枝傳於南方也。或曰:先天方圓二圖,始於麻氏心悟。朱子明其不然,謂《圖》皆伏羲所自作,但有卦畫無言語文字。孔孟沒後,為方士所祕,至希夷始傳云。

蔡西山日:《圖》、《書》之象,自漢孔安國、劉飲,魏關朗子明,有宋康節先生、邵堯夫皆謂如此。至劉牧始兩易其名,而諸家因之。故今復之,悉從其舊。

古今傳記:自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皆謂《河圖》授羲,《洛書》授禹。關子明、邵康節皆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而九官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正龜背之象也。朱,子日:讀《大戴禮》書只得一證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八一之語。鄭註謂:法龜文也。然則漢人固以九為《洛書》矣。胡為劉牧意#15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悉反先儒之說,託言其《圖》出於希夷,不立文字。謂許堅傳於誇昌,誇昌傳於劉牧。世多祖其說,流傳天下。今觀漢上著為《易傳》,蜀人張行成.著為《七易》。他如蒲陽鄭氏之類,皆用其說,悉未經刊正以前者。至朱夫子出,始與西山蔡億君共訂證之。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一還其舊,天下信之。然劉牧之說,亦不可不知。今摭一二于後,云其引《大傳》以為二者,皆出於J伏羲之世,不又言授羲。假使後世不見《系辭》十三卦之文,叉以六十四卦重於文王。後世不見《洪範》天錫之文.’鈴以為《九疇》叔於箕子。豈知取豫取央,已具於文王作卦之前。而司徒司空之官,已見於舜命九官之日。是為#16《圖》、《書》皆上世已有,但使羲則畫之,禹法而陳之爾。愚謂此說,未為不是。但謂《洛書》不出於禹治水時,則天乃錫禹《洪範》九疇一句有妨爾。近辛未科劉夢薦用此說。居南官第一時,多祖文公《圖》、《書》說者反居後。且謂禹貢言道《洛》而不言得《書》,舜典言惠疇而不言九疇。天錫禹者,天啟之爾。劉牧又日:天地五十五數,《河圖》四十五,虛十數而不用者,以四隅四正皆合而得十。又合中央之五,而縱橫皆十五,亦五十五也。而五數不用者,.天一加五為六,地二加五為七,天三加五為八,地四加五為九,天五加五為十。故日:地十成之也。又八卦之數三十六。虛九數而不用者,乾與坤數九也,震與巽數九也。坎與離,艮與兌,數皆九也。何獨疑九數之不可為《河圖》,而十數之不可為《洛書》也。四正皆奇陽也,四隅皆偶陰也。所謂獨陰不生,獨陽?不成,鈴一奇一偶而後造化生焉。又日..一之為數,在天為一,在日為甲。象為六之中數,卦為坎之中爻。在重卦為初九,在復為陽爻,在辰為建子,在五行為水律為黃鍾。一者,定位也。五十去一,則一在四十九中。四十九又去一,則一在四十八中。几有數,未嘗無一。一之所在,無往不為萬物祖。#17但執此不失,是謂執天地之機。其說頗有理。愚錄此於象數終者,以見其說當時與《圖》、《書》盛行,但不合顛倒而錯置之爾。學者亦不可不知。

天原發微卷之十三竟

#1『後』,原作『微』,據《四庫全書》本改。

#2《四庫全書》本無『馬、歐二公……說哉』句。

#3《四庫全書》本無『淮南子……九篇六篇』句。

#4『極為的當』,《四庫全書》本作『極穩』。

#5『偶』,原作『好』,據《四庫全書》本改。
#6『四』,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夫』,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8『通』,《四庫全書》本作『定』。
#9『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四庫全書》本無此段文字。
#11原脫『五』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12『二』,原作『一』,疑作『二』。
#13『此』,疑作『北』。
#14『北』,原作『此』,據《四庫全書》本改。
#15『意』,《四庫全書》本作『臆』。
#16『為』,《四庫全書》本作『知』。
#17原脫『祖』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四

魯齋鮑雲龍景翔綸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先後

先天後天之說,歷四聖四賢,而後其說始備。四聖者:伏羲畫卦先天也;文王演《易》,周公爻辭,後天也;孔子十翼兼先後天也。四賢者:濂漢也,程叔子也,邵子獨闡先天之學,朱子貫而一之。於是,《易》道大#1明於天下矣。非四聖四賢,相繼迭作,天下其猶夜行乎。
朱子曰:康節有詩云:若論先天一事無,後天方要著工夫。又曰:天意無他只自然,自然之外更無天。亦此意也。
潘氏曰:先天一事無,予#2因格物而得之矣。昔童時曰:候雞雛之出母,初未嘗喙。氣數才足,便橫迸裂開,若稍不利用手略助之,則其子下來,便不長進。以見得這裹一毫人力有不能與。愚曰:一二三四五,天地之生數,先天也。六七八九十,天地之成數,後天也。或曰:無極而太極,其先天乎?太極而陰陽,其後天乎?以類推之,則未發之中先天也,發而中節後天也。開物先天也,成物後天也。貞而元先天也,亨而利後天也。而貞之中,又自有先後。前一半子屬陰先天也,後一半子屬陽後天也。先天後天,無事不然,無物不然。默而觀之,思過半矣。豈特卦畫而已哉。蔡氏曰:寒暑也,晝夜也,生物之陰陽也。屈伸消長無不變,先天也。陽之所以為陽,皆動而無體也。氣形也,魂魄也,物生之陰陽也。則陽能變陰不能變,後天也。陰之所以為陰,皆靜而有體也。伏羲之卦先天也,天之氣也。文王之卦後天也,地之物也。

《春秋傳》曰:先天而天弗違,志壹之動氣也。後天而奉天時,氣壹之動志也。
橫渠說: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易》中一字一義,無不自其中流出者。或問:太極與先天二圖如何?朱子曰:論其格局,太極不如先天之大。而詳論其義理,先天不如太極之精而約。然太極終在先天範圍之內。邵子所謂先天之學者,自初未畫時,說到六畫滿處是也。如孔子十翼中,如八卦成列,及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天地雷風山澤水火之類,皆本羲畫之意。若先天未畫一卦也,無益一理#9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為一畫者二。兩儀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皆是自然而然,不假安排,更著言語議論而後明。此乃《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古今未有識之者,至康節始傳其說。是為先天之《易》。
又曰:伏羲四圖,其說皆出邵氏伏羲作時止有卦畫。
始作八卦橫圖一,又作重為六十四卦橫圖二。始作八卦方位圓圖一,又作重為六十四卦方位圓圖二。

又曰:《先天圖》外圓為天,內方為地。

蔡西山曰:六十卦圓布者,乾盡午中,坤盡子中,離盡卯中,坎盡酉中。陽生於子中,極於午中。陰生於午中,極於子中。其陽在南,其陰在北。方布者,乾始於西北,坤盡於束南。其陽在北,其陰在南。此二者,陰陽對待之數。圓於外者為陽,方於內者為陰。圓者動而為天,方者靜而為地。圓圖乾在南,坤在北。方圖坤在南,乾在北。乾位陽畫多,坤位陰畫多。陰陽各以類而聚。圖以圓函方,以見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朱子曰:方圓尤妙。邵子有詩曰:天地定位,否泰反類。山澤通氣,咸損見義。雷風相薄,怛益起意。水火相射,既濟未濟。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盪,為六十四。朱子釋之曰:此是釋方圓兩交股底。且西北角乾,束北角坤,是天地定位。便對束北角泰,西南角否。次乾是兌,次坤是艮,是山澤通氣。便對次否之咸,次泰之損。後四卦亦如此。謂次兌是離,次艮是坎,是水火相射。便對次損之既濟,次咸之未濟。次離是震,次坎是巽。居中央兩交股處,是雷風相薄。便對次既濟之益,次未濟之怛是也。四象交而成十六事者,正為乾坤變為否泰,正為艮兌變為損咸,正為震巽變為損益,正為坎離變為既未。各各四卦相為對待,以盡地之方也。又曰:先天圓圖四,四十六卦居外。方圖亦四,四十六卦居內。上十六卦,乾坤所生。上十六卦,艮兌所生。上十六卦,坎離所生。上十六卦,震巽所生。以此四四十六對,共成方圓之圖。
圓圖者,天道之陰陽。在天為日月星辰暑寒晝夜,謂之流行之《易》。言其與天地四時,流行而不息也。圖左三十二陽卦,春以發生,夏以長養。圖右三十二陰卦,秋以摯斂,冬以包藏。共四其十六,而為六十四卦。又以春夏秋冬分之,各四其六十四,而為一千五百三十六爻之卦氣,以運行於天。四象立體,六甲#10循環,以見皇帝王伯之治邇。三百六旬有六之轉旋,乾坤主之,屬乎天之造化。方圖者,地道之柔剛。在地為水火土石雨風露雷,謂之對待之《易》。言其承天時行以生化也。內一截三十二陽卦,西北角乾,束北角泰。外一截三十二陰卦,西南角否,束南角坤。亦四其十六,而為六十四卦。又以元會運世分之,各四其六十四,以為二百五十六位之卦體,以生物於地。四四立體,四九為用,以見律呂音聲之陽唱陰和。動植飛走之出生入死,坎離主之,屬乎地之造化。故卻子曰:十六者四象相因之數也。几天地變化,萬物感應,古今之因革損益#11皆不出乎十六。十六而天地之道畢矣。此所以闔闢消長,吉凶善惡,一一相對而無差。
後天上經反,對卦十八,此反易者十二也。不易者六,.乾坤坎離頤大過也。下經反,對卦十八,此反易者十六也。不易者,二中孚#12小過也。

《易緯》云:《易》六十四卦,文王以上下經分之。考#13之序卦,皆後天次序,反對卦也。八卦之象不易者四,乾坤坎離。反易者二,震兌也。震反則艮,兌反則巽也。是以六卦變成八卦,重卦又添頤孚大小過。四卦不變,奏上乾坤坎離為八卦。不變反易者二十八。以八合八,共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卦也。乾坤坎離固不易,而艮震合頤,震艮合小過。巽兌合中孚,兌巽合大過。亦皆不易。八卦雖不易,乾盡變則坤,坤盡變則乾。坎盡變則離,離盡變則坎。頤與大過,孚與小過之盡變亦然。李氏曰:上下經各相對,序卦至坎離,別起文義。立經乾坤,二老對立,序卦各隱其名。下經首咸二少合體,序卦獨隱成名。上經需訟,對下經晉明夷。需訟變之盡為晉,晉變之盡為需。上經泰否,對下經損益。泰否乾坤之交,不交損益。咸怛之交,不交也。上經自屯蒙至臨觀,下經自遁壯至革鼎。屯蒙變之盡為鼎革,臨觀變之盡為遁壯。上經頤與大過,偶在坎離之前。下經中孚與小過,偶在既未#14之前。上經終坎離,下經終既未。既未#15者,即坎離之交。不交也,頤似離,大過似坎,而坎離繼二卦後。中孚厚畫,離小過厚畫。坎而既未濟又繼二卦後,是坎離為乾坤震巽艮兌之用。上經五十二陽爻,五十六陰爻。下經五十六陽爻,五.十二陰爻。經分上下,皆有至理。惜師說不傳,而文王分經之義隱矣。
邵子曰: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又曰: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先天八卦,以乾坤為《易》之本,而六子輔之。故六子皆為橫,而乾坤獨為縱。縱如織之有經,橫如經之有緯。分陰分陽,錯綜以緯之也。乾坤居南北,以定上天下地之位。乾有二十六陽十二陰,坤有三十六陰十二陽。既有以植天地之經,而分南北矣。於是離東坎西為日月以為之緯。艮西北對兌東南,震東北對巽西南。又為山澤雷風之變以為緯焉。益巽離兌陰卦也,而本乾體反多陽。故取其陽之多,以為乾之緯於左。震艮坎陽卦也,而本坤體反多陰。故取其陰之多,以為坤之緯於右。上下相應,一縱一橫。陽奇陰偶,相為對待。所以立《易》之體,而以後天為用。後天八卦,以震兌為《易》之用,六卦輔之。故六卦皆為縱,而震兌獨為橫。橫如秤之有衡,而六卦為衡上之星。或輕或重,進退以權之也。震兌位束西,以秉春生秋殺之權。震以一陽,而生巽離兌之六陽。積而為乾,以居西北,而成父道之尊。震又以二陰而函巽離兌之三陰。并六陰為坤,以居束南,而成母道之善。束生西成,一橫六縱。以橫為重,震兌木金,各當其位。坎離水火,交致其用。此後天八卦,所以為地上之《易》,應人之用也。或曰:後天八卦,震兌坎離,居東西南北之正位。而相對者,取其交也。乾坤艮巽,居東西南北之偏處。而不相對者,為其不交也。交者為用,則不交者不用也。今子以陰陽數推之,皆為有用,何也?曰:有四正卦以用之,則四隅不用之,卦皆入有用之中矣。張氏曰:先天八卦應天四時,後天八卦應地八方。何往而非用者。
邵子曰:先天《易》之體,後天《易》之用。
先天用坎離日月,為剛柔晝夜之變。後天用乾坤九六,為陰陽寒暑之變。先天《易》之體應天之氣,後天《易》之用應地之方。先天卦位八正,乾南坤北離束坎西兼頤孚大小過。後天卦氣,四正坎離震兌,四維乾坤艮巽。先天乾坤分天地,以定上下之位。後天乾坤為大父母,退居西北西南之維。先天坎離為日月,列卯酉左右之門。後天坎離為水火,分南北生出之序。先天八卦,造物之初,兼天上地下,乾坤闔闢,日月出入,春夏秋冬,弦望晦朔,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此。後天八卦,生物之後,獨攘地上,而言坎離。當二至中,震兌位當二八之造而有定,非若晝夜之盈縮也。故《繫辭》言春夏秋冬南北束西,而坤不過言地,坎不過言水而已,初不及乎地下之事也。先天以陰生陽,後天以陽生陰。先天四象生日月,故陽抱陰生日,陰抱陽生月。後天日月生萬物,故陽行陽中萬物盈,陽行陰中萬物縮。先天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行。後天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行。先天用四象,水火土石。後天用五行,木火土金水。先天左三十二陽,析歸妹一卦,分兌居上震居下。後天則震束兌西,乾至歸妹十二,下數上二十一卦。先天右三十二陰,析漸一卦,分巽居上艮居下。後天則艮上巽下,坤至漸十二,下數上亦三十一卦。先天一卦變七卦,一為本,七為用。後天一卦變六卦,卦為本,爻為用。先天二三,為變數四十二。後天三兩,為衍數五十。先天乾兌離震為四陽卦,屬天八陽四陰。巽坎艮坤為四陰卦,屬地八陰四陽。數皆不等。後天乾坎艮震為四陽卦,一父三男,六陰六陽。.巽離坤兌為四陰卦,一母三女,六陰六陽。其數皆等。坤兌乾坎居西南北,艮震巽離居北東南亦然。先天生熙之始,以冬至為元一之一。後天生物之始,以春分為元二之一。先天天二正乾離兼頤孚,重卦二為天四正卦。頤肖離中孚厚畫離。後天地二正坤坎兼大小過,重卦二為地四正卦。大過肖坎小過厚畫坎。先天巽離兌三官,各二十八陽。坎艮震三官,各二十八陰。後天震坎艮六陽十二陰,巽離兌六陰十二陽。上經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下經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先天以多者政用。三女本乾體,從父歸東南。三男本坤體,隨母歸西北。後天以少者致用。三男從父歸東北,三女隨母歸西南。

朱子曰:後天者今之《周易》,文王所演是也。孔子既為文王之《易》以作傳,是謂十翼。則其所論,當以《周易》為主。然不推本伏羲畫卦之由,則學者必將誤認文王所演之《易》,便為伏羲所畫之《易》。只從中半說起,不識向上根源矣。
伏羲先天《易》,文王演之為《周易》者,即後天之學也。故經分上下。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於是,孔子為之作傳,又分為十翼。象象係辭,各分上下為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也。從中半說起者,謂止知文王復天《易》爾。須更從伏羲先天《易》上研,窮則識向上根源矣。朱#16子謂: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後天說中取義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一而廢百也。
又曰:後天說卦變者十,九卦蓋言成卦之由。凡象辭不言成卦之由,則不言所變之爻。今觀《易傳》,以見康節先天後天之說,最#17為有功。

今合朱蔡二#18說釋之曰:程子專以乾坤言卦變,然只是上下兩體,變者可通,蠱咸怛漸泱是也。一卦變者不可通,如訟元妄師卦是也。謂剛來為自外來,說得有礙。程傳責卦曰:豈有乾坤變而為泰,又自泰變為責之理。若如此,則乾坤變六子,八卦重六十四,皆由乾坤而變者。其說不得通。若自震一索而得男,以下六卦,乃是已有此卦了。就此卦生出此義,皆後天之學。今所謂卦變者,亦是有卦之後。聖人見得有此象,故發於《象辭》,安得謂之乾坤,聖而為是耶。節齋蔡氏曰:其為卦變,皆三陽三陰,本具乾坤之理,而上下往來者也。乾剛交坤而成震坎艮,坤柔交乾而成巽離兌。言剛來剛下者,明乾在上而下交坤。言柔來柔下者,言坤在上而下交乾也。若上之與柔上,則反乾剛在下而上交坤。坤柔在下而上交乾,皆本乾坤而互取之爾。至於訟與元妄,止言剛來,剛自外來。卦皆四陽二陰,非乾坤上下之交者,乾體居上不動。坎震之剛,皆自外來也。此皆因後天之卦而發此義。

朱子曰:伏羲八卦圓圖,以對待而作也。伏羲六十四卦橫圖,以流行而作也。
主對待者,祕以流行為用。對待者,體靜而生。伏羲八卦,對待者也。靜而生,則吉凶悔吝由乎我。故曰:先天其序,以二氣消長成,是造化生物之理。
文王八卦圓圖,以流行而作也。文王六十四卦橫圖,以對待而作也。
主流行者,鈴以對待為用。流行者,?體動而成。文王八卦,流行者也。動而成,則吉凶悔吝奉乎天。故曰:後天其序,以萬物盛衰成,是造化運行之理。天地之問,對待流行而已。乾坤者,對待之醇。坎離者,對待之交。咸怛者,對待之行。既濟未濟者,對待之雜。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流行之陰陽。唯陽為用,靜則二,而行則一。對待者,復動而為流行。流行者,復靜而為對待。

朱子曰:《先天圖》有變易交易之妙。左邊一百九十二爻,本都是陽。右邊一百九十二爻,本都是陰。陰中有陽,陽中有陰,便是陽往交易陰,陰來交易陽。兩邊各各相對,博易而成此圖。其實非彼往此來,只是其象如此。
圖左屬陽,自震一陽,離兌二陽,乾三陽。為陽在陽中,陽順行。圖右屬陰,自巽一陰,坎艮二陰,坤三陰。為陰在陰中,陰逆行。坤無陽,艮坎一陽,巽二陽。為陽在陰中逆行。乾無陰,離兌一#19陰,震二陰,為陰在陽中逆行。垢在西是束邊五畫,陽過復在束,是西邊五畫。陰過互相博易而成《易》之變。《易》之變雖多般,此是第一變。伏羲當初只是見太極下面有箇陰陽,便就此畫一箇陰一箇陽。一箇便是兩箇。就一箇陽上,又生一箇陽一箇陰,就一箇陰上又生一箇陰一箇陽。只管想生去,二而四,四而八,以至八八六十四不覺來。如此齊整,皆是自然天地之妙。但略假聖人手畫出來《先天圖》,一日.有一箇想地道理,一月有一箇怠地道理,以至合元會運世十二萬九千六百歲,亦只是這箇道理。大而古今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亦只是這箇圈子。小而人物生死,一日一時一月一歲之運,亦只是這箇圈子。都從復上推起去,只是一箇消息盈虛之理。本是小底變成大底,到那大處,又變成小底。

邵子曰:《先天圖》,環中也。
張氏曰:圓於外者為天,方於內者為地,人在地上即環中也。愚曰:以上下觀之,乾南為天,坤北為地。以左右觀之,震至乾左為天,太陽太陰、少陽少陰生而天道備。巽至坤右為地,太剛太柔、少剛少柔生而地道成。天包地外,陰陽二氣,萬變一理,循環無端。此所以名環中也。處環中而為人倫,則乾君坤臣家人父子咸怛夫婦六子出焉。履環中而驗方城#20則天門無上,地戶無下。川澤注于束南,其流無及。崑崙起于西北,其高莫擬。大明束曦于離,陰魄西孕于坎。雷出于震,萬物昭蘇。風入于巽,萬物枯朽。環中之象,於此可睹。四時求之,冬至子半陽神以來,夏至午半陰鬼以遁。三'陽三陰春以分,三陰三陽秋以半。弦望晦朔,月有終始。旦晝暮夜,氣有逆順。環中之歲月日時,存亡進退,於此可骯。陰陽闔闢求之,則天倡地而有日月星辰之聲,地和天而有水火土石之音。開發收閉,機動籟嗚,此環中一部之音樂本乎天真。細細求之,無名可名。伏羲放之,以為方圓二圖。虞舜奏之,以致簫韶九成。康節得之,以著《皇極經世》之經。人在環中,可以戴天履地而不知其然乎?康節自贊日弄環,餘暇時往時來。又曰:自從會得環中意,閑氣胸中一點無。其胸中自具一環中也,可知矣。
又曰:先天學,心法也。故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于心也。
朱子曰:中問白處便是太極。三十二陰三十二陽,便是兩儀。十六陰十六陽,便是四#21象。八陰八陽,便是八卦。兩邊生起,便是陰根陽,陽根陰。這箇有對,從中太極出者無對,此心法也。愚按:《先天圖》自坤生者始于復,自乾生者始于娠。皆在天地之中。中者,心也,太極也。超於萬物之上,而行乎萬物之中也。所以無對。
又曰:《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生皿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先天圖》有位有數,初無語言文字?可傳。而其中之所有,雖大天地細毫芒,無所不包。上而日月星辰,下而水火土石;變而為暑寒晝夜,化而為雨風露雷;感而為性情形體,應而為走飛草木;人而為耳目鼻口,物而為色聲氣味;衍之為元會運世,散之為歲月日時。事有體用,而分皇帝王伯.。業有心逵,而分《易》、《書》、《詩》、《春秋》。理一分殊,無往而不在其中矣。邵子詩曰:日月星辰高照耀,皇王帝伯#22大鋪舒。可謂胸中樓閣,四通八達矣。朱子贊之曰:天挺人豪,英邁蓋世。駕風鞭霆,歷覽無際。手探月窟,足鑷天根。閑中今古,醉裹乾坤。其善於形容有道者,氣象也。又曰:他在靜中,推得天地萬物之理。朱子曰:康節男子吟,乃是說《先天圖》中,數之所從起處。天根月窟,指復詬二卦而言。其詩云:耳目聰明男子身,洪鈞賦予未為貧。須探月窟方知物,未躡天根豈識人。乾遇娠時生月窟,地逢雷處看天根。天根月窟閑來往,三十六官都是春。都是春者,即天理流行之意。
又曰:圖自復至乾為陽,自娠至坤為陰。陰陽所主二既有淑慝之分,則人物所稟,亦不能無純駁之辨。陽主人,陰主物,娠在圖上,故言手探。復在圖下,故言足躡。
蔡西山云:天根是好人情狀,月窟是小人情狀,三十六官是八卦陰陽之爻。或曰:人物二字,未可便以善惡斷。都是春,月窟亦為春。朱子曰:陽善陰惡,以正理言,則有對待,亦各有所主。康節恐是指生物之源而言,則正氣為人,偏氣為物,為陰陽之辨。季通所論,卻是推說問。都是春,是專以正言否?曰:鴉臬蟆蜴,惡草毒藥,還可道不是天地陰陽之氣否?陰而賤者為物,陽而貴者為天。愚曰:復至乾百十二陽八十陰,自娠至坤百十二陰八十陽。陰陽相錯,定通薄射,皆有春意,行乎其#24中。吾一身中,亦有此復娠也。夏至日在束井,萬物向無。吾則收約歸未,斂華就實,一生意之復乎內也。冬至日在牽牛,萬物向有。吾則發揮出來,際天蟠地,一生意之盎乎外也。以是觀之,則晝而造物者,生意之通。夜而人息者,生意之復。何往而非春也哉。
程伯子曰:康節之學,內聖外王之道也。
康節入#25道之初,青社公授以物理性命之學。後於動靜之問見之,得其;榻柄。故其詩曰:身在天地後,心在天地先。又曰:一中分造化,心上起經綸。此其自得者也。朱子曰:卻子腹裹有這箇學,故能包括宇宙終始古今。又曰:其骨髓便是《皇極經世》書,其花草便是詩。愚謂:內聖者,先天也,《先天圖》中一字一畫,上天下地,古往今來,無不包羅也。外王者,後天也。故其進盡鋪舒於皇帝王伯之中。古今治亂,人物枯榮,盡於靜中見之,無毫髮爽。所以內外一貫,先後無遺。林氏曰:《先天圖》性命學也。其書其詩,皆自此圖中流出。
邵子先天之學,不輕授非人。
章子厚為商洛令時,屢過先生廬而拜之。問曰:此學幾日可盡?先生曰:本無多事,以#26 子之才,頃刻可盡。但須相從林下十年,使塵慮消散,然後可邢。恕和叔來學,援#27引古今不已。先生曰:姑置是先天,未有許多語。且當虛心,使胸中蕩蕩然,無一事方可。故其詩曰:若問先天一字元。又曰:拔山蓋世稱才力,到此分毫強得無。先生小疾,恕為嘗藥粥。曰:吾非黃石癡老子,被跪雙履便能取得。苟無誠心,去道遠矣。渠即心服。二子之心,已被先生捉著。蓋其胸次玲瓏,物來便應,非其人不傳也。如秦珍任衍,江南鄭央,竊其學以繳榮? 貴,亦卒餓死。#28 愚謂:先天之學,非純乎其天之人則不可。#29
三十六宮#30,先儒亦有四說。
乾一兌二為三,離三震四為七,巽五坎六為十,一艮七坤八為十五。此一說也。乾三坤六畫之九,震坎艮畫各五為十五,巽離兌畫各四共十二。又#31一說也。乾一對坤八,以至震四對巽五,以八官而成四九三十六。此又一說也。以至正卦八,加覆卦二十八,得三十六,而合先天之暗卦。愚謂:此說為正。虛谷方氏辨之曰:以先天卦次為官者說未? 當,分奇偶卦晝為官者為杜撰,以四其九為官者說不分曉。至第四說,謂以正加覆得暗卦三十六宮者,巧則巧矣而無味。據愚見,《先天圓圖》復起子,左邊一百八十日為十八官。詬起午,右邊一百八十日為十八官。一旬為一官,三百六十日一年,而復娠之運周。似頗勝前四說。愚曰:此說雖善而未盡,請卒言之。曰:自子至巳六辰,即自復至乾六卦。自午至亥六辰,即自娠至坤六卦。乾以初九,一陽不交。坤初為復,是為十一月卦。卻子名之日天根。言陽奇為根,生於子也。坤以初六,一陰上交。乾初為詬,是為五月之卦名。日月窟,言陰偶象,窟萌於午也。乾坤為大父母,故生復娠。復詬為小父母,以生一陰一陽。陰陽之一往一來,始于此矣。曰:復詬而臨遁,則二陰二陽之往來,是為丑未之月。由臨遁而否泰,則三陰三陽之往來,是為寅申之月。以至四陰四陽之往來,而為觀為壯五陰五陽之往來,而為央為剝。終於六陰六陽,交相博易。復娠復為乾坤,乾坤復為復娠,相與流行對待。於十二宮之中,有陰不可無陽,有陽不可無陰。分之則為三十六陰三十六陽,散見於三百六十日之內。合之則日..一陰一陽。兩其五行,是為三十六宮矣。物得此而生生化化,人得此而洩洩融融,其為春也大矣。又推而上之,則三十六而七十二,其數不可窮。?縮而小之,則一日而有三百六千秒,一月而有三百六十時。細而為一蟲一魚一草一木,莫於各有一陰一陽,相為經緯乎其中,但人自不知爾。君子學而至此,亦日樂天知命而不憂。
左右
天道左旋,日月右轉。陽左陰右,晝夜相禪。其說有三。曰:天道日月一也,《河圖》、《洛書》二也,《先天圖》三也。其位以坐北面南,分東左西右為次。然《先天圖》左右以法《河圖》、《洛書》而見,《河圖》、《洛書》亦以天左旋日月右行而見。故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於戲,.天之示人至矣。

《古書精義》曰:天輪自西而東左旋,日月自東而西右旋。又曰:二十八宿皆隨天運左轉,日月五星皆順地道右行。
日行天六甲之中,與斗相值。斗柄隨月建而左指,日則與月會而右行。正月斗指寅在束,日月則北會于亥而與寅合。四月斗指巳在南,日月則西會于申而與巳合。天左行一度,布氣以生物。日月亦右移一度,變時以應天。天日相應,則氣候調齊。又歲星與太歲亦左右行。太歲者,自子至亥之類。歲星者,木精日歲星,火精日熒惑之類。歲星為陽,右行於天,在天有十二次。太歲為陰,左行於地,在地有十二辰。故十二歲一周,大為一紀。詳見少陽。
邵子曰:天左旋,日右行。又曰:左旋右行,天日之交。又曰:坎離列左右之門,日月之所出入。
《河圖》括地象云:天左動,起於牽牛。地右動,起於畢。天度相去,各又曰:《洛書》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西次南次一東次中次北,右旋一周而復于西此象地右轉以成物。

蔡九峰曰:體數十而用九。十不可變,《河圖》之數是也。九可變,《洛書》是也。《圖》對布以立體,《書》錯布以通用。.體立矣,數不變則用不行。
今以《洛書》變數推之,一圖之上,左旋右旋之數,皆備陽以三左行。天圓徑一圍三,三天數也。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束。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九而三之,三九二十七而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于北。北而束,束而南,南而西,西而復北。循環不窮,有以符天道左旋之義。地方徑一圍四,兩其二也。蓋以地上之數起於二,而陰責以為始。,位在西南而右行。二而二之為四而居束南,二而四之為八而為束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本位西南而束南,東南而東北,東北而西北,西北而復西南。亦循環不窮,有以協地道右行之說。一三七九,陽居四正。二四六八,陰居四隅。左右旋轉,相為經緯。造化之妙如此,天地閒無物無左右者,自吾身之手足耳目,以至男左女右,主左賓右,莫不皆然。亦根於造化之分定也。若以《河圖》推之亦然。但陰陽對布內外,交錯有不同爾。

天原發微卷之十四竟

#1『大』,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予』,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3『王』,原作『三』,據《四庫全書》本改。

#4『巳』,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生』,原作『主』,據《四庫全書》本改。
#6『先天之先』,原作『先天之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7『頫』,《四庫全書》本作『順』。
#8『卦』,原作『樸』,據《四庫全書》本改。
#9『一理』,《四庫全書》本作『太極』。
#10『甲』,原作『申』據《四庫全書》本改。
#11『益』,原作『直』,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孚』,原作門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13『考』,原作r攻』,據《四庫全書》本改。
#14#15『未』,原作『木』,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朱』,原作啊來」,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最』,原作『是』,據《四庫全書》本改。

#18『二』,原作『三』,據《四庫全書》本改。

#19『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城』,《四庫全書》本作『域』。

#21『四』,原作『仙』,據《四庫全書》本改。

#22#23『伯』,《四庫全書》本作『霸』。

#24『其』,原作『真』,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入』,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26『以』,原作『紅』,據《四庫全書》本改。
#27『援』,原作『后』,據《四庫全書》本改。
#28《四庫全書》本無『如秦珍……餓死』句。
#29以上兩句,《四庫全書》本作『愚謂先天之學,純乎天者也。欲傳之者,非純乎其天之人則不可』。
#30『官』,原作『官』,據《四庫全書》本改。
#31『又」,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二中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天地之全數也。五六者,天地之中數也。五居天中為生數之主,六居地中為成數之主。五又日陽中者,以其居一三七九之中也。六又日陰中者,以其居二四八十之中也。以天地總數言之,五五也,五六也,五十有五而虛其五,則為天數。中於五,餘得五十,是為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而虛其六,則為地數。中於六,餘用四十有九,是為蝶著之數。此二中之數,流行天地問。得其中者,正而吉。過與不及者,#1失而凶。

邵子曰:天地之本起於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時中也。

太極'分為天地。在天地則為人,在人則為心。人者,天地之心。人心中自具一天地。聖人出而建中作極,則能為天#2地立心,俾天下皆歸于中焉。所以輔相財#3成而與天合。是故天以午為中,地以子為中。陽以卯#4為中,陰以酉為中。天地無一息而違乎中也。語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侈而虧則偏矣,此君子所以貴時中。
《易大傳》言天地數五十有五,大衍數五十。
天數二十五,五其五也。地數三十,六其五也。小衍為十,兩其五。大衍五十,十其五。愚按:董銖有言皆不過五。五為數,祖參天兩地,三陽二陰,錯綜數之皆五。三其三,三其二,老陰老陽數皆五。兩其三,一其二,少陰之數五。兩其二,一其三,少陽之數五。自一五行至九五,福凡四十#5有五。九章之數皆五也。此《圖》、《書》皆以五為數之宗祖也。所以氣有五行,人有五常,天有五星,地有五嶽,樂有五聲,釆有五色。以至於施為五教,秩為五禮,服為五章,罰為五刑,食有五味五穀,兵有五兩卒乘。皆統於五之天中也,可知矣。

朱子曰:《堯典》言期三百六旬有六日。《康絀嬰言越五六日至旬時。
卦有六爻,月有五六三十日。六日生明,六日上弦,六日始望。又六日生魄,又六日無功。子至巳六陽月,午至亥六陰月。五與六相乘而成變化。故兩其六為十二月,三其六為十八變,四其六為二十四氣,六其六為一年之數。以至人有六德六行六藝,器有六尊六彝六豆六篷,樂有六律六呂,周官有六典六官,王后有六服。又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醬用百二十甕,鼎用十有二物,皆六也。以五統六,以六偶五,所以萬變而不失其地中之六也。
朱子曰:天地之數,以六為節。
六陽極矣,生一陰以節之而不使之過。六陰極矣,生一陽以節之而不使之長。節日天地節,而四時成;子午分。天地四時八節成一年,是節之大者。六而十二,二十四而七十二,是節之小者。日分晝夜,數分跳納,各成十二。而用二百二十四者,皆以六為節也。
《易》數六十。
三十六老陽之數,對二十四老陰之數,共為六十。三十二少陰之數,對二十八少陽之數,亦共六十。十甲十二辰,奏到六十。鍾律五聲十二律,積到六十。
邵子曰:幹以六終,支以五終。
內傳黃帝命大橈作甲子,占斗魁所建。作甲乙名日,日幹。作子丑名月,日支。支幹相配成六旬。愚按:生於五者終於六,生於六者終於五。五即十幹#6,六即十二支。二六相偶為十二,五六相乘為三十。陽數以三十起,故一月有三十日,一世有三十年。陰數以十二起,故一日有十二辰,一年有十二月。以一年之月而三十之,則有三百六十日。以一年之日而十二之,則有四千三百二十時。十二三十互相加乘,皆本於五與六而推得之。

《潛虛》以天之中數。五五相乘為二十五,地之中數,五六相乘為三十。合五十有五為玄虛,生成之數。
生數一二三四五,五居天中而在六前。成數六七八九十,六居地中而在五後。一五成六水,二五成七火,.三五成八木,四五成九金,五五成十土。水有原委,火有熒眾;木有本末,金有卯刃,土有基冢,皆不出五六。陽中五,因五為十。陰中六,因六為十二。康節取此二中,以作《皇極歷世》之書,所以明大中至正之理。馬、邵二公,朝夕相與講明,玄虛之學粹矣。
天之運行,小則以五六而變,大則以六十而變。
以卦氣參之,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五六三十。陽六陰六,十二支行乎十二月三百六十日之中。此以小運而進退六日也,是故小運以六而變。六十變通餘分,亦成三百六十也。天道以六而變,叉有餘分,六日歷六辰也。子以後六時為進,午以後六時為退。又以六甲參之,或六月而一變,或六年而一變,或六十年而一變,或三百六十年而一變。是故大運以六十而變,六變通餘分,得三百六十六。大則六十年一變者,甲子甲午各一世也。小則六月一變者,子以後六月為長,午以後六月為消。六年一變,六氣之數。六十年一變,五運之數也。
西山蔡氏曰:天數中於五,地數中於六。天有陰陽,二其五為十。合三與七,一與九,亦十也。地有剛柔,故二其六為十二,合四與八,二與十,亦十二也。十干者,五行有陰陽也。十二支者,六氣有剛柔也。五行六氣,實一氣也。
五行在天則為五氣,雨暘寒燠風也。在地則為五質,水火木金土也。在天為雨,在地為水。在天為暘,在地為火。水火有氣,而雨暘有質。雨暘天交地,水火地交天也。二變而三不變。二得陰陽之正,三得陰陽之雜。

左氏民有好惡喜怒哀樂,生乎六氣。

民稟陰陽風雨晦明之氣以生,陰為金,風為土,雨為木,晦為水,明為火也。好生於陽,惡生於陰,喜生於風,怒生於雨,哀生於晦,樂生於明。是以天有六氣,降生五味。人食五味,應天六氣。哀有哭泣,樂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戰鬥。喜生於好,怒生於惡。哀樂不,#7失,乃能協天地之性,是以長久。愚按:人之氣稟不齊,剛失太剛,柔失太柔,須先克治。其偏處有一等人,非常剛烈,是值陽氣多。有一等人極是軟懦,是值陰氣多。有人躁暴忿戾,是值陽氣之惡者。有人狡譎姦險,此又值陰氣之惡者。有人性圓,一撥便轉也。有一等人愚拗,雖一句善言,也說不入,與禽獸無異。都是氣稟如此,不是陰陽氣自。惡只#8是分合轉移,齊不齊中,便自然成碎駁喜惡爾。故曰:天地人均一氣也。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昔民反德為亂,有以感動天地而為妖爾。韋物失性反常,即是妖也。史#9氏曰:妖災者,水旱飢饉,寒暑不時,雷雹為厲,日月薄蝕,彗孛飛流。暈側背穴辭抱再虫,蠟蜆實錯隊歷#10山崩地震;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六氣結為妖葉,禍癘青祥,皆反常以害民性。然則轉逆氣為和氣者,惟在人君,致中和以位天地爾。
陽復
五月詬#12一陰生,為坤之初爻。六月遁,二陰生。七月否,三陰生,內成三畫之坤。八月觀,四陰生。九月剝,五陰生。積至十月坤之上爻,六陰滿足,則其數窮而反于七。又變坤之初爻為陽,其卦名復,自娠遁否觀剝坤至復,几七變,故云七日。此大《易》之本旨,先儒之正說也。而《正義》又引六日七分之說,與鄭司農引《易緯》同,卦氣備矣。且曰:仲尼之緯分明,輔嗣之注若此。康成之說,其可通乎。然則二說奈何?曰:皆是也。《易》含萬象,隨時變易,以從道無不可。釋先聖經,當從先儒正說。以七日為七月可也。本卦氣以正周天之度,用六日七分亦無不可,今並存之,以俟來哲。但孔釋王傳云:天之陽氣絕滅之後,不過七日復生。絕滅二字,未免有疑。陽氣雖微,何嘗絕乎。又,王沬說自五月至十一月,其日之歷行天七,舍陽氣乃復。非也。殊不知周天二十八,舍日行一度為一日,行一舍與月合朔為一月。要之日行七舍,則是七月,安得變月言日。取日行一舍,以稱一日乎。七日七月之辨,先儒詳矣。愚謂:十月剝去一陽,自娠至坤,六陽數盡。至十一月子半一陽生,以陽為主,并前數之。故曰:七日來復。七日,即七月也。以陰為主,故稱月。自五月至十月,長成六陰,止是六月。故此稱七日者,表而出之,亦見崇陽之義。

復之說有三,理則一。

濂溪就坤上歸來處說復,故曰:利貞。誠之復說與王弼同。伊川就動處元字頭上說復,故曰:動之端。乃見天地之心。康節就動靜中問說復,故曰:一動一靜之問。朱子謂道理只是一般,但所指地頭不同爾。以復卦言,下面一爻正是動。如何說靜,得觀雷在地中之象。則伊說為正。
復之分有三,爻則六。
朱子曰:天地有陰則有復,眾人有惡則有復,聖人則無復。愚亦謂:眾人有復,賢人不遠復,小人迷復。或問朱子曰:寂然至靜之中,有一念之動,此便是復否?曰:您地說不盡,有善惡之復,有動靜之復,兩樣要各看得分曉。愚謂聖人之心與造化為徒。赤子不失,天理渾然。初無問斷,孰得以窺其起滅之處,是謂無復。日一晝桔亡,膠膠擾擾,而惻隱羞惡之心,躍然於一悟之頃。此善惡之分為陰陽也。或一念之動,生於寂然至靜之中,又動靜之為陰陽也。人之一心,本自虛明不昧。因其靜極而動,知其為良心而充廣之,則為善鈴充其量。因其動中有靜,鈴察其有不善而摧抑之,則除惡鈴去其根。如此則人慾盡去,而天理常存。亦可自有復,而希聖人之無復矣。以復之六爻推之,初九不遠復。仲尼以顏子當之,餘五爻不指其人者,蓋寓勸戒於不言之表,誠齋則露矣。謂子夏聞過而休復,曾子日省,伯玉歲省為頻復。夷之為獨復,周突?漢元為敦復。疑未當,盧杞為迷復之凶得矣。愚以為迷復之下,為敦獨頻休。即朱子所謂眾人之有復者。雖品有優劣,終不若顏子知幾之學。一日克己,天下歸仁。露卷.而天空也。聖人教人,止舉其上。其次,姑循序而言之。
《象》曰:七日來復,天行也。
七日說見前。程子曰:天之運行,如是消長相因#15天之理也。橫渠子曰:七日晝夜相繼,元無繼續之時。又曰:終則有始,天行也,何嘗有息。正以靜,有何程期?此是靜中之動,動而不窮。又有甚,首尾起滅,自有天地迄于今。蓋為靜而動,天則無心無為,無所主宰。常然如此,有何休歇?苟造作安排而靜,則安能久然,又從此去。朱氏曰:剝極成坤,陽降而入坤。極而動,陽升而出,陽涉六陰。極而反初,日也,月也,歲也。天地五行之數,所不可違。而叉日七日,明律歷之元也。故日月五星,始於牽牛。氣始於夜半,歷始於冬至。律始於黃鍾。子雲得之,為八十一首,以盡一元六甲三統九會二百四十二章之數。邵雍得之,明日月星辰元會運世,以窮天地消長無極之數。愚謂:程子說天行消長之理簡而約。張子說得氣象大,謂陽氣流行,雖窮冬未嘗絕,皆以乾坤生生之理推之。若漢上則專以數明理。指七日以推律歷卦氣之元,冬至子半之說。且引《太玄》、《皇極經世》以廣之。是知復非止可以明理,又可以該數也。朱子有言:天地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靜耳,以其流行之體統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不包。以動靜分之,則為陽奇陰隅。雖大而天地日月星辰,細而歲月日時寒暑晝#16夜,無不包也。此復之陽來陰往,所以該天行終始之義備矣。
《易?繫》曰:復小而辨於物。
一陽萌於黃官,在群陰下,其初如絲髮之細。與眾陰卻不相亂,如黑暗中一點白。白則能辨,眾黑不能掩其白。如日未出于地,地中亦藏他不住。以人事觀之,如顏子雖愚,三千弟子中未嘗不稱其賢。故朱子、曰:人之善端方萌,雖小而眾惡卻遏他不得者是也。徐氏曰:復者反善之幾,能於念慮之萌,人所不知,己所獨知之,處審其幾而復於善焉。當義則為君子,違理則為小人。於此而不明辨,夫物則差毫釐而謬千里矣。可不畏哉?
程子曰: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問可容,息也。剝盡則為純坤,豈復有陽乎。

以卦配月,則當十月。以氣消息言,陽剝為坤,陽來為復,陽未嘗盡也。故十月謂之陽月,恐疑其無陽也。程伯子謂:息訓生一事,息則一事生,中問無問斷。朱子又謂:剝盡為坤,一陽下面便生不曾斷續。見天地無休息處,且如一月三十日,以復之一陽分三十分。他便從三十箇日頭上,逐分累起。從小雪後十月,中氣便日生一分。上面燈得一分,下面便生一分。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得滿三十日,方滿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始生甚微。未滿那腔子做一畫未成,非坤卦純陰無陽也。此不是深奧事,伊川不分明說與人。令人做一場大事,看當初欠說得幾句,漸消漸長,陰陽不相離之意。
朱子曰:復之一陽,不是頓然便生,乃是坤卦積來
不是冬至子之半,一陽方生。正是及子之半,結算那一陽方成。子半後第二陽方生,漸成二陽。過一月,方成臨。朱子又謂:自觀至剝三十日,剝方盡。自剝至坤三十日,方成坤。三十日陽漸長,到冬至日方是一陽。第二陽方此生去陰剝,每日剝三十分之一,一月方剝得盡。陽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一月方長得成一陽。剝時一日十二刻,亦每刻中漸漸剝全。一日方剝得三十分之一,陽長之漸,亦如此長#17,卻以月弦望,便見陰陽逐旋如此生。陰不會一上剝,陽不會一上長。九月陰極,陽巳下生,但未成體。六陽成六段,一段又分三十#18。小段亦須分毫積起,冬至方成一爻。剝上九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剝一分,至九月未方盡。陰亦然。以央#19娠推之可見,但聖人不言爾。
又曰:天地中問,氣有六層。
此氣升降上下。十一月冬至從下面第一層生起,直至第六層。上至天為四月,陽氣纔生足便消。只是這一氣升降,循環不已。往來六層之中,發生都是箇陽氣。陽長一分,又不是討箇陰來,那陽消處便是陰。工故陽來為復,復便是本來物事。陰來為垢,垢是偶然相遇。
又曰:復之卦,下面一畫便是動。
程子曰:自古儒者皆言靜見天地之心,惟某言動見天地之心。或曰:莫是於動上求靜否?曰:固是。然最難於喜怒哀樂未發之前,謂之靜則可,如何下得箇動字。然靜中須言物始得,這裹面便是難處賢。且謂靜時如何?曰:謂之無物固不可,然自有知覺處。既有知覺,卻是動也,怎生言靜。善言心者,即此可以觀天地之心。愚謂:若思慮末起#20之時,不謂之靜不得。
朱子曰:天運流行,本無一息問斷,豈解一月無陽。然既足則又變,既變則又化。大關一歲一月,小關一日一時,莫不皆然。
如木之黃落纔落,時萌芽已生了。如木之冬青者,又先生萌芽,而後舊葉方落#21。若論變時,天地無時無變,非惟一歲有變,月亦有之。非惟一月有變,日亦有之。非惟日有變,時亦有之。但人不知爾。

或問:頓果不食。曰:只不食,便有生之理。伊川所謂: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上九,老陽在上頓果象。先儒桃仁杏七之說。謂:校子裹面仁,種之即生,故謂之七。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不是死底物事。《易》惟復卦與乾卦言七,見天地生物之心。自娠一陰消,乾進至六五極矣。乾為木果,陽精結實於上,碩果為結實之大者,剝極則見焉。窮上反下,艮卦覆轉來,即為復。陽生地中,又滋長而為乾。此碩果不食之象也。
程子曰:復言七日來復,物極必反。理須如此,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
其曰:屈伸往來只是理,不叉將既屈之氣為方伸之氣。自然不息,凡物散其氣叉盡。無復歸來,本原之理。天地如洪爐,消爍亦盡#22。況既散之氣,豈復在造化,自是生氣焉。用此已散之氣哉,如海潮‘。然日出則涸,月出則生,非是將已涸之水為潮。朱子謂:七日只取七義,八月有凶。天取八義,謂之來復。終不是已往之陽,重新將來,復生舊底。已自過了這裹,自然生出來。夫#23大德敦化而川流不息,豈假夫既消之氣以為方息之資也哉。亦見其絕於彼而生於此,而因以著其往來之象爾。
蔡氏曰:陽消自建午之月而為#24剝,至建子之月而為復。卦經七爻,月經七月。.不言月而言日,猶《詩莖一。一之日二之日也。
簾山郭氏言:乾之初九復于甲子,歲功之出起于冬至之夜半。七政之行,復于牽牛之初,以至曆律之紀。四時之序,無不及於此者,所以黃鍾為萬事本也。故陽一升而萬物生,陰一升而萬物死。其反其復,終於六位而時成。《易》以靜為本,天地以無心為心。靜以法坤,動以法震。雷在地中,靜之終而動之始也。復主動而非靜,娠主靜而非動。實齋李氏又謂:一陰生於午,而日行南陸。纔行到南至處便復,纔復便一陽生於子,而日行北陸是為冬至。然陽之初,復如絲髮之微,未足以有為。必歷七日,而後得少陽之數於一陽,十五分而得三分半,此則陽少壯而可以有為也。故曰:七日來後,天行也。貞下起元而生,生不可禦。惟草木零落而果實墜地,則勾萌甲坼而生意復回。豫之順以動,理先於氣也。復之動以順行,氣先於理也。劉氏曰:天行纏次十有二,陰行其六,陽行其六。當於陰六陽失位而至於七,則陽復本位。此周天十二次,環輪反復,其數如此,施之於年月日時並同。漢上曰:以乾坤二卦消息之象推之,一日自午時至夜半而復得子時,一年自五月至十一月而復得子月。以一紀言之,自午歲几七歲而復得子歲。天道運行,自然如此,合為一紀。分為歲月日時,莫不皆然。故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而兩卦相去,皆以七日。聖人所以存七日來復於復卦者,以明卦氣也。或問愚曰:邵子二至呼吸如何?曰:冬至後為呼,夏至後為吸。呼則萬物出,吸則萬物入。一歲一呼吸,天地大闔闢。子後夜半呼,午後哺前吸。呼吸合陰陽,在人為一個。人於一日一夜問,亦有一萬三千六百息。晝呼應萬事,夜吸萬籟寂。天地歸一身,呼吸由語默。復詬互往來,陽升陰始屈。是以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其在大化流行中,亦不過一年之頃

天原發微卷之十五竟

#1原衍一與』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2『天』,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3『財』,《四庫全書》本作『裁』。
#4『卯』,原作『叩』,據《四庫全書》本改。
#5『十』,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6『幹』,原作『午』,據《四庫全書》本改。

#7『不』,原作『生』,據《四庫全書》本改。

#8『只』,原作『口』,據《四庫全書》本改。

#9『史』,原作『吏』,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四庫全書》本無『暈金……隊歷』句。

#11『地震』,《四庫全書》本作『川竭』,又多-胎殯卯殮』四字。

#12『娠』,原作『始』,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寶』,《四庫全書》本作『襄』。
#14『卷』,《四庫全書》本作『捲』。
#15『因』,原作『固』,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晝』,原作『登』,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此句《四庫全書》本作『亦是如此』。
#18『十』,原作『小』,據《四庫全書》本改。
#19『夫』,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原脫『起』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1『落』,原作『萌』,據《四庫全書》本改。
#22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雖生物消爍亦盡』。
#23『夫』,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4『為』,《四庫全書》本作『漸』。

天原發微卷之十六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數原

數學自伏羲則《河圖》以畫卦始。後七百餘年,禹治水而得《洛書》。又一千一百餘年,得箕子作《洪乾》,而《洛書》九疇之數始明。孔子生於周靈王之二十一年庚戌,去箕子時已五百七十餘年。又年七十歲,始係《易》以發明《河圖》之數,於#1五十有五之中。孔子又千五百餘年,而《皇極經世》之書始出。其數所以不流於衍者,以其一本於伏羲先天卦圖而推演之也。其不言書數者,先天足以包之矣。然則數學之傳,伏羲得之而畫卦,孔子得之而為大衍,康節得之而為《皇極經世》,其源流益有自矣。若夫楊作《太玄》,衛衍元包,司馬公作《潛虛》,僅得《易》之一端而已,未臻其極也。然經世之數,世罕有精之者。以其數根於氣,萬變難推,不若理明於心,一定易守。所以孔子教人惟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明則數在其中。然數不明,則理亦未易精。.孔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斯可也。
朱子曰:太極,理也。陰陽,氣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氣行而理亦行。
蔡氏曰:氣即數也。冥漠之問,兆朕之先,數之原也。判一而兩數之分也。愚曰:太極未動,未見氣也,數何有焉?然貞一函三,已在其中矣。自夫一動生陽之初,便有一數之渺茫萌乎其中,特未著爾。動之著處,一便分明。動之定而靜處,便生箇二。靜極復動,便成箇三。動極復靜,又成箇四。一而三,三而九,陽數從此流行,生出事事物物來。二而四,四而八,陰數自此凝定,便成箇事事物物之象。知機之士,見得分曉,便就那陽數渺綿處做工夫。持循得定到那陰數七八九六上去,便無差錯,都成箇好氣象。若是天命賦予#2已定者,陽氣墮在陰氣中,便有些氣質之性。君子欲變#3化之者,只是欲充拓這箇陽善#4之理爾。所以聖賢不言命者,一主於理,以扶世教也。然亦終是離他不得。
《易》中有四大,并聖人而為五。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成天下之晝晝者,莫大乎曹龜。
天地四時日月著龜,皆數之兆也。非聖人則知天地。何以知其為三為兩四時,何以知其為七八九六日,何以知其為一月,何以知其為二《河圖》,何以十《洛書》,何以九著龜,何以五十而用四十九。此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者,所以居中而為之主也。故繼之曰:聖人效之象之則之。又曰:《易》有四象,所以示者以此。

伏羲以上無《圖》、《書》,有天地,自然之《易》。故曰:《河圖》為天地所畫之《易》。
《易》者陰陽,變易代換。理與數不相離,皆自然之《易》。混沌初開,人淳最有知識。天以日月星辰示此數於上,地以《河圖》、《洛書》呈此數於下。首生伏羲,揭此數以示人。自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遞遞相傳,以至于今。根本中抽出枝葉,枝葉中披尋根本。萬變不同而一者,自若識者當究心焉。愚按:《史記》言:庖犧氏始畫八卦,造書契,代結繩。黃帝師大撓探五行精#5,始作甲子。命容成造曆隸,首作數。取竹懈谷#6聽鳳凰嗚#7。雄嗚六#8作六律,屬陽。雌嗚六,作六呂,屬陰。官商聲宣,律呂數起。無懷前天皇,後年紀悠邈。《春秋》稱#9:自開闢至獲麟#10几三百二十七萬六千歲#11。分十紀,几世七萬六年#12。若非伏羲畫卦起數,世代何以紀。蔡季通謂康節之數,伏羲也,須理會過。朱子云:他只見得箇道理,便畫出幾畫,那知疊出來急地巧。若逐一安排,便非天意。《史記》謂:伏羲最淳厚,作八卦,那裹急地巧安排。
又曰:五居中央,為天地沖氣。

天五居辰極中而貫四時,地五居河洛中而統四方。圖中五點,土居中央。外四點,北水南火束木西金是也。戊巳律中,黃鍾之官。官在中問,春角夏徵秋商冬羽,音皆別,惟此日官。京房律準十二弦,中一弦為黃鍾不動,十二弦便柱起應。十二月五居中央,重十而五不離中矣。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大衍五十,中五為天地沖氣。虛中無為,全體未分,即太極也。及其判,則兆於一一為形變之始,是為天之元氣。始變而出於北方以生水,故水數一。此一之為數,以其初變而得名。再變而出於南方以生火,故火數二。此二之為數,以一之再變而得名。三變而出於 東方以生木,故木數三。此三之為數,以一之三變而得名。四變生西方之金,其數四,亦以一之四變而得名也。二三四雖皆以一得名,故總謂之生數。然是一也,始由五出以生。是數於外終由五入,以成是數於內。內外生成均一,五行而已。故曰:土為沖氣是為貞,君以為五行之主五者,自生自成,初無所待。其成於五者,亦重五而為十。《洛書》縱橫曲折,皆不離於三五者,亦猶是也。此天之五數,所以乘數而不墮,入數而不沒,成變化行鬼神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邵子曰:大衍之數,其算法之原乎。是以算法之起,不過乎方圓曲直。陽無十,陰無一。乘數,生數也。除數,消數也。算法雖多,不出乎此矣。張曰:陰陽不過消長,算法不過乘除。乘者#13二用也。方圓曲直,四體也。大衍用四象,為算法之原。陰升陽降,于四象之中,則六也。愚曰:以先天求之,天之圓,其數三其變也。三而六,六而七,七而又九。地之方,其數四其變也。四而#14八,八而六,六而又九。天而地,地而天。曲直數之參伍錯綜,其變不窮。益《易》有因法,乾用老陽九,坤用老陰六。大衍用四,四象之數。四因九得三十六,是為乾一爻之策數。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是為乾一卦之策數。又以三十六而六之,亦合此數。四因六得二十四,是為坤一爻之策數。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有四,是為坤一卦之策數。又以二十四而六之,亦合此數。三十六而四之,亦通二篇之策。三十二陽卦,一百九十二陽爻,一爻三十六。三十二陰卦,一百九十二陰爻,一爻二十四。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者。以三二因二百,得六千四百。以三二因一十,得三百二十。以三二因六,得一百九十二。合之則六千九百一十二,即所謂以二百一十六而三十二之數。地三十二因百四十有四者。以三二因一百,得三千二百。以三二因四十,得一千二百八十。以三二因四,得一百二十八。合之則四千六百有八,即所謂以百四十有四而三十二之#15數也。其說固詳且明矣。又陽一卦二百一十六,積三十二陽卦而算之,亦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一卦百四十四,積三十二陰卦而算之,亦得四千六百有八。合之則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不尤簡且易乎。《易》用老則變,故以乾坤策當之。若以二少合二篇策推亦然。此係《易》學中一大本原處,學者不可忽也。孔子以此法係於《易》,後世諸儒說欠明白簡要。康節嘗以傳授於希夷者,久而忘之。一夕夢中告教,復得尤以為難,況後學乎。愚老矣,鑽研布算,特詳書于此。使學《易》者通是,則數可迎刃#16而解矣。
地下之數不可推。
陰陽老少,天地人物,四四一十六象,皆可以類推。特地下之數,隱而難推爾。故曰:几象之在天下,形之在地上,鬼神居幽冥之問,無不麗乎數,特人自不見之爾。正音律數行於地上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寅入戌。故亥子丑三時入地下二而有數不見也。程子有言:堯夫嘗#17窮味有二萬千六百,此非人所合和得。色有二萬八千六百,又非人所染畫得。是皆自然獨聲之數,亦得一半。益陽聲也,只於日出地上,數得到日,入地下遂數不行。此皆有理。言之有形,斯有影形藏矣。影何永哉。卦變云:一二三四,數在地下。至五,則出乎地上。人物始生,始有兆眼可見。到六七八九,則著矣。
聖人倚天地之數,以扶陽抑陰。
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此天地之本數也。地多其五,大衍之數,五十用數也。天多其十,何也?曰:此聖人扶陽抑陰之道也。二八也,四六也,地之數止得其二。一九也,三七也,五五也,天之數復得其三。而為三十天,多於地也。又陽數三,則進而用三十數之多。陰數四,六則退而用十二數之少。自此推之,天三地二為五,天六地四為十,乾九坤六為十五。乾得三十六,坤得二十四。乾得六七為二百五十二,生物之.時。坤止得三六一百八,以閑#18物而已。聖人倚造化之流行,以立其數,淵乎微哉。
真西山紀蔡隱君子之言曰:體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紀天地之撰者,《範》#19之數。數始#20於一奇,象成於二偶#21。奇者數之所以行,偶者#22象之所以立。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三三而九,九疇之數也。八八而又八之,為四千九十六而象備。九九而又九之,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周。《易》更四聖而象,已著範錫神禹而數不傳。後之作者,昧象數之原,或即象而為數,或反數而擬象#23。牽#22合傅會,自然之數,益晦焉。
《易》八卦象,布為四千九十六象,京房備矣。蔡仲默曰:先君子言《洛書》者,數之原也。不明乎數,不足與語象。不明乎象,不足與語數。二者不可相無。象以偶而用,有應則吉。數以奇而用,有對則凶。偶者,陰陽對待之象。奇者,陰陽迭運之數。一者九之祖,九者八十一之宗。一九首尾為一者,一歲首尾於冬至也。九數分為九圓,轉而數之,則八節周矣。二二立春,三三春分,四四立夏,五五夏至,六六立秋,七七秋分,八八立冬,九九冬至。九數終而復生一,生生不窮也。陰終而陽始,晝終而夜始,歲終而春始。前天地之終,後天地之始。皆不出於《圖》與《書》之數也。一九而九,九九八十一,八十一而七百二十九,七百二十九而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數備。奇數之行,偶象之所以立也。故曰:八卦九章,相為表裹。
或問:先天數。朱子曰:《大傳》詳矣。地坤者,六十四卦之祖也。《河圖》、《洛書》者,數之宗,聖人畫卦之源也。一曰:太極為理之原,《圖》、《書》為數之祖。
天一至地十,伏羲則《河圖》以畫卦之數。五十有五者,夫子發明天地之數。大衍五十者,蝶著之數。乾坤三百六十者,周期之數。萬有一千#25五百二十者,萬物之數。皆先天數也。《圖》、《書》之數,無往而不包也。文王序《易》,以乾坤為首。益陽奇陰偶之畫,即乾坤二卦之分也。所以伏羲畫先天之卦,首乾尾坤。包六十二卦於其中者,益以天下萬有之數,皆囿於乾坤中也。乾,天也,數起於一。以一函三,三三而九。几天下一三五七九之為陽數者,皆係乎此。所以乾道成男,而為震坎艮之卦,散在四時。若人若物,皆稟乾之氣也。坤,地也,數起於二。三二而六,中含十二畫。几天下之二四六八十而為陰數者,皆係乎此。所以坤道成女,而為巽離兌之卦,散在四時。若人若物,皆稟坤之氣也。一奇一偶,為陰為陽,牝牡相銜,皆四九、四六、四七、四八之數。生生化化,而充暢流動於中。順數逆數,無往而不與此數會。天道左行為順,五行所以相生。天道右行為逆,五行所以相克。相克所以相成也。故曰:《易》之數由逆而成也。《說卦》曰:《易》逆數也。又曰: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此之謂也。邵子曰:思慮未起,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伊川曰:數學至康節方及理。雲莊劉氏曰:《易》畫生於太#26極,故其理為天下之至精。《易》晝原於《圖》、《書》,故其數為天下之至變。理鈴有所依而後立,雖不維乎《圖》、《書》之數,亦不離乎《圖》、《書》之數也。
又曰:十者兩其五也,參其三而益以一也。十除三則七,除二則八,除一則九,除四則六。六又加四,九又加一,七又加三。進退伸縮,無往而不與之會焉。四象不離乎十也。
以分數言之,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十六,十六分三十二,又分為六十四。故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十分百,’百分千,千分萬,以至十萬分億,十億分兆,十兆分京,十京分垓,垓以下分秣、分禳、分溝、分澗、分正、分載、分極。.通十有五名,皆不離乎十。根有幹,幹有枝,枝有葉。愈大愈細,愈細愈繁。陽自震長至乾則分,陰自巽生至坤則翕。長分消翕,一十數之運而已。故程子曰:二五合而成陰陽之功。

邵子曰: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巽 兌艮 震為二十八卦之祖。

乾坤坎離兼重卦中孚頤大#27小過,共八卦不變,為三十六卦之祖。三十六卦即上下經兩箇十八卦也。兌巽震艮本二卦之變,故為二十八變卦之祖。二十八者,三十六卦中,不變者八,變者二十八。反覆觀之,即五十六卦。何以言三十六卦也?乾一坤八#28,一百數中取六十四卦為體,三十六卦為用。一至十而足,十至百而足。坤位上得三十六為用,下得六十四為體。內陰爻體數足,共百數。十退八,八八六十四。八退二,六六三十#29六。卦有九中藏七者,四九三十六中藏四七二十八。卦有七中藏八者,四七二十八中藏七八五十六。卦有八中藏六十四者,即下八卦不動,重而為六十四者,約而博也。有斗乃中藏三者,六十四中反覆視之,止三十六者,博而約也。或藏九于八,則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亦日四九交數,皆九體藏八中。故其體不窮。或藏九于十,則九疇有五九之數,實有九事。六極?附于五福,則十不見而藏于九。以用藏體,其用不竭。
又曰:乾用三十六卦,故一爻亦具三十六數。坤用二十四卦,故一爻亦具二十四數。
六十四卦,應一年三百六十日。乾一卦六爻,一爻三十六數,六爻二百一十六,即三十六卦之爻數也。坤分得二十四卦,嗅乾成六十四卦。一爻二十四,六爻百四十四,即坤二十四卦之爻數。坤與乾,共成三百六十。
天數用七。
天數十,七為用,三為交。地數十二,八為用,四為交。乾本得一爻,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今加六作之數。坤本一爻,二十四得百四十有四。取一分以奉乾,止用三六一百八,即亥子丑三時也。一日一月一年,數皆行乎地下,而不為人之用也。或十分用七,從天之用,主十干而言也。或十二分用七用八用九,從地之用,主十二辰而言也。用七則二百一十為用,百五十為交。用八則二百四十為用,百二十為交。用九則二百七十為用,九十為交。故曰:日數從天,辰數從地。
數有盈虛,生於二至之中。
由辰之二千一百為陽極,氣之餘分也。陽贏六日,每月之中氣是也。六則十二,陽進十二日為一百二十。又辰之二千一百六十為陰極,朔之虛分也。陰縮六日,每月之朔虛是也。六則十二,陰退十二日為一百二十,共二百四十。偶十二而二十四,大運正數六十日得一分,閏數以六日得一分。分布于二十四氣,中盈朔虛各十二而有二十四,運析一于四也。晝夜分用,故用二百五十二。

又曰:數有體用。體數生物屬地,用數運行屬天。

體數三百八十四,具六十卦。爻數三百八十四,以四為體,則三百六十爻為用。益六十四卦,存乾坤坎離四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氣,則以三百六十爻為一年之用。存九十爻為體,十五卦則二百七十爻為天地用數,即寅開戌閉之數也。存一百爻為體,十八卦則二百五十二爻為地上用數,即寅至酉加閨之月也。去亥子丑三官之卦不用,一百八日,體中有用,用中有體。存太極之體,餘為天之用。存天之體,餘為地之用。存地之體,餘為人之用。實用之數,二百六十四,是為律呂人物之用數。二百五十六者,為坎離生物之數,於地體二百五十二上加四為六,二百五十六日有三千七十二時,皆為生物之時。物生乎陽,獨取陽策為用。乾陽三十六,兌離巽共八十四。坤十二,震坎艮共六十。凡八位陽爻,總一百九十二,并本生四數六十四,為二百五十六也。又曰:六十四卦去初上爻不用,而用中爻四位,亦得二百五十六。用四位者,四地體也。坎四陰,離四陽,故生物必以四也。乾坤定位于上下,坎離交媾乎其中。為生物之主,孕其精神。去初上不用而用中爻者,以天地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日中生物故也。使離不存,四陽無以受坤陰。坎不存,四陰無以納乾陽。故各去四以立體。去四者,常存而不用,而用二百五十六也。初者,地之氣,命之根。《先天圖》內三十二陽三十二陰不變者,初不用也。上者,天之神性之原。是以八純卦五世而遊魂以為天,《易》上不動也。
邵子曰:《易》有變數,卦有變象。
天數函三,重三則六,三三為九,九九八十一,陽數之極也。極則陽變為陰。地二重四則八,八八六十四,陰數之極也。極則陰變為陽。有卦變者,一變三,乾變震坎艮,坤變巽離兌也。一變八,乾自央至泰,坤自剝至否也。外三男三女之卦,一同有變卦者,以蝶著得之。得二老九六之變,則為乾為坤。得二少七八之不變,則為震坎艮為巽離兌也。有爻變者,如坤一爻變復至六爻,盡變則乾之類。又以一陽互升為變者,則為復師謙豫比剝也。又有二陽爻變者,十有五卦,皆自臨來。三陽爻變者,十卦皆自泰來。乾一爻變垢至六爻,盡變則坤。又以一陰互變而生者,則詬復履小畜大有也。又陰二爻變者,十有五卦皆自遁來。三陰爻變者十卦,皆自否來。此以爻變卦變言也。八卦之變,八而八之極於六十四。六十四卦之變,六十四而六十四之極於四千九十六卦。以卦畫推之,此十二畫卦也。累至二十四畫,則一千六百七十七萬七千二百一十六卦。又《先天圖》一變得二卦,二變得四卦,三變得八卦,四變得十六卦,五變得三十二卦,六變而六十四卦備。

先天方圓二圖,一一相應。故邵子下內曰:變于內者應乎外變于外者應乎。變于下者應乎上,變于上者應乎下

巽離兌以二十八陽,應坎艮震之二十八陰。坎艮震之二十陽,應巽離兌之二十陰。乾兌巽坎為上,則離震艮坤為下。乾兌離震為內,則巽坎艮坤為外。陽消陰長,每卦相效,未有變而不應者。變者,從天。天左行而日移一度應者,法日日右行而天應一度。皆左右相應也。日紀于星,乾離也;月會于辰,兌震也;火生於土,坤坎也;火潛于石,艮巽也;皆上下相應也。飛者棲木,離艮也;走者依草..’震坤也;心肺相聯,乾巽也;肝膽相屬,兌坎也;皆內外相應也。所以《易》之六爻,初與四應,二與五應,三與六應,常相反對也。天地相函,牝牡相召。天陽地陰,天律地呂。天聲倡地,以乾兌離震居西北,倡地之五六七八一十六卦於 東南。又交西南否遁訟娠十六卦,是為暑寒晝夜變,走飛草木之性情形體。得動數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0四變。几動物之成敗美惡,莫不由是。以地音和天,以坤艮坎巽居 東南和天之一二三四一十六卦於西北。又交東北泰臨夷復等十六卦,是為雨風露雷變性情形體之走飛草木。得植數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31四變。几植物之榮枯華實,莫不由是。西南之卦,自左而右以觀動物#32。動物之命在首,附天以陽生乎下。在下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上者,命在上也。故人首在上,而烏獸皆橫生。 東北之卦,自上而下以觀植物。植物之命在根,附地以陰生乎上。在上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下者,命在下也。故人腎在下,而草木皆倒生。然後配以音聲之卦,則日月星辰之聲,天卦百十二也。水火土石之音,地卦百五十二也。
又曰:天地十六變,共六百七十二分消長。

天左八變,自子‘至巳為晝,三百三十六為數之長。地右八變,自午至亥為夜,三百三十六.為數之消。共二八一十六變,天統乎體,八變而終于十六。以乾為主,自央而行,兩卦當一變,同人當八變,娠當十六變。天地各分A 變,各得數三百三十六者,五十六卦之爻數也。八八六十四卦,除去乾坤坎離大小過中乎頤二十四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陽之數贏六日。右六陰月一百八十日卦,去坤坎大小過二十四爻。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陰之數縮六日也。共去二十四,所以有三百三十六,合為六百七十二分消長也。又為七六五四之變。
八卦生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蔡氏曰:陽之生陰,二而六之為十二。陰之生陽,三而十之為三十。是乾始一而兌為十二,離則十二而三十為三百六十,震則十二而為四千三百二十。自巽而坤,皆奇偶之生數,釐之於二十四卦,以所生之數而相乘,知其總數也。兌之震,則為十五萬五千五百二十之數。愚嘗砍之矣。陽一為奇,陰二為偶。是以一元之數起於乾,為起數之端,猶一歲包年月日時而為之也。乾之後有兌。兌為月,其數二。衍之為十二,一歲有十二月也。兌之後有離。離為日,其數三。衍之為三百六十,一歲有三百六十日也。離之後有震。震為時,其數四。衍之為四千三百二十,一歲有四千三百二十時也。此一二三四,為天地生物之始數,陽之所以先一陰也。震四之後,繼以巽五。陰元之氣,莫先於此。是為巽元之年數,衍之為十二萬九千六百,為起數之端。坎六繼之,是為巽元之月數。衍之為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月。艮七又繼之,是為巽元之日數,衍之為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日。若夫巽之時數,則居之坤八焉。又衍之而得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時。此五六七八,又天地成物之終數,陰之所以承乎陽也。由是重而衍之,以至於八,則乾之世數四千三百二十,衍之為五萬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兌之世數五萬一千八百四十,衍之為六十七萬一千八百四十六萬四千。循序而推,皆可栗見。大抵乾兌離震之數,包巽坎艮坤在其中。自子至巳上六辰皆屬乾,謂之先天。自午至亥下六辰皆屬坤,謂之後天。後天皆效先天而為之也。故曰: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可舉隅而知之也。
十二與三十互用。
歲月十二,即歲之一而十二之。歲日三百六十,即十二而三十之。歲時四千三百二十,即三百六十而十二之。世歲三#34 十,即歲之一而三十之。世月三百六十,即世數而三十#35之。世日萬八百,即世日而三十之。世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即世日#36而十二之。

十二辰十二次,其數即三四二六。兩其十二,而三八四六。

陰數二衍為十二,十二支十二時十二月十二世十二卦。坤有十二畫,人有十二物,所以地數起于十二。十二辰者,辰數月數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二六也,以生成而分。自子至戌為陽,自丑至亥為陰,亦二六也。以奇偶分二六,十二陰陽各半,析一為二,分其十二也。四三十二者,四時各三析二為四,又分其二六也。二十四者,氣數十二月也。八節者,一節而三氣。四時者,一時而六氣者。先天一官八卦之爻,各止四十八者,分四方立體應乎四行也。中虛十二為土,以應四方。在甲子則存十二,在著則卦一,在坤則餘十二陽,在乾則餘十二陰。四十八者,十二也。去十二而用三十六為老陽。自寅至戌,三用而一不用二十四者,去四六而用四六為老陰。自卯至申去六用六各半也。二十八者,去四五用四七。三十二者,去四四用四八。或自寅中至戌中,或當自卯至酉用者,常多於不用為乾坤進退之間。此十二數,日分晝夜,月分跳納。進十二日則陽贏,退十二日則陰縮。贏則氣之餘分六為百二十,縮則氣之虛分六亦百二十。進退六日,進退六十日,亦偶之而二十四,故用二百四十二、二百五十二、二百六十四。一年六十甲子,小則六時,大則六日。又大用六十年,皆十二也。故曰:六甲而天道窮,月三十日用中也。中問半日,為日月之合。除閨亦合一官之數,只是無人曾說來。
乾用九,坤用六。乾坤進退於七八九六之中。
體四用六,乾坤包乎體用。故三十六以四變則四九,以六變則六六。二十四以四變則四六,以六變則六四。若二十八與三十二,以四變而已,不能以六變也。自用言之,四六二十四,極陰也。進六為三十而陽中,又進六為三十六而陽極。六六三十六,極陽也。退六為三十而陰中,又退六為二十四而陰極。自體言之,六四二十四,極陰也。進四為二十八,又進四為三十二,又進四為三十六而陽老。九四三十六,極陽也。退四三十二,又退四二十八,又退四二十四而陰老矣。惟乾坤進退,獨能會于七八九六之中。為陰陽二老而加用也。六子不能以六變,故不言用。陽生陰中,自六進至九,而老陰生陽中。自九退至六,而老二老之變,皆不離乎四象。故以四而加於九八七六之上,得其體數之四矣。又於體中而推其用焉,則日三十六也,三十二也,二十八也,二十四也。《易》有六十四卦,六十以應六甲,四卦以應四時。二老二少,雖各有攸司,然陰終不可以先乎陽。乾本六陽數,又能兼坤半以為九。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此老陽之數,所以始於三而極於九。而老陰二少之數,皆其中之節目云爾。故曰:以一氣之體統言,則謂之乾而無不包者此也。

大《易》兩其十八以分經,共成三十六。

文王序之,孔子翼之,示人至矣。自漢以來,未有能言之者。

經世兩其二六以分運,共成三百六十數。大小二運,六進六退,年月日#37時上見之。
張觀物曰:數法十有二,本於陰陽氣數而分。
三百八十四,體數也。三百六十,用數也。十用七,十二用八,交數也。陽嬴六,陰縮六,餘數也。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十,奇偶之數也。長數者,長小為大,復至乾也。分數者,分大為小,娠至坤也。又分乾一爻,降為六卦。大有小畜履同人#38娠者,乾之象也。因數者,二因十二而常終于二,三因三進于三十而常終于六。#39析數者,析一而二,二而四,四四而十六也。除數者,消數也。乘數者,長數也。如以陰乘陽,陽乘陰,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十一萬九千六百為一元之類是也。
又曰:卦有由用之體,即體之用。

由用之體者,由一陰一陽為二陰二陽,二陰二陽為四陰四陽。四而八,合之則十二陰十二陽。《先天圖》外八卦由八而下,八陽間八陰,八而十六。十六陰問十六陽,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陰間三十二陽,三十二而六十四。一百九十二陽八十陰,一百九十二陰八十陽。合而論之,則內官之左六十四陽三十二陰,右亦六十四陰三十二陽。上官左右,則各有四十八陽四十八陰也。即體而之用,由六十四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十六,十六而八,八而四,四而二,二而一。一者,太極也。太極、兩儀、四象、八卦之分也。
邵子曰:天地之體數四,用者三,不用者一。
又曰:天四變含地四變。
天地各有四卦,八者四而已。天圓以用為主,體則統乎地。地方以體為主,用則從乎天。天裁四為三,以三為用。地析一為四,以四為體。自寅至戌,三用一不用者,老陽四九也。自卯至申,半用半不用者,老陰四六也。四四一十六位,形有四方,氣有四時,天有四象。變為寒暑晝夜,含地四象,化為雨風露雷,天足以包地也。天重三則六,六從一起。并本則七,去本則六。故陽常存一以主進,進之為三十六。地二.用十二,十二從四起。并本則十六,去本則十二。故陰#40常晦一以主退,退#41十二月消十二日也。是故天之大極#42從地而右轉,地之元氣從天而左行。
又曰:三即三十,一一即二六。
舉一歲陰陽之氣數言之也。一歲四時,一時三月,一月三旬。從天用干,則五日一候,三五一十五日為一氣。從地用支,則六日一分,三四一十二時為一日。大則一年,統三百六十日,自三十日而分。小則一月,.統三百六十時,自三十分而積。日一變三十,一會三十運,一世三十年。三十箇十二時為一月,十二箇三十日為一歲,三十箇十二月為一世,十二箇三十歲為一運,三十箇十二世為一會,十二箇三十運為一元。

又曰:天六變生三百六十,此運行之數也。一變生六,再變生十二,三變而十八,四變而二十四,五變而三#43 十,六變而三十六。於是進而為三百六十。
天運行之數,以一為本。以一用六,無藉乎地。一變六十,六變三百六十,此以天地而言也。五生六者,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以五乘六,五六? 三十#44 也。除四正卦外,一年卦有六十,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周六十甲子,亦六六三百六十日也。一變生六,去一則五,五以一為本。二變生十二,去二則十,十以二為本。以至三變四變五變六變,皆去其三四五六,以存其本,而得十五#45二十、二十五、三十之數也。故曰:五六生三#46 十。三十卦,當天之六變,而得一百八十。《 先天圖》 左右皆然,各有五變,而生三十二陽三十二陰。五六遞交,奇偶相配,此五六所以為天地之中數。四時運行,無往而不與之合。以十二支數卦,以六日一變。以十干數候,以五日一變。六十變而三百六十生焉。以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元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
又曰:地四變而生三十六,生物之數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於是進而為二百五十六。
地生物之數,以四為本,以二用十。二析一為四,析四為十六,析十六為六十四,析六十四為二百五十六,此地之四變也。十六者,地之四。一變為四者,地之一。四生八者,一四生二四,并之則為三四一十二。八生十二者,二四生三四,并之則為五四二十。十二生十六者,三四生四四,并之則為四七二十八。十六生二十者,四四生五四,并之則為四九三十六。地用四變而極于九,所以生物。六六而數之,天所以運行。四九而數之,地所以生物。一期自草木萌動,至于地始凍而物不生,二百五十六日而已。

卦體八八,卦用六六。爻體三百八十四,爻用二百一十六。

卦用三十六,爻用二百一十六,合之即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也。爻,天也。六為天之用。卦,地也。八為地之體,所以用乎地上,皆一陽之氣,陽包乎陰也。天有六氣,三陽三陰。一氣而六旬,三十六者旬數也。六子皆三十六,一年三百六十日。六陽為十二,六變為三十六陽。六陰為十二,六變為三十六陰。四九三十六。四九者,九之體。六六者,六之用。陽六又兼陰六之半,是以為九。坤用四六,兩其十二。乾用四九,三其十二。是以兼陰六之半。故曰:體有八而用有六,卦有八而爻用六。
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三陽三陰,各半也。
三六一十八,即一百八也。兩其十八,即二百一十六。乾四九,坤四六,乾克其餘分,故坤退一六以奉乾。乾得七六,坤得三六。而已用卦之策,乾盡包之,陰已無有。是以三陽三陰,分乾之二百一十六。一日十二時,一年十二月。自寅至午一百八,自午至戌#47一百八。陽中三陰,陰中三陽,皆為晝為開物之時。其餘百四十四,雖屬之坤,寅之末一十八,戌之初一十八,共三十六分,猶為陽之餘分所克。為春夏秋生物之時,以助乾之施化。三用而一不用也。故曰:陽以陰為基。
《易》之生數,一十二萬九千六百。總于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長之大數。衍三十年之辰數,即其數也。
以時之陰陽,進退消長。積為一年推之,歲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爾。甲子甲午為一世,首數有十,生成各半。元會運世年,天之生數五。日月時分秒,地之成數五。故經世之數止於年大,而小之數極于秒。以一元推之,秒則一月,分則一年,辰則一世,日則一運,月則一會,元則一年。乾官一位八卦,自元至辰,宗于天之一元。天地大數也。外七位每位八卦,亦自元至辰,各有其元者。人物小數也。天之八數,同起甲子。造化初也。經世甲子,指一元之年數爾。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從之者,月為會,星為運,辰為世。是月與星辰,皆得一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得泰之五,億數則盡。乾一位八卦之數,又變三十,得兌位履卦百七十七。億則一辰三十分之數也。每月日時陰陽,皆有消長。一日成二日,一時成二時。以分藏秒,以秒藏時,時藏月,月藏日,日藏年。愈細愈大,愈大愈細,鬼神不能窺矣。分秒之數何如?一時三十分,計三百六十秒,卦當大有。一日十二時三百六十分,計四千三百二十秒,卦大壯。一月三百六十時一萬八百分,計十二萬九千#48六百秒,卦小畜。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計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秒,需卦。一世三十年一十二萬九千六百時三百八十八萬八千分,計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秒,大畜卦。一運十二世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時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分,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秒,泰卦。一會三十運四千六百六十五萬六千時十三億九千九百六十八萬分,計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十六萬秒,履卦。一元十二會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時一百六十七億九千九百一十六萬分,計二千一十五億五千三百九十二萬秒,兌卦。十二萬九千六百為元,一元之年,一會之月,一運之日,一世之辰,皆有一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

六十甲子,周流先天方圓二圖之內。
圓圖為天,去四正卦二十四爻,當三百六十日,行乎十干十二支。十干以應天之十日,十二支以應地之十二月十二時。所謂五日一候,十日一甲,十五日一氣,三十日一月。甲戊以陽變,己癸以陰變,五以變也。午亥以陰變,子巳以陽變,六以變也。一年甲子十之六,一月三甲而六其五,一年三十六甲而三百六十運,周以天之五而生七十二也。一月兩子兼半而五其六,一年三其十子而亦三百六十運,周以地之六而亦成七十二也。圖之左,一十五子。一子兩變,共三十變一三六一百八十。右亦然,亦三百六十也。三十分為時,三百六十為時之秒,四千三百為日之積。又以月為年,兩日半三十時為一月。時之三十分,一分為一日,每分十二秒,一秒為一時。縮年為月,縮月為日,縮日為時。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亦自一時之分秒而積之爾。微而分之,至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秒而止。細之又細,所以能研物理而窮事情。高入蒼天,低入黃泉,大含#49元氣,細入無倫。子雲亦嘗推見此矣。今以圓圖轉之,以見皇帝王伯之鋪舒,古往今來之治亂,四時萬化之運行,日月星辰之流轉。乾坤主之,所以明天之數也。方圓為地,四以為體。四四以數,至四九而轉十六事以明,至二百五十六位而分。天聲倡於上而六律嗚,地音和於下而六呂應,走飛草木皆應其數。坎離主之運,四陰四陽以生物於地也。先天之學,圖由中起。大關造化,皆自然之妙也。宜邵子玩心神明,而終日不離乎此。
程子曰:《易》逆數也。要測知未萌事若已往,何用籌籌。然數者,理也。理有必然,如五世三世。希不失之類,數莫逃乎理也。
秦漢以來,舍理言數,入於讖緯久矣。到康節說數方及理,參天地之運。頹乎其順,浩然其歸。如曰:畫前元有子後無移。數如此,理亦如此。愚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為主,數亦在其中。夫子雖不言命,而日河不出《圖》吾已矣。夫數不明,則理亦晦。故邵子曰:學不際天人,不足謂之學。君子當造其極可也。愚謂:天下之數出於理,違理則入于衍。
朱子曰:康節之學,雖作用不同,而其實則伏羲所畫之卦也。

呂國史中日,.體天地之撰者,至於《易》而止。天奇地偶之畫,陽九陰六之數,四千九十六卦之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有加乎此哉。故其日月星辰水火土石,盡天地之體用。以寒暑晝夜雨風露雷,盡天地之變化。以性情形體走飛草木,盡萬物之感應。以元會運世歲月日辰,盡天地之終始。以皇帝王伯《易》、《詩》、《書》、《春秋》,盡聖賢之事業。秦漢以來,一人而已。
數學樞要。
天一地二。天奇一一,地偶二二。天無十,地無一。一三五三天#50故乾用九。二四兩地,坤用六。一者,天圓之體。四者,地方之體。天圓徑一圍三,積之而八,應八方四維。地方起四積十二,每一用三。故四方分十二次,四時分十二月。天一而二,陰陽並行。地二而四,陰陽分兩。天圓起一而積八,地方起四而積十二。圓數奇,故天數一而用六。方數偶,故地數二而用十二。天變方為圓,常存其一。地分二為四,常執其方。陽主進,故天并一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四而為十二。圓者起一積六,方者分一為四。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一則三,三變九,九去三則六。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方者展圓以為體,一變三并四,四變十二并十六。體數成於四極于十六。天主用,故藏一於四十九之中。五十著中藏一者,數中本有。地主體,故顯四於六十之外。六十卦外去四者,數內本無。日一變三十,月一變十二。日一年盈六日,月一年縮六日。日一年三百六十六日,月一年三百五十四日。天起於一,地成於四。乾一畫包坤二畫為三,乾三#51畫包坤六畫為九。乾一爻三十六陽,坤一爻二十四陰,共六十。乾一爻,六六三十六,六進一為七,六爻得二百五十二。坤一爻,四六二十四,四退為三,得三六一#52百八。坤於乾,百中取三,三百六十中取一百八。地之用在天,故藏一於始。天之體在地,故隱四於終。主天一而言,陽進陰退。主地二而言,陰陽互為進退。天三地四,天一三五為九,五四為九。地一二三為六,二四為六。天之用,用三百六十。地之體,具三百八十四。天圓以用為主,體則托乎地。地方以體為主,用則從乎天。天三三為九,地三二為六。天重三則六,地重四則八。天生數一二三四,地成數六七八九。天六六三十六,地四六二十四。天分其三,故日有三十,進為三百六十日。地起於二,故月有十二,分為二十四氣。天用數三而極于六,地體數四而極于十六。天三地兩,天七地三。天有三辰,地有四行。先天四維,震艮兌巽。後天四維,乾坤艮巽。天三地兩,天地本用之數。三而兩,兩而三,乾坤通用之數。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下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卦用六爻者,三百八十四爻。周四位者,二百五十六。二男以二十八陽生乾父之三十六陽,三女以二十八陰生坤母之三十六陰。坤母以十二陽生三男各二十陽,乾父以十二陰生三女各二十陰。坤中藏十二陽,至乾成三十六陽。乾中藏十二陰,至坤成三十六陰。乾三百六十三,分用二為開物數。坤四六二十四,去一存三為閉物數。天鈴有地三而兩,地鈴有天兩而三。乾包坤偶為三,坤分陽數為六。乾主十六卦為奇,坤二十四卦為偶。陰二而缺,陽全則三。乾中藏三十六陽,坤中藏三十六陰。乾三十六陽主進,進之為三百六十。坤十二陰主消,一年十二月消十二日。陽得三用進,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卦分入體變,八八六十四,四千九百二十卦。三十六為天之用卦,六十四應地之體。《先天圖》左為天,三百三十六分長。震離兌乾為長,巽坎艮坤為消。圖右為地,三百三十二分消。巽艮坎坤為長,震離兌乾為消。天多於地,聖人扶陽為奇數,故天三地兩。地多於天,太極肇判為初數,故陽一陰二,天五地六,天五地十,天六地四,天四地六。六者,天之用。十二者,地之用。天之變,六氣以六變。地之變,四體以四分。天數二十五,合為五十,應著數。地數三十,合為六十,應卦數。天六用數屬陽,地八體數屬陰。天六變,六六三十六旬。地四變,四四一十六位。天數六,每爻三十六。中分為兩,則三六而十八變。五六而三十日,六六而三百六十。地數二,每爻二十四。中分為兩,則二六而四之四十八爻,六之七十二候,六十.而六之,亦得三百六十。天以六而藏諸用,地以八而顯諸仁。天有六變,有三則有六。自六至于三十六,天之六變。地有四維,有二則有四。自四至于二百五十六,地之六變。天得兼地,故用六變。一變六十,六變而三百六十。地不得兼天,故用四變。一變四,二變十六,三變六十四,四變二百五十六。六為用數屬陽,八為體數屬陰。六六者,為三十六卦之用。八八者,為六十四卦之體。地從天而用五,天從地而用六。乾兌當春,有五十六陽四十陰。坎艮當秋,故反之。乾巽當夏,有六十四陽三十二陰。坤艮當冬,故反之。震坎艮六陽十二陰,巽離兌六陰十二陽。乾主贏,一年三百六十日足。坤主虛,以其縮六日而全不甩。天數二十五,合為五十,進為一百。地數三十,合為六十,進為百二十。乾得二百五十二,即三十六卦之用數。坤得一百八,即二十四卦之交數。五十著中去一,一散為四十九之用。用中有體,六十卦外存四,四為六十卦之體。體中有用,天七地八。天用七,地體八。卦以六六者,用也,屬乎爻之陽,變為八。八者,體也,屬乎卦之陰,開物於乾用。八月閉物,於坤用三分。天九地十。天五四為九,三三為九,九九八十一,四九三十六。子至巳,六至九。午至亥,九至六。乾數九而天用六,九由六長。坤數六而地體四,六自四生。乾用九,三其八而九之,二百一十六。兩其八而九之,亦得坤之百四十有四#54。坤用六,兩其十二而六之,百四十四。三其十二而六之,亦得乾之二百一十六。天究于九#55地盡于十。九十者,天地之終始也。八卦之數,三十六。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交數皆九。言十者,九之偶爾。陽極于九,陰終于十。天之十者,一而二,二五為十。地之十者,二而四,二八為十。五十以一為本,四十九為用。六十四以四為本,六十為用。

天原發微卷之十六竟

#1『於』,原作『又』,據《四庫全書》本改。

#2『予』,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3《四庫全書》本無『變』字。
#4『陽善』,《四庫全書》本作『本然』。
#5『大』,《四庫全書》本作『太』;『精』,《四庫全書》本作『之情』。
#6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取竹于懈谷,制十二篇』。

#7此句《四庫全書》本作『以聽鳳凰之鳴』。

#8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其雄嗚六』。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春秋》元命苞稱』。

#10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自開辟至魯哀公十四年獲麟之歲』。

#1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凡二百二十六萬七千年』。

#12《四庫全書》本無此句。
#13『者』,《四庫全書》本作『除』。
#14『而』,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15原衍『之』字。
#16『刃』,原作『君』,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嘗』,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18『閑』,《四庫全書》本作『閉』。
#19『範』,原作『心』,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始』,原作『坤』,據《四庫全書》本改。
#21『偶』,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22『者』,原作『數』,據《四庫全書》本改。
#23『象』,原作『後』,據《四庫全書》本改。
#24『牽』,原作『事』,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千』,原作『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26『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27『大』,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28『八』,《四庫全書》本作『百』。
#29『十』,原作『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30#31中『合』,《四庫全書》本均作『含』。
#32原脫『物』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3『三十六』,原作『二十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35『三十』,《四庫全書》本作『二十』。
#36原脫『日』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7『日』,原作『百』,據《四庫全書》本改

#38小原脫『人』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9『三因三』,原作『三因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0原脫『陰』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1原脫『退』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2『大極』,《四庫全書》本作『元氣』。

#43『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4『三十』,原作『十三』。
#45原脫『十五』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6『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47『戌』,原作『上』,據《四庫全書》本改。
#48『九千』,原作『九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49『含』,原作『舍』,據《四庫全書》本改。
#50『三天』,《四庫全書》本作『參天』。
#51中原脫『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52『一』,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53『六十』,原作『十六』,據《四庫全書》本改。
#54『百四十有四』後,原衍『十有四』三字,據《四庫全書》本刪。
#55原脫『九』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十七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鬼神

《易》者天地鬼神之奧也。始言幽明死生一句,趨一句說入鬼神上去。仲尼贊《易》以後,自顏曾思軻以下,至于周程張朱數君子而已降。是則聘竺二家,離了天地造化,又別作一樣看。釋以鬼怖人,令人皈嚮則不墮輪回。老以傳誘人,令人修鍊則可長生。又降而世俗焉,則土木為像而廟之,巫現嘯呼而祝之。曰:如是而已,孰能探造化蹟哉,吁可慨也,已上。蔡謝氏曰:鬼神是天地間妙用,須是將來做題目,入思議始得。
《易?大傳》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以者用《易》中陰陽之理而觀察之也。天文屬陽故明,地理屬陰故幽。日月星辰明矣,亭毒寥邈又有幽焉。下入黃泉幽矣,發育呈露又有明焉。原始而來屬陽,故曰生。反終而歸屬陰,故曰死。人生隊百歲為準,存養得定,則雖老而陽亦壯。反之!則雖壯年亦衰。故陽為主,則陽去消陰,生意充滿,屈者伸,桔者榮,光風齊月,融溢充匝#1,並可以見神之情狀。陰為主,則陰來消陽,生意摯縮,伸者屈,榮者枯,如缺月妻風,陽氣消盡則死矣,又可以見鬼之情狀。天地問,陽只管生,若無陰以死之,則有生無死,造化亦幾乎息矣。故推幽明,可以知死生。推死生,可以知鬼神。一氣萬形,一息古今。通晝夜之道,而知天地造化,源源於是。非太極之英氣,有以為之歟。嗚呼!微哉。或問:《易》言天地日月四時,而終之以鬼神者,指二氣之屈伸而言也。周子言天地人,而終之以死生者,指在人一氣之聚散而言也。然則天地不可以死生言乎。曰:天地其形也,死生其氣也。人受天地之氣以生。陽魂屬天,陰魄屬地。死則魂氣歸于天,體魄降于地,依舊還大原裏去#2。故舉人之死生,可以包天地之晝夜。而日月晦明,四時變化,鬼神屈伸,皆在其中矣。孰得以窺其際。

程子曰:《易》說鬼神,便是造化。以春而原之,其必有冬。以冬為終,而反之其必有春。死生者,其與是類也。知生之道,即知死之道。知事人之道,即知事神之道。死生人鬼,一而二,二而一也。

朱子曰:鬼神自是難理會底。且就緊處做工夫,人生有多少道理。自稟五常之性以來,所以父子有親,君臣有義。須一一理會生底道理,則死底道理皆可知。如事君事親,事其所當。事盡誠敬之道,即移此心以事鬼神,則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須是得這道理無欠缺。到得那死時,乃是生理已盡,亦安於死而無愧。故張子曰:存吾順事,設吾寧也。儒者以理為不生不滅,釋氏以神識為不生不滅。聖人不說死已,更說甚事。聖人只說既生之後,未死之前,須與他精細理會教是。六經載聖賢行事備矣,於死生之際無述焉,益以為常事也。《記》與《魯論》獨載曾子寢疾時事為詳,不過教學者以保身謹理而已。豈效浮屠不察於理,而以坐亡立脫為奇哉。胡明仲曰:人生物也,佛不言生而言死。人事可見也,佛不言顯而言幽。橫渠形潰反原,以為人得此氣而生。死則復歸大原去。益人死則氣散了。那大原裹氣,又別抽出來生人。

又曰:天地是體,鬼神是用。

天地是舉其全體而言,鬼神是舉其中運動變化通上下而言。如雨風露雷草木,皆是以類而推。春夏是神,秋冬是鬼。晝是神,夜是鬼。午前是神,午後是鬼。息是神,消是鬼。生是神,死是鬼。鼻息呼是神,吸是鬼。語是神,默是鬼。伸是神,屈是鬼。氣方來是神,反是鬼。日是神,月是鬼。初三後是神,十六後是鬼。天造是神,地化是鬼。草木方發生是神,凋落是鬼。人少壯是神,衰老是鬼。風雷鼓舞是神,收斂是鬼。風雨雷電初發時是神,風休雨過雷住電息是鬼。

張子曰: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為太虛。循是出入,皆不得已而然也。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而有象,不失吾常。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生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朱子曰:性者,理而已矣,不可以聚散言。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氣而已矣。所謂精神魂魄,有知有覺者,皆氣之所為也。故聚則有,散則無。若理則初不為聚散而無有也。但有是理,則有是氣。苟氣聚乎此,則理亦命乎此矣,不得以冰嘔比也。鬼神便是精神魂魄,氣也,非性也。故祭祀之禮,以類而感,以類而應。若性則又豈有類之可言。然氣之已散者,既散而無有矣。其根於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故聖人之祭祀也,設主立尸媾蕭灌魁。或求之陰,或求之陽。無所不用,其極而止,日庶或享之而已。其至誠惻怛精微恍惚之意,益有所不容言者,非可以世俗麓淺知見執一而求也。豈日一受其成形,則此性遂為吾有。雖死猶不滅,截然自為一物,藏乎寂然。一體之中,以俟夫人祭祝之,求而時出以饗之耶。又如此說,則其界限之廣狹,安頓之處所,鈴有可言者。自開闢以來,積至于今,其重併積疊,計已無地之可容矣。是又安有此理邪。且乾坤造化,如大洪爐。人物生生,無少休息。是乃所謂實然之理,不憂其斷滅也。今乃斗一片大虛寂目之,而反認人物已死之知覺,謂之實然之理,豈不誤哉。又聖賢所謂歸全安死者,亦曰無失其所。受於天之理,則可以無愧而死矣。非以為實有一物可奉,持而歸之,然後吾之不斷不滅者,得以宴然安處乎寂寞之中也。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是乃無所為而然者。與異端為生死事大,無常迅速,然後學者,正不可同日而語矣。

程子曰:鬼神只是一箇造化。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是也。
此說明有禮樂,幽有鬼神。朱子謂此對幽明而言也。若謂幽有鬼神,而明無鬼神,便是錯認題目,不知鬼神之為何物,而溺於輪回因果之說也。豈知禮樂中有鬼神,鬼神中有禮樂。二者一爾,第不可不分界限而辨別爾。天地定位辨於履,禮也。然二氣交感,其中未嘗無樂。風雷鼓舞,樂也。然風休雨止,雷墊霆息,各有序焉,其中未嘗無禮。禮撙節人情,氣之屈也。以和為貴,屈者又伸。樂動盪人情,氣之神也。而合止有節,伸者又屈,幽明交通,屈伸相禪,無往而不與鬼神通。彼釋氏則死殺看了,謂明則為人,幽則為鬼。豈知君子之所以謹獨者,屋漏暗室,洋洋如在。禮以束其筋體,樂以養其性情。禮樂之在吾身,即鬼神之臨乎其上。《易》註云:精氣謂七八,言木火之神,生物東南。遊魂謂九六,言金水之神!終物西北。老陰老陽,屈者為鬼。少陰少陽,伸者為神。 東南為明,西北為幽。非止謂天地黑暗中有鬼神,而明無之也。後世禮壞樂廢,人心浮偽。失其序而不和,所以交於鬼神者,非其道也。不瀆則餡,安有感格之理。

張子曰:鬼神二氣之良能也。
朱子曰:伊川說鬼神造化之逵固好,但只渾淪在這裹,不如橫渠說得分明,便見有箇陰陽屈伸往來在。愚按:陰陽二字,未可言鬼神。陰之靈日鬼,陽之靈日神。良能便是其靈處,所以能屈伸變化也。又舉張子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遊散。至之謂神,以其申也。反之謂鬼,以其歸也。又謂:人之初生,天地之氣只管增添,在身上漸長漸大。至極盛了,又漸衰耗以至于散。然皆自然而然,非有使之然,故日良能。

邵子曰:陰者陽之影,鬼者人之影,月者日之影,情者性之影。

陽也,人也,日也,性也,皆陰鬼月情之主。所主既定,影自從之。子月一陽生,應得五月一陰生。自子至巳六陽全,自午至亥亦六陰全。天上一陽應地下一陰,水中一物應岸上一物,物物皆然。但陽常為主,而陰常為影,如牝牡然。一日有十二時,一年便有十二月。日初則月生明,望則光滿,上下二弦生魄,至晦皆然。可以見鬼神之情狀。性中有箇仁義禮智之理,外面便影得箇惻隱羞惡辭遜是非之情。出來一箇形,便有一箇影。人之魂為神,便影得箇鬼之魄在其中。日至晦則月不光,人至老則神勞嘖。

又曰:思慮未啟,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人之為道,當至於鬼神不能窺處。善惡形于言發于行,人始得知之。但萌諸心發乎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

《中庸》曰:君子戒謹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此固君子謹獨之學,上不愧于屋漏也。然謂之思慮未啟,即喜怒哀樂未發之時,鬼神不得以窺其際矣。故曰:不由乎我,更由乎誰?益幽暗之中,細微之事進,雖未形而幾則已動。雖己所獨知,人所不知,而鬼神已知之矣。是以君子慎獨,不待著于言行。常若鬼神之臨乎其上,不敢有一毫之妄念,動于中也。昔人彈琴,見螳螂捕蟬,而聞者以為有殺聲。殺在心,而人聞其琴已知之,況於鬼神乎。君子於此,惟敬以直內而已。聽於無聲,視於無形,益不待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始用其力也。邵又曰:人心之神,即天地之神。人之自欺其心,即所欺天也。可不戒哉。天地虛明,不用耳目,而無不見聞也。

又曰:氣形盛則魂魄盛,氣形衰則魂魄亦從而衰。魂隨氣而變,魄隨形而上。故形存則魄存,形化則魄散。耳目口鼻心脾膽腎之氣全,謂之人。心之靈日神,膽之靈曰魄,脾之靈日魂,腎之靈日精。心之靈發乎目曰視,腎之精發乎耳曰聰,脾之魂發乎鼻日嗅,膽之魄發乎口曰言。八者備,然後謂之人。
此說人形體內#3,研磨其魂魄以知。人之一身,具天地鬼神之理之靈而不自反。終日馳逐於外,至於皓首沒世,而不自覺,亦可悲也。夫金木者,生成之始終,在人則精神魂魄。精為形而陰魄附,氣為魂而陽神依。四者都相離不得,所以魂魄隨氣形而盛衰也。形變則陽魂離去,魄化則陰形朽腐。所以先王以灰滅為極刑,而於人之死也,則卜宅兆哄安厝之。腎北方,天一水,故以藏精。精始化為魄,魄乃精之所自出,是精氣之佐使而並其出入。水能生木,木為之子,故膽中藏魄。心南方,太虛火用曉藏神。生陽日魂,魂乃神之所自出,是為神氣之輔弼,而隨其出入。火能生土,土為之子,故脾中藏魂。人之一身,精神其主,而魂魄其使也。精盛則魄盛。惟至誠則能生精,至精則能生神。誠也者,皆天一所生而無偽也。人能主於一,而不散其精,則至誠如神。心能御氣,不能主一。而散其精,則心為形役。豈徒沒世而無聞哉,其違禽獸不遠矣。人之生也,精神魂魄。性之用也,血氣水穀。形之用也,惟內外交相,養則精神強而魂魄盛。性者受之於天,鈴有藏焉。心者神所藏,腎者精所藏,脾者魂所藏,膽者魄所藏。統其藏者,心也。故能發見於聲臭言視之間,而不違其則者,所以靈也。形者資於地,必有府焉。肺為傳氣之府,肝為傳血之府,胃為化水穀之府,又為之胖腸斗流其查滓濁穢。故曰:天地之性人為貴,豈若異端者之言魂魄哉。昔有學神仙者,與予言曰:只就龍虎鶉龜上做起。又曰:只就心腎上。又曰:只就五藏中五行上探來,終不肯泄其旨歸。後得其要訣,下手處亦甚易。易但要精一工夫爾,今但知而不為也。昔朱子與蔡西山研窮一世,深曉之矣。嘗日!道家愛徑人,鉛汞玄牝,互換其名,使人不測。其實,則精氣二者而已。《楚詞》屈子載熒魄之說。以精神言也,熒,營也,陰靈之聚而有光景者。魄不受魂,則魂不載魄,而人死矣。益魂動魄靜,魂火二而魄水一。載營魄者,以魂加魄,以動守靜,以火迫水,以二守一。如人登車而載於其上,則魂安靜而魄精明。火不燥而水不溢,固長生久視之要訣也。然亦未言其所以也。朱子有詩曰:盜啟玄#4命祕,竊當生死關。又曰:但恐逆天道,偷生詛能安。則亦知之而不為爾。

朱子曰:精氣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離乎人而言。生則謂之精
氣,死則謂之魂魄,物則謂#5之鬼神。氣是實底,魂魄是半虛半實底,鬼神是虛數多實數少。又曰:精氣兩箇合,則魂魄聚而為人。遊魂一箇離去,則陽己散,陰無所歸,故為變。

子產謂:人生始化日魄,既生魄陽曰魂。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變化為形。形之靈日魄。魄內自有陽氣。氣之神日靈,魂魄神靈之名。初生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此魄之靈也。及其精神,性識漸有知覺,此則氣之神也。益魂陽屬火,魄陰屬水。天一生水,陰陽始交。魄既生暖者為魂,先有魄而後有魂。魂常為主為幹《淮南子》曰:天氣為魂陽神也,地氣為魄陰神也。樂祁曰: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魄屬形體,魂屬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氣之神。朱子謂:魂神而魄靈,魂陽而魄陰,魂動而魄靜。生則魂載於魄,而魄檢其魂。死則魂進散,而歸于天,魄淪墜而歸于地。運用動作底是魂,不運用動作底是魄。魄盛則耳目聰明能記憶。老人目昏耳贖記事不得者,魄衰也。魂熱而魄玲,能以魂守魄,則魂有所守,而亦靜魄以魂,而亦有生意。魂熱生涼,魄玲生暖,惟二者不相離。故陽不燥,陰不滯,而得其和矣。不然魂愈動,魄愈靜。魂愈熱,魄愈玲。二者不得其和而死矣。又曰:人生時,魂魄相交,死則各相離去#6。魄有箇形像在裹面,如水晶相祖,所以發出來為耳目#7之精明。月黑暈是魄,其光是魂。如香燒出汁子來是魄,那成煙後香底是魂。魂是魄之光燄,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鏡是魄。燈有光燄,物來便燒。鏡雖照見,卻在裹面。火日外景,金水內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人之眼光是魄,耳亦體爾。何以為魄,曰能聽者便是魄。鼻知臭,舌知味#8皆是。但不可以知字為魄,知便屬心。若甘#9若鹹酸,要從舌上過。陰主藏受,故魄能記憶。在內陽主運用,故魂能發用出來。二物本不相離。精聚則魄聚,氣聚則魂聚。是為人物之體,至於精竭魄降,則氣散魂遊而無所知矣。就人身而言,氣雖屬陽,然體魄已屬陰,生之中已帶箇死底道理。變雖屬陽,然魂氣上遊,體魄下降,亦自具陰陽也。只今生人,便自一半是神一半是鬼。未死前神為主,已死後鬼為主。

祭義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么口鬼與神,教之至也。
郊特牲曰:魂氣歸于天者,以魂本附氣,人死則氣必浮。又曰:體魄降于地者,以魄本歸形,人死則形歸于土。聖人綠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異,別為作名。改生之神曰魂#10,改生之鬼曰魄#11。合魂與魄,命其名曰鬼神以尊事。故日二.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口畏,萬民以服也。延陵季子哭其子曰:骨肉歸于土,命也。若魂#12則無不之也。《爾雅?釋文》云:鬼之為言歸也。以骨肉祕歸于土也。其氣則發揚于上,則不測之謂神八》其實鬼神之本,魂魄是也。神之盛,謂口鼻噓吸出入知覺運動者之類。鬼之盛,謂耳目精明能視能聽精血強盛之類。或問:死生之說。謝氏曰:氣盡也。曰:有鬼神否?曰:余昔問明道先生曰:待向汝道無來,汝怎生信得。及待向汝道有來,汝但去尋討。便是答底語。朱子曰:鬼神上蔡說得好。曰: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可者是合當祭如祖宗父母,這須至誠感格之。不要人便做死。人看他不可者,使人遠之。不要人做生,看待他不管,他便無了。問先生祭享則甚。曰:是他意思,別三日齋五日戒,求諸陰陽,四方上下。蓋#13是要集自家精神,所以格有廟叉泱與萃言之。雖然如是,以為有固不可,以為無亦不可。這裹有妙理,於若有若無之問。斷制得去始得,曰:不是鵲突,自家要有便有,要無便無。始得鬼神在虛空中,辟塞觸目,皆是為他,是天地問妙用。又曰:陰陽交而為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為智,事此者為仁。齋戒只是要團聚自家精神。古人用尸,要得陰陽一氣來聚這尸上,不是徒然。敵享誠敬盡,則氣自聚。古人祭祀處,便招呼得來。問祖宗已死,以何而來?曰:上蔡云:祖考精神,即我之精神。祭祀之感格,或求之陰,或求之陽。各從其類,求則俱來。非有一物積于空中,以待子孫之來。但主祭者,既是他一氣之流轉,氣已寓此,盡#14其誠敬,則已感格矣。或問:旁親外親之屬如何?曰:本從一源中流出一初無問斷。人死雖魂魄各散,魄又較定,須是招魂來復,這魄要他相合。聖人教人子孫,常常祭祀,是要聚得他那祖考之氣。當下雖已散了,然他根卻在這裹。誠敬盡,即便引聚他那氣在此。子孫這身在此,祖宗之氣便在此。他是有箇血脈貫通,所以神不敵非類,民不祀非族,只為這氣不相關。

朱子曰:鬼神屈伸往來只是氣。人之氣與天地之氣常相接,人自不見爾。人心纔動,便達於氣。便與這屈伸往來相感通。
先儒之說曰:有是理,便有是陰陽之氣。只這一氣入毫屋絲忽裹去,此心纔動。彼氣便應。如鬼神之靈光處是昭明,其氣蒸上#15處是煮篙,使人精神練動處,其風肅然是悽愴。所以祭義有求諸陽者,以報氣也。氣者神。故建設廟#16事墦燎擅香覦以蕭光,使氣上騰,皆陽之類。有求諸陰者,以報魄也。魄者,鬼也.o故薦黍稷羞肝肺首心覦以俠魷,加以鬱魁。灌地以求之。析木煙出,是氣滋潤底是魄。合魂與魄而一之,所以求鬼神之氣而祭之也。愚謂:呼吸是吾身之氣,雲雨是山川之氣。發揚#17于上,是神靈光明之氣。動於此,即應於彼。厥初生民,氣化之祖,傳授到此。子孫也,祖宗也,天地山川也,只是一氣貫通。先儒謂:死者魂氣既散,而立主以主之,亦須聚得些子氣在這裹。古者自始死弔魂復魄立重設主,便是常要接續他些子精神在這裹。古者釁龜用牲血,便覺那龜久不靈了,用些子生氣去接他。程子謂:名山大川興雲雨者,只是氣蒸成爾。氣便是神也。今人不知此理,纔遇水旱,便去廟中析禱,不知雨露從何而出。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卻不問。著於土木人身上求之可乎?或問朱子:人之禱天地山川,是以我之,有感彼之。有子孫之祭先祖,是以我之,有感彼之。無神靈之氣,常屈伸而不已。人鬼之氣,則消散而無餘。消散亦有久速之異。但以我之氣而接其氣,若乃其誠敬,即上蔡所謂要有便有也。
程子曰:以功用謂之鬼#18,以妙用謂之神。又日:鬼神造化之邊也。
日暑月寒,晝明夜晦,春生秋殺、,夏長冬藏,其生成萬物者,皆鬼神之功用,有進可見也。又日:妙用而不可見者,視無形聽無聲,體物而不可遺。道無又有,道有又無。倏然忽然,或變或化。於虛空中而有雷有風,為雨為電。於樹枝上忽生花生葉,或謝或開。此天地間公平正直底鬼神,人所共睹而不以為怪者也。至於莫夜而有鬼火,白日而走飛磚,敵梁觸胸,附耳人言,千妖萬狀,不可勝紀。大易所謂載鬼一車。《春秋》所謂石言于晉金鼎鑄,而百怪伏漢劍試而神鬼嗥。范魯公之鬼扇,孔道輔之蛇質,可信不可信乎?日:此皆一氣雜揉所生,涉於邪暗人以為怪者,皆非天地之正氣也。益鬼神之生於陰陽,亦如人之生於世也。人有許多,物亦有許多,鬼神亦有許多。滿天地問密摻撈地隨象賦形,各各具足,不可謂無也#19。生於天者,為日月星辰,則有彗孛桔雹之變。生於地者,為山川草木,則有山魁海若魑魅魍魎之類。.生於水火土石而為變者,則有滔天燎原雨土崩崖之變。至於人也,其正者,為聖賢君子。其變者,為愚駿癡蠢,為悍暴強梁。又其大者,不觀濁河清,則為紛亂宇宙之怪人。而其死也,或為聰明正直之神,而廟食百世。或銜冤茹苦而結為牛鬼蛇神。其變有不可勝言者烏,可謂無第論其正不正爾。子朱#20子有言:如冬寒夏熱,此理之正。或時夏寒冬熱,豈可謂無此理哉。此、聖人所以道其常,而不語怪也。

程子又日:伯有為厲事,別是一理。朱#21子曰:謂非死生之常理。又日:人氣未盡而強死,自是能為厲。子產為之立後,使有所歸。此語窮理煞精,可謂知鬼神之情狀矣。
左氏鄭人相驚日: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或夢伯有介而行,日:予將殺帶,又#22殺段也。國人益懼。子產立公孫洩以撫之,乃止。日:鬼神有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晉趙景問日:伯有猶為鬼乎?日: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馮依於人,以為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冑,其用物也宏,其取精也多,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唐孔氏曰:謂其居高官而任權勢奉養厚,故用物精多而魂魄強。或問:先儒言鬼神之事,道有又無。今左氏所載,不可謂無矣。朱子謂:人稟天地之氣,終有散時,特散有遲速爾。其精神所到,上動于天。昔荊軻慕燕丹之義,而白虹貫日。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策,而太白食昂。漢殺孝婦,而三年大旱。晉殺一無罪都督,而血逆#23流于柱。他如齊景公夢梧丘之鬼,漢王氏雪鵲亭之冤。史氏所書,皆不可誣也。愚請各條其說,不使後之言鬼神者,失所趁向,而茫無指准。是亦敬而遠之之義。其說日:陰陽二氣,散在兩問。觸目無非鬼神者,不隨他地頭去分別,則混為一區。幽明惑亂,而人道不立矣。故在天為日月星辰,風雨霜露,四時寒暑,鈴有鬼神行乎其中,顯然可見。《書》所謂裡于六宗是也,自當作一類看。在地則五嶽四瀆,山君川后能出興雲雨,以助化工,不可謂無。武成所謂所過名山大川是也。當自作一類看。有功德在民,載在祀典,如昌黎所謂勾龍。后稷以功,夫子以德,為聖為賢,歷萬世而不可磨滅者,當自作一類看。如人死日鬼,氣已散了。子孫精神聚處,則祖考來格。《魯論》所謂: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豈特士祭其先為然。自天子至于庶人,皆有等級分劑,不可瑜越,當自作一類看。下而至於山夔土#24績水罔木妖,無鬼有論而怪興,蘆菔誅罔#25而躬對,不可不信也。或懸穎附箕,或生霆起鶴,天地問自有此等遊魂鬼衍,足以惑人,不可謂無,但非其正。亦當自作一類看。分類既精,而析理甚明。谷永所謂:明於天地之性,而不惑於神怪。昔人所謂以道治天下,則其鬼不神,脩身之道得矣。人之一身,鬼神之會也。只這軀殼在此裹,而內外無一非天地陰陽之氣,此心纔動便應。故日: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吾心正,則那公平正直底鬼神自相應。一有不正,則彼之遊魂戾氣亦相糾結而不可解矣。朱子日:如魚在水,外面闢水即他肚裹水。鱖魚肚中水,便是鯉魚肚中水。斯言雖小,可以喻大。後世以來,妖淫浮祀之說興,而吾心鬼神之德荒矣。嗚呼,悲哉!

天原發微卷之十七竟

#1『匝』,原作『雨』,據《四庫全書》本改。

#2『大』,原作『天』,『去』,原作『法』,均據《四庫全書》本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此就人之形體內』。

#4『玄』,《四庫全書》作『元』。

#5『謂』,原作『為』,據《四庫全書》本改。
#6『去』,原作『雲』,據《四庫全書》本改。
#7『目』,原作『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8『味』,原作『朱』,據《四庫全書》本改。
#9『甘』,原作『行』,據《四庫全書》本改。
#10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改生之魂曰神』。
#1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改生之魄曰鬼』。
#12『魂』,《四庫全書》本作『魂氣』。
#13『蓋』,原作『益』,據《四庫全書》本改。
#14『盡』,原作『書』,據《四庫全書》本改。
#15『上』,原作『止』,據《四庫全書》本改。
#16『廟』,原作『朝』,據《四庫全書》本改。
#17『揚』,原作『楊』,據《四庫全書》本改。
#18『鬼』,原作『鬼神』。
#19以上自『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至此句,為《四庫全書》本所無。

#20『朱』,原作『失』,據《四庫全書》本改。

#21『朱』,原作『未』,據《四庫全書》本改。

#22『又』,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23『逆』,原作『進』,據《四庫全書》本改。

#24『土』,原作『上』,據《四庫全書》本改。

#25『罔』,《四庫全書》本作『囚』。

天原發微卷之十八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變化

天地變化而陰陽生,陰陽變化而人物生,人物變化而聖賢生。古之為士者,三年有成,十年一化。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皆變化其氣質之性,以復於天命之性。亦曰:敬而#1已矣。敬則主一,一則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惟天下至誠為能化。或問:變化何以居二十五篇之終。曰:自太極肇判以來,天地如大洪爐,人物生其中。自無而有,皆從裹面陶冶出來。自有而無-,又從裹面銷縮將去。由先天開物之初六萬四千八百年,後天自禹甲子至元#2甲午,又三千五百一十餘年。中問人物,幾變幾化,聖賢幾古幾今,陵谷變遷,宇宙更革,安有一人一物之常在。惟賴典籍之存,有可稽考云爾。寒變燠,燠變暑,暑變涼,涼又變玲,變之中有化焉。故春化為夏,夏化為秋,秋化為冬。寒暑代謝,無有窮已。人之與物,亦囿於天地變化之中而不能違也。腐柱生芝麻,扶蓬直。魚化龍,潛者變而飛#3。雀化蛤,飛者變而潛。鷹化鳩,惡者變而善。鳩化鷹,善亦可變而惡。貍變而豹,豹變而虎,小固可以化大矣。惟聖罔念作狂大,或變之而小,亦可惜哉。以陰陽推之,亦無有不可變者,況靈於萬物而為人乎。瞽之子可為堯,塗之人可為禹,陋巷之如愚,可以為聖人。此#4善於變化者也。其不善變化者,丹朱商均不肖其父,夏癸商辛不類其祖,下惠坏踏#5弟不能化其兄,桓魑司馬牛兄不肯似其弟。人為天地萬物之靈,而不能自戶其氣質以復於善,是有負於天地之化有也。然則欲善於變化者當如何?亦惟純於敬以造誠之閩域,則無愧於為人,而可與天地參矣。士希賢,賢希聖,聖希天。舍敬其將曷以此變化一篇,所以殿諸篇之後者以此。

程叔子曰:《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朱子曰: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又曰:陰變為陽,陽化為陰。

變化相對言,則變是長,化是消。若統體言,則皆是化。到換頭處,便是變。變是自陰而陽,自無而有,自微而著,自夜而晝。柔#6變為剛,寒變為暖。自萌芽變來成枝葉,突然浸長,改換而有頭面者,變也。化是自陽而陰,自有而無,自盛而衰,自晝而夜。剛化為柔,暖化為寒。几有形有迸者,皆漸漸怎地消縮去,以至於無者,化也。又曰:陰變為陽,變是進,自然長得猛。陽化為陰,化是退,自然消#7去無形進。陽進極而回,故為退。陰退極而上,故為進。故曰:變化者,進退之象也。陽化為陰,陰變為陽,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8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故神無方而《易》無體。神無方者,或在陰,或在陽。如方在春,或已為夏。方在秋,或已為冬。《易》無體者,或為陰,或為陽。如方為春,而又為夏。方為秋。而又為冬。交錯代換,而不可以形體拘也。伊川云:變如物,方變而未化,化則更無舊進。《鶴山要義》卻云:反歸舊形,謂之化。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此古說也。今說到朱子方親切。
朱子曰:化而裁之存乎變。裁是裁截之義。又曰:推而行之存乎通。通是通其變。將已裁定者,推而行之。
如一歲裁為四時,一時裁為三月,一日裁為十二時,此是變也。陰陽互變,若不裁截,豈有定體。往來不窮謂之通,因其變而處得恰好便是通。通則不窮。化是因其自然而化,裁是人為,變是變了他。化是箇疊晝地漸去底意思。如天意漸漸涼,到得立秋便截斷,這已後是秋便是變。如子丑寅卯十二時,皆以漸化而不見其進,及亥後#9子時便截取,是屬明日,所謂變也。又如星辰運行,無頃刻停息。若以逐時及昏日一紀之,則一日差一度,亦記不得。所斗只於逐月裁斷。通昏某中旦某中,逐日便是。化到這一月處,便是變。又如一年三百六十日,日日漸次進去,到那滿時,這便是化。自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聖人去這裹截做四時,這便是變。
又曰:通其變,使民不倦,須是得一箇人通其變。若聽其自變如何得。
如亢龍有悔,是不通了。處得來無悔,便是通。通其變,只要常教流通不窮。如人處富貴貧賤,夷狄息難,這是變。行乎富貴,行乎貧賤,行乎夷狄,難,至於無入而不自得,此便是通。如#10就化處裁截,便是變。就#11上處得好,便是通。天下事物之變,只由他陰陽兩箇。他自陰了反陽#12,陽了反陰,只得順他。聖人若到那善之極處,又自有一箇道理。不到得履霜堅冰至之地,陽#13裹纔見陰生,便百種去裁抑他,固是如此。若一向是陽,則萬物何由得成。他自是您地,國家氣數盛衰亦急地。堯到那七十載時,也自衰了,便所以求得一箇舜,分付與#14他,又自重新轉遍。若一向做去,到死後也衰了文武#15。急地到成康也,只得怠地持盈守成到這處極了,所以昭王便一向衰扶不起了。漢至宣帝以後,便一向衰去。直至光武,又只一二世便一向扶不起了,國統屢絕。劉日光武,便是如康節所謂秋之春,時節也。#16
又曰:看人處天運中無一時閑,吉凶悔吝,一息不停。如大車一般,一憊衰將去。聖人只隨他去看道理如何,這裹則將這道理處之,那裹則將那道理處之。

乾六爻六陽,逐爻取象。言聖人居住節次,所處之位不同。潛見惕躍飛亢隨所處,而皆當潛則隱於下而未用田是平地所在,縱有水亦淺淵,是深處不可測。躍離乎行,而未至于飛。行尚以足,躍則不以足。一跳-而起,足不踏地。跳得便上天去,不得依舊,在淵裹皆不可測。下離乎行,上近乎飛。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不似九二安穩。此是進退不得,皆不由我,只聽天時了。以聖人言之,便是舜之歷試,文王三分有二,湯武嗚條牧野。到上九又亢九三-’是伊周地位,然已自難了。看來人在天運中,無一時閑。跳得便做,有德無位。做不徹,亦不失為潛龍。吉凶悔吝,無一息停。如大車輪一般,急地裒將去,聖人只隨他怎地去做。所謂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
又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今人只坐時見他健不健了,不待玫事而後見。
朱子曰:某人所記劉元城,每與人相見,終坐不甚交談。欲起屢留之,然終不交談。或問之。元城曰:人坐久不傾側,叉貴人也。故觀人之坐,可以知人之貴賤壽夭。後見草堂先生,又謂元城極愛說話。其在南京四方之衝也,東南士大夫往來者無不見之。賓客填門,縱口極談,無所顧忌。其死之時,乃宣和二年,年七十八,去靖康之禍只三四年問爾。元城與陳了翁死同時,不知二公若留在靖康,當時若用之何以處也。愚曰:紹興初,維揚馬永卿作語錄,謂親見元城來年可六十三四,容貌堂堂精神,言語雄偉闔爽。每見客無寒暑早晏,又冠帶而出。雖談論瑜時,體無傾側,肩背聳直,身不少動,至手足亦不移噫。可畏人也。馬云疏其語時,今已二十六年。則紹興五年,去元城死時十五年爾。元城初從司馬溫公學,從不妄語一句。入得此榻柄,終身持守得定,德成行尊,海內仰之。過嶺即斷酒絕慾,褊歷水土惡弱獨無恙。精神壽考,非常人所及。
邵子先天方圖圓圖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八卦相盪,為六十四。交感之妙也,人物化生皆自此出焉。#17

天地之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地氣為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男女杜牝,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之類不窮。人物既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而亦各隨所感。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天地形也,其交也以乾坤。乾坤不用,其交也,以坎離。非知道者,孰能識之。一日之氣十二時,一月之氣三十日,一歲之氣十二月。氣之所至,萬物各以其氣稟,隨所稟而受天地之氣,以為生生不窮之本。人得天地之中,故與天地同運,而收萬物之氣于一身。此人所以貴於天地,靈於萬物也。有能得天地之道,執其機而用之,是亦天地而已矣。
又曰:得天地之中氣為人,而四方之氣無不具。故人為天地之貴,萬物之靈也。

人頭圓頂天,足方履地,面南背北,左東右西,耳聰目明,手舉足履,無不通正。居天地中,當子午位。君臣父子,五典之倫,仁義禮智,五常之理,根於心而著於外。得其氣之清而正且通者,為聖為賢。得其氣之濁而偏且塞者,為愚為不肖。至於近東者多仁而柔,近西者多義而剛,亦氣稟之異,不得不然。夷狄亦人類,悍暴無禮義者,以其得地尤偏,故稟氣亦偏。氣使然也,非性也。人直生,禽獸橫生,草木側生。橫生者,得氣尤偏。故首西向背天足地於其偏之中,亦有仁義存焉。得東者仁,得西者義,所以當卯酉之位。禽雖橫而首昂,與獸微異。亦得東方之氣者仁,得西方之氣者義。鱗甲毛蜆之類,又氣之漸入于地者也。側生者,得入地之氣。得西北者剛,得東南者柔。天下之類盡之矣。龍得正東,虎得正、西。故東有蒼龍,西有白虎。《說文》 云:麟東方仁獸,騁虞西方仁獸。几得東氣皆角,得西氣皆齒。角者,常仁。其不及者,亦柔而易MlJ 如牛羊之類。是其太過者,鈴剛而多賊,如豺狼犬豕之類。是西方獸皆宵行,東方獸宵則暝。惟龍不麗此數,神故也。禽橫而首昂,以氣離地,以上漸近乎天,故首昂而能飛。然東西者,自下而升,首短尾長,羽多文,其將飛必騰而上。西南者,自上而降,首長尾短,羽多玄縞,其將飛又墜于下。亦有仁義存焉。升之小者,為雞雉,飛不離地。大者為鸞鳳,飛沖天。降之小者,為鴒.為鶴。飛近天極。為兔鴨飛拾地,至於入水。東南夜暝,西北夜飛。自戌至酉漸入地,自寅至卯漸出地。故西方為甲蟲蝶,蟲常多墊,氣漸入故也。東方為鱗蟲羽,蟲常多生,氣漸出故也。故龜電之類善伏息,魚蛇之類善變化。陰陽變化,升降使然也。草得入地之氣,故皆倒生,與人正相反。益氣有逆順,不容不然。生於東者柔,秋落春夏榮。生於西者剛,春落秋冬榮。枝葉向陰,葉不離地,故獸宿之且食其葉。木參乎天,故禽棲之且食其實。類也。亥子丑三方不生物,餘方皆生物。惟其不生,故天地自相生。此天地所以長久而生物不息也。歲之冬,月之晦朔,日之夜,天地之道也。
張觀物曰:人壽百歲,自陰之長數言之,一年為增一歲。自陽之分數言之,一年為臧一歲。

天以一三五七九而造始。自子至巳,六至九,少至多。為陽長陰消,其氣自下而上。陽生於下,為陰中之陽。此所謂陽先分之,以立大限也。陽分則虛,虛為陰。陽極則陰生。地以二四六八十而續終。由午至亥,自九至六,自多至少。為陰長陽消,其氣自上而下。陰生於上,為陽中之陰。此陰乃長之以充其細數也。陰長則實,實為陽。陰極則陽生。陽先立大限者,如人壽百歲,已有定數。陰來消陽者,消其已定之數。陰以形數言,雖似一年長一歲。陽以分數言,實一年喊一歲也。故曰:陽來則生,陽去則死。非陽去也,陽為陰消,盡其數爾。

朱子曰:言貴有序,言語無序,則不能有所為也。
艮六五,艮其輔,輔頰車也。艮止其輔,言不妄出而有序,則人易聽易行而悔可亡矣。漢賈誼有才文,亦雄偉,胸次狹甚,著事不得,有些子盡要迸出來一齊說了。只管跳躑暴躁不已,失進言之序,宜乎其徒#18。絳灌之#19說帝,亦謙讓未遑,終是做事不成。如韓信鄧禹孔明輩,其言語皆有次序,所以其君易聽,終身行之,不易其素。豈特無悔而已哉,素有一定之規模爾。或問:咸上六為輔,艮六五為輔,何也?曰:咸以兌上為口,艮以九三為心,故以五之陰為輔。
邵子曰: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

其日聲色臭味者,萬物之體。目耳鼻口者,萬人之用。體用交,而人物之道備。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有性有命。窮之盡之至之,而後可用。天下之目耳鼻口,為己之目耳鼻口。則目無所不觀,耳無所不聽,口無所不言,鼻無所不通。夫如是,則以天下之心為心。心無所不謀,故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物觀萬物,一世觀萬世。不觀以目,而觀以心。不觀以心,而觀以理。天下之物,孰有出於此理之外哉。故曰:萬物靜觀,皆自得以此。又曰:自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萬物。自太極觀天地,則天地亦物也。人能盡太極之道,則能範圍天地,曲成萬物,而造化在我矣。豈千千之物為細物,千千之民為細民之比哉。

又曰:天下將治,人必尚行尚義。天下將亂,人必尚言尚利。
尚行則篤實之風行,尚言則詭譎之風行,尚義則謙讓之風行,尚利則攘奪之風行。是以三王尚行入于義,五伯尚言入于利,下於喜伯夷#20而已哉,豈忍言哉。三代世治,未有不治人倫之為道。三代作#21亂,未有不亂人倫之為道。去人倫則夷#22矣。自古殺人之多,未有如秦之甚。夫殺人之多,不叉以刃。謂天下之人無生路可趁,況以刃多殺之乎。

朱子曰:人心道心,精一執中,一十六字爾。而一身之是非得失,天下之安危治亂,莫不係焉。堯舜禹湯文武傳之孔子孟子者,此也。

三代有道之長,人以此立心,國以此立治。自孟軻氏沒,此學不傳,功利乘之。漢唐而下,千五百年問,未免架漏牽補。過了時日,雖不無小康,而二帝三王周孔所傳之學,未嘗一日得行乎天地之問也。世之學者,稍有才氣,便不肯低心下意,做儒家事業,聖學功夫。但取獲禽之多,不羞詭遇之不正,反取斂,然規矩準繩之儒而姍笑之。此正學所以不明,而世變日下也。

又曰:君子小人,上達下達,只初問用心,分毫之差爾。

由乎天理,故日上達。只管透進向上,日進一日,徇乎人欲。日究汙下,故日下達。小人只管向下,一日沉淪一日。被這人欲墜下去,如人墜水相似。大抵上下之分,初問只爭些子,少問究竟將去,越見差得多。雖有智力,亦補助救扶他不得了。
古今人表述孔子之言曰: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班氏曰: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鎰,輔佐不可得而稱,而諸子頗言之。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傳釆焉。解說經義日傳。傳曰:譬如堯舜禹稷萵與之為善則行,鯨罐兜欲與為惡則誅。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為善則誅,于#23莘桀之勇人、崇俠紂佞臣,與之為惡則行。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齊#24桓公,管仲相之則伯,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玆因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25總備古今之要略云。
上上聖人,太昊帝伏羲氏#26炎帝神農氏#27,黃帝#28軒轅氏,少昊金天氏,顓頊高陽氏,帝譽高辛氏,帝堯陶唐氏,帝舜有虞氏,帝禹夏后氏,帝湯殷商氏,文王周氏,武王周公,孔子。
伏羲、神農、黃帝,三皇也。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五帝也。《書》序已言之矣。禹、湯、文武,三王也。周公,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制禮作樂,身致太平,聖德不可加矣。仲尼祖迷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六經制作,垂詔萬世。自伏羲以來,至于孔子,集大成矣。班氏列古今人品,分為九等。以此一十四聖,歸之上上,固得之矣。胡為上中以下,析為八等。名實不稱,錯亂顛倒,俱失其次序哉。愚併紀張顏二氏之辮于#29 后。張曰:老子之默,仲尼所師,雖不在聖,要為大賢。文伯之父#30 ,達於禮典,動為聖人所嘆,言為後世所則,而在第四。田單以即墨孤城,復強齊之大;魯連之博通,忽於榮利;蘭子申威秦王,退讓康頗;乃在第五。大姬巫怪,好祭鬼神,陳人化之,國多淫祀;寺人孟子,違於大雅,以保其身,既被官刑,怨刺而作;乃在第六#31。繆毒之蒸,昏亂禮度,惡不忍聞,乃在第七。其餘差違,紛錯不少。本業未究,而尋遇竇氏之難,使之然乎。顏曰:六家之論,輕重不同。百行所存,趣舍難一。張氏輒申所見,裙摭班史。然而所編,又自差舛大要,知其古帝王之號而已。諸人士見於史傳者,無待解釋。其問幽昧;時復及焉。

邵子曰:人有十百千萬之不同,各四四一十六等。上而皇帝王伯,下而士農工#33 商,賢愚相遠遼絕矣。

人也者,物之至。聖也者,人之至。生一一之物,當兆兆之物,豈非人乎。生一一之人,當兆兆之人,豈非聖乎。故千千之民,分一民者,細民也?一一之士,能兼兆民者,巨民也。物有小大,民有賢愚。故曰:有一人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之人,有億人之人,有兆人之人。
又曰:人有三品,善惡在焉。上品之人不教而善,中品之人教而後善,下品之人教亦不善。不教而善,非聖而何。教而後善,非賢而何。教亦不善,非愚而何。
几言教者,教其可教者也。不可教者,非其所能教之也。雖然不可以教之,亦可以戒之,庶幾免於凶德也。是故作善則謂之吉人,作不善則謂之凶人。夫吉人者,目不視非禮之色,耳不聽非禮之聲,口不談非禮之言,足不履非禮之地。人非其道不交,物非其義不受。就賢如飢渴,避惡如陷弈。良如金石,重如丘山,儀如鸞鳳,氣如芝蘭。或曰:不謂之吉人,五p 不信也。凶人者,言語險躁,責名逐非,耽酒好色,惡直醜正,幸災樂禍。嫉良善如仇偉,犯刑憲如衽席。小則損身滅性,大則覆宗絕祀。或曰:不謂之凶人,吾不信也。《易》 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此之謂也。南軒張氏曰:人有三#34 等,上焉不變,下焉不變,軒輊斯世者,常是中等人。君子聚於朝中,人皆化為善,則是二分君子一分小人。小人得用,中等皆被引用,則是二分小人一分君子。愚曰:康節之言,所以教人為善。南軒之言,所以勉勵朝廷用君子之善,家齊而後國治。二先生之言,可為萬世法。邵又曰:堯舜之世,難乎其為小人。雖有四凶,不能肆其惡。商紂之世,難乎其為君子。雖有三仁,不能遂其善。此又係乎上之人,變化之如何。

程子曰:性相近,習相遠。此言氣質之性,非性之本也。張子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朱子曰:人氣質相近之中,又有美惡一定,而非習之所能移者,下愚也。

或問:性之本何也?曰:孟子道性善是也。程子所謂極本窮原之性也。張子所謂萬物之一原,是為天地之性。乃未受生以前,天理之流行。所謂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言者,亦可謂之命也。自其理言之,不雜乎氣質而言,是乃天命付#35予萬物之本然者,純粹至善。降而在人,則寓乎氣質之中也。故其言日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蓋謂天地之性,未嘗離乎氣質之中也。故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又問:氣質之性何也?曰:天地之所生物者,理也。其生物者,氣與質也。人物得是氣質以成形,而其理之在是者,則謂之性。然所謂氣質者,有偏正純駁昏明厚薄之不齊。故性之在是者,其?為品亦不一。告子所謂生之謂性,程子所謂生質之性,苟卿所謂性惡,揚雄所謂善惡混,韓文公所謂三品。是皆指氣質之性而言也,而不知性之本。愚謂:孟子道性善,知本矣。而不言氣質,所以啟苟揚韓之紛紛也。故程子曰:論性不論氣不備,苟揚韓言氣質之性矣。而所以為性,則不知直去孔孟千餘年後,至濂漢而始明。故又曰:論氣不論性不明#36。黃勉齋有言:橫渠張子,分為天地之#37性,氣質之性,然後朱#38子之說始定。信哉,斯言。又曰:氣有偏正,所受之理隨而偏正。氣有昏明,所受之理隨而昏明。木氣盛則金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金氣盛則木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此氣質之性,有善惡也。既有氣質善惡之性,則非天地本然之性矣。以子思未發之中求之,此心未發,其中湛然,萬慮不生,是天地之性純粹至善。則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嬴乏,而理則無勝負。及其感物而動,則氣動而理亦隨之。或理動而氣挾#39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於氣,善惡由之而判矣。先師嘗曰:此心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者,此也。又曰:性近而習遠者,何也?曰:自其常者而言之,則性之善者,習於善而日進乎高明。性之惡者,習於惡而日流乎汙下。自其變者而言之,則性之善者,或習於惡而失其善。性之惡者,或習於善而失其惡。几是四者,始皆相近而終則遠矣。又引程子之言曰:人性本善也。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下愚有二焉,自暴自棄也。人苟以善自治,則無不可移。雖昏愚之至,皆可漸磨而進也。惟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棄者,絕之以不為。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謂下愚也。然其質,非叉昏且愚也。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商辛是也。聖人以其自絕於善,謂之下愚。然考其歸,則誠愚也。又云:懈意一生,便是自暴自棄。朱子曰:自暴者,有強悍意。非毀禮義是不好,不通與他說好話。自棄者,有懦弱意。亦道禮義是好,也受人說,只是自不肯做。

張子曰:德不勝氣,性命於氣。德勝其氣,性命於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脩夭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日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
呂氏曰:君子之所以學者,為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強。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昏明強弱之稟不齊者,才#40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而變其異也。夫以不美之質求變而美,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今以鹵莽滅裂之學,或作或輟,以變其不美之質。及不能變,則日天質不美。非學所#41變,是果於自棄,其#42為不仁甚矣。大德叉受命者,德即理也。程子謂:行天命天達天理也#43,叉受命是得其應也。天之報應,皆如影響。得其報者,是常理也。不得其報者,非常理也。但人以淺狹求之,便為差,互天命不可易也。然有可易者,惟有德者能之。如脩養之,引年世祚之。析天永命,常人之至於聖賢,皆此道也。侯氏曰:得其常者,舜也。不得其常者,孔子也。舜自匹夫而有天下,栽者培之也。桀自天子而為匹夫,傾者覆之也。天非為舜桀而存亡之理,固然也。即是而推他,可以觸類矣。
朱子曰:化不是一日內頓然便想地,人之進德亦然。三十而立。不到那三十時便立,須從十五志學,漸漸化去。不惑、知命、耳順、從心,皆然。
胡氏曰:孔子十五而志于學。何學也?曰:大學也。所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也。三十而立。何立也?曰: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不退轉也。四十而不惑。何不惑也?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卓然立乎萬物之表也。五十而知天命。何知也?曰:元亨利貞,乾之四德,行之昭明,浩然與萬物同波?處之,各得其分而不亂也。六十而耳順。何其順也?曰:所過者化,所存者神,幾於天矣。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跡矩。何也?曰:以其動也天,故也。子貢曰: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謂立之斯立,道之斯行,綏之斯來,動之斯和,非天能如是乎。愚謂:聖人之學與天無極,如建千萬年之基業。然志欲大而久,故三十以前,十五年一化。入大人之學,以開其志,又十五年。持循已久,則所學不變,而卓有成立矣。自此以後,疊疊地去。十年一化,有漸進底意思。不惑則進於立矣,故洞然於事物當然之理,而無所疑。又十年而知天命,則不惑又不足言矣。此心與天命,相流通無問然也。又十年而聲入心通,無所違#45礙,不思而得也。由是涵養積累之久,至於從心不瑜矩之地。此十年之問,則安而行之,不勉而中矣。蓋夫子之學,乾大人之學也。前三十年,分為兩節,所以開其久大之基#46。後三十年,分為三節,所以造於從心不瑜矩之地。確乎,不拔志學也,閑邪存誠而立也。知至知終,不惑也。聲氣相求,耳順也。乃見天則不瑜矩也。故曰: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夫豈一日之力而至此哉。吾故曰:夫子之學,乾大人之學也。黃勉齋謂:說者以為聖人立法,謙辭以勉人,則聖人皆是架空虛誕之辭,豈聖人正大之心哉。至哉,斯言。朱子亦曰:聖人非心實自聖而姑為,是退託也。
又曰:致知誠意,是學者兩箇關。
致知乃夢與覺之關,誠意乃善與惡之關。、透得致知之關即覺,不然則夢。透得誠意之關則善,不然則惡也。
天即人,人即天。
人之始生,其得於天也。既生此人,則天亦在人矣。几語言視聽動作皆天,故日顧提天之明命,常見得此道理,昭然在目也。下學者,事也。理在事中。若直能盡得,下學之事則上達,天理便在。此人之所生,理與氣合而已。几思慮云為皆氣也,而理存焉。故發為五常#47萬善皆理也。西山真氏曰:窮理主知而言,無一物之不格。盡性主行而言,無一理之不體。知得盡,行得盡,便是至於命。命是天之賦#48於我者。圓外竅中是心之體,虛靈知覺是心之用,仁義禮智是心之理。五峰胡氏曰:大哉,性乎!.萬善具焉。天地由是而立。有源之水,寒冽不凍。有德之人,厄窮不塞。日沒見#49,託於月。孔子亡#50矣,道託於孟。
周子曰:聖希天#51,賢希聖,士希賢。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撻于市。顏淵不遷怒,不貳#52過,三月不違仁。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

朱子曰:隨其用力淺深,以為所至,遠近不失令名,以其有為善之實也。故胡氏曰:周子息人以發策波#53科榮身肥家希寵為事也,則曰:志伊尹之所志。息人以知識聞見為得而自畫,不待賈而沽也,故曰:學顏子之所學。人有真能立伊尹志,修顏子學,然後知《通書》之言,包括至大,而聖門之事業無窮矣。愚曰:學者欲變化其氣質,莫大於希聖希天之學。然爻自希賢始,伊尹耕莘樂道,未嘗無顏淵之學。顏淵居陋巷而有為邦之問,未嘗無伊尹之志。二大賢易地則皆然。士能反身而誠,不事綠飾,希之則是必也。立志講學以實,而無愧於身。事親從兄以實,而無愧於家。忠信篤敬以實,而無愧於鄉。進思盡忠以實,而無愧於官。有實勝之善,而無名勝之恥。由是復焉執焉,而賢可希。性焉安焉,而聖可希。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而天可希。志伊學顏者,可不及求諸身耶。

程子曰:充廣得去,則天地變化草木蕃充。廣不去,則天地閉賢人隱。

朱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只管充廣將去,則萬物各得其所。充之於一家一國一天下,自莫不各得其所。如何天地不變化,草木不蕃。若充廣不去,則出門便有礙。《孟子》一書,只是要人充廣,日收其放心。此是外面收入裹來,日知皆廣而充之。又要從裹面推出去,故曰:修其身而天下平,皆不出恕之一字。
朱子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八箇字,一生用之不窮。
敬立則內直,義形而外方,這終身可以受用。義是心頭斷事底。心斷於內,而外便方正,萬物各得其宜。《丹書》曰:敬勝怠者吉,怠勝敬者滅。義勝欲者從,欲勝義者凶。敬便豎起,怠便放倒。以理從事是義,不以理從事是欲。又以敬字解直字,義字解方字。敬而無義,則做事便錯了。只義無敬則無本。須是敬義立,方不孤敬以直內,是持守工夫。義以方外,是講學工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無纖毫委曲,方是割截方整之意,敬譬如鏡,義便是能照底敬。無義便是死殺了,不是活底敬。
又曰:須是將來做箇本顧,涵養得貫通時,敬以直內,便義以方外。
又如雖在靜坐處,亦須驗箇敬肆。敬便是天理,肆便是人欲。如居處便須驗得恭與不#54恭,執事便須驗得敬與不敬。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又牽動他寂然底。又有專要理會事,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裹洞徹方可。
又曰:敬,天德也。敬便徹上徹下,與天無問。
程子曰:毋不敬,可以對越上帝。范氏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一言以蔽之,日毋不敬。朱子曰:堯是初頭出治第一箇聖人,《尚書?堯典》是第一篇典籍。說堯之德,都未下別字,欽是第一箇字。如今看聖賢,千言萬語,大事小事,莫不本於敬。收拾得自家精神在此,方看得道理盡,然後修身齊家,舉而措之天下爾。敬有甚形影,只是收斂身心。不容一物,便是主一。明道教人靜坐,李先生亦然。須靜坐始能收斂,臨事方用,便有氣力。又曰:敬字通貫動靜。真氏曰:冬氣閉藏不密,溫暖無霜雪,則來年陽氣無力,五穀不登。人心亦是如此。靜時紛優,則動時安能中節。故周子以主靜為本,程子以主敬為本,皆此理也。武夷胡氏曰:敬之一字,力行十年須別。朱子曰:天地似也有箇主宰,方始您他#55變易,便是天地底敬。成湯所以克配上帝者,蓋自聖敬日躋始。愚按:東萊呂氏曰:敬是百聖相傳第一箇字。聖學下工夫處,至顧命之書。又曰:周公精微之傳,成王得之。將終,方以示韋臣。孔子精微之傳,曾子得之。將終,方以示孟敬子。皆主於敬而已。聖人太極之全體,不假修為而尚存,’乎敬,況學者乎。夫知#56此而修之,君子之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小人之所以凶也。修之悖之,亦在乎敬肆之問而已矣。敬則欲寡而理明,寡之又寡以至於無,則聖學可希矣。故朱子謂:程先生所以有功於後學者#57,最於敬之一字為有力者。此也,學者可不勉諸。

天原發微卷之十八竟

#1『而』,原作『面』,據《四庫全書》本改。

#2『至元』,《四庫全書》本作『至今大元』。

#3『飛』,原作『殊』,據《四庫全書》本改。

#4『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5『下惠跚跚』,《四庫全書》本分別作『柳下惠、盜跚』。
#6『柔』,原作『桑』,據《四庫全書》本改。
#7『消』,原作『渭』,據《四庫全書》本改。
#8『所』,原作『聽』,據《四庫全書》本改。
#9『及亥後』,原作『災竟時』,據《四庫全書》本改。
#10『如』,《四庫全書》本作『只』。
#11『就』,原作『變』,據《四庫全書》本改。
#12『自』,原作『目』;『反』,原作『及』;均據《四庫全書》本改。

#13『陽』,原作『易』,據《四庫全書》本改。

#14『與』,原作『成』,據《四庫全書》本改。

#15『衰了文武』句後,原有一大段論法衛之文,為《四庫全書》本所無。該段文字,從文意上看,上下均不相銜接,疑有竄誤。故刪。

#16自『想地到成康也』至『時節也』。諸句,均為原脫,據《四庫全書》本補。
#17自『又曰:看人處天運中無一時閑』至此諸句,均為原脫,據《四庫全書》本補。
#18『徒』,《四庫全書》本作『致』。
#19『之』,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夷』,《四庫全書》本作『盜』。
#21『作』,《四庫全書》本作『世』。
#22『夷』,《四庫全書》本作『盜』。
#23『于』,原作『子』,據《四庫全書》本改。
#24『齊』,原作『春』,據《四庫全書》本改。
#25原脫『次』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6『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伏』,原作『玄』,據《四庫全書》本改。
#27『炎』,原作『火』,據《四庫全書》本改。又原脫『神農氏』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8原脫『黃帝』二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9『于』,原作『干』,據《四庫全書》本改。
#30『父』,《四庫全書》本作『母』。
#31『六』,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昧』,《四庫全書》本作一暗』。
#33『工』,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三』,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35『付』,《四庫全書》本作『賦』。"
#36此句原作『論性不論氣不以』,據《四庫全書》本改。

#37『之』,原作『人』,據《四庫全書》本改。

#38『朱』,原作『諸』,據《四庫全書》本改。

#39『挾』,原作『狹』,據《四庫全書》本改。

#40『才』,原作『寸』,據《四庫全書》本改。

#41『所』,《四庫全書》本作『能』。

#42『其』,原作『具』,據《四庫全書》本改。

#4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知天命是達天理也』。
#44『波』,《四庫全書》本作『流』。
#45『違』,原作『建』,據《四庫全書》本改。
#46『基』,原作『其』,據《四庫全書》本改。
#47『常』,原作『當』,據《四庫全書》本改。
#48『賦』,原作『付』,據《四庫全書》本改。
#49『見』,《四庫全書》本作『光』。
#50『亡』,原作『士』,據《四庫全書》本改。
#51『天』,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52『貳』,原作『或』,據《四庫全書》本改。
#53『波』,《四庫全書》本作『決』。
#54『不』,原作『奉』,據《四庫全書》本改。
#55『他』,《四庫全書》本作『地』。
#56『夫知』,原作『未至』,據《四庫全書》本改。
#57《四庫全書》本無『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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